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表彰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大会上指出:“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全心全意为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谋利益,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神圣职责”。
5月1日,是全世界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节日。1886年5月1日,以美国芝加哥为中心,举行了约35万工人参加的大规模罢工和示威游行,要求改善劳动条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5月3日开始,美国政府出动警察开枪镇压,造成严重流血冲突,并引发了更大规模的抗议活动。1889年7月,在恩格斯组织召开的第二国际成立大会上宣布将每年的五月一日定为国际劳动节。目前,全世界有80多个国家纪念这一光辉节日。
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消灭了剥削阶级和剥削制度,我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地位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劳动人民扬眉吐气成为主宰自己命运的国家主人,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成为一个时代的良好风貌。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以“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勤劳和奉献精神,创造了巨大的社会财富,正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着。
但是,毋庸讳言。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中国工人阶级和普通劳动者的地位和合法权益面临着前所未有的艰难困境。 一个时期以来,在改革开放中我国工人阶级和普通劳动群众的利益被严重忽视。在分配制度上,片面强调“效力优先“,忽视甚至蔑视公平,严重忽视劳动的价值,劳动者得不到应有的尊重,致使我国贫富差距问题越来越严重,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来自中国社科院的资料表明,我国基尼系数高达0.496,远远超过世界公认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公的0.4警戒线。党和国家提出的“加大国民收入分配调整力度,增加城乡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主张,远远没有得到落实,甚至被一些歪嘴和尚打着“发展是硬道理”的幌子,继续肆无忌惮地加大着这种差距。据香港《南华早报》报道,胡佛研究院和民生银行的最新数据:中国超级富豪再创历史新高,其中超过5亿资产的17000人,资产合计达到31万亿人民币,恰好是中国2014年GDP的一半。等于0.001%的人占中国50%的财富。这些越来越严重的问题,严重影响人们对改革共识和信心。
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形式并存。分配问题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把握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和坚持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正确处理收入分配关系的依据。现在的问题是,多种分配形式必须要有一个度,否则,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就会与“以公有制为主体”一样成为一句空话。一个时期以来,一些人嘴里喊着“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但私下里却大搞私有化;一些人嘴里喊着“缩小贫富差距”,而实际上贫富差距却在持续地拉大着,社会主义按劳分配原则在市场化转轨中几乎被全盘颠覆。
在原国营企业被大量合资、股份或私有化改制后,收入最高的除了那些“按资分配”的股东,就是那些高管人员,昔日企业的主人——广大工人变成了商品的一部分,他们的劳动所得少的可怜,甚至数千万工人因所谓改制而被迫下岗失业,连劳动的基本权利都失去了;在城市的“农民工”,他们是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干着最苦最累的活,却拿着城市里最低廉的报酬,企业主们想给他们多少就给多少,有的连糊口都很困难。有的至今也没有享受到120多年前工人阶级争取的八小时工作时和法定节假日休息的权利。就是这样,辛苦数月、一年下来还不一定能讨到工钱,甚至为了拿到自己的血汗钱而不得不采取“跳江”、“跳楼”、“跳脚手架”来唤起企业主的良知或劳动监督部门的重视。即使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里,劳动者也被分为三六九等,什么正式工、聘用工、合同工、N年制合同工、临时工等等。新就业人员包括大学生在内,他们与别人干同样的活甚至干的更好,但他们拿到的工资与所谓正式工有天壤之别。以八零后群体为典型代表,大批新劳动就业群体,尤其是在私有企业工作的劳动者,不仅工资低廉,而且社会福利、社会保障残缺不全。最近在社会上热炒的退休金入不敷出、延长退休年龄问题,其背后其实是社会保障覆盖面严重不足的问题。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副会长宋晓梧曾在《经济参考报》撰文;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财富分配不均日益加剧,两极分化问题突出,已经成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主要障碍之一。近20年来,我国企业普通职工的实际劳动报酬占GDP的比重大幅度下降。我国劳动者报酬占GDP的比重1990年为53.4%,到2007年仅为39.74%。7年间,劳动报酬占比下降了11.66个百分点。而同期美国劳动报酬占比为55.81%,英国为54.5%,瑞士为62.4%,德国为48.8%,南非为68.25%,韩国、俄罗斯、巴西等国也均高于中国。此外,工资总额是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职工工资总额占GDP比重由1995年的13.32%下降到2008年的11.21%,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劳动报酬占GDP比重也由1995年的13.6%下降到2008年的11.7%。宋晓梧列举的事实说明,我国普通职工在财富初次分配中被剥夺严重。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强调,我们一定要适应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法律、行政等各方面采取有力措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特别是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普通劳动者根本利益”。要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最困难最忧虑最急迫的实际问题。习总书记的讲话,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体现了广大工人阶级和普通劳动者的心声。有一首《祝你平安》的歌里唱到:“你的所得还那样少吗?你的付出还哪样多吗?生活的路总有一些不平事,洒脱一些过得好。”但是,如果这种“付出”与“所得”不成正比的现象不是偶然,而是一种司空见惯的长期现象,甚至成为社会规则,那么这个社会就不是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历史的经验教训证明,一个社会要稳定健康地发展,必须把握好收入分配的平衡,必须注重社会的公平与正义,公平正义也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讲话中指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让全体社会成员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社会文明的标志。而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是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途径和制度保障,事关中国现代化建设的持续繁荣和社会稳定,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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