前阵子,B大某著名教授发表了一篇宏论,说什么毛时代的收入差距远远大于蒋光头时代,而他的依据是什么呢?是拿毛时代公务人员等级工资表和蒋光头时代公务人员的等级工资表作对比,因为前者比后者大,所以说明了“权力不平等”才是“收入不平等”的根源。那么,究竟是不是杨教授忽悠的这样呢?我们不妨作个分析。
第一,毛时代的那个级别工资,是涵盖了全体干部工人的(1959年最低的是学徒工,每月18元),而他拿出来作比较的酱光头时代工资,则只是官员(公务人员),不包括工人。而在解放前,中国工人的收入状况是什么样的?这里略举一例——1925年全国电报局人员月薪共25级,最低的试用人员为每月10元,最高的24级为180元,而这还是官办企业的工人工资。其他企业的工人工资,据当时《上海时报》毛一波著《中国妇女劳动状况》一文统计,1914-1921年各业女工三年工龄的在每日0。08元(砖瓦)-0。25元之间,也就是说,三年期的女工在没有休息日的情况下,每月最低工资仅仅是2。4元!童工的情况与女工大体相仿,总体上还要低一些。至于那些丧失了人身自由的“养成工”、“包身工”,则更是等而下之,过的是奴隶般的日子!
第二,酱光头时代的公务人员工资等级表,本身也是杨教授所痛恨的“政治权力”定的,包括美国的总统工资,也不是市场调节的结果。
第三,毛时代的收入差距,杨教授所列的等级工资基本就是工资收入的上下限,如果考虑到免费医疗、教育以及各类票证等因素,这个最高收入和最低收入的差距只会缩小而不会扩大(免费医疗、教育如何“市场化”折合成货币收入,自可以以今日教育产业化后的支出为基数计算)。
而酱光头时代的收入差距,则只是理论上的公务人员内部收入差距,这好比拿今日中国国家主席或者美国总统、联邦法院大法官的收入当作全国最高收入一样可笑,众所周知,美国年收入最高的是比尔该死,而不是小布什筒子。而中国收入最高的当然也不是胡哥,而是每年福布斯排行榜上的那些亿万富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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