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人可以把自己的理论用一句话表示出来: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制是共产主义者最清晰、最直接的目标。
马克思指出,“其实,分工和私有制是两个同义语,讲的是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
“分工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同时也就是所有制的各种不同形式”,“无论在古代或现代民族中,真正的私有制只是随着动产的出现才出现的”。私有制经过了几个不同的阶段,首先是部落私有制,接着是公社和国家私有制,再接着等级封建地产和同业公会的动产私有制,然后是工场手工业资本私有制,最后才变为由大工业和普遍竞争所产生的现代资本私有制。私有制的所有者从部落共同体,到公社和国家共同体,再到等级封建的家庭家族共同体,共同体的范围逐渐缩小,直到资本私有制变成个人所有,“即变成抛弃了共同体的一切外观并消除了国家对财产发展的任何影响的纯粹私有制。”所以马克思说, “现代的资产阶级的私人所有制是那种建筑在阶级对抗上面,即建筑在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剥削上面的生产和产品占有方式的最后而又最完备的表现”。私有制的发展过程也就是公有制的衰败过程。
“因为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只要社会总劳动所提供的产品除了满足社会全体成员最起码的生活需要以外只有少量剩余,就是说,只要劳动还占去社会大多数成员的全部或几乎全部时间,这个社会就必然划分为阶级。在这被迫专门从事劳动的大多数人之旁,形成了一个脱离直接生产劳动的阶级,它掌管社会的共同事务:劳动管理、国家事务、司法、科学、艺术等等。因此,分工的规律就是阶级划分的基础。”
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所说的是同一件事情。
“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愿地而是自发地形成的,因此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权力。关于这种权力的起源和发展趋向,他们一点也不了解;因而他们就不再能驾驭这种力量,相反地,这种力量现在却经历着一系列独特的、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和行为为转移的,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
所以,“ 生产力、社会状况和意识——彼此之间可能而且一定会发生矛盾”,“要使这三个因素彼此不发生矛盾,只有消灭分工。”
“个人力量(关系)由于分工转化为物的力量这一现象,不能靠从头脑里抛开关于这一现象的一般观念的办法来消灭,而只能靠个人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的办法来消灭。没有集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
消灭私有制,消灭阶级剥削和压迫,消灭分工,必须建立集体,必须建立公有制。
建立公有制就能消灭私有制,就是社会主义? 显然不是。恩格斯曾经批评过这种观点,他指出,“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比利时国家出于纯粹日常的政治和财政方面的考虑而自己修建国家的铁路干线,俾斯麦并非考虑经济上的必要性,而只是为了使铁路能够更好地适用于战时,只是为了把铁路官员训练成政府的投票家畜,主要是为了取得一种不依赖于议会决定的新的收入来源而把普鲁士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这无论如何不是社会主义的步骤,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间接的,既不是自觉的,也不是不自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以致在30 年代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时期由一个聪明人一本正经地建议过的妓院国营,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
恩格斯认为:“生产力归国家所有不是冲突的解决,但是它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生产资料由社会占有,不仅会消除生产的现存的人为障碍,而且还会消除生产力和产品的有形的浪费和破坏”, “此外,这种占有还由于消除了现在的统治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穷奢极欲的挥霍而为全社会节省出大量的生产资料和产品。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
为什么只有建立集体,建立公有制才能消灭分工,从而消灭私有制?因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就是说,只有个人获得全面的发展,才能“重新驾驭这些物的力量并消灭分工”,而公有制则为个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条件,即让个人“既有钱又有文化知识,或者可以随意获得它们”。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