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人民日报那篇《宁要不完美的改革,不要不改革的危机》,恐怕我们——特别是被踢出改制国企的主人翁们——都会感到某些群体实在过于谦虚。因为就中小型国有企业的改制方案而言,那就是相当的完美,而且落实得相当彻底,这是绝对不能同意那些群体的谦虚的。
以笔者曾经了解过的一家国有粮油厂做麻雀,我们看看中小型国企私有化改制的“五脏六腑”。
第一步是承包经营。是谁承包的呢?当然是有背景的厂领导。他承包之后不久,厂长负责制就给了他踢开党委和工会的差不多是绝对的权力。尤其是在人事和财务两方面,开始用自己的亲戚和马仔,在合同签订、内部分配上以权谋私,积累起了“第一桶金”。这个时候职工们当然不服气,当然要举报和控告,但人家既然有背景,改革又是大气候,同时一动就表明政策要变,因而总是告不准。但这时的厂领导,也不过就是承包人而已,还不敢把厂里的职工怎么样。
这就有了第二步:减员增效。一些主管国有企业的部门和领导无视广大职工关于承包人以及合伙人肆意侵吞中饱私囊挫伤职工积极性的反映,倒认为是厂里“养”的闲人太多,影响了企业的效益,于是拿职工来开刀。职工们一直是相信上面的,以为自己暂时下岗真的能够让厂子活起来壮起来,也就没有多想想。等到发现“减职工的员增领导的效”、甚至承包人在亲信簇拥下侵吞职工血汗更加猖狂时,已经是无可奈何了。
当到了第三步全员持股的股份制改革的时候,主人翁们得到了一个“小股东”的新马甲和一些小得可怜的股份——最终被那些本身就是从企业捞到的资本的大股东给收购。到这时,原先的主人翁们就只能获得“买断工龄”等微薄的补偿了。
最终将原先的主人翁们扫地出门,当然就是“产权明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一步所完成的。产权明晰到谁的手上呢?当然就是原先的承包人、大股东了。既然是人家的私有企业了,则人家想用谁就用谁,过去是在宪法上和职工同等的领导干部,如今就是堂而皇之的“老板”了。而他们所谓用来买下这企业的资本的来路,一般就是
——承包时的政策奖励和腐败所得;
——企业资产抵押获得的银行贷款;
——其他强盗同伙投入的腐败赃款;
……
在这套中小型国企私有化改制的方案中,我们看到它确实是非常完美:
——循序渐进,没有猛然引起主人翁的强烈反抗;
——白手起家,用企业本身的钱完成对企业的收购;
——一帆风顺,在实施过程中基本上没有遇到阻碍。
短短十来年时间,就把由两代职工数十年血汗凝聚而成且依宪法属于全民所有的中小型国企“化”到个别领导或其同伙手里,这样的方案难道还不够完美么?
所以笔者觉得资改派们没有必要那么谦虚,你们的忽悠水平绝对远远超过赵本山。不过资改派们先拿中小型企业来试用这完美的方案有些可惜,假如当初连大型国有企业一块儿“试”,不就用不着请什么左利克右利克的来搞大忽悠且不幸被揭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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