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这场举报卖国贼的伟大政治斗争进行到底!
上海市举报团第四号公告
今天上海举报团已给北京市公安局局长信箱发去第三号公告和第四号公告摘要(字数限于1500字),目的在于敦促北京市公安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尽快给举报人以明确答复,我们会随时把进展状况发公告告诉网友
正当霸权帝国千方百计企图把中东乱局之火引向中国之际,被美国福特基金会拳养的卖国贼茅于轼就迫不及待地跳出来,于今年4月26日在浙江日报集团下属的‘财新网’发表一篇《把毛泽东还原成人》的毒文。这篇文章出笼的时机选择绝非偶然,恰恰是在中国极右势力积极配合霸权帝国的需要,企图在中国全境引爆‘茉莉花革命’的敏感时期。而中国这帮企图煽动颠覆中国政权的反动势力,当前所遇到的最大阻力就是毛泽东与毛泽东思想在全中国绝大多数民众中的神圣威力,所以他们要千方百计捏造事实、恶毒诽谤中共缔造者和开国领袖毛泽东。新中国建国三十一年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早已为全世界所公认,而卑鄙无耻的反动小丑茅于轼竟丧心病狂地用最恶毒语言污蔑新中国是人类历史以来最血腥统治、最屠杀成性的魔鬼国家;还把毛泽东领导下的中共浴血抗战的历史事实污蔑为“不打日军,专打友军,专心致意扩充自已地盘”的军阀势力。茅于轼就是想以这种颠倒黑白的说法来暗示民众毛泽东领导的中国共产党推翻国民党统治而建立新中国是非法的。
凡是有理智、有良知的中共党员和中国民众一眼就能看穿,茅于轼就是以这种恶毒诽谤毛泽东的手段来极力丑化中国共产党,丑化新中国政权,以此煽动民众来颠覆国家政权。而‘财新网’发表的文章现在已进入多数网民的邮箱,由此可见茅于轼的犯罪动机昭然若揭,造成影响极其广泛、恶劣,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罪证确切无误!
面对反动势力如此猖狂进攻,多数中共党员和广大热爱新中国、热爱真正共产党的绝大多数民众已忍无可忍,他们已意识到必须紧急联合起来,绝地挺身反击,所以才出现这次万人签名举报茅于轼罪犯的空前盛况!这次举报状活动是一次全民爱国主义教育和全民广泛团结起来打倒汉奸卖国贼的重要举动。
这次参与签名举报的众多公民和中共党员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规定,履行保卫国家政权的神圣义务与权利的光荣盛举。参与实名制签名的举报者目标很明确:就是让公安机关以举报人呈交的材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公安机关对于举报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迅速审查,并尽快给举报人“立案”或“不立案”的明确答复。
参与签名举报者根本用不着担心公安机关对这次举报是否会给予明确答复,中央直辖市的公安局必然深知需严格依法办事,国家刑事诉讼法已明确规定“对公民的举报必需给予及时答复”,否则就是严重渎职!
当然,举报人必须作好两手准备:若回复‘立案’,就一直关注立案后的处理进程,公安机关立案确认茅于轼构成煽动国家政权罪罪名成立后,就得移交人民检察院审理,这时举报者需密切关注和敦促检察院及时代表国家和人民向法院提起公诉,促请法院依法判刑;若‘不立案’,举报人就得以预先准备好论证茅于轼确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依据申请复议。
公安机关若不依法立案追究,就是严重枉法的渎职行为!至于党报集团系统下属的‘财新网’违反党纪国法,助纣为虐的犯法行径,我们通过网络举报后,上海市公安局已把我们的举报信息转请浙江‘财新网’所在地公安局信安部门处理,我们保留进一步举报追究的权利。
这次全民举报茅于轼的犯罪活动,所有参与签名举报者,自始自终都是在履行公民保卫国家政权安全的义务与权利,茅于轼所犯的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刑事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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