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流通的条件
——对资本主义的看法(14)
资本流通从货币开始,经过生产得到产品,产品出售得到货币,就是资本流通的周期。
既然生产的更新取决于成品的出卖,取决于商品转化为货币和货币再转化为生产条件,即原料、工具、工资;既然资本为了从这些规定中的一个规定转变为另一个规定所经过的道路构成流通的各阶段,而这些阶段是要在一定期间里通过的从生产到市场距离也归结为时间,例如,重要的不是市场在空间上的远近,而是商品到达市场的速度,即时间量,那么,在一定期间能够生产出多少产品,在一定期间资本能够增殖多少次,它的价值能够再生产和增殖多少,就取决于流通的速度,取决于流通经历的时间。
这样一来,这里实际上加进了一个不是从劳动同资本的直接关系中产生的价值规定的要素。同一资本在一定期间能够重复生产过程(创造新价值的过程)的条件,显然是一种不是直接由生产过程本身造成的条件。因此,虽然流通并不造成价值规定本身的任何要素,因为这种要素完全由劳动决定,但流通的速度却决定生产过程重复的速度,决定创造价值的速度,也就是说,虽然不决定价值,但在某种程度上却决定价值量,即在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价值和剩余价值乘以生产过程在一定期间所能重复的次数。
我们在谈资本周转的速度时假定,妨碍从一个阶段向另一阶段转变的只是外部限制,而不是生产过程和流通本身产生的限制,象在危机、生产过剩等情况下那样。
因此,除了实现在产品中的劳动时间以外,资本的流通时间也作为创造价值的要素,即生产的劳动时间本身的要素加进来。如果说劳动时间表现为创造价值的活动,那么资本流通时间表现为丧失价值的时间。这种差别不过表现在:如果资本所支配的全部劳动时间达到最大限度,比如说,达到无限大的量∞,结果必要劳动时间成了这个∞中的无限小的部分,而剩余劳动时间成了这个∞中的无限大的部分,那么这就是资本价值增殖的最大限度,而这也就是资本努力追求的趋势。另一方面,如果资本流通时间=0,如果资本转化的各个阶段在现实中也象在头脑中那样迅速,那么这也就达到使生产过程能够重复进行的因素的最大限度,就是说,达到一定期间内资本价值增殖过程重复次数的最大限度。
在这种情况下,生产过程的重复就只受生产过程本身的持续时间的限制,只受原料转化为产品所需要的时间的限制。因此,流通时间不是创造价值的积极要素;如果流通时间等于零,价值创造就会达到最大限度。如果剩余劳动时间或者必要劳动时间=0,就是说,如果必要劳动时间占去了全部劳动时间,或者进行生产可以完全不要劳动,那就既没有价值,也没有资本,也没有价值创造。所以,流通时间只有从它是利用劳动时间方面的自然限制这一点来说,才决定价值。可见,流通时间实际上是对剩余劳动时间的一种扣除,也就是必要劳动时间的一种增加。很明显,不管流通过程进行得快慢,必要劳动时间必须得到支付。
例如,某些生产部门需要专业工人,但是这些工人在一年中只有一部分时间能够有活干,因为产品也许只在一个季节内才有销路,但必须向工人支付全年的报酬;就是说,在这里剩余劳动时间减少的比例同工人在一定期间能够干活的时间减少的比例是相同的,但是不管采取这种或那种办法,总得向工人支付报酬。(例如采取这样一种形式:使他们4个月的工资足够维持他们一年的生活。)如果资本在12个月内都能使用他们,那么资本支付给他们的工资无须增加,就能获得同样多的剩余劳动。
可见,流通时间表现为劳动生产率的限制=必要劳动时间的增加=剩余劳动时间的减少=剩余价值的减少=资本价值自行增殖过程的障碍或限制。因此,资本一方面要力求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夺得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就是说,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资本越发展,从而资本借以流通的市场,构成资本空间流通道路的市场越扩大,资本同时也就越是力求在空间上更加扩大市场,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
这里表现出了资本的那种使它不同于以往一切生产阶段的全面趋势。尽管按照资本自身的本性来说,它是狭隘的,但它力求全面地发展生产力,这样就成为新的生产方式的前提,这种生产方式的基础,不是为了再生产一定的状态或者最多是扩大这种状态而发展生产力,相反,在这里生产力的自由的、毫无阻碍的、不断进步的和全面的发展本身就是社会的前提,因而是社会再生产的前提;在这里唯一的前提是超越出发点。这种趋势是资本所具有的,但同时又是同资本这种狭隘的生产形式相矛盾的,因而把资本推向解体,这种趋势使资本同以往的一切生产方式区别开来,同时意味着,资本不过是一个过渡点。以往的一切社会形态都随着财富的发展,或者同样可以说,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而没落了。因此,认识到这一点的古代人把财富直接当作使共同体解体的东西来加以抨击。封建制度也随着城市工业、商业、现代农业(甚至随着个别的发明,如火药和印刷机)而没落了。
随着财富的发展,因而也就是随着新的力量和不断扩大的个人交往的发展,那些成为共同体的基础的经济条件,那些与共同体相适应的共同体各不同组成部分的政治关系,以理想的方式来对共同体进行直观的宗教,这二者又都是建立在对自然界的一定关系上的,而一切生产力都归结为自然界,个人的性格、观点等等,也都解体了。单是科学——即财富的最可靠的形式,既是财富的产物,又是财富的生产者——的发展,就足以使这些共同体解体。但是,科学这种既是观念的财富同时又是实际的财富的发展,只不过是人的生产力的发展即财富的发展所表现的一个方面,一种形式。
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在现实中,意识的这个限制是同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程度,因而是同财富的一定发展程度相适应的。当然,发展不仅是在旧的基础上发生的,而且就是这个基础本身的发展。这个基础本身的最高发展是达到这样一点,这时基础本身取得的形式使它能和生产力的最高发展,因而也和个人在这一基础的条件下的最丰富的发展相一致。一旦达到这一点,进一步的发展就表现为衰落,而新的发展则在新的基础上开始。
前面我们已经看到,劳动者对生产条件的所有制表现为同狭隘的、一定的共同体形式相一致,因而同狭隘的、一定的个人形式相一致,这种个人具有为组成这种共同体所需的相应品质,即狭隘性和自己的生产力的狭隘发展。而这个前提本身又是生产力的狭隘的历史发展阶段的结果:既是财富的,也是创造财富的方式的狭隘的历史发展阶段的结果。共同体的目的,个人的目的——以及生产的条件——是再生产这种一定的生产条件和个人,既是单个的,也是处于他们的社会划分和社会联系之中的个人,即作为这些条件的活的承担者的个人。
资本把财富本身的生产,从而也把生产力的全面的发展,把自己的现有前提的不断变革,当作它自己再生产的前提。价值并不排斥使用价值,因而不把特殊形式的消费等等,特殊形式的交往等等,当作绝对条件包括进来;同样,社会生产力、交往、知识等等的任何发展阶段,对资本来说都只是表现为它力求加以克服的限制。它的前提本身——价值——表现为产品,而不是表现为凌驾于生产之上的更高的前提。资本的限制就在于:这一切发展都是对立地进行的,生产力,一般财富等等,知识等等的创造,表现为从事劳动的个人本身的异化;他不是把他自己创造出来的东西当作他自己的财富的条件,而是当作他人财富和自己贫困的条件。但是这种对立的形式本身是暂时的,它产生出消灭它自身的现实条件。
结果就是:生产力或一般财富从趋势和可能性来看的普遍发展成了基础,同样,交往的普遍性,从而世界市场成了基础。这种基础是个人全面发展的可能性,而个人从这个基础出发的实际发展是对这一发展的限制的不断消灭,这种限制被意识到是限制,而不是被当作某种神圣的界限。个人的全面性不是想象的或设想的全面性,而是他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关系的全面性。由此而来的是把他自己的历史作为过程来理解,把对自然界的认识(这也表现为支配自然界的实际力量)当作对他自己的现实体的认识。发展过程本身被当作是并且被意识到是个人的前提。但是,要达到这点,首先必须使生产力的充分发展成为生产条件,使一定的生产条件不表现为生产力发展的界限。
现在我们回过来谈资本的流通时间,流通时间的缩短(只要这不是由于把产品运往市场所必需的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部分地是由于开拓了延续不断的市场,因而是不断扩大的市场;部分地是由于发展了经济关系,发展了资本借以人为地缩短流通时间的那些形式(一切信用形式)。
这里还可以指出,因为只有资本才具有资本的生产条件,从而才会满足这些条件并力图实现这些条件,所以资本的普遍趋势是在一切成为流通的前提,成为流通的生产中心的地点,把这些地点加以同化,也就是把它们变为进行资本化生产的地点或生产资本的地点。这种传播文明的趋势是资本特有的——这和以往的生产条件不同。
在流通还没有构成内在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条件的那些生产方式下,当然不会有资本的特殊流通需要,因此,既不会形成和这些特殊流通需要相适应的经济形式,也不会形成和这些特殊流通需要相适应的实际生产力。最初,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是从流通出发的;现在我们看到,这种生产把流通作为它自身的条件,它使直接的生产过程成为流通过程的要素,正如它使流通过程成为整个生产过程的一个阶段一样。
既然不同的资本具有不同的流通时间(例如,一个资本离市场较远,另一个资本离市场较近;一个资本转化为货币有保障,另一个资本要冒风险;一个资本大部分是固定资本,另一个资本大部分是流动资本),这就造成它们在价值增殖上的差别。但是这些差别只有在第二级的价值增殖过程中才会产生。流通时间本身是对价值增殖的限制(当然,必要劳动时间也是限制,但它同时又是要素,因为没有它,就不会有价值和资本);流通时间是剩余劳动时间的扣除,或者说,是必要劳动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相比的增加。资本的流通实现价值,正象活劳动创造价值一样。流通时间只是对这种价值实现的限制,因而就这一点来说,也是对价值创造的限制,这不是由生产一般中产生的限制,而是资本的生产所特有的限制;因此,取消限制——或者说同限制作斗争——也属于资本的特有的经济发展,并会推动资本的信用形式等等的发展。
资本本身就是矛盾,因为它总是力图取消必要劳动时间(而这同时就是要把工人减少到最低限度,也就是说,工人只是作为活劳动能力而存在),但是剩余劳动时间只是作为对立物,只是同必要劳动时间对立地存在着,因此,资本把必要劳动时间作为它的再生产和价值增殖的必要条件。物质生产力的发展——同时又是工人阶级力量的发展——到一定时候就会扬弃资本本身。
从流通时间同生产过程的关系中可以看出,某一时期生产的价值总额或资本的全部价值增殖,不是单纯决定于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或决定于在生产过程中实现的剩余时间,而是决定于这种剩余时间(剩余价值)乘以资本的生产过程在一定期间所重复的次数。这种表示重复次数的数字,可以看作是生产过程的系数或这个生产过程创造的剩余价值的系数。
然而这种系数不是从肯定意义上而是从否定意义上由流通速度来决定的。换句话说,如果流通速度是绝对的,即如果生产过程完全不会因为流通而中断,那么这种系数就是最大的了。例如,某一国家小麦生产的现实条件如果只允许一年收一次,那么任何流通速度都无法使它一年收两次。但是,如果流通受到阻碍,如果租地农场主不能及时卖掉小麦,以便比如说重新雇用工人,那么生产就要停顿。一定期间的生产过程或价值增殖过程的最大系数决定于生产阶段本身的绝对时间。流通结束了,资本才能重新开始自己的生产过程。因此,如果流通没有引起中断,如果流通速度是绝对的,而流通的持续时间=0,也就是说,如果流通不占时间,那就等于说,资本只要完成它的生产过程,这个过程就又可以马上重新开始;换句话说,流通就不会作为能制约生产的一种限制存在,而生产过程在一定期间的重复就完全决定于生产过程的持续时间,完全和这一持续时间吻合。
因此,如果工业的发展使100镑资本能在4个月内生产x磅棉纱,那么使用同一资本的生产过程一年只能重复3次,一年只能生产3x磅棉纱。任何流通速度都不能使该资本的再生产超过3次,或者更确切些说,不能使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的重复超过3次。超过3次的情况只有在生产力增长后才会产生。流通时间本身不是资本的生产力,而是对资本生产力的限制,这种限制是从作为交换价值的资本本性中产生的。通过流通的不同阶段的过程,在这里表现为对生产的限制,表现为资本本身的特性所造成的限制。由于加速或减少流通时间——流通过程——而可能发生的一切,都归结为由资本本性所造成的限制的减少。例如,农业上生产过程的重复所遇到的自然限制,同生产阶段的一个周期的持续时间相吻合。资本所造成的限制并不是从播种到收割这段时间,而是从收获到把收获的庄稼转化为货币,以及把货币再转化为比如说用于购买劳动这段时间。流通魔术家们幻想,利用流通速度除了可以减少资本本身为资本再生产所设置的障碍以外,似乎还可以搞点什么别的名堂,这是走上了歧途。
当然,有些流通魔术家更加荒唐,他们幻想借助把流通时间化为乌有的信用机构和信用虚构,不仅消除把成品转化为资本所必需的生产过程的停顿、中断,而且使生产资本与之交换的资本本身成为多余的东西;换句话说,他们想在交换价值的基础上进行生产,同时又想用魔术来消灭在这个基础上从事生产的必要条件。
信用在这方面——仅仅同流通有关的方面——所能做到的,充其量是保持生产过程的连续性,如果保持这种连续性的其它一切条件已经具备,就是说要与之交换的那种资本实际上已经存在,等等。
在流通过程中已经包含着:资本转化为货币表现为资本通过生产而进行价值增殖的条件,表现为资本剥削劳动的条件,或者说,资本同资本相交换(因为按照现在的观点,在一切流通地点只有劳动或资本),表现为资本同劳动或劳动同资本相交换的限制。资本只有在它通过流通的各阶段,通过资本转化的各个环节而能够重新开始生产过程的时候,才作为资本而存在;而这些阶段就是资本价值增殖的阶段,但是,正如我们已经看到的,它们同时又是资本价值丧失的阶段。当资本仍然保持成品形式的时候,它是不能执行资本的职能的,所以是被否定的资本。资本的价值增殖过程相应地受到了阻碍,资本的处在过程中的价值被否定了。因此,这种情况表现为资本的损失,表现为资本价值的相对损失,因为资本的价值恰恰是在价值增殖的过程中形成的。换句话说,资本的这种损失只不过是它的时间的白白浪费,如果不出现停滞,在这段时间里资本本来可以通过同活劳动的交换去占有剩余劳动时间,即占有他人的劳动。
现在我们设想,各个生产部门拥有许多资本,而这些资本全都是必要的(这表现在:如果资本从某一生产部门大量流出,这个部门的产品会供不应求,因此市场价格会高于自然价格),设想某一生产部门例如要求资本a有较长时间处于价值丧失的形式中,就是说,资本a通过流通的不同阶段所花的时间多于其它一切生产部门。在这种情况下,资本a会把它所能创造的较少的新价值看作是有形的损失,看作是它为了生产同量价值而必须增加开支。因此,同其他资本相比,资本a会提高自己产品的交换价值,以便分享同样的利润率。可是实际上只有把损失分摊到其他资本上才能做到这一点。如果资本a为自己的产品索取的交换价值多于客体化在产品中的劳动,那么,只有在其他资本得到的交换价值少于它们产品的实际价值的时候,它才能得到这个超出部分。这就是说,资本a从事生产的比较不利的条件,相应地影响到所有同它进行交换的资本家,因而就出现了相等的平均利润。然而就所有资本共同创造的剩余价值总额来看,这个总额却减少了,减少额正好等于资本a比其它资本少增殖的那部分价值;不过这个减少额并不是由资本a单独承担,而是作为共同的损失,由所有资本分别承担其相应部分罢了。
因此,再可笑不过的,就是认为资本除了剥削劳动以外,还是一个独特的、同劳动分离的创造价值的源泉,因为剩余劳动不是按照单个资本创造的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而是按照全部资本创造的总剩余劳动时间的比例在各资本之间进行分配的,从而单个资本得到的价值创造额可能会比直接从它单独剥削劳动力所能得到的数额多一些。但是一方剩余劳动的这种增多必定由另一方剩余劳动的减少来补偿。这无非就是平均利润。关于资本同别的资本的关系,即资本的竞争如何在各个资本之间分配剩余价值的问题,显然同这种剩余价值的绝对量无关。因此,最荒谬的是作出如下的结论:因为资本从自己额外的流通时间得到补偿,也就是说,因为资本把它的相对的较少的价值增殖计算成积极的较多的价值增殖,所以,如果把所有资本合在一起,资本就能从无生有,由负变正,从负剩余劳动时间或负剩余价值变成正剩余价值,这样资本便拥有一个神秘的、不以占有他人劳动为转移的创造价值的源泉。
各个资本用来计算自己那一份剩余价值的方式,——不仅根据它们所推动的剩余劳动时间,而且还根据他们的资本本身不活动即闲置不用、处于丧失价值阶段的那段时间来计算,——当然丝毫不会改变在各资本家之间瓜分的剩余价值的总额。
这个总额本身不会由于它少于它自己应有的数额,即由于它少于资本a不是处于闲置状态而是创造剩余价值时应有的数额而增大起来,也就是说,这个总额本身不会由于资本a在同一时间创造的剩余价值少于其他资本而增大起来。这种闲置,只有当它是资本a所在的特殊生产部门的条件必然造成的结果时,才会给资本a带来补偿,所以对资本一般来说,只有当这种闲置表现为价值增殖的障碍,表现为资本价值增殖的必然限制时,才会有这种情形。分工使这种限制只被看成对这一特殊资本生产过程的限制。如果把生产过程看成都是由资本掌握的,那么这就是对资本价值增殖的普遍限制。如果我们设想从事生产的只是劳动本身,那么劳动在价值增殖时所需的全部额外预付,就表现出本来面目——剩余价值的扣除。
流通只有在生产过程中直接消费的劳动以外还需要重新使用他人劳动的情况下,才能创造价值。这就象在生产过程中直接使用了更多的必要劳动一样。只有实际流通费用才提高产品价值,但是却降低剩余价值。
只要资本(产品等等)的流通不是单纯表现重新开始生产过程所必需的阶段,这样的流通就不构成整个生产的要素,——因而,它不是由生产确立的流通,如果它支出了费用,那就是生产上的非生产费用。流通费用本身,即流通中的生产费用,如果只同真正流通的经济因素有关(把产品运到市场也就赋予产品新的使用价值),就应当看作是剩余价值的扣除,即看作是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相比的增加。
生产的连续性是要求消灭流通时间的。如果流通时间不能消灭,在资本必须通过的不同形态变化之间就必然花费一些时间;资本的流通时间必然表现为资本的生产时间的扣除。另一方面,资本的本性要求资本通过流通的不同阶段,而且不是在想象中以一闪念的速度立即从一个概念转到另一个概念,而是在时间上彼此分隔的状态下通过这些阶段。资本在能够象蝴蝶那样飞舞以前,必须有一段蛹化时间。因此,从资本的本性中产生出来的资本的各种生产条件是互相矛盾的。扬弃和克服这种矛盾,只有两种方法(除非我们假定,所有资本彼此都根据订货进行生产,因而产品始终直接就是货币——这种想法同资本的本性相矛盾,所以也同大工业的实践相矛盾,
劳动者2014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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