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按:我早就说过N次,方舟子如老老实实的抄,那么他的科普还可能有些对的。但只要他一发挥或者说原创吧,那决对必有大错。因为这是他作为理科逃兵的硬伤和文科伪状元的软伤所共同决定的。
读读下面这篇亦明剥壳方舟子的力作,大家就可看出一个无科学真知,读中医书都不会断句的方舟子是如何靠抄袭走上反青蒿素是中医药的发现和创造的死路的。
不信的话,让方舟子服一剂由屠呦呦发现并改造的青蒿素,你看他是死还是活。我料定它会死,因为它就是一个疟原虫的变种。]
方舟子与青蒿素 (276 查看)发布: 亦明
日期: September 22, 2011 06:01PM
在中医的发展历史上,青蒿素的发现是一个最为辉煌的时刻。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中医研究人员根据晋代医学家葛洪的《肘后备急方》中记载的青蒿浸液能够治疟这个线索,从青蒿中分离出抗疟有效成分青蒿素。至今,青蒿素挽救了上百万人的生命。(Miller LH, Su X. 2011. Artemisinin: discovery from the Chinese herbal garden. Cell 146:855-858.)
对于这项成就,方舟子的态度十分古怪。2002年3月14日,美国《远东经济评论》发表题为《中国革命性的医学发现:青蒿素攻克疟疾》的文章,介绍“中国的中医研究人员以古代医学文献为依据,重新发现了艾属植物治疗疟疾的功能 。”这篇文章还多次引用香港科技大学理查德•海恩斯教授的话,高度评价这个发现:“中国的研究人员在‘再度发现’甜艾蒿的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他们对分离艾蒿物质,针对疟疾进行研究, 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国际社会却没有给予中国医药工们相应的认可。”“ (中国的艾蒿研究者们)应该因此被授予诺贝尔奖,这项研究是整个20世纪后半叶最伟大的医学创举。”“这根本不是什么‘再度发现’,而是中国 人伟大的科学发现。”
按道理说,这篇文章不仅肯定了中医,而且还肯定了中国的科研人员,这些都是犯了方舟子的大忌的。所以,他如果不打这篇文章的假,那就已经算是法外施恩了。可实际上,方舟子不仅在2002年3月19日亲自把它转贴到新语丝读书论坛,没有加任何评论(见:[www.xys.org]),而且在第二天又把这篇文章列为当日新语丝的“新盗资料”的第二位(见:[www.xys.org])。对于方舟子的这种乖常行为,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在当时,方舟子尚在贩卖中医书籍,因此他对中医这个“伪科学”并不仇视。
可是,从2005年起,方舟子的态度突然变了——他非要割断青蒿素与中医的关系不可。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当然是使用偷、盗、骗这样的“故伎”。
一、“青蒿鳖甲汤”vs.“青蒿鳖甲煎”
2005年2月2日,方舟子在《北京科技报》上发表《艾滋病拯救得了中医吗?》一文,其中说,“搞了几十年的中医现代化,至今只有一种得到国际承认的新药青蒿素算是和中药沾了点边。”(见XYS20050204,[www.xys.org])。4月6日,《北京科技报》又发表《专访方舟子:我为什么不相信中药疗效》,其中,方舟子对记者说了这么一段话:
“抗疟疾良药青蒿素一直被当成开发中药的范例,其实它的研发只和中药沾了点边。它是从晋葛洪《肘后方》有关绞取青蒿汁可治疗疟疾的记载获得的研究思路,但是中医用于治疗疟疾的传统方剂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因为煎煮破坏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失去了药效。几十年的研究才得到这么一种药物,说明从中草药发现新药虽然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价值不大。”(XYS20050406,[www.xys.org])。
方舟子的这段话,不仅暴露出了他的无知,而且还暴露出了他的一个抄袭来源。原来,有个中医黑“旧袜子”在2001年发表了一篇《中医基础理论的哲学批判》,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对青蒿的研究也是从《肘后备急方》中的经验‘青蒿一把绞汁服,可以治疟’中,经过药理学的研究提取出青蒿素,获得了世界的承认。青蒿素是世界上唯一公认的由中国人发现其化学结构的药物。而中医的传统方剂青蒿鳖甲煎却无效,因为煎煮破坏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青蒿素获得承认的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找到了它的化学结构并且其对疟疾的疗效高于奎宁。这些研究一经完成,它的成果就属于现代医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了。因为它不再是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应用的了。这种研究只是借鉴了中医的实践经验,修正、补充、改善和发展了现代医学理论。”(见XYS20010320,[www.xys.org])。
看到方舟子和旧袜子都提到“青蒿鳖甲煎”了吗?这就是方舟子抄袭的铁证。原来,这个“中医的传统方剂”,最初的名称是“青蒿鳖甲汤”,见于清代名医吴瑭(字鞠通,1758-1836)的《温病条辨》,用来治疗“脉左弦,暮热早凉,汗解渴饮,少阳疟偏于热重者”。“青蒿鳖甲汤”的名称一直流传至今,而“青蒿鳖甲煎”则只有极少数人使用,如清末民初中医何廉臣(1861-1929)在《重订广温热论》中采用这个名称。事实是,到中文期刊数据库(如维普)或网络图书馆(如超星)搜索“青蒿鳖甲煎”,结果均为零。反之,用“青蒿鳖甲汤”搜索,得到的结果分别为85(维普)和71个(超星)。由此可知,方舟子的“青蒿鳖甲煎”十有八九是来自那只旧袜子。
当然,仅有十之八九的把握,还不能遽下结论。我们还需要其他的证据。
方舟子之所以要说“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不过就是要证明,中医找到青蒿来治疗疟疾,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结果经过中医的配伍、炮制,把原先有效的药物搞得没有效了——你看中医有多蠢!方舟子的这个逻辑能够成立的前提是,第一,“青蒿鳖甲煎”确实是被中医用来治疟疾的;第二,“青蒿鳖甲煎”治疟疾确实无效。那么,这两个前提能否成立呢?
先说“青蒿鳖甲煎”是否是被用来治疟疾。据《中医大辞典》,中医的疟疾按照临床症候分为风、暑、寒、温、湿、痰、食、风热等疟;按发病时间,又有间日、三日、子母、夜、鬼、暴、游、老、久、阴、阳诸疟;按诱因和流行特点,又分劳、虚、瘴、疫之疟;按肺脏、经络划分,又有五脏疟、三阳经疟、三阴疟,等等。除此之外,还有疟劳、疟积、疟黄、疟脱、疟痞等名称。(见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年版974页)。另据《说文解字》,“疟”字的意思是“热寒休作”。据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谓寒与热一休一作相代也。《释名》曰,瘧,酷虐也。凡疾或寒或热耳。而此疾先寒后热。两疾似酷虐者。”虽然现在把中医典籍中的疟症与由疟原虫引起的疟疾等同,但实际上,疟只是症状,而能够引起“热寒休作”症状的病因却有很多。在《古代疾病名候疏义》中,余云岫曾这样论述道:
“疟之为病,先寒后热,休作有时,而病之寒热休,不独疟病原虫所生之疟为然,化脓菌所成之疮疖亦有之,今謂之化脓热,人见其寒热休作也,即误以為疟。今人之患肠窒扶斯者,其后半期热势,由稽留热变为弛张热,旧俗以为伤寒变疟,其误正同。……要而言之,痁者,每日寒热休作之病也。如间一日疟、间二日疟之重复传染,如化脓热,如肠窒夫斯后期之弛张热,如肺結核病之消耗热皆是,不独热帶酗原虫所成之热带热而已也。”(台湾自由出版社1972年版133页)。
中国古籍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常见症状鉴别诊断学》说得更为明确:“几乎所有引起感染的病因都可以引起反覆发热”。(8页)。
也就是说,中医所说的“疟”,包括症状是反覆发热的许多种疾病,而不同的青蒿药物,就是针对不同的疾病的。换句话说就是,虽然含青蒿素的青蒿汁液针被用来治疗由疟原虫引起的疟疾,但是,青蒿鳖甲汤所针对的“少阳疟偏于热重者”,却不一定是疟疾。确实,至今已经有很多利用青蒿鳖甲汤来治疗各种不同原因引起的发热疾病,都取得很好的效果。例见:
谢东霞、廖俊旭:《青蒿鳖甲汤配合经方治肺心病急性发作64例 》,《国医论坛》 1997年 1期 41页。
钟嘉熙 、黎壮伟:《青蒿鳖甲汤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发热30例》,《吉林中医药》2004年10期25-26页。
张梅林:《青蒿鳖甲汤治疗更年期综合征》,《中华实用中西医杂志》2006年5期606页。
既然“青蒿鳖甲煎”不是用来治疟疾的,它“对疟疾无效”,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就像是中医本来就没有说六味地黄丸能够治痢疾,可一个人却偏要拿它来治自己的痢疾,这个失败的病例,除了能够说明这个人的愚蠢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而方舟子在四年之后和旧袜子犯相同的蠢,除了是他抄袭了旧袜子之外,还能有其他的解释吗?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青蒿鳖甲煎对疟疾到底有没有效?不论是旧袜子,还是方舟子,都没有提出“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的证据,而是根据这样的逻辑推理:青蒿素不耐热,因此,“煎煮(青蒿)破坏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这样的推理能够成立,也需要一个逻辑前提:青蒿素是青蒿中唯一能够治疟疾的有效成分。可事实却是,这个前提也不能成立。在《中华本草7》(上海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663页),有下面一段文字:
“取青蒿干叶洗净,浸泡15min煎煮,沸后再煮3min(煎煮时间过长则疗效降低;只煎1次),滤取药汁,药渣加压再取汁,两汁合并1次口服,每日3次,连服3d为1疗程。成人首次量青蒿干叶100g,以后各次65g,1疗程总量为620g,如系鲜叶用量加倍,小儿用量酌减。治间日疟58例,痊愈36例,有效15例,无效7例,总有效87.9%。平均退热时间15.6h;平均原虫转阴时间54.35h。”
这不是证明青蒿在煮沸之后,仍旧能够治疟疾吗?实际上,根据青蒿素研制项目领导人张剑方编写的《迟到的报告》(羊城晚报出版社2006年版),早在1973年,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研究人员“魏振兴介绍了他们的提取(青蒿抗疟有效成分)方法及药理实验研究的情况。他们提取的黄花蒿单体未出现心脏毒性,提取工艺也不存在提取温度超过60ºC,有效成分就会被破坏的现象。”
另据《中华本草7》(660页),青蒿素的合成衍生物青蒿琥酯、蒿甲醚、青蒿酯钠等等都具有抗疟的功效。而据屠呦呦本人说,青蒿素的另一个衍生物,双氢青蒿素,比青蒿素更稳定,抗疟性能更高。[Tu, Y. 2011. The discovery of artemisinin (qinghaosu) and gifts from Chinese medicine. Nature Medicine 17 (10): xix-xxii]。尽管这些衍生物质大多来自化学合成,但是,它们存在于青蒿之中的可能性却无法排除。所以,旧袜子和方舟子说“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既没有证据的支持,在逻辑上也存在严重的漏洞。而他们二人之所以犯一模一样的错误,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后者抄袭了前者。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青蒿的药用价值并不是仅仅在于青蒿素。《中国药用植物志》第四册说,“青蒿可用作退热药,止盗汗;又用作止血药,治鼻中衂血及便血;并为杀虫剂,主治疥瘙、痂痒、恶疮等。”(见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无页码)。又据《中华本草7》,除了抗疟原虫之外,青蒿还具有抗菌抗病毒、促进机体免疫系统功能、解热、抗肿瘤等功效,而除了抗疟原虫的功能之外,其他功能在水煎火炒之后,大都不受影响。(见659-664页)。而使用青蒿的处方,除了截疟青蒿丸之外,还有治虚劳盗汗的青蒿煎;治骨蒸热、体瘦困乏、烦渴寒热的青蒿丸、青蒿饮子;治肾热之极呕血的丹蒿汤;治日晒疮的青蒿散。(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中医病证小方辞典》)。也就是说,青蒿在水煮之后,即使是其中的青蒿素受到了破坏,也仍旧具有药效。
总之,方舟子抄袭旧袜子,想要通过“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来说明中医无理、中药无效,恰恰证明了自己的愚蠢、无耻和邪恶。
二、青蒿vs.黄花蒿
方舟子的“青蒿鳖甲煎”的笑话,他后来几乎从不提及。(2011年9月21日,方舟子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青蒿素和中药有多大关系?》一文,把“青蒿鳖甲煎”改正成了“青蒿鳖甲汤”。这说明,他的抄袭劣迹早就曾被人指出,所以他才有六年时间不敢使用这个偷来的“利器”。)但是,青蒿素是产生于中医的最伟大的成就,而中医又是方舟子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伪科学”,因此,青蒿素就成了方舟子的眼中钉,不让它与中医彻底脱离关系,他就会寝不安席,食不知味。怎么办呢?方舟子于是又找到了一件新的武器。2006年10月,方舟子在《经济观察报》上说:
“没有科学的指导,宝贵的经验也很容易走偏。以抗疟良药青蒿素为例,它的研发是受到晋葛洪《肘后备急方》治疟验方的启发:‘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这显然是一个验方,与中医的辨证论治、复方配伍的理论无关。后来的中医医书例如《本草纲目》虽然都有青蒿可截疟的记载,但是现代研究表明中医所说的那种芳香可食用的青蒿(香蒿)并不能治疟疾,青蒿素是从中医并不认为能截疟、辛臭不可食用的另一种植物臭蒿(黄花蒿)提取出来的。我们只能推测葛洪说的青蒿指的是臭蒿,被后来的中医家搞混了,所以现在往往就把臭蒿改叫青蒿了。”(方舟子:《为什么说中医不是科学?》,2006年10月28日《经济观察报》,[www.xys.org])。
方舟子的这个说法,马上成了新语丝上的官方说法。有人据此大骂中医“数典忘祖”(净凡皙:《谈中医与数典忘祖》,XYS20070707,[www.xys.org]),有人据此指责中医以假乱真(老丁:《“狸猫换太子”——扑朔迷离话青蒿》,XYS20070717,[www.xys.org]),还有人据此撕心裂肺地高喊“青蒿素这玩意实在是中医的奇耻大辱!”(朋远来:《青蒿素——中医的奇耻大辱》,XYS20090413,[www.xys.org])。而方舟子自己也不甘人后,几年来一直将此事絮叨个没完没了:
“青蒿素是从黄花蒿提取的用于治疗疟疾的化学药,即西药。作为中药的青蒿是香蒿,不含青蒿素,即使有经过煎煮也破坏了活性,对疟疾无效。”(见2010年8月9日方舟子新浪微博,[weibo.com])。
“中医用的那种青蒿治不了疟疾,事实上大规模筛查表明没有哪种中药能治疟疾。青蒿素是从中医不用的臭蒿提取的。”(见2011年2月18日方舟子新浪微博,[weibo.com])。
“青蒿素的发现和中医没关系,甚至是中医的耻辱。用来提取青蒿素的那种青蒿(臭蒿)不是中医用的那种(香蒿),而且加热熬成汤药后青蒿素活性就被破坏了。”(见2011年9月15日方舟子新浪微博,[weibo.com])。
那么,这个香蒿—臭蒿、青蒿—黄花蒿之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青蒿”一词,最早见于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五十二病方》中用来治疗痔疮的一个药方。(见严健民《五十二病方注补译》,中医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127-128页)。在《神农本草经》中,青蒿被称为草蒿。到了晋代,中医葛洪(284-364)在《肘后备急方》第三卷“治寒热诸疟方第十六”中,写下了一个 “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这个药方。宋人沈括注意到,“青蒿一类,自有两种,一种黄色,一种青色。”(见胡道静《梦溪笔谈校正》874页)。到了明代,李时珍在撰写《本草纲目》时,把这两种青蒿分别立了条目,一条是青蒿(香蒿),一条是黄花蒿(臭蒿)。自此,黄花蒿不再属于“青蒿一类”了。而青蒿素的发现,实际上来自于黄花蒿。
那么,黄花蒿到底是否属于青蒿呢?早在1848年,吴其濬(1789-1847)在他的《植物名实图考》中就说,“青蒿……与黄花蒿无异。”
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记载的青蒿和黄花蒿
见中华书局1963年版上册294-295页
不过,在日本人牧野富太郎1906年出版的《植物图鉴》中,青蒿和黄花蒿被分别列为两个不同的种,青蒿是Artemisia apiacea,黄花蒿是Artemisia annua。1941年,中国著名本草学家赵燏黄先生(1883-1960)在其《整理本草研究国药之方案及其实例(祁州药之研究1)》(英文)中,将青蒿和黄花蒿定为同一个种,Artemisia annua。可是,1963年和1977年的《中国药典》却仍沿袭李时珍、牧野富太郎的失误,将青蒿定为Artemisia apiacea,结果造成了青蒿素来源的混乱。
赵燏黄将黄花蒿与青蒿定为同一个种
见赵燏黄《整理本草研究国药之方案及其实例(祁州药之研究1)》110页。
1981年,胡世林等人在《中药通报》上发表文章,建议将青蒿的种名定为Artemisia annua。(胡世林等:《青蒿素的植物资源研究》,《中药通报》1981年2期13-16页)。这个建议被1985年以后的《中国药典》所采纳,青蒿和黄花蒿被列为同一个种,Artemisia annua,黄花蒿被列为这个种的原种。
也就是说,香蒿、臭蒿,青蒿、黄花蒿这些问题,本来就是李时珍搞错了,但是经过查阅文献,可以非常容易地将之解决。事实是,在方舟子纠缠这个问题之时,这个问题早已经得到了解决。对此,他根本就不可能不知道,因为1985年以后的《中国药典》和1999年出版的《中华本草》对此都十分明确。不仅如此,屠呦呦、胡世林等人还多次撰文,讨论这个问题(屠呦呦:《中药青蒿的正品研究》,《中国中药杂志》1987年4期2-5页;胡世林《青蒿、黄花蒿和邪蒿的订正》,《基层中药杂志》 1993年3期4-6页;胡世林等:《青蒿与黄花蒿的订正》,见《本草纲目补正》,中国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90-93页)。
这样一来,方舟子对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死咬不放,到底是为什么呢?
三、仅此一例?
实际上,不论是胡诌“青蒿鳖甲煎”,还是死咬香蒿不含青蒿素,方舟子的目的都是一个,就是要割断青蒿素的发现与中医的关系。在2005年前后,方舟子还羞羞答答地说什么“青蒿素算是和中药沾了点边”,可是,到了2011年,方舟子干脆亮出了自己的底牌,说出了这样的话:“青蒿素的发现和中医没关系,甚至是中医的耻辱”。
那么,方舟子非要割断青蒿素与中医的关系,又目的何在呢?当然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废医验药”主张。而为了达到自己的邪恶目的,方舟子充分地利用媒体这个帮凶。
2005年4月,方舟子对记者说:
“几十年的研究才得到这么一种药物,说明从中草药发现新药虽然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价值不大。”(杨猛:《专访方舟子:我为什么不相信中药疗效》,2005年4月6日《北京科技报》)。
2007年,中国政府决定拨出巨款促进中医药的科学化、现代化。这岂不是好事吗?可方舟子的反应却是气急败坏。这年5月,他对英国《自然》杂志的记者说:
“中医的基本概念,例如阴阳、五行和经络理论,是对人体模糊的描述,近乎臆测”。(Qiu, J. 2007. China plans to modernize traditional medicine. Nature 446, 590-591.)
两个月后,这句话又被《自然》杂志重新播放了一次。(Qiu, J. 2007. Traditional medicine: A culture in the balance. Nature 448, 126-128.)
2008年,方舟子又对美国《科学》杂志的记者说, “中药不是建立在科学,而是建立在玄学、巫术和传闻的基础之上,” 中国的本草物质组计划是“浪费科研经费”。(Stone, R. 2008. Lifting the Veil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cience 319, 709-710.)
2009年,方舟子又对中国《名牌时报》的记者说:
“几十年来国内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挖掘中药的有效成分,真正获得国际公认的只有青蒿素一种,由此也可看出这一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并不看好其前途。中药不接受科学检验,就不可能做为药物进军国际市场。”(《方舟子就中药注射液问题答〈名牌时报〉记者问》,XYS20090201,[www.xys.org])。
总之,如果你要“废医”,使中医现代化,方舟子就说中医不可救药;你如果要“验药”,方舟子就说你浪费科研经费。你如果举出中医药成功的例子,方舟子就说那是个例,并且与中医无关。那么,中医对发现青蒿素到底有多大的贡献?青蒿素是不是一个绝无仅有的个例?
关于前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看看下面的数据: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政府投入巨款,筛选了20多万种化合物,但是也没有找到理想的抗疟药物。而在屠呦呦参加中国寻找抗疟药物计划(“五二三项目”)之前,中国的科研人员“已经筛选了4万多种抗疟疾的化合物和中草药,没有令人满意的结果。”而屠呦呦则从查阅中医典籍、走访老中医入手,“整理了一个640多种包括青蒿在内的草药《抗疟单验访集》”,最后把青蒿筛选了出来。(王丹红:《科学档案―― 中国科学院院士周维善等讲述一段尘封往事:青蒿素结构的测定与全合成经过》,2008年12月2日《科学时报》)。也就是说,没有中医的指引,寻找抗疟药物就如同大海捞针;而有了中医的指引,就如同把漫无边际的大海浓缩成一个游泳池。中医起了这么大的作用,方舟子却说青蒿素的发现和中医没关系,甚至是中医的耻辱”,一个人如果不是丧心病狂,会这么说话吗?
事实是,中医对于发现青蒿素的作用,得到了全世界的承认。早在1985年,《科学》杂志就发表长篇文章,介绍青蒿素的发现,并且承认它是来自中国传统医学。(Klayman, DL. 1985. Qinghaosu (artemisinin): an antimalarial drug from China. Science 228, 1049-1055.)至今,这篇文章已经被引用一千多次。2011年,青蒿素的主要发现者屠呦呦获得Lasker~DeBakey临床医学研究大奖,西医出身的屠呦呦在《自然-医学》上发表的获奖感言就把这个发现归功于中医。(Tu, Y. 2011. The discovery of artemisinin (qinghaosu) and gifts from Chinese medicine. Nature Medicine 17 (10): xix-xxii)。同样,著名的《细胞》在介绍这个发现时,也说它是“来自中草药园的发现”。(Miller LH, Su X. 2011. Artemisinin: discovery from the chinese herbal garden. Cell 146:855-858.)难道如山的铁证和这些在世界顶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都不算数,青蒿素的发现与中医是否有关要由一个小偷、骗子、打手说了算?!
实际上,青蒿素的发现,并不是中医对现代医学所做的唯一贡献。仅就疟疾而言,中医典籍记载的药方中,除了青蒿之外,还有常山、鹰爪、仙鹤草、绣球等二十多种植物对疟疾有一定疗效,其中的常山效果非常明显——只是因为其提取的有效成分副作用太大而没有进一步开发。这实际上证明了中医配伍理论的合理性。除了疟疾,屠呦呦在《自然-医学》的文章中,还介绍了以下中药进展:砒霜对治疗白血病的疗效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双盲试验证明,川芎和芍药提取物能够减轻冠脉再狭窄;血府逐瘀汤对阿尔茨海默病 (Alzheimer's disease)有显著疗效。
总之,方舟子在中国媒体上关于青蒿素和中医药的言论,完全是撒谎造谣。
四、两条肉蛆
2011年8月,方舟子的打手、帮凶,北大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风闻世界著名的Lasker~DeBakey临床医学研究大奖要颁发给青蒿素的主要发现人屠呦呦,他于是抢先一步,在自己的博客上连续发表三篇文章,推崇屠呦呦。(饶毅:《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修改版)》;《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英文版》,见科学网饶毅博客,[blog.sciencenet.cn])。不仅如此,饶毅还操纵、策划了一个所谓的“葛兰素史克生命科学杰出成就奖”,把它拱手送给了屠呦呦。(商西:《屠呦呦再获生命科学大奖》,2011年9月20日《京华时报》)。有一位叫张良槌的网友这样评论饶毅的行为:
“饶一伙和这个公司为己私利,像一堆肉蛆爬到名人脸上。不仅抬高,炒作了自己。更恶心的是还要到处误导不知情者:没有我们这堆肉蛆爬在脸上,她能得奖,出名吗?”(见:[www.rainbowplan.org])。
饶毅要“爬到名人脸上”抬高自己,怎敢得罪中医?所以新语丝上的中医黑们对饶毅展开了攻击,说他“推举2个中医当院士。这事儿靠谱?说其中一个发现了青蒿素”。与饶毅栓在一根绳子上的方舟子于是这样替饶毅辩护说:
“那是国内媒体乱报道,饶毅知道后很无奈。饶毅推举的是两个用现代科学方法检验中药,从中研发出新的化学药(青蒿素、砷剂)的‘西医’,并明确指出这与中医理论无关,正是我说的废医验药。”(见2011年8月24日方舟子新浪微博,[weibo.com])。
2011年9月21日,方舟子又在有“祸国青年报”之称的《中国青年报》上发表《青蒿素和中药有多大关系?》一文,要彻底割断青蒿素与中医的关系。(见:[zqb.cyol.com])。在这篇文章中,方舟子手脚并用,双管齐下,把“青蒿鳖甲煎”和“黄花蒿”的招术全都用上,并且使用了葛洪不是中医、葛洪的青蒿药方是单方因此不是中药方这等无耻的诡辩逻辑。
实际上,说葛洪不是中医,比说方舟子不是小偷骗子还要可笑。葛洪认为,“古之初为道者,莫不兼修医术,以救近祸焉。”(《抱朴子内篇•杂应》)。据他自述,他曾编纂《玉函方》百卷,“皆分别病名,以类相续,不相杂错。”(出处同上)。没有医学知识,能做到这一点吗?(关于葛洪在医学方面的成就,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史•人物卷》,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155-163页)。
至于说葛洪的青蒿药方是单方,“没有用到阴阳五行、辨证配伍” ,因此“与中医中药没有关系”,那更是流氓的逻辑。假如这个逻辑成立,方舟子为什么要把“夫妻各饮一杯立春雨水后同房,治疗不孕症有‘神效’”、“在上元节时偷来富家灯盏放在床下,就能令人怀孕”、“鱼骨鲠喉,把渔网煮成汁或烧成灰喝了,就能让鱼骨掉下”、“把上吊的绳子拿来烧成灰,水服能够治狂癫”拿来(见方舟子《偏方是怎么来的》,2006年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当作中医来狂批呢?
总而言之,对于方舟子之流来说,中医是他们手中的玩物:他们既可以对它吹捧、贩卖,也可以对它破口大骂、大打出手。到底是嘘寒问暖,还是拳脚相加,完全由他们自己的利益(成名、赚钱)来决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实际上连蛆虫都不如。
对于这项成就,方舟子的态度十分古怪。2002年3月14日,美国《远东经济评论》发表题为《中国革命性的医学发现:青蒿素攻克疟疾》的文章,介绍“中国的中医研究人员以古代医学文献为依据,重新发现了艾属植物治疗疟疾的功能 。”这篇文章还多次引用香港科技大学理查德•海恩斯教授的话,高度评价这个发现:“中国的研究人员在‘再度发现’甜艾蒿的过程中发挥了决定性的作用,他们对分离艾蒿物质,针对疟疾进行研究, 取得了巨大的成功,但是,国际社会却没有给予中国医药工们相应的认可。”“ (中国的艾蒿研究者们)应该因此被授予诺贝尔奖,这项研究是整个20世纪后半叶最伟大的医学创举。”“这根本不是什么‘再度发现’,而是中国 人伟大的科学发现。”
按道理说,这篇文章不仅肯定了中医,而且还肯定了中国的科研人员,这些都是犯了方舟子的大忌的。所以,他如果不打这篇文章的假,那就已经算是法外施恩了。可实际上,方舟子不仅在2002年3月19日亲自把它转贴到新语丝读书论坛,没有加任何评论(见:[www.xys.org]),而且在第二天又把这篇文章列为当日新语丝的“新盗资料”的第二位(见:[www.xys.org])。对于方舟子的这种乖常行为,唯一的合理解释就是,在当时,方舟子尚在贩卖中医书籍,因此他对中医这个“伪科学”并不仇视。
可是,从2005年起,方舟子的态度突然变了——他非要割断青蒿素与中医的关系不可。那么,他是怎么做的呢?当然是使用偷、盗、骗这样的“故伎”。
一、“青蒿鳖甲汤”vs.“青蒿鳖甲煎”
2005年2月2日,方舟子在《北京科技报》上发表《艾滋病拯救得了中医吗?》一文,其中说,“搞了几十年的中医现代化,至今只有一种得到国际承认的新药青蒿素算是和中药沾了点边。”(见XYS20050204,[www.xys.org])。4月6日,《北京科技报》又发表《专访方舟子:我为什么不相信中药疗效》,其中,方舟子对记者说了这么一段话:
“抗疟疾良药青蒿素一直被当成开发中药的范例,其实它的研发只和中药沾了点边。它是从晋葛洪《肘后方》有关绞取青蒿汁可治疗疟疾的记载获得的研究思路,但是中医用于治疗疟疾的传统方剂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因为煎煮破坏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失去了药效。几十年的研究才得到这么一种药物,说明从中草药发现新药虽然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价值不大。”(XYS20050406,[www.xys.org])。
方舟子的这段话,不仅暴露出了他的无知,而且还暴露出了他的一个抄袭来源。原来,有个中医黑“旧袜子”在2001年发表了一篇《中医基础理论的哲学批判》,其中有这样一段话:
“对青蒿的研究也是从《肘后备急方》中的经验‘青蒿一把绞汁服,可以治疟’中,经过药理学的研究提取出青蒿素,获得了世界的承认。青蒿素是世界上唯一公认的由中国人发现其化学结构的药物。而中医的传统方剂青蒿鳖甲煎却无效,因为煎煮破坏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青蒿素获得承认的至关重要的原因就是找到了它的化学结构并且其对疟疾的疗效高于奎宁。这些研究一经完成,它的成果就属于现代医学理论体系的一部分了。因为它不再是在中医理论的指导下应用的了。这种研究只是借鉴了中医的实践经验,修正、补充、改善和发展了现代医学理论。”(见XYS20010320,[www.xys.org])。
看到方舟子和旧袜子都提到“青蒿鳖甲煎”了吗?这就是方舟子抄袭的铁证。原来,这个“中医的传统方剂”,最初的名称是“青蒿鳖甲汤”,见于清代名医吴瑭(字鞠通,1758-1836)的《温病条辨》,用来治疗“脉左弦,暮热早凉,汗解渴饮,少阳疟偏于热重者”。“青蒿鳖甲汤”的名称一直流传至今,而“青蒿鳖甲煎”则只有极少数人使用,如清末民初中医何廉臣(1861-1929)在《重订广温热论》中采用这个名称。事实是,到中文期刊数据库(如维普)或网络图书馆(如超星)搜索“青蒿鳖甲煎”,结果均为零。反之,用“青蒿鳖甲汤”搜索,得到的结果分别为85(维普)和71个(超星)。由此可知,方舟子的“青蒿鳖甲煎”十有八九是来自那只旧袜子。
当然,仅有十之八九的把握,还不能遽下结论。我们还需要其他的证据。
方舟子之所以要说“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不过就是要证明,中医找到青蒿来治疗疟疾,是瞎猫碰到死耗子,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结果经过中医的配伍、炮制,把原先有效的药物搞得没有效了——你看中医有多蠢!方舟子的这个逻辑能够成立的前提是,第一,“青蒿鳖甲煎”确实是被中医用来治疟疾的;第二,“青蒿鳖甲煎”治疟疾确实无效。那么,这两个前提能否成立呢?
先说“青蒿鳖甲煎”是否是被用来治疟疾。据《中医大辞典》,中医的疟疾按照临床症候分为风、暑、寒、温、湿、痰、食、风热等疟;按发病时间,又有间日、三日、子母、夜、鬼、暴、游、老、久、阴、阳诸疟;按诱因和流行特点,又分劳、虚、瘴、疫之疟;按肺脏、经络划分,又有五脏疟、三阳经疟、三阴疟,等等。除此之外,还有疟劳、疟积、疟黄、疟脱、疟痞等名称。(见人民卫生出版社1995年版974页)。另据《说文解字》,“疟”字的意思是“热寒休作”。据段玉裁的《说文解字注》,“谓寒与热一休一作相代也。《释名》曰,瘧,酷虐也。凡疾或寒或热耳。而此疾先寒后热。两疾似酷虐者。”虽然现在把中医典籍中的疟症与由疟原虫引起的疟疾等同,但实际上,疟只是症状,而能够引起“热寒休作”症状的病因却有很多。在《古代疾病名候疏义》中,余云岫曾这样论述道:
“疟之为病,先寒后热,休作有时,而病之寒热休,不独疟病原虫所生之疟为然,化脓菌所成之疮疖亦有之,今謂之化脓热,人见其寒热休作也,即误以為疟。今人之患肠窒扶斯者,其后半期热势,由稽留热变为弛张热,旧俗以为伤寒变疟,其误正同。……要而言之,痁者,每日寒热休作之病也。如间一日疟、间二日疟之重复传染,如化脓热,如肠窒夫斯后期之弛张热,如肺結核病之消耗热皆是,不独热帶酗原虫所成之热带热而已也。”(台湾自由出版社1972年版133页)。
中国古籍出版社2001年出版的《常见症状鉴别诊断学》说得更为明确:“几乎所有引起感染的病因都可以引起反覆发热”。(8页)。
也就是说,中医所说的“疟”,包括症状是反覆发热的许多种疾病,而不同的青蒿药物,就是针对不同的疾病的。换句话说就是,虽然含青蒿素的青蒿汁液针被用来治疗由疟原虫引起的疟疾,但是,青蒿鳖甲汤所针对的“少阳疟偏于热重者”,却不一定是疟疾。确实,至今已经有很多利用青蒿鳖甲汤来治疗各种不同原因引起的发热疾病,都取得很好的效果。例见:
谢东霞、廖俊旭:《青蒿鳖甲汤配合经方治肺心病急性发作64例 》,《国医论坛》 1997年 1期 41页。
钟嘉熙 、黎壮伟:《青蒿鳖甲汤治疗系统性红斑狼疮发热30例》,《吉林中医药》2004年10期25-26页。
张梅林:《青蒿鳖甲汤治疗更年期综合征》,《中华实用中西医杂志》2006年5期606页。
既然“青蒿鳖甲煎”不是用来治疟疾的,它“对疟疾无效”,又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呢?就像是中医本来就没有说六味地黄丸能够治痢疾,可一个人却偏要拿它来治自己的痢疾,这个失败的病例,除了能够说明这个人的愚蠢之外,还能说明什么呢?而方舟子在四年之后和旧袜子犯相同的蠢,除了是他抄袭了旧袜子之外,还能有其他的解释吗?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问题是,青蒿鳖甲煎对疟疾到底有没有效?不论是旧袜子,还是方舟子,都没有提出“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的证据,而是根据这样的逻辑推理:青蒿素不耐热,因此,“煎煮(青蒿)破坏了青蒿素的化学结构”。这样的推理能够成立,也需要一个逻辑前提:青蒿素是青蒿中唯一能够治疟疾的有效成分。可事实却是,这个前提也不能成立。在《中华本草7》(上海科技出版社1999年版663页),有下面一段文字:
“取青蒿干叶洗净,浸泡15min煎煮,沸后再煮3min(煎煮时间过长则疗效降低;只煎1次),滤取药汁,药渣加压再取汁,两汁合并1次口服,每日3次,连服3d为1疗程。成人首次量青蒿干叶100g,以后各次65g,1疗程总量为620g,如系鲜叶用量加倍,小儿用量酌减。治间日疟58例,痊愈36例,有效15例,无效7例,总有效87.9%。平均退热时间15.6h;平均原虫转阴时间54.35h。”
这不是证明青蒿在煮沸之后,仍旧能够治疟疾吗?实际上,根据青蒿素研制项目领导人张剑方编写的《迟到的报告》(羊城晚报出版社2006年版),早在1973年,山东省中医药研究所研究人员“魏振兴介绍了他们的提取(青蒿抗疟有效成分)方法及药理实验研究的情况。他们提取的黄花蒿单体未出现心脏毒性,提取工艺也不存在提取温度超过60ºC,有效成分就会被破坏的现象。”
另据《中华本草7》(660页),青蒿素的合成衍生物青蒿琥酯、蒿甲醚、青蒿酯钠等等都具有抗疟的功效。而据屠呦呦本人说,青蒿素的另一个衍生物,双氢青蒿素,比青蒿素更稳定,抗疟性能更高。[Tu, Y. 2011. The discovery of artemisinin (qinghaosu) and gifts from Chinese medicine. Nature Medicine 17 (10): xix-xxii]。尽管这些衍生物质大多来自化学合成,但是,它们存在于青蒿之中的可能性却无法排除。所以,旧袜子和方舟子说“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既没有证据的支持,在逻辑上也存在严重的漏洞。而他们二人之所以犯一模一样的错误,唯一合理的解释就是后者抄袭了前者。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青蒿的药用价值并不是仅仅在于青蒿素。《中国药用植物志》第四册说,“青蒿可用作退热药,止盗汗;又用作止血药,治鼻中衂血及便血;并为杀虫剂,主治疥瘙、痂痒、恶疮等。”(见科学出版社1956年版,无页码)。又据《中华本草7》,除了抗疟原虫之外,青蒿还具有抗菌抗病毒、促进机体免疫系统功能、解热、抗肿瘤等功效,而除了抗疟原虫的功能之外,其他功能在水煎火炒之后,大都不受影响。(见659-664页)。而使用青蒿的处方,除了截疟青蒿丸之外,还有治虚劳盗汗的青蒿煎;治骨蒸热、体瘦困乏、烦渴寒热的青蒿丸、青蒿饮子;治肾热之极呕血的丹蒿汤;治日晒疮的青蒿散。(见上海中医药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中医病证小方辞典》)。也就是说,青蒿在水煮之后,即使是其中的青蒿素受到了破坏,也仍旧具有药效。
总之,方舟子抄袭旧袜子,想要通过“青蒿鳖甲煎却对疟疾无效”来说明中医无理、中药无效,恰恰证明了自己的愚蠢、无耻和邪恶。
二、青蒿vs.黄花蒿
方舟子的“青蒿鳖甲煎”的笑话,他后来几乎从不提及。(2011年9月21日,方舟子在《中国青年报》上发表《青蒿素和中药有多大关系?》一文,把“青蒿鳖甲煎”改正成了“青蒿鳖甲汤”。这说明,他的抄袭劣迹早就曾被人指出,所以他才有六年时间不敢使用这个偷来的“利器”。)但是,青蒿素是产生于中医的最伟大的成就,而中医又是方舟子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的“伪科学”,因此,青蒿素就成了方舟子的眼中钉,不让它与中医彻底脱离关系,他就会寝不安席,食不知味。怎么办呢?方舟子于是又找到了一件新的武器。2006年10月,方舟子在《经济观察报》上说:
“没有科学的指导,宝贵的经验也很容易走偏。以抗疟良药青蒿素为例,它的研发是受到晋葛洪《肘后备急方》治疟验方的启发:‘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这显然是一个验方,与中医的辨证论治、复方配伍的理论无关。后来的中医医书例如《本草纲目》虽然都有青蒿可截疟的记载,但是现代研究表明中医所说的那种芳香可食用的青蒿(香蒿)并不能治疟疾,青蒿素是从中医并不认为能截疟、辛臭不可食用的另一种植物臭蒿(黄花蒿)提取出来的。我们只能推测葛洪说的青蒿指的是臭蒿,被后来的中医家搞混了,所以现在往往就把臭蒿改叫青蒿了。”(方舟子:《为什么说中医不是科学?》,2006年10月28日《经济观察报》,[www.xys.org])。
方舟子的这个说法,马上成了新语丝上的官方说法。有人据此大骂中医“数典忘祖”(净凡皙:《谈中医与数典忘祖》,XYS20070707,[www.xys.org]),有人据此指责中医以假乱真(老丁:《“狸猫换太子”——扑朔迷离话青蒿》,XYS20070717,[www.xys.org]),还有人据此撕心裂肺地高喊“青蒿素这玩意实在是中医的奇耻大辱!”(朋远来:《青蒿素——中医的奇耻大辱》,XYS20090413,[www.xys.org])。而方舟子自己也不甘人后,几年来一直将此事絮叨个没完没了:
“青蒿素是从黄花蒿提取的用于治疗疟疾的化学药,即西药。作为中药的青蒿是香蒿,不含青蒿素,即使有经过煎煮也破坏了活性,对疟疾无效。”(见2010年8月9日方舟子新浪微博,[weibo.com])。
“中医用的那种青蒿治不了疟疾,事实上大规模筛查表明没有哪种中药能治疟疾。青蒿素是从中医不用的臭蒿提取的。”(见2011年2月18日方舟子新浪微博,[weibo.com])。
“青蒿素的发现和中医没关系,甚至是中医的耻辱。用来提取青蒿素的那种青蒿(臭蒿)不是中医用的那种(香蒿),而且加热熬成汤药后青蒿素活性就被破坏了。”(见2011年9月15日方舟子新浪微博,[weibo.com])。
那么,这个香蒿—臭蒿、青蒿—黄花蒿之争,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青蒿”一词,最早见于马王堆汉墓出土的帛书《五十二病方》中用来治疗痔疮的一个药方。(见严健民《五十二病方注补译》,中医古籍出版社2005年版127-128页)。在《神农本草经》中,青蒿被称为草蒿。到了晋代,中医葛洪(284-364)在《肘后备急方》第三卷“治寒热诸疟方第十六”中,写下了一个 “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这个药方。宋人沈括注意到,“青蒿一类,自有两种,一种黄色,一种青色。”(见胡道静《梦溪笔谈校正》874页)。到了明代,李时珍在撰写《本草纲目》时,把这两种青蒿分别立了条目,一条是青蒿(香蒿),一条是黄花蒿(臭蒿)。自此,黄花蒿不再属于“青蒿一类”了。而青蒿素的发现,实际上来自于黄花蒿。
那么,黄花蒿到底是否属于青蒿呢?早在1848年,吴其濬(1789-1847)在他的《植物名实图考》中就说,“青蒿……与黄花蒿无异。”
吴其濬《植物名实图考》记载的青蒿和黄花蒿
见中华书局1963年版上册294-295页
不过,在日本人牧野富太郎1906年出版的《植物图鉴》中,青蒿和黄花蒿被分别列为两个不同的种,青蒿是Artemisia apiacea,黄花蒿是Artemisia annua。1941年,中国著名本草学家赵燏黄先生(1883-1960)在其《整理本草研究国药之方案及其实例(祁州药之研究1)》(英文)中,将青蒿和黄花蒿定为同一个种,Artemisia annua。可是,1963年和1977年的《中国药典》却仍沿袭李时珍、牧野富太郎的失误,将青蒿定为Artemisia apiacea,结果造成了青蒿素来源的混乱。
赵燏黄将黄花蒿与青蒿定为同一个种
见赵燏黄《整理本草研究国药之方案及其实例(祁州药之研究1)》110页。
1981年,胡世林等人在《中药通报》上发表文章,建议将青蒿的种名定为Artemisia annua。(胡世林等:《青蒿素的植物资源研究》,《中药通报》1981年2期13-16页)。这个建议被1985年以后的《中国药典》所采纳,青蒿和黄花蒿被列为同一个种,Artemisia annua,黄花蒿被列为这个种的原种。
也就是说,香蒿、臭蒿,青蒿、黄花蒿这些问题,本来就是李时珍搞错了,但是经过查阅文献,可以非常容易地将之解决。事实是,在方舟子纠缠这个问题之时,这个问题早已经得到了解决。对此,他根本就不可能不知道,因为1985年以后的《中国药典》和1999年出版的《中华本草》对此都十分明确。不仅如此,屠呦呦、胡世林等人还多次撰文,讨论这个问题(屠呦呦:《中药青蒿的正品研究》,《中国中药杂志》1987年4期2-5页;胡世林《青蒿、黄花蒿和邪蒿的订正》,《基层中药杂志》 1993年3期4-6页;胡世林等:《青蒿与黄花蒿的订正》,见《本草纲目补正》,中国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90-93页)。
这样一来,方舟子对这个不是问题的问题死咬不放,到底是为什么呢?
三、仅此一例?
实际上,不论是胡诌“青蒿鳖甲煎”,还是死咬香蒿不含青蒿素,方舟子的目的都是一个,就是要割断青蒿素的发现与中医的关系。在2005年前后,方舟子还羞羞答答地说什么“青蒿素算是和中药沾了点边”,可是,到了2011年,方舟子干脆亮出了自己的底牌,说出了这样的话:“青蒿素的发现和中医没关系,甚至是中医的耻辱”。
那么,方舟子非要割断青蒿素与中医的关系,又目的何在呢?当然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废医验药”主张。而为了达到自己的邪恶目的,方舟子充分地利用媒体这个帮凶。
2005年4月,方舟子对记者说:
“几十年的研究才得到这么一种药物,说明从中草药发现新药虽然有一定的价值,但是价值不大。”(杨猛:《专访方舟子:我为什么不相信中药疗效》,2005年4月6日《北京科技报》)。
2007年,中国政府决定拨出巨款促进中医药的科学化、现代化。这岂不是好事吗?可方舟子的反应却是气急败坏。这年5月,他对英国《自然》杂志的记者说:
“中医的基本概念,例如阴阳、五行和经络理论,是对人体模糊的描述,近乎臆测”。(Qiu, J. 2007. China plans to modernize traditional medicine. Nature 446, 590-591.)
两个月后,这句话又被《自然》杂志重新播放了一次。(Qiu, J. 2007. Traditional medicine: A culture in the balance. Nature 448, 126-128.)
2008年,方舟子又对美国《科学》杂志的记者说, “中药不是建立在科学,而是建立在玄学、巫术和传闻的基础之上,” 中国的本草物质组计划是“浪费科研经费”。(Stone, R. 2008. Lifting the Veil on Traditional Chinese Medicine. Science 319, 709-710.)
2009年,方舟子又对中国《名牌时报》的记者说:
“几十年来国内花了大量的人力、物力挖掘中药的有效成分,真正获得国际公认的只有青蒿素一种,由此也可看出这一工作的难度,所以我并不看好其前途。中药不接受科学检验,就不可能做为药物进军国际市场。”(《方舟子就中药注射液问题答〈名牌时报〉记者问》,XYS20090201,[www.xys.org])。
总之,如果你要“废医”,使中医现代化,方舟子就说中医不可救药;你如果要“验药”,方舟子就说你浪费科研经费。你如果举出中医药成功的例子,方舟子就说那是个例,并且与中医无关。那么,中医对发现青蒿素到底有多大的贡献?青蒿素是不是一个绝无仅有的个例?
关于前一个问题,我们可以看看下面的数据:在上世纪六十年代,美国政府投入巨款,筛选了20多万种化合物,但是也没有找到理想的抗疟药物。而在屠呦呦参加中国寻找抗疟药物计划(“五二三项目”)之前,中国的科研人员“已经筛选了4万多种抗疟疾的化合物和中草药,没有令人满意的结果。”而屠呦呦则从查阅中医典籍、走访老中医入手,“整理了一个640多种包括青蒿在内的草药《抗疟单验访集》”,最后把青蒿筛选了出来。(王丹红:《科学档案―― 中国科学院院士周维善等讲述一段尘封往事:青蒿素结构的测定与全合成经过》,2008年12月2日《科学时报》)。也就是说,没有中医的指引,寻找抗疟药物就如同大海捞针;而有了中医的指引,就如同把漫无边际的大海浓缩成一个游泳池。中医起了这么大的作用,方舟子却说青蒿素的发现和中医没关系,甚至是中医的耻辱”,一个人如果不是丧心病狂,会这么说话吗?
事实是,中医对于发现青蒿素的作用,得到了全世界的承认。早在1985年,《科学》杂志就发表长篇文章,介绍青蒿素的发现,并且承认它是来自中国传统医学。(Klayman, DL. 1985. Qinghaosu (artemisinin): an antimalarial drug from China. Science 228, 1049-1055.)至今,这篇文章已经被引用一千多次。2011年,青蒿素的主要发现者屠呦呦获得Lasker~DeBakey临床医学研究大奖,西医出身的屠呦呦在《自然-医学》上发表的获奖感言就把这个发现归功于中医。(Tu, Y. 2011. The discovery of artemisinin (qinghaosu) and gifts from Chinese medicine. Nature Medicine 17 (10): xix-xxii)。同样,著名的《细胞》在介绍这个发现时,也说它是“来自中草药园的发现”。(Miller LH, Su X. 2011. Artemisinin: discovery from the chinese herbal garden. Cell 146:855-858.)难道如山的铁证和这些在世界顶尖刊物上发表的文章都不算数,青蒿素的发现与中医是否有关要由一个小偷、骗子、打手说了算?!
实际上,青蒿素的发现,并不是中医对现代医学所做的唯一贡献。仅就疟疾而言,中医典籍记载的药方中,除了青蒿之外,还有常山、鹰爪、仙鹤草、绣球等二十多种植物对疟疾有一定疗效,其中的常山效果非常明显——只是因为其提取的有效成分副作用太大而没有进一步开发。这实际上证明了中医配伍理论的合理性。除了疟疾,屠呦呦在《自然-医学》的文章中,还介绍了以下中药进展:砒霜对治疗白血病的疗效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双盲试验证明,川芎和芍药提取物能够减轻冠脉再狭窄;血府逐瘀汤对阿尔茨海默病 (Alzheimer's disease)有显著疗效。
总之,方舟子在中国媒体上关于青蒿素和中医药的言论,完全是撒谎造谣。
四、两条肉蛆
2011年8月,方舟子的打手、帮凶,北大生命科学院院长饶毅风闻世界著名的Lasker~DeBakey临床医学研究大奖要颁发给青蒿素的主要发现人屠呦呦,他于是抢先一步,在自己的博客上连续发表三篇文章,推崇屠呦呦。(饶毅:《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修改版)》;《中药的科学研究丰碑英文版》,见科学网饶毅博客,[blog.sciencenet.cn])。不仅如此,饶毅还操纵、策划了一个所谓的“葛兰素史克生命科学杰出成就奖”,把它拱手送给了屠呦呦。(商西:《屠呦呦再获生命科学大奖》,2011年9月20日《京华时报》)。有一位叫张良槌的网友这样评论饶毅的行为:
“饶一伙和这个公司为己私利,像一堆肉蛆爬到名人脸上。不仅抬高,炒作了自己。更恶心的是还要到处误导不知情者:没有我们这堆肉蛆爬在脸上,她能得奖,出名吗?”(见:[www.rainbowplan.org])。
饶毅要“爬到名人脸上”抬高自己,怎敢得罪中医?所以新语丝上的中医黑们对饶毅展开了攻击,说他“推举2个中医当院士。这事儿靠谱?说其中一个发现了青蒿素”。与饶毅栓在一根绳子上的方舟子于是这样替饶毅辩护说:
“那是国内媒体乱报道,饶毅知道后很无奈。饶毅推举的是两个用现代科学方法检验中药,从中研发出新的化学药(青蒿素、砷剂)的‘西医’,并明确指出这与中医理论无关,正是我说的废医验药。”(见2011年8月24日方舟子新浪微博,[weibo.com])。
2011年9月21日,方舟子又在有“祸国青年报”之称的《中国青年报》上发表《青蒿素和中药有多大关系?》一文,要彻底割断青蒿素与中医的关系。(见:[zqb.cyol.com])。在这篇文章中,方舟子手脚并用,双管齐下,把“青蒿鳖甲煎”和“黄花蒿”的招术全都用上,并且使用了葛洪不是中医、葛洪的青蒿药方是单方因此不是中药方这等无耻的诡辩逻辑。
实际上,说葛洪不是中医,比说方舟子不是小偷骗子还要可笑。葛洪认为,“古之初为道者,莫不兼修医术,以救近祸焉。”(《抱朴子内篇•杂应》)。据他自述,他曾编纂《玉函方》百卷,“皆分别病名,以类相续,不相杂错。”(出处同上)。没有医学知识,能做到这一点吗?(关于葛洪在医学方面的成就,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史•人物卷》,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155-163页)。
至于说葛洪的青蒿药方是单方,“没有用到阴阳五行、辨证配伍” ,因此“与中医中药没有关系”,那更是流氓的逻辑。假如这个逻辑成立,方舟子为什么要把“夫妻各饮一杯立春雨水后同房,治疗不孕症有‘神效’”、“在上元节时偷来富家灯盏放在床下,就能令人怀孕”、“鱼骨鲠喉,把渔网煮成汁或烧成灰喝了,就能让鱼骨掉下”、“把上吊的绳子拿来烧成灰,水服能够治狂癫”拿来(见方舟子《偏方是怎么来的》,2006年12月27日《中国青年报》),当作中医来狂批呢?
总而言之,对于方舟子之流来说,中医是他们手中的玩物:他们既可以对它吹捧、贩卖,也可以对它破口大骂、大打出手。到底是嘘寒问暖,还是拳脚相加,完全由他们自己的利益(成名、赚钱)来决定。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们实际上连蛆虫都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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