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蠢而荒谬的“房产税”
——对牛刀房产税是社会公平之说的批评
“房产税”是最近各大媒体报导的一个话题,也是广大民众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什么是房产税?它有什么好处和作用?名人牛刀2010年5月25日在《为什么中国民众支持开征房产税?》中是这样说的:
“……房产税主要是征收营业性的房产和拥有三套以上的房产的人,拥有三套以上房产的人不管是以什么目的购房都必须课以重税……现在所有促使房产税开征的努力,只是短暂的行为,是为了让我们的底层同胞生活的稍微好一点,因为宪法规定他们有权利享受土地财富的增值。他们买不起房就不能享受经济增长带来的财富,这是对他们最大的不公,也谈不上房地产的市场体系的完整……一来可以促成中国的住宅用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二来初步建立中国社会财富的平衡机制,三来扭转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的趋势……土地财富的增长是不是能够实现全民共享,是考验这个民族有没有前途的问题。这个民族的道德体系和对社会价值的认同度,最后都反映到对土地问题的处理上。从全球各国来看,只要是发达国家,都建立了非常公平合理土地制度。中国的历史进程,决定了现在还不可能实现土地私有,但是,这不能因此就成为一部分人掠夺另一部分人财富的借口。就这个意义来说,开征房产税已经是历史的趋势,是不可撼动的……”
“牛刀”何人也?本人并不知道,据传说是“房地产三剑客”之一,既然人家不愿意表现其真实的身份,那也没有必要去打听人家的“隐私”。但是,从其博客的点击率和其关于房产税言论的支持率来看,牛刀应当是名人,他有关房产税的言论应当说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虽然牛刀是一个有名的名人,但是本人对其上述言论的正确与否,还是很想与其探讨一下:
在我国土地具有两个属性,一个属性是集体所有,另一个属性是国家所有。而国家所有的土地的主要来源是从集体所有人的手上征收而来,也就是说是从农民手上征收过来的。土地作为居住——房屋的载体,是与房屋紧密相连的,但两者又是各自独立的,一般来讲要有房屋的所有权,就必然要有该房屋的土地使用权。
作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每人公民都应当享有自己的居住权和拥有自己的合法居住场所的权利,政府也有义务为每个公民提供必要的最基本的居住条件。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镇居民的住房房制度主要是公租房和政府分配制。1992年11月,为了进一步的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满足不同层次群体的需求,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发展房地产业若干问题的通知》, 对房地产进行了商品化的改革,允许有条件的公民在市场上自由买卖房屋。但是,在进行商品房改革的同时,政府也提出了要进一步加强微利房和福利房的建设,以满足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需求,也就是说新房改政策仍然保留了过去政府给予城镇居民福利住房政策。按照改革后的房地产政策,我国的房地产制度主要有三种形式:一是福利房——主要是解决收入偏低的城镇职工的房屋;二是微利房,也称经济适用房——主要解决城镇职工中低收的房屋;三是商品房——主要满足国企高管、私营企业主和外企高管等一些经济收入很高的人群需求的房屋。
1992年房屋住房制度改革后,我国绝大部分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国家机关职工在房改中都已经享受了政府给予的房改补助,很多公有房屋政府都以最优惠的价格卖给了职工。应当说在九十年代的房改中,政府充分落实了自己制定的房改政策,让大部分的城镇职工享受了政府的住房福利,广大职工基本上对政府的房改政策是满意的。但是,进入二十一世纪后,随着80后和90后的成家立业,以及大量的农民工进城,城镇居民的福利房和经济适用房建设面临着空前的压力。特别是有些地方政府,由于长期不注重福利房和经适房的建设,迫使一些中低收入人员不得不去购卖高价商品房,使很多的中低收入的人对我国的房改政策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进一步的加深了我们的社会矛盾。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缓解社会矛盾?笔者认为,唯的办法只有政府自己加大福利房和经适房的建设,为中低收入的城镇居民提供充足的福利房和经适房,或者向中低收入者提供购房补助金,为他们在经济上减轻一定的压力。但是,如果建设大量的福利房、经适房和提供购房补助金,那钱从哪里来?这始终是困扰地方政府的一个大难题,很多地方政府之所以不愿建福利房和经适房,钱的问题也是其中最大的一个因素。然而,政府如果要筹备足够的福利房和经适房的建设资金,那唯一有效的办法也只有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参与商品房建设,并从中获得足够的福利房和经适房建设的启动资金。只有政府手上有了足够的建设资金,才能有效的保障福利房和经适房的建设。
所以,笔者认为,为了充分利用好国有土地资源和积极有效的筹集福利房和经适房的建设资金,政府理应在商品房的建设中加大土地的拍卖力度,极大程度的提高国有土地的出让价格,从中获取最高的经济利益。另外,为了有效的控制商品房的利润,国有企业应当积极参与房地产市场,极大限制的垄断房地产利润。
然而,牛刀一些人却极力主张打压商品房价格和国有土地出让价格,鼓吹从商品房购买人身上收取所谓的“打富济贫”的“房产税”。那不无疑是要逼迫政府,低价从农民手中抢夺土地?极大程度的照顾有钱人的利益?特别是在北京、上海等高度发达一线城市的土地,那更是寸土寸金,如果政府低价出让那不是国有资源的重大流挫?也许,牛刀他们确实是出于对“贫下中农”的同情,也许他们确实认为降低了国有土地出让价格和商品房价格,那“贫下中农”就也可以购买商品房了,也可以成为有钱人了。但是,他们不知道按照我国现有城镇职工的收入水平,既是北京和上海的房价降低50%,那些中低收入的人也没有能力购买。
所以,牛刀们的“遏制房价”和“房产税”也真不知道他们是为了哪家的利益和社会的公平?那些支持牛刀的粉丝们,也不知是脑残,还是别有用心。
:刘 钢
2010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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