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经济的比重和控制力问题
高 粱
近20年,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减小。从1995年至本世纪初是国有企业改制的高潮期,“国退民进”是众所周知的现实。从数量上看,国有经济在经济中已不占据主体地位。
即使如此,有些同志认为国有经济的比重还是过高,行业分布过散。但全国市以下国有企业已基本消失了,国有经济还要从哪里退呢?有人根据美国的情况,要求国有经济占GDP比重降至10%、“退出全部竞争领域”;有人以“反垄断”为名要国有企业退出基础工业与服务业;有人主张国家只需保留土地、金融资产,彻底推出企业界。这些似是而非的说法长期占据着主流媒体阵地。
讨论国有经济的地位、比重问题,需要有基本的依据,这个依据只能是中国的实际。至少要考虑以下因素:我国现实的经济结构;国际竞争的态势;国家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战略目标;国有经济在其中需要发挥的作用。
历次中央文件关于国有经济地位的表述
中共中央历次有关国有经济地位和国有企业改革的文件精神,应该作为讨论的重要参考。笔者理解中央的精神主要是以下几方面:
1、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是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13,14,15,16,17)。[1]
2、“公有资产占优势,要有量的优势,更要注重质的提高”(15);要从战略上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国有资本要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在这些行业和领域,国有经济必须占支配地位(15);国有经济在上述行业和领域占据控制地位、对经济发展发挥主导作用,国家和集体所有的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占优势,就是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的体现(14.3,15,16.3,17,17.5);这对于“增强我国的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具有关键性作用”(16)。
在上述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15,15.4)
3、“国有经济需要控制的行业和领域主要包括:涉及国家安全的行业,自然垄断的行业,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行业,以及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中的重要骨干企业”(15.4)
4、“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14.3, 15.4)。要改革国企体制,推行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竞争能力,更好地发挥主导作用(14.3)。
“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和现代化,始终要依靠和发挥国有企业的重要作用。在经济全球化和科技进步不断加快的形势下,国有企业面临着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要)尽快形成国有企业的新优势”(15.4)。
国有经济战略调整的基本态势
在实际改革进程中,“国有经济的战略调整”,体现为非公经济(包括外资)的超高速增长,公有制经济成分比重的大幅度降低。[2]
统计年鉴中,缺乏农业、服务业的各类经济成分的数据,故本文重点引用工业统计的有关数据。工业是国民经济的核心,其增加值占GDP比重为44%,其经济成分的变动,应该具有最好的代表性。
表1 三种经济类型工业企业的主要指标及其变动
|
企业个数 (万个) |
工业产值 (万亿元) |
资产总额 (万亿元) |
所有者权益 (万亿元) |
利润 (万亿元) |
从业人员 (万人) |
国有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 | ||||||
1998 |
6.47 |
3.36 |
7.49 |
2.68 |
0.05 |
3747.78 |
2009 |
2.05 |
14.66 |
21.57 |
8.52 |
0.93 |
1803.37 |
2009/1998 |
0.32 |
4.36 |
2.88 |
3.18 |
18.60 |
0.48 |
私营工业企业 | ||||||
1998 |
1.07 |
0.21 |
0.15 |
0.06 |
0.007 |
160.80 |
2009 |
25.60 |
16.20 |
9.12 |
4.04 |
0.97 |
2973.84 |
2009/1998 |
23.92 |
77.14 |
60.80 |
67.33 |
138.57 |
18.49 |
“三资”(外商及港澳台)工业企业 | ||||||
1998 |
2.64 |
1.68 |
2.13 |
0.88 |
0.04 |
775.19 |
2009 |
7.54 |
15.27 |
12.45 |
5.43 |
1.01 |
2450.43 |
2009/1998 |
2.86 |
9.09 |
5.85 |
6.17 |
25.25 |
3.16 |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7,2010
将表2 与表1对比,可以看到国有工业企业在全部国有企业(非金融)中的比重的大体情况。
表2 全部国有及国有控股(非金融)企业效益情况 [3]
企业户数 (万户) |
总资产 (万亿元) |
净资产 (万亿元) |
销售收入 (万亿元) |
利润 (亿元) |
交税 (亿元) | |
1998 |
23.9 |
14.9 |
5.21 |
213.7 |
||
2001 |
(2840) |
|||||
2002 |
15.9 |
18.02 |
8.53 |
3786 |
6794 | |
2003 |
15.0 |
19.7 |
8.36 |
10.7 |
4951.2 |
8104.5 |
2004 |
13.78 (13.6) |
12.33 (12.1) |
7525.4 (7368.8) |
10197.2 (10086.1) | ||
2005 |
11.5(?) |
9047 |
||||
2006 |
11.9 |
29.01 |
16.2 |
12242 |
13937 | |
2007 |
11.5 |
35.48 |
20.1 |
17625.2 |
17688.8 | |
2008 |
11.4 |
42.55 |
22.9 |
13307.4 |
20927.5 | |
2009 |
24.2 (22.5) |
14611.5 (1.34) |
22795.5 | |||
2010 |
30.3 |
19870.6 |
25316.8 |
(括号内为财政部数字)
资料来源:根据国资委、人民日报、中国经济网历年报道数据汇总
十五大报告指出:“只要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和竞争力得到增强,在这个前提下,国有经济比重减少一些,不会影响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
十五大是1997年开的,当时工业中的公有制所占比重(国有+集体)比重占2/3左右。时至今日,公有经济在工业的比重已降至28.5%(集体经济已濒临垮台)。
表3 工业总产值中各类经济成分的比重(%)
1984 |
1992 |
1999* |
2005 |
2007 |
2009 | |
国有 |
69.1 |
51.5 |
28.2 (49.0) |
33.3 |
29.8 |
26.7 |
集体 |
29.7 |
35.1 |
35.4 (17.1) |
3.4 |
2.5 |
1.8 |
其他 |
1.2 |
13.4 |
(7.8) |
|||
#私营 |
17.7 |
19.0 |
23.4 |
29.6 | ||
三资 |
15.9 (26.1) |
31.7 |
31.8 |
27.8 |
*1999年数据中,“全部工业产值”、“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二者相差5万亿之多(12.6vs 7.3),过于反常。括号内数据,是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为100计算的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统计年鉴2000,2010》,《中国工业经济统计年鉴2010》。
至于全部国有经济占整体经济的比重(由于农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为10%左右,其中国有成分较少,故暂忽略),据国家统计局原局长李成瑞计算,2005年,二、三产业的公有制经济(国有+集体)与非公有(私有+外资)经济的比重是:资本为53:47,就业和增加值均为 39:61。[4] 按如此趋势,估计今日公有制成分占全部经济的比重在25%左右,应该离事实不远。
按照中央精神,公有资产既要有量的优势,也要注重质的提高。但是,今天国有经济面临的现实问题是,如果作为基础的“量”继续缩减下去,“质”就会成为无本之木。
从表3可以看到,2005-09的四年中,工业中的国有经济比重,每年下降1.5-1.7个百分点。这一趋势如继续下去,再过16年左右,国有经济将基本消失。
从工业结构看:在工业各行业中,国有企业占优势的行业有:煤炭与油气开采、石化、冶金、交通运输装备、供电气水等基础行业(产值占全行业50%以上为占优势,占30-50%之间为相对优势),
民营企业占优势的行业有:采矿、医药、电器机械、农副产品/木材加工、工艺、废旧物资回收;
三资企业占优势的行业有:其他采矿、电子通讯、仪表、纺织/皮革/家具/文体等业。
国有、民营、三资势均力敌的行业:轻工9行业(吃穿用)、化纤/橡胶/塑料、装备类5行业(不包括电子通讯)。
到2008年,中央企业82.8%的资产集中在石油石化、电力、国防、通信、运输、矿业、冶金、机械行业。中央企业承担几乎全部石油天然气、乙烯生产,全部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增值服务,发电量55%,电力设备的70%;在第三产业,中央企业承担民航运输周转量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的89%。(参见《经济参考报》2008.8.26)
地方国企(市及市以下)大部分已经退出。根据统计数据,国有工业企业还有2万个,全部国有企业还有10万个左右。但统计口径是“三级及以上企业”,也就是说,其很大一部分是大型企业集团下的分公司。
这样看来,我们的国有经济,在事关国家安全与命脉的行业与领域,还保存了一席之地,这是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的基础。但从总量上看,国有经济比重已接近极限,可“退出”的领域已很有限了。
从我国经济结构和发展战略的要求看国有经济的地位
笔者理解,所谓“国有经济在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行业和领域占有支配或控制地位、对经济发展发挥主导作用”,从现实考虑,应有以下几层含义:
国有经济在上述命脉行业和领域占优势地位,可作为行业运行发展的稳定性因素、保证国家经济社会的基本安全(金融、交通、流通、战略工业);
国家可通过占有行业领导地位的骨干国有企业,贯彻其产业政策(优先顺序、科技进步、产业升级);也是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基础;
国有企业是国家贯彻收入分配政策的组织基础,等等。
国内有关国有经济的讨论多偏重一般的制度问题。下文拟重点从结构角度,讨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主导作用问题。
社会主义经济的历史合理性:
第一,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是剥夺资本,追求最大社会公平。对于人均资源如此紧张的中国来说,节制资本权力,更多关注公平(既包括起点和程序公平,也包括分配公平),是社会的现实需要。
第二,中国百年积弱,快速地依靠自身积累实现工业化,只有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才能实现。通过国家力量,驱逐列强控制,消灭腐败的官僚资本,在动员体制下奠定了今天国家经济起飞的基础。
今天,我们是在开放环境下搞改革,搞建设。经济增长持续高于一般发展中国家,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前30年计划经济积累的工业科教基础对工业化的支持作用。这实际上是混合经济带来的好处。对比俄罗斯的休克式疗法的后果,我们的改革保留了各行业的重点骨干国企,等于兼顾了发展、改革、稳定,是十分正确的选择。
在全球化条件下,我国的工业、科技实力仍很落后,面临跨国公司的强力竞争和以FDI形式进行的产业侵蚀。东欧和拉美的经验表明,市场化失去了国家屏障,本国经济的产权乃至经济命脉必将被外国资本控制。
通观今天的国际环境,国家独立是民族生存的根本,拥有和保持独立自主的科技和工业,是发展中国家经济与政治独立的基础。在全球化时代,发展民族工业的必要性一点没有减弱。国家提倡转变增长方式,产业升级,自主创新,正是从经济发展全局做出的战略方针的调整。在这个调整中,国有经济仍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
国有企业是工业体系的中坚、结构升级的基础
我国的民营经济(私有企业)的成长不过20年历史。总体看,我国民营企业应对市场的能力很强,也存在许多弱点,如互相协作搞技术开发、开发海外市场能力,还是幼儿园水平。现在不少人喜欢把私营企业理想化,同时又把坏事都归罪于国企体制。“只要民营企业就是好的,只要民营企业一介入,这个事就搞定。(?)我们不能把国有企业理想化,同样我们也不应该把中国的民营企业理想化。”(邵宁2004)。
现实情况是,大型国有企业、国有部门是国家骨干工业行业(包括部分全球性竞争的支柱工业),恰恰是国家骨干、战略产业的组织者,承担着科技的积累和创新任务。民营经济在工业组织管理和科技创新方面,毕竟还很薄弱。而工业组织和科技积累是需要稳定的发展和国家支持,不能断裂。这就必须以骨干企业为核心,政府出面组织产学研合作,发展自主的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以提高综合竞争力,才能真正和跨国公司同台竞争。
发达国家何尝不是如此。当代科技和高科技产业的国际竞争,表面上是跨国公司的竞争,实际是国家间的竞争。我们千万不可被自由主义教条的迷雾蒙住眼睛,把国有经济完全撤出竞争领域、自废武功。
所以,在关系国家安全与命脉的重要产业和关键领域保持国有经济的控制力,既是出于社会主义原则的理由,也是出于国家战略的需要。特别是其中的大型骨干国有企业,是国家的经济和政治支柱,是维护国家经济、科技、国防安全的基础,是以自主创新支撑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的经济基础。
坚决制止不择手段的私有化、理直气壮地做强做大国有骨干企业
因此,对待现存的国有骨干企业,不是“要不要保留”的问题,而是“必须保留,必须搞好”的问题。尽管企业体制还存在不少现实问题,我们应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去解决问题,不可用搞运动的方式去搞私有化,更不能容许“破罐破摔”式的让腐败分子窃取全民财产。一个国家不论在什么历史关头,绝不能向贪污腐败让步。如果把允许用歪门邪道侵吞公产的“产权改革”制度化,那么这种“改革”政策必然失去人民的支持,国家政权的合法性也会受到损害。
经过数年的整顿,国有资产的流失势头初步得到遏制,国有企业的效益水平逐渐稳定和回升。只要正常判断力,谁都乐于看到这样的好势头。奇怪的是一些经济学者(甚至是政府高层机关的研究人员),却百般挑剔,冷嘲热讽,甚至把这看作是“改革遇到障碍”的“坏事”。似乎只有像东欧和阿根廷那样,放手让私人、特别是外资将国有企业全部消灭。这样走下去,中国就是拉美式的(依附型的,半殖民地型的)资本主义。这样的“改革”究竟是建设生产力,还是破坏生产力,是为大多数中国人民服务,还是为少数中外资本家的利益服务?
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是提高企业竞争力,为国家经济发展战略服务。这就必须兼顾局部和全体,眼前和长远,经济和政治。要把发挥民营企业微观活力,和国有大企业在命脉和战略产业的支柱稳定作用结合起来,不可随便被市场挤垮,不可被外国资本控制,不可重蹈苏联东欧的覆辙。
国有经济必须坚守的行业和领域
根据我国工业结构特点和战略目标,国有经济必须在战略性、高技术竞争性领域占优势和主导地位。主要包括:
(1)涉及国家安全的战略性领域:国防科技工业(核、航天航空、兵器、舰艇、军用电子);国家基础设施(如通讯/广播网、电力网、铁路网及重要交通设施);城市重点基础设施(供排水、供电、供气、干道),金融;大宗农产品及大型商品物流;对外贸易主渠道;战略物资储备等。这些领域的产品和服务担负着国家政治社会安全职能,是经济社会稳定展的必要前提。
(2)重要基础产业:如电力、电信、重要能源基地、重点石化、冶金行业。此类行业具有公益性质,或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原料能源,且需要巨额投资,应由国有经济保持优势地位。
(3)不可再生的战略资源领域:重点矿山、油气资源等。随着不可再生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制约日趋严峻,国家必须保有对此类战略资源的控制权或垄断权(如稀土采矿权归地方、允许私人采矿造成多头低价出口屡禁不止)。
(4)国民经济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由本国资本与机构控制的各类支柱工业(采矿、冶金、石油化工、装备/交通运输工具制造、特种建筑),以及高技术工业(新材料、新能源、电子通信、航空航天、生物医药等),属于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其中的大型企业,是各行业的主导力量和科技研发平台,是国家工业与科技进步能力的核心(国有经济部门占有70%以上的科技资源)。
第(4)类既是“竞争性”行业,又具有战略性质。作为竞争性行业,它们要面对国内外市场竞争和“优胜劣汰”的考验;其中的骨干(及配套)企业承担着武器装备配套、与社会公益有关的重要装备设施的研制生产任务。在充分开放情况下,这些行业面临着与跨国公司的生死竞争,竞争的成败关系国家安全与产业升级主导权。在各分行业保持国有骨干企业并支持其做强做大(同时也支持本国民营企业做强),是国家保持对这些行业控制力与主导作用所必须。
可见,简单化地要求“国有经济推出竞争领域”是错误的,行不通的(中央文件也从没说过要国企“退出竞争领域”)。
简短的小结
今日研究经济体制问题,如果不和生产力的研究结合,不了解国家战略利益所在,“改革对策”就是无的放矢,就可能误国误民。
在旧中国,本身就弱小的工业,60%是外资企业。那是典型的半殖民地(依附型)工业。没有自主的工业,中国在外来威胁面前就缺乏自我保护的行动能力。“落后就要挨打”是中华民族不能丢弃的历史记忆。我们今天生活在和平的环境中,但全社会(特别是精英层)必须具备基本的居安思危意识。
以国有企业为骨干、其他民营企业为补充的支柱产业,是国家产业优化升级的基础、自主创新的中坚、国防安全的基础,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15.4)。国家保持对战略性核心产业的控制,是抵御外资强势竞争、保持国家稳定的基础。没有自主的工业,就没有中华民族的崛起;没有自主的、具有相当国际竞争力的各项支柱工业,我们的工业就会失去脊梁,我们的经济主权就会流失,国家的独立与安全、广大人民长远的幸福就会失去屏障。
根据以上情况,可以说,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任务已大体到位。国有企业(包括中央企业)绝大部分也完成了股份制改造。
鉴于目前工业的主要增量来自私营和外资企业,为保持国有经济在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主导地位,下面的任务,一方面是保持国企与国有经济的数量基础,同时要大力改善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国有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和发展动力。
[1] 为方便起见,此处以括号内数字代表中共中央会议文件,如(15)代表“中共十五次代表大会的政治报告”,(14.3)代表“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有关(改革)决议”。
[2] 据《2006年中国第七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数据分析综合报告》(2007),现有全部465万户私有企业中,94万户企业是由改制、收购原国有、集体企业而发展而来,占全部私企的20.3%。其中12%由政府邀特定人物购买,19.7%由原企业领导层购买,20.4%由原企业全体职工购买、经营者持大股,5.5%先托管、后收购,7.4%是在各种理由下零收购。据分析,私营企业近7万亿实有资本中,来自原国有、集体企业的资产至少占1/3,而且是在资产评估中被大大低估的、廉价获得的“干货”。
[3] 另外,可参考邵宁2004在某次演讲提供的国有企业历年利润数据(亿元):
1996 1997 1998 1999 2000 2001 2002
712 807 525 998 2392 2330 2637
[4] 李成瑞:《关于我国目前公私经济比重的初步测算》2006-05-23 旗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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