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魁一来,万恶齐归。什么贪污腐败,什么黄赌毒黑,古今罪愆,东邪西毒,百废俱兴,摇舞欢歌。改开以私字当头,攻城掠地,大刀阔斧,所到之处刀刀见伤,处处流血,在中国大地杀开了一条条残忍的血路。流的是谁的血呢?谁流血谁痛,不必细说。私有制的势力从来也没有像现在这样肆无忌惮,这样残忍疯狂!以无良私营经济为代表的邪恶势力代表了社会的“正义”,奠定了特色社会的基础。在私有的大旗下,公开地搞“国退民进”杀出无数条血路。沿着血路走来,公有制企业越来越少,私有制企业越来越多,出现了社会主义国家私有经济成分占多数的怪现象--特色。
名不正则言不顺,为了迷惑群众,私势力既要当婊子又想立牌坊。他们想消灭原来代表正义的公有经济,就必须给加一个罪名,找一个理由。他们加给国企的罪名是什么呢?一开始是:“效率低”(按照资本主义的算法),“亏损”(多数企业是被故意搞垮的)。对这类国有或集体企业实施强行破产,减员增效,以“提高生产效率”“发展生产力”的名义,将企业瓜分掉。这是对付亏损企业的办法。那么对盈利不亏损的企业怎么办呢?社会主义有无数好企业呀,这也好办,难不倒改革家们,他们炮制了“靓女先嫁”和“冰棍理论”。告诉我们冰棍是要化掉的,不如趁没融化的时候赶紧卖。(我要说,操你妈妈的,冰棍一直处在零度以下是不会化掉的)。三十多年来,他们一边炮制奇谈怪论,一边蚕食公有制企业的阵地,将大部分国企搞垮瓜分,将人民的财富装进个人的腰包里。最后只剩下了几个占据国家要害部门、具有战略意义的巨大国企。这些国企既不“效率低”也不“亏损”并且也没任何“化”的迹象,怎么办呢?要消灭这些企业再靠旧理论老套路行不通。但是这难不倒宰割者(改革者),他们先给国企套上“腐败垄断”的帽子,再举起“反腐败,反垄断”的大旗,看他们多么正义,多么为人民服务呀!理论不断创新,罪名层出不穷!
诚然,国企存在腐败,那么私企就没有腐败吗?他们又说了:私企腐败那是人家个人的事情,与别人无关(注意:他们说的对,私企的一切都与别人无关,包括产权和收益)。总之,私企腐败可以,国企腐败不行。你要反对私有化国企,他们就给你加一个保护腐败的罪名。且慢,没有任何人保护腐败,腐败是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但是腐败的根源是什么?如何治理腐败?这是问题的关键。国企中腐败以前怎么没有?或者非常轻微?还不是私有化泛滥,兴私灭公,公私并存造成的?如果没有私了,公怎么腐败?况且,在改开之初,你们不是口口声声说“腐败与发达有关”,越是发达的社会腐败就越严重吗?怎么今天又变调了?人民群众已经明白了,你们不过是找借口分掉国企罢了。
再说说所谓的“垄断”。垄断就是控制。国企是公有制经济的代表,是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政权的基石。国企的目的和责任就是控制一切行业和领域,使之成为为全体中国人民谋福利的工具,而绝不能让少数人占有,为少数服务!这也叫垄断,也算罪错吗?众所周知,在自由主义市场经济中,垄断是不可避免的。弱肉强食、大小兼并,大鱼吃小鱼,最后的结果必然是被少数金融寡头垄断,这是森林法则的必然规律。如果国家的经济命脉落入几个经济寡头手中,结果不言自明。且不说社会主义制度不允许这样,就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允许这样啊。这就是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出台反垄断法的原因。更重要的是:私企垄断与国企垄断有着本质的不同,这是由企业的性质所决定的。私人垄断后一切生产资料和收益归少数人所有,而国家垄断后一切生产资料归全体人民所有,收益也是全体人民共享。从这个意义上讲,国企的所谓“垄断”是子虚乌有。有产权和收益都归全体人民共有的垄断吗?在一个国家内部,垄断是一种私人行为,指责全民垄断者不是胡说八道吗?所以,这根本不叫垄断,这就共产。与此相反的,那些极少数人占有的行业和企业才是货真价实的垄断。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反垄断是反对少数私人寡头,在社会主义中国根本不存在垄断问题!如果要强反国企垄断就是反全民垄断,而全民垄断就是民主,因此反全民垄断就是反人民民主!垄断不是一个坏名词,不是坏事,关键是看谁垄断,为谁垄断!
按照特色理论,那么,无产阶级专政也是罪恶了。什么是专政?专政就是垄断政权呀,这怎么行呢,应该分权。你国家不但不该与民争利,也不该与民争权呀!好,这样一推理,问题的实质终于出来了。知道为什么有人天天喊要“放权”了吧?
所谓的改开,就是以私代公,就是瓜分社会财富,瓜分国家政权,最后再由少数,只能是少数人垄断。几十年的血路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他们对公有制的东西深恶痛绝,国企亏损的要消灭,盈利的也要消灭,总之公有制经济是不能存在的。那么,一旦公有制经济基础不存在了,那么作为上层建筑的社会主义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还会存在吗?不会了。国企为什么这么碍眼?就是因为它是红色政权的基础,阻碍着私有化运动的进行,阻碍着某些人奴役人民、复辟资本主义的道路。中国庞大的国企除了稳固政权之外,还是抵御国际金融风险,抗衡世界私有资本的侵袭的重要保障。所以国企的存在与壮大不仅仅是一个单纯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关乎民族存亡的战略问题。所以国企的这种所谓的“垄断”是一种伟大的、正义的控制力,就像上帝的垄断一样,符合天地正义。
至于国企的腐败问题,就好比一个小孩子犯了错误,要让他在发展壮大的过程中予以完善解决,不能直接谋杀。这一点改革家说的好。“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在继续深化改革中解决”。其实国企中的腐败在计划经济时代没有,至少没有这么严重。这恰好说明腐败不是国企本身的问题,而是改变国营企业性质和经营方式以及改变经济大环境造成的。只要恢复国企原有的属性,改变了经济大环境,再在管理制度方面予以完善,国企会健康发展,继续壮大,继续担负起稳固政权、造福全体人民的重大责任的。因此,国企改革不是瓜分消灭,而是发展完善。这才是正确的方向。否则就如国资委所说的那样,有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嫌疑。保卫国企,保卫土地,就是保卫人民民主专政,就是保卫社会主义,就是保家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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