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属性与中国新型国家行为分析
刘 伟 超
【内容提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当代中国急剧变化的三十年;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相辅相成,共同塑造了当代中国这一新型国家行为体的行为,丰富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有关国家行为体行为的实践。本文试图根据当代中国这一新型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实践,本着“批判——否定——创新”的路径,对中国这一新型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实践进行理论解读,试图突破西方国际关系学有关国家行为体的理论假设及其行为分析,从结构分析法与属性分析法相结合的双重视觉重新解读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同时实现政治与经济的相结合、国内与国际的双向互动、内政与外交的有机统一;以拓展有关国家行为体行为研究的理论视野,便于更好地认识当代中国这一新型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实践。希望本文有助于为推动国际关系学有关国家行为的研究与发展,并且特别希望有助于为推动中国国际关系学(派)理论体系的生成与发展提供积极有意的借鉴。
【关键词】国家行为体的双重性质和双重行为 国际关系的基本行为 “双模型”理论 传导机制与沟通行为者 中国新型国家行为体 结构分析法 属性分析法
序 言
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繁荣稳定也离不开中国。中国将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中国将始终不渝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中国坚持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的基础上同所有国家发展友好合作。——胡锦涛中共十七大政治报告
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是顺应当今世界发展大势的必然要求,是适应中国同国际社会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必然要求,是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然要求。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必须更加注重从国际国内形势的相互联系中把握发展方向,必须更加注重从国际国内条件的相互转化中用好发展机遇,必须更加注重从国际国内资源的优势互补中创造发展条件,必须更加注重从国际国内因素的综合作用中掌握发展全局。——人民日报国际周刊 2008年6月27日 第12版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当代中国急剧变化的三十年,是理解和诠释中国国家行为体行为的最好例证,是解读当代中国国家行为最生动的历史教材。三十年间,中国对内进行了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体制转变,为对外开放以及融入国际体系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对外开放的持续深入发展;而对外开放,融入现有全球国际体系,参与国际合作与分工,又为进一步加快对内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条件,可以说中国的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相互推动,共同塑造了当代中国这一新型国家行为体的国家行为,丰富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有关国家行为体行为的实践,为推动有关国家行为体的行为研究提供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的案例,同时也为中国国际关系理论学说的创立和发展,奠定了深厚的实践基础。
本文试图根据这些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的改革开放与和平崛起的国家行为实践,本着“批判——否定——创新”的路径,对比西方国际关系学中关于国家行为的理论,对中国这一新型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实践进行理论解读,试图突破西方国际关系学有关国家行为体的理论假设及其行为分析,从结构分析法与属性分析法相结合的双重视觉重新解读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同时实现政治与经济的相结合、国内与国际的双向互动、内政与外交的有机统一;以拓展有关国家行为体行为研究的理论视野,以便于更好地认识中国社会主义国家行为体的改革开放与和平崛起的国家行为以及中国融入现有国际体系的国际关系实践。同时希望本文能够将围绕中国与国际体系关系的根本性辩论和实践以及中国崛起的讨论引向深入,希望有助于为推动国际关系学有关国家行为的研究与发展,并且特别希望有助于为推动中国国际关系学(派)理论体系的生成与发展提供积极有意的借鉴。本文的写作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代表了本人对创建中国国际关系学(派)理论体系所做出的尝试和努力。
一、国家行为体的行为特征分析
国际关系的行为体尤其是国家行为体及其行为是国际关系理论研究的最基本的基点。
首先我们先看看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关于国际关系的行为体及其行为的理论观点。
传统的现实主义将民族国家视为国际关系最重要的行为体;将国家的一切行为动机归于获得权力、增加权力和保持权力;权力不仅是国家生存的手段,而且成为国际关系的目的和国家本身的目的。[3] 新现实主义仍坚持认为民族主权国家是国际关系中的关键角色,国际社会仍处于一种无政府状态,无政府条件下国家的第一考虑是生存考虑;军事权力是国家权力的第一要素;国家的权力是国家生存的手段,不是国家的目的。新现实主义以理性主义为宏观理论假定,以国际体系为研究层次,以体系结构为主要自变量,以国家行为为主要因变量,以国际体系无政府性为基本体系条件。[3] 新自由制度主义承认民族国家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同时,更加重视非国家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的作用;接受国家是单一、理性的行为体的假设;国际制度与国家行为是因果关系,即在国际体系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国家仍然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和行为取向,导致这些行为和不同行为取向的是国际体系的制度化程度;强调了国际制度对于国际行为体、尤其是国家的国际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讨论了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合作的可能和条件。[3] 建构主义认为国家是体系的主要行为者,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国家体系的基本结构是社会的,而不是物质的;社会关系构建认同和利益,认同构成利益,也即主体间的社会互动形成共有观念,共有观念形成文化,文化决定行为体的身份、利益和行为;文化不仅影响国家行为体的各种动机,而且还影响国家行为体的行为,而更重要的是建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以及国家的认同。[3]
那么,我们(中国学者)又是如何看待国际体系的单元组成呢,如何看待国家行为体在国际体系当中的重要性及其行为特征和表现呢?下面笔者就此问题进行相关的分析和论述。
关于国际关系的行为体及其行为,笔者更倾向于如下的观点,民族国家享有主权,是国际关系中的主要行为体,非国家组织是国际关系中的重要行为体,在国际关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与影响。[6] 我们都知道,当今世界上的国家基本上都一样,都有自己的主权、领土等,也都有各自几乎完全相同的职能部门和组织机构,而唯一不同的可能就是他们各自的组织原则、运行方式了;总体而言,从结构形式上来说,国家行为体是同质的。然而同质的国家行为体在面对同样的国际体系时其表现出来的行为为什么会有所差别,甚至是截然不同呢?究其原因,国家行为体除了本身的结构之外,还与行为体自身的发展状态有关,更重要的是还与国家行为体的属性有关。
现实中的国家大都是由具有不同信仰和习俗的不同民族所组成,因而具有一定的民族性;国家的民族性使得国家行为体在处理复杂的国际关系时会更多地基于本民族的文化习俗、信仰以及价值观等做出有别于其它国家行为体的判断,采取有别于其它国家行为体的行为;不仅如此,现实中的国家大都是由具有不同阶级属性和利益派别的政党所组成的政治团体构建的政府所领导和掌控,因而使得国家同时还具有很强的阶级性;国家的这种阶级性使得国家行为体在处理复杂的国际关系时同样会更多地基于本阶级和利益派别的利益、信仰以及价值观等做出有别于其它国家行为体的判断,采取有别于其它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因此,国家行为体的性质受到国家的民族性和阶级性的影响,从而具有了民族属性和阶级属性。
因此,笔者认为,国家行为体是融结构和属性的统一体;结构的组织原则、运行方式以及发展状态固然对国家行为体的行为产生重大的作用和影响,而属性的作用和影响同样具有不可或缺的深远意义。
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学说中关于国家的假设基本上都是“单一的、理性的、自利行为体”,其所谓的“单一的行为体”的假设,虽然简化了对国家的内部结构和属性的分析,但这一简化的假设却忽略了国际关系中来自国家内部的作用和影响,势必带来其理论学说的缺陷和不足;而其所谓的“理性的行为体”的假设,初看起来好像是正确的,但是仔细地推敲起来,却经不起辩驳;这种所谓的“理性的行为体”的假设完全忽视了国家行为体的民族属性和阶级属性,势必给人带来一种错觉:国家行为体出于狭隘的民族利益和阶级利益为追求本国利益的最大化,可以不顾国际道义、其它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甚至全人类的利益,所进行的各种行为(包括入侵其它国家和民族、赤裸裸地进行战争等等各种行为)都是所谓的“理性”的行为。殊不知国家行为体的“理性”行为受到国家行为体的民族属性和阶级属性的影响和制约。也难怪美国小布什政府可以不顾全世界人民的呼声,无视联合国的存在悍然发动对主权国家伊拉克的赤裸裸的军事入侵和战争。至于所谓的“自利的行为体”的假设我想就更经不起推敲和辩驳了。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学说将国家的假设从一开始就建立在错误的基础之上,由此建立起来的理论学说不可避免地会带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狭隘性。
对于处于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与相互制约的国际体系当中的国家行为体来说,一方面,对内则要代表本国人民、民族的利益,维护国家的稳定,推动国家的发展;同时维护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确保国家安全和防范外敌入侵等,因而也就具有了对内性质;另一方面,对外则要处理好本民族和国家及其人民同其它民族和国家及其人民之间的相互利益和相互关系,因而也就具有了对外性质。国家行为体的内外性质决定了国家行为体的内外职能,而国家行为体的内外职能又必然地导致了国家行为体的内外行为的产生,这种内外行为的产生同样必然伴随着对内输出(相对于国际体系而言)功能和对外输入(相对于国际体系而言)功能的产生。这便是国家行为体的双重性质和双重行为。[6] 而从根本上来讲,国家行为体的双重性质和双重行为对内则源于国家的内部结构、状态、属性等内部因素,对外则源于国际体系本身的组织结构、运动状态、属性特征等外部因素。
国家行为体的双重性质和双重行为对国家自身的生存、变化和发展以及国际关系的运动、变化及其发展都具有十分重大、极其深远的意义和影响。
通常情况下,国家行为体的行为既受到来自本国国内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文化等内部结构、状态、属性等内部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同时又受到来自国际关系尤其是国际体系本身的组织结构、运动状态、属性特征等外部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国家行为体根据其双重性质,既要应对来自本国内部结构、状态、属性等方面的变化和影响,同时又要对来自国际关系方面尤其是国际体系本身的组织结构、运动状态、属性特征的变化和影响做出反应。国家行为体动用其内外行为一方面要使来自国家内部各因素的变动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通过国家行为体的对外行为输入国际体系中,另一方面又要将来自国际体系的变动和影响通过国家行为体的对内行为输出给国家内部各要素,并通过国家内部各要素进行消化、吸收和分解掉。
国家行为体依据国家自身内部结构、状态、属性等的发展变化以及国际体系的结构、状态、属性等特征的发展变化所做出的有利于国家行为体自身利益的行为构成了国际关系的基本行为或称主体行为。我们可以根据国家行为体的属性特征将国家区分为不同的类型,由此产生的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就具有很大的不同之处。根据国家行为体的属性可以将国家的类型分为三类:A自利型也即排他型国家,B互惠互利型国家,C利他型国家,在现实国家当中“利他型国家”基本上不存在,因此国家的类型实质上就剩前两种类型,而不同类型的国家在处理国际关系时会表现出截然不同的行为。在国际关系中国家行为体的基本目标以国家类型的不同而有所区别:A自利型也即排他型国家认为“权力是大国政治的根本,大国为权力而相互竞争,国际体系的无政府性特征以及权力分配是国际政治的主要因素,这些因素鼓励国家追逐霸权”。B互惠互利型国家则认为在国际关系的交往中在保证本国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追求国家相对力量的上升及其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力的提高。国家间的关系不仅具有矛盾斗争性的一面,而且具有矛盾统一性的一面;国家之间既有安全、利益相互冲突的关系,同时又有极大的安全、利益相互合作、相互依存的关系,而且这种关系随着国家之间交往的不断扩大和深入而显得越来越密切、越来越重要。[6]
二、国家行为体的行为模型(“双模型”)分析
随着多极化、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全球范围的各种新议题、新问题的日益凸显以及商品、服务、资本和信息等在全球市场频繁的流动,这些都使得国内和国际越来越难以截然分开,社会对政府的要求提高,各国政府政策的自主程度开始下降,各国经济的类似性不断增加。由于全球化浪潮的推动,本属于各国内部的政治、经济、社会等事务,越来越多地被暴露在外部世界面前,接受来自国际社会方方面面的审视以及国际体系中国际权利结构和全球投资与贸易体制安排的检阅,从而日益呈现出国内事务的外部化,也即国内关系的外部化。与此同时正如有的学者指出的那样,一旦(中国)与世界经济的围墙被拆开,国际体系的力量就会对(中国)的改革进程产生重大的影响。一旦开放的闸门被打开,国际体系的力量就会通过各种正式或非正式的制度渠道介入到国内政治、经济中,国际体系中国际权利结构和全球投资与贸易体制安排就会对国内政治、经济结构产生重组效应,从而引发该国国内变迁,从而呈现出国际关系的内部化。[1] 国内关系的外部化以及国际关系的内部化的深入发展不断地增强了各国国内与国际体系联系的密切性,推动了各国国内与国际体系双向互动的不断加强和深入发展。
(1)国内—国际双向互动的理论分析模型
随着多极化、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关系领域内世界政治、经济的深刻变革和调整以及国内关系的外部化与国际关系的内部化的进一步发展,使得各国国内与国际体系联系的密切性以及双向互动得到了不断的深入发展。一方面,来自国际体系的变动和影响对各国国内变迁的冲击力和影响力不断增强;另一方面,来自各国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发展和变动对国际体系的冲击、变革和影响也不断增强。
在此,需要做出如下的假设情形:①在国际体系中,国家是最主要的行为体,对国际体系的发展、变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②国际体系是开放的、自由竞争或较少国家管制的全球市场经济,③权力—市场—意识形态的分配结构同时存在于国内、国际两个层次。
在当代的国际关系中,国际政治权利分配与全球生产与贸易格局结合在一起所构造的国际政治经济结构或者我们一般所说的国际体系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输出到各国国内,对各国国内政治、经济、社会产生调整和变革的影响;同样,各国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的变化、发展及其调整和变革又会通过相应的传导机制输入到国际体系当中,对国际政治权利的再分配与全球生产与贸易格局再调整产生影响,也即在国际、国内两个层次及其相互之间同时存在着这样的两种互动关系:“国际——国内——国际”的互动关系以及“国内——国际——国内”的互动关系。国际体系通过一定的传导机制将其内部变量的变动输出给各国家,作用于国际体系的外部变量,引起其外部变量的变动(也即各国家内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动),从而对各个国家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产生调整和变革的作用与影响,迫使各国家行为体根据其对内性质,动用其对内行为,并利用国家行为体的对内输出功能,向本国国内输出来自国际体系的变动和影响,并将来自国际体系的变动所产生的作用和影响通过本国国内政治、经济、社会等各组成部分进行消化、分解和吸收。与此相反,各国家行为体则通过相应的传导机制将其(指国际体系)外部变量的变动(也即各国家内部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动)根据其对外性质,动用其对外行为,并利用国家行为体的对外输入功能,向国际体系输入来自本国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动和影响,作用于国际体系的内部变量,引起其内部变量的变动,从而对国际体系产生作用和影响,通过对国际政治权利的再分配与全球生产与贸易格局的变动和再调整进行消化、分解和吸收,进而造成国际体系的变动甚至变迁。[7]
那么,肩负“国内—国际”双向互动的传导机制是什么呢?通常情况下,有三种打通“国内—国际”界限的传导机制,它们分别代表着国家、市场和社会层面的作用机制:一是政治权力,二是市场供给和需求及其价格运动,三是人口及其相关的跨国社会运动所带来的意识形态的传播。在当代国际关系中这三种传导机制的代理者分别是国家/国家集团/国际组织、跨国公司以及国际非政府组织等,它们在“国内—国际”双向互动中扮演着沟通行为者的角色。[1]
由于国际体系的有组织安排及其制度化形成了相应的国际制度及其相关机制,国际制度及其机制的形成和发展对国际体系的发展以及“国内—国际”的双向互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同时基于双边主义和多边主义所建立起来的地区性、全球性的制度及其相关机制也对“国内—国际”的双向互动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合理的、公正的(国际)制度性安排及其相关机制有利于维护国际体系的稳定、促进国际体系的和谐发展,有利于增强“国内—国际”双向互动的良性发展;相反不合理的、不公正的(国际)制度性安排及其相关机制不利于维护国际体系的稳定,不利于促进国际体系的和谐发展,不利于增强“国内—国际”双向互动的良性发展,会带来国际体系的扭曲,给国际体系带来重大创伤,导致“国内—国际”双向互动的恶性发展。[7]
以上涉及的是“国内—国际”双向互动的理论层面,而作为“国内—国际”双向互动政策层面的分析也很重要,下面就“国内—国际”双向互动的政策层面进行分析。
(2)国内—国际双向循环的政策分析模型
随着多极化、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关系领域内世界政治、经济的深刻变革和调整以及国内关系的外部化与国际关系的内部化的进一步发展,各国国内与国际体系联系的密切性以及双向互动都得到了不断的深入发展;各国政府在内外政策的决策、选择和制定上变得越来越复杂,需要越来越多地全面综合来自国内、国际两个层面方方面面的因素,既要有利于本国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等事务的稳定与发展,同时又要应对来自国际体系方面的压力和挑战,既要适应国际体系中国际政治权利结构以及全球生产与贸易体制安排的现状、满足其要求,同时又要符合和满足来自本国国内不同利益群体相互之间进行博弈的政策需要。显然,各国内外政策的选择受到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方面受到本国国内不同利益群体、利益集团的政治运作,另一方面又受到来自国际体系的影响尤其是其中的国际政治权利结构以及全球生产与贸易的体制安排的影响。
那么,国家行为体在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形时是如何做出决策和选择的呢?下面就利用国内—国际双向循环的政策分析模型进行论述和分析。首先,需要做出如下的假设情形:①在国际体系中,国家是最主要的行为体,对国际体系的发展、变动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和影响,②国际体系是开放的、自由竞争或较少国家管制的全球市场经济,③权力—市场—意识形态的分配结构同时存在于国内、国际两个层次,④国家行为体的内外政策具有一定的弹性并且在一定的时期内具有连续性。
国家行为体基于国内不同利益群体、不同利益集团的政治运作和国际体系中国际政治权利结构以及全球生产与贸易的体制安排两方面的因素,根据其对内性质,动用其对内行为,做出对内政策,当对内政策在本国国内产生效应之后,利用国家行为体的对外输入功能,将对内政策在本国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产生的效应所引发的国内变动(也即国际体系的外部变量的变动)输入到国际体系当中,作用于国际体系的内部变量,引起其内部变量的变动,进而导致国际体系的变动;与此同时,国家行为体依据这些反馈信息并根据其对外性质,动用其对外行为,做出对外政策,当对外政策在国际体系产生效应之后利用国家行为体的对内输出功能,将对外政策在国际体系中产生效应引发的国际体系的变动及其影响输出到本国国内,作用于国际体系的外部变量,引起其外部变量的变动(即各国国内的变动),进而导致各国国内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方面的变动;与此同时,国家行为体依据这些反馈信息并根据其对内性质,动用其对内行为,做出对内政策。由此实现国家行为体内外政策的一个完整循环,也即在国家的内外政策的抉择和制定过程中同时存在着这样的两个循环关系:对内政策(对内性质)与效应—— 对外行为与输入功能——反馈与对外政策 (对外性质), 和,对外政策(对外性质)与效应—— 对内行为与输出功能——反馈与对内政策 (对内性质), 两个关系。通常情况下在一定的时期内,国家一系列内外政策的出台,其实就是若干个这样的单元政策循环的不断延续。[7]
以上就是国内—国际双向循环的政策分析模型。国内—国际双向循环的政策分析模型是国内—国际双向互动的理论分析模型在政策方面的延续;双向循环的政策分析模型与双向互动的理论分析模型同是“国内—国际”双向互动模型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内—国际”双向互动模型的有机统一体,简称“双模型”理论。
三、中国新型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分析
改革开放之后,中国才开始进入国际社会,融入国际体系;当今的中国已经是不可逆转地融入了国际体系和国际社会之中;中国融入现有全球国际体系的进程,同时也是中国崛起的历史进程。中国融入现有全球国际体系的进程(也即中国与全球资本主义体系的关系)到目前为止已经经历了三个主要阶段:第一个阶段,也就是中国刚刚实行改革开放政策的时候,中国政府主动实行开放政策。“请进来”是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中国通过把全球资本“请进来”发展自己的经济。第二个阶段,中国和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主要表现为“接轨”;和世界体系“接轨”表现在两个主要的方面:一方面是中国政府改革内部的各种制度机制来适应世界体系,另一方面是中国加入诸如世界贸易组织等国际经济组织。第三个阶段,即中国“走出去”的阶段。在这个阶段,随着中国经济体的不断壮大和影响力的不断增强,必将对现有的全球资本主义体系产生重大的冲击和影响,而全球化也正在使中国有可能将其影响力扩展到全球的各个角落。近年来,中国的经济影响力已经很快走出亚洲,开始走向非洲、拉丁美洲、中东,甚至是全球资本主义的大本营的美国和欧洲。对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来说,中国影响力的崛起,无论是通过何种方式崛起,无疑是一种新的挑战。[2]
改革开放的三十年,是当代中国急剧变化的三十年,是理解和诠释中国国家行为体行为的最好例证,是解读当代中国国家行为的最生动历史教材。三十年间,中国对内进行了一系列经济体制改革,完成从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体制转变,为对外开放以及融入国际体系奠定了基础,推动了对外开放的持续深入发展;而对外开放,融入现有全球国际体系,参与国际合作与分工,又为进一步加快对内改革和发展创造了良好外部条件,可以说中国的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相辅相成、相互作用、相互推动,共同塑造了当代中国这一新型国家行为体的国家行为,丰富了当代国际关系理论有关国家行为体行为的实践,为推动有关国家行为体的行为研究提供了具有鲜明时代特色和中国特色的案例。 说中国是新型的国家行为体,主要是因为,现有的国际关系理论有关国家行为体及其行为的假设和分析都是建立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实践经验基础之上,具有很强的西方中心论,这种西方中心论体现在:西方的国家行为案例,西方的民族文化属性,资本主义的阶级属性、国家类型,资本主义社会的结构形态等。而无论从国家行为体的结构形态以及属性特征上来说,中国则与之截然不同,独特的国家行为案例和民族文化属性,社会主义的阶级属性、国家类型,鲜明的社会结构形态,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同时中国作为转型中的新型国家行为体又区别苏联社会主义的国家行为体,两者除了国家行为的社会主义属性和政党体系外,而当代中国国家行为体在民族文化属性、政权结构、社会结构、经济体制、基本国情以及发展道路等方面都与苏联社会主义国家行为体截然不同。[11]
中国的对内改革和对外开放是在不改变中国国家行为体的属性(包括民族属性、经济属性和阶级属性等)特征的前提条件下进行的,这种改革开放只涉及国家行为体的结构形态方面的变化,如经济领域的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经济体制虽然改革了,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为市场经济体制,但公有制的经济属性没有改变,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没有改变;政治领域的改革所涉及的面更小,根本没有采纳西方的三权分立、多党执政的政治体制,而是不断的丰富和完善了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等政治体制;文化意识形态领域虽然带来了大量西方资本主义文化、价值观,文化意识形态多元化趋势明显,但这种多元趋势是建立在不断强化马克思主义主流意识形态地位的同时大力弘扬和发展中华传统优秀民族文化、建立健全社会主义主流文化意识形态的基础之上。
中国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表明,中国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对内既受到来自中国国内经济、政治、军事、科技、文化等内部结构、状态、属性等内部因素的作用和影响,同时对外又受到来自国际体系本身的组织结构、运动状态、属性特征等外部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中国国家行为体既要处理来自本国内部结构、状态、属性特征等方面的变动和影响,同时又要应对来自国际体系本身的组织结构、运动状态、属性特征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一方面,对内则要代表中国人民、中华民族的利益,维护国家的稳定,推动国家的发展;同时维护国家主权、领土的完整,确保国家安全和防范外敌入侵等;另一方面,对外则要处理好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同世界上其它民族、国家及其人民之间的相互利益和相互关系。中国国家行为体的这种内外性质决定了中国国家行为体的内外职能,而中国国家行为体的这种内外职能又必然地导致了中国国家行为体的内外行为的产生,这种内外行为的产生同样必然伴随着对内输出(相对于国际体系而言)功能和对外输入(相对于国际体系而言)功能的产生,这便是改革开放的历史进程中中国国家行为体的双重性质和双重行为。中国国家行为体基于这种双重性质动用其双重行为,一方面要使因对内改革所带来的国家内部各因素(包括内部结构、状态、属性特征等方面)的变动所产生的作用与影响通过国家行为体的对外行为输入国际体系中,为对外开放以及融入国际体系奠定基础,同时扩大对内改革的外在影响力,更好地参与国际合作与分工以及提高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另一方面又要将因对外开放所面临的国际体系(包括体系本身的组织结构、运动状态、属性特征等方面)的变动、作用和影响通过国家行为体的对内行为输出给国家内部各要素,并通过国家内部各要素进行消化、吸收和分解掉,进一步深化了对内改革,加快了国内发展,同时也锻炼和提升了国内抵抗国际危机和风险的能力。从而有效地统筹了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实现了国内国际的双向良性互动,确保了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的相辅相成、相互作用和相互推动。[11]
中国国家行为体依据中国自身内部结构、状态、属性等的发展变化以及国际体系的结构、状态、属性等特征的发展变化所做出的有利于中国国家行为体自身利益的行为构成了中国国家行为体的基本行为或称主体行为。根据国家行为体的属性特征,中国在国家行为体类型划分上属于B互惠互利型国家;在国际关系中,中国国家行为体的基本目标则是:在国际关系的交往中在保证中国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的前提下追求中国国家相对力量的上升及其在国际事务中的影响力和作用力的提高,在维护好、实现好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好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同世界上其它民族和人民之间的相互利益和相互关系,维护世界的和平和推动全人类的共同发展;中国对外不谋求霸权,不搞侵略、扩张与掠夺。
四、关于国家行为分析的两种系统方法:结构分析法和属性分析法
国际关系学研究中的结构分析法由来已久,西方主流国际关系理论学派中的新现实主义(又称结构现实主义)以理性主义为宏观理论假定,以国际体系为研究层次,以体系结构为主要自变量,以国家行为为主要因变量,以国际体系无政府性为基本体系条件。[3] 肯尼思· 华尔兹的结构选择理论奠定了结构现实主义的理论基础,并将国际关系学研究中的结构分析法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程度,结构现实主义堪称结构分析法的楷模。新自由制度主义接受国家是单一、理性的行为体的假设;认为国际制度与国家行为是因果关系,即在国际体系结构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国家仍然会表现出不同的行为和行为取向,导致这些行为和不同行为取向的是国际体系的制度化程度;强调了国际制度对于国际行为体、尤其是国家的国际行为的影响和制约作用,讨论了无政府状态下国际合作的可能和条件。[3] 罗伯特·基欧汉所倡导的国际制度从某种意义上可以看作是制度结构,其创立的新自由制度主义从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承袭了结构现实主义的某种逻辑,带有制度结构选择的味道。如果说肯尼思· 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完全是基于结构分析法的基础和逻辑的话,那么罗伯特·基欧汉的新自由制度主义则部分地延续了结构分析法的逻辑之外,同时还部分地引发了关于国际体系研究的属性分析法,如果说这种属性分析法才刚刚萌芽的话,那么接下的建构主义则继承了这一新的分析法,并将属性分析法发展到了相对比较成熟和完善的程度。建构主义认为国家是体系的主要行为者,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国家体系的基本结构是社会的,而不是物质的;社会关系构建认同和利益,认同构成利益,也即主体间的社会互动形成共有观念,共有观念形成文化,文化决定行为体的身份、利益和行为;文化不仅影响国家行为体的各种动机,而且还影响国家行为体的行为,而更重要的是建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以及国家的认同。[3] 亚历山大·温特的建构主义虽然比较广泛、深入并且比较成功地运用了属性分析法,不过温特对于国际关系中的属性的认识还比较局限,仅仅看到了国家行为体的社会文化属性,也即笔者所称的民族文化属性,没有看到国家行为体的另一重大属性,也即笔者所称的阶级属性。如果说肯尼思· 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为我们描述了一种由内而外研究国际关系的系统方法也即笔者所说的结构分析法,那么亚历山大·温特的建构主义则为我们开启了另外一种由外而内研究国际关系的系统方法也即笔者所说的属性分析法。在此,有必要对所谓的结构分析法和属性分析法做出界定,便于说明问题,同时更便于进行国际关系的系统研究以及有关国家行为体的行为分析和考察。
所谓的结构分析法主要是指以理性主义作为假定,以国际体系作为研究层次,着重考察既定结构特征的体系条件下行为体尤其是国家行为体的行为选择的一种由内而外研究国际关系的系统方法。
所谓的属性分析法主要是指在不考究国际体系的既定结构特征的条件下着重从行为体尤其是国家行为体本身固有的各种属性特征方面来考察行为体行为选择的一种由外而内研究国际关系的系统方法。
这里所谓的“由内而外”和“由外而内”的研究涉及的只是两种不同路径的方法问题;涉及到国际体系的结构性组成,“内”主要是指国际体系本身的体系组成,“外”则主要是指组成国际体系的单元组成及其本身的系统组成,由内而外的研究方法通常情况下会将体系结构及其特征等作为主要自变量,而将国家行为作为主要因变量,如肯尼思· 华尔兹的结构现实主义和罗伯特·基欧汉的新自由制度主义。由外而内的研究方法则通常情况下着重从行为体本身固有的各种属性特征方面考察和分析行为体的行为,如亚历山大·温特的建构主义着重从国家行为体的社会文化属性方面来考察国家行为体的各种动机和行为,认为文化不仅影响国家行为体的各种动机,而且还影响国家行为体的行为,而更重要的是建构行为体的身份和利益以及国家的认同,国际体系的无政府状态是国家造就的。
结构分析法具有一种很强的机械主义的论调,通常情况下将分析对象看做是机械体,把分析对象本身固有的各种属性特征如文化的、经济的、制度的以及阶级的属性特征等统统抽象掉,将分析对象看做是按照一定的“机械法则”运动的机械体,对象中的任何部分就像整个运转机械的各个零部件一样。而且结构分析法在分析国家行为时通常将国家内部进行“黑箱化”处理。这种简化的系统分析方法固然便利了对研究对象的分析,但难免局限性和狭隘性。属性分析法正好可以弥补结构分析法的这种缺点和不足,将分析对象看做是有机体,将分析对象的各个组成看做是有机统一体不可分割的必要部分,其运行规律有别于“机械法则”,而且在分析国家行为时避免了将国家进行“黑箱化”处理,而是将国家行为体看做是“有血有肉”的有机活体;置于属性分析法分析之下的国家行为体更切合现实中的国家特征;因而,相对于结构分析法而言属性分析法更能反映国家行为的深层次动机和目的。尽管如此,由于属性分析法未能很好地兼顾国际体系方面的体系结构因素而存在不完美的地方却恰恰需要结构分析法的补充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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