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朱佳木致辞。(仲河滨 摄)
新华网北京9月16日电(记者 朱继东)由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理事会、中国社科院经济社会发展中心和中国经济规律研究会联合主办的“国企理论与政策——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智库第5届高层论坛”16日在京召开。中国社科院副院长朱佳木,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特邀顾问刘国光,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会长程恩富,著名经济学家、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卫兴华,国务院国资委研究局局长彭华岗等来自全国各研究机构、高校及政府部门100多名专家学者,围绕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等问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研讨。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朱佳木在致辞中指出,我国的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骨干力量,是实行宏观调控、参与国际竞争,以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国家的长治久安、人民的共同富裕的重要力量。没有社会主义的国有企业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便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有企业无论在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方面,还是在抵抗自然灾害和国际经济危机,以及进行大规模基础性建设和举办国际性大型活动方面,都发挥了关键性作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十二个五年规划要求,要继续加快国有大型企业改革,深入垄断行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健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收益分享制度;同时,要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我们党和国家进行和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目的,是为了从总体上增强国有企业的活力和国有经济的控制力,从而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巩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在本世纪头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本世纪中叶基本实现现代化、最终完成中华民族复兴大业奠定物质基础。除此之外,没有第二个目的。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原副院长、特邀顾问刘国光发言。(仲河滨 摄)
刘国光在发言中指出,要改变当前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必须重视发挥国有企业的作用,只有不断壮大国有经济,才能制止两极分化。解决收入分配两极分化这一问题,仅仅就分配谈分配,仅仅从分配和再分配领域着手,还是远远不够的,不能从根本上扭转贫富收入差距扩大的问题。还需要从所有制结构上直面这一问题,需要从强化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着手,扭转生产数据所有制“公”降“私”升和国退“民”进的趋势,阻止化公为私的所有制结构转换过程。所有制发展上要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毫不动摇地发展公、私两种经济,不能只片面强调一个“毫不动摇”;要延缓“公”降“私”升速度和程度,阻止化公为私的所有制结构转换过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容许私人产权的发展,容许非劳动要素(主要是资本)参加分配,但这一切都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和按劳分配为主为前提。那种让私人资本向高利行业渗透(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部门和关键领域),那种盲目地鼓励增加“财产性收入”之类的政策,只能促使收入差距和财富差距进一步扩大,都应该调整。只要保持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贫富差距就不会恶性发展到两极分化的程度,可以控制在合理的限度以内,最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前进。所以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扭转贫富差距扩大趋势,要放在坚持共和国根本大法的角度下考虑,采取必要的政策措施,保证公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的“两个为主”的宪法原则的真正落实。
著名经济学家、中国社科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世界政治经济学学会会长程恩富作主旨报告。(仲河滨 摄)
程恩富在主旨报告中正面回应了“弥补市场失灵论”、“经济基础过时论”、“国有经济低效论”、“国有经济抑制民间消费”、“国有企业垄断”、“国进民退论”、“国有经济(企业)‘全面退出论’”、“全民分股论”、“国有企业威胁论”、“国企与共产党执政无关论”等社会上关于国有经济的10个误论,指出从理论逻辑上看,国有企业的发展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具有内在的逻辑一致性,这主要体现在共产党执政和国有企业发展的目标和理念上;从历史发展的角度看,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和国有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密切相关,国有企业从建立之初就当然地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坚实的执政基础,成为了维护和巩固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坚强力量;从当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看,我国国有企业依然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重要基础,是维护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有生力量;从党的政策文件看,国有企业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地位的重要基础;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基本功能看,国有企业也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和体现;国有企业的存在有利于中国共产党执政的成本补偿和效率提高,进而有利于执政地位的巩固和维护。“我国国有经济改革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奠定和壮大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微观基础,而不是简单地让国有经济退出竞争性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进与退的标准只能以是否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制度、是否有利于生产力水平提高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为标准,而不能简单地以所谓的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为标准。”
与会学者一致认为,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做强做优国有企业,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客观要求。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国有企业的功能和地位,与会专家学者提出,当前我国国有经济作为国民经济支柱的角色没有变,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政权重要基础的地位也没有变。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关键在于发挥好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这不仅是过去两年来我国成功化解西方金融和经济危机冲击的重要因素,更是未来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要立足点。
与会学者围绕政府和国有企业的关系、国有企业的职能定位、国有企业产权制度、企业内部管理机制、知识产权战略、有效开拓国际市场等问题,提出了正确处理好全民共享和国有企业自主发展的关系,扩大国有企业上缴利润的比例和灵活性;坚持民生导向的发展策略,进一步增强国企社会责任;完善企业内部分配制度,科学把握国企内部收入差距;完善对国有企业科学发展的考评体系,坚持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综合考核;强化国有企业政治责任,促进国有企业在实现共同富裕的先导作用,防范和缓解两极分化与社会矛盾;发挥国有企业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意识,有效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等不少进一步做强做优国有企业的意见、建议。
与会学者还总结和回顾了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在促进就业、增加税收、改进民生、推动科技创新和发展社会事业等方面的巨大贡献,对国有企业失败论、过时论、低效论、垄断论、损害增长论、与民争利论、全面退出论等各种观点进行了有理、有利、有力地回应。针对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和其他经济成份间的关系,会议一致认为,必须始终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和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加快营造“国民共进、有序竞争、共同提高”的发展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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