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对中国民主化的三个理由》一文中,笔者曾提到“现在在官方体制内推动民主使劲最大的,往往是那些臭名昭著的腐败分子”——对这一结论,不但西方民主的粉丝们义愤填膺,即使是笔者本人,当时虽认为“主张民主的是腐败分子”属于普遍现象,但同时也认为,凡事应都有例外,体制内总还会存在个别真诚的民主派,他们主张民主,并非是为了保护个人的贪腐利益,而是真心实意为国为民。
但现实是残酷无情的,它会不断击穿人们的各种幻想和侥幸。近一段时间逐渐曝光的一些事实,足以让人们认识到:竟然所有在中共党内高喊政治改革、民主宪政、普世价值的,无一不是大贪官,没有例外;那些原来以为是例外的,只不过是当时隐藏得比较好,一时没有暴露而已。
这样的事实和结论,或许会令西方民主的粉丝们很诧异、很痛苦,但其实一切都在情理之中。当贪官们贪到一定程度后,对他们来说,最重要的就已不再是还能贪多少,而是怎么能够“安全着陆”,怎么保证“不出事”,保障个人及亲友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获得“免于恐惧”的自由。要想“不出事”,最好办法当然是将把自己贪腐视为犯罪的那种体制掀个底朝天——如果连体制本身都不存在了,对于体制的犯罪当然就不成立了。在从苏联到俄罗斯的改革过程中,经济寡头们侵吞国产后不但安然无恙,而且还可以指点江山。这种“自由的风采”,无疑令中国那些缺少安全感,怀揣多本护照,时刻准备外逃的贪官们羡慕不已,同时也为他们提供了成功示范,指明了前进方向。事实上,不仅俄罗斯,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政治转型国家的贪官是受到认真清算的。
这一结论又会令西方民主的粉丝们感到诧异和陌生:不是说西方民主制度是制衡权力、治理腐败的最好工具吗?为什么在这种民主制度下,贪腐分子还可以逍遥自在?确实,西方发达国家普遍采用这种民主制,其政治廉洁度至少是较好的。但这种“较好”,并不是单一西方民主制的结果,而是多重因素综合作用的效果。国际范围内的多种经验和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在工业化和经济起飞阶段,属于腐败高发期。西方发达国家早已越过这个阶段,进入经济社会结构相对稳定、以中产阶级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这才是它们政治表现相对廉洁的原因。在此之前,在工业化和经济起飞阶段,西方政治同样是污浊不堪,哪怕它那时即已拥有“民主制度”。
而在发展中国家与转型国家,西方式民主制度起不到遏制腐败的作用,反而往往被强势群体、既得利益集团所把持、操纵,成为他们保护和扩张他们特殊利益的工具和掩体。在亚非拉民主国家层出不穷发生的动荡和政变,就是一个显著例证:凡属不符合强势群体、既得利益集团利益的政权,都会被推翻;用选票推翻不了的,就会被暴力推翻;只有当政权符合强势群体、既得利益集团的利益要求时,“民主制度”才能真正稳定下来。
正是因为通过系列事实摸透了所谓民主制度的上述特性,所以中国的大贪官们才如此热衷于政治改革。他们相信,政治转型不但能够帮助他们将前债一把归零,而且还能进一步保障和扩张他们的特殊利益,使他们在一种没有“得而复失”的“恐惧”、没有后顾之忧的理想环境下,充分享受权力和财富的双重盛宴。
由此似可得出结论:虽然并非所有贪官都热衷于政治改革,但在今天,那些在中共党内主张政治改革、民主宪政和普世价值的,基本上都是大贪官。由于中国大规模的腐败是从1992年开始的,所以不妨加上一个时间的限定:1992年后,在中共党内大声高喊政治改革、民主宪政、普世价值的,基本上都是大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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