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制作为社会主义股份制与资本主义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共有制是劳动力产权占主导地位。
公有制和包含私有制在内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发展,似乎和社会主义就是消灭私有制的基本原则自相矛盾。实际上,自相矛盾不在这个命题本身,而在于我们头脑里面的关于“社会主义”、 “公有制”的传统观念同社会主义、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概念本义之间的相互矛盾。
重新认识公有制
重新认识公有制是三次思想大解放的必然结果
第一次思想大解放确立了实事求是的党的思想路线,破除了两个“凡是”的思想桎桔。
第二次思想大解放确立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的内在联系,破除了姓“社”还是姓“资”的思想桎桔。
第三次思想大解放确立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破除了姓“公”还是姓“私”的思想桎梏。
三次思想大解放是合乎逻辑的自然历史过程,它的最终结果是重新认识公有制。
正确认识公有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
(1)正确认识公有制。
公有制不等于国有制:公有制除了国有制以外还有集体所有制。我们这里讲的集体所有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产权模糊的或准国有的集体所有制,而是产权明确的、作为放大了的个人所有制的单位或团体所有制。必须确立集体经济的独立地位。
国有制不等于社会主义:国有制在任何社会制度下都有,社会主义就是消灭国家。把国有制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在逻辑上不能成立。
国有不等于全民所有:国有是实体概念,人民是集合概念。人民要成为国有企业的主人,必须通过国家这个实体的中介。社会主义国家代表人民所有,只是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间接形式。这种间接形式往往由于民主法制不健全、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而仅仅流于形式,造成所有者空位、激励空缺,国有资产流失和大量流入少数人腰包。所以不能把劳动人民所有的间接形式当成直接形式。在直接形式上,国有就是国家所有,国家所有就是政府所有,政府所有就是各级政府所有。必须建立各级政府对自己投资建立的国有企业的法人劳动力产权,并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
(2)正确认识公有制的主体地位。
公有资产在社会总资产中的质和量的优势、国有经济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竞争力和支配地位,是社会主义国家维护自己政治制度、劳动人民在其他方面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富裕和社会稳定的经济手段或经济基础,而不是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惟一手段,更不是剥夺劳动人民以其他形式占有生产资料的手段。
(3)正确认识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
国有、集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作为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作为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总体上就是共有制的组织形式。只有共有制这个概念才能更好地概括和反映上述组织形式的本质特征。
共有制: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现代形式
共有制:共同占有生产资料
如果说,公有、国有是实体概念,共有则是集合概念。公有作为直接形式上外在于劳动人民之外的实体,不能直接体现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只有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劳动人民拥有自己生产劳动所必须的生产资料以及拥有自己的劳动力产权,才是劳动人民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形式。劳动人民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人民间接占有生产资料的有机结合,就是共有制。所以共有,就是劳动人民和劳动人民、劳动人民和国家、集体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劳动人民直接占有生产资料和间接占有生产资料二者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前者是后者的基础和前提,后者是前者的保证。如果仅仅承认劳动人民间接占有生产资料,把它看成是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惟一形式,把劳动人民直接占有生产资料看成是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经济基础予以剥夺,实际上是在剥夺剥夺者的同时剥夺劳动者。
共有制:共同富裕
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相对而言,一方不能离开另一方而存在。剥夺剥夺者、消灭资产阶级有两种途径:一种把每个人都变成资产阶级,一种把每个人都变成无产阶级。“四人帮”及其“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走得是后一条道路,所以“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邓小平领导我们走的是前一条道路。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只是为了打破旧的死水一潭的平衡,激发人的竞争意识,从而调动人的积极性,走向共同富裕。共同富裕必须建立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劳动的基础上。把劳动人民直接拥有生产资料当作资本主义的尾巴割掉,不管主观愿望如何,最终结果只能是把每个人都变成一无所有的无产者。这跟社会主义革命的初衷背道而驰。
共有制: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
在马克思的“自由人联合体”里面,劳动人民每个人都拥有自己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劳动力产权,也多多少少拥有物质方面的生产资料——物质产权。如果说在小生产时代和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代,私有制是占有生产资料的惟一形式,那么,在社会化大生产的条件下,每个人都不能单独地劳动,每个人只能自觉自愿地把自己的生产资料和别人的生产资料有机结合,才能现实地进行生产。这种作为“自由人联合体”的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和共同生产劳动的组织形式,就是共有制。
共有制的宏观表现: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
经济成分共同发展
公有制为主体和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都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
如果说,劳动者的“自由人联合体”是共有制的典型形态,那么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成分共同发展,就是共有制在宏观方面的特殊形态。公有制为主体,作为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间接形式和保证,同作为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直接形式的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共同构成了共有制的宏观形式,共同构成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因此,多种所有制经济成分,不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外,而在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之内。在共有制内,各种经济成分的比重和相互关系,应在平等的竞争中形成,不存在谁补充谁的问题。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共同劳动、共同富裕;也只有这样,才能使私有制经济成分相互之间、私有制经济成分和其他经济成分之间逐步融合,使共有制中的私有制经济成分逐步减少,从而实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的发展。
公有制经济的改革方向
(1)产权明确。
公有制的根本问题,在于产权不明确,所有者不到位。产权不明确的根源在于把公有制看成是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的直接惟一形式,而把国家、单位看成仅仅是公有制的代理。明确公有制的产权,就应该把公有制看成是国家和单位直接所有;国家所有就是政府所有,政府所有就是各级政府所有。应该建立政府、团体和企业的法人劳动力产权制度。这样可以确立各级政府和单位团体对公有资产的所有者地位,可以解决公有资产的“所有者空位”和“激励空缺”问题。在此基础上,再建立劳动者个人的劳动力产权制度,使劳动者个人劳动力产权和法人劳动力产权相互制衡、劳动力产权和物质产权相辅相成。这是公有制经济改革的基础,也是管理科学的前提。
(2)管理科学。
权责分明是管理的核心,按劳分配是权责分明的结果,法人和劳动者个人劳动力产权是权责分明和按劳分配统一的桥梁和纽带。同时,建立法人和劳动者个人劳动力产权,也就自然而然地使党政分开、政企分开、国有和国营分开、国有和民营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以经营权为中心相对分离,并处理好“老三会”和“新三会”的关系。
共有制的微观形式:股份制
马克思之所以对股份制充分肯定,认为它是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组织形式,就是因为它从资本、资产、劳动、劳动力等各方面体现了“自由人联合体”,也即最好地体现了共有制。股份制无论是私有股占主导还是公有股占控股,都既不等于私有制,也不等于公有制,而是私有制和公有制的扬弃。只有家族企业,才是严格意义的私有制企业。私有制只有通过改组、参股、扩股、转股才能转变为股份制,才能转变为共有制。这种转变是生产发展的要求,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把个人所有同私有、私有同私有制区别开来,把产权明确同私有化区别开来。产权明确等于私有制,产权模糊等于公有制,这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上是有害的。股份制是产权明确和非私有制的统一。股份制的优越性:商品经济和信用制度发展的伟大创造,是企业资产组织的高级形式,可以解决生产的社会性和占有的私人性之间的矛盾。其中,股份合作制是集股份制和合作制的优点为一体的一种共有制的初级形式。共有制由初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就是社会主义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经济基础和标志。
共有制的基础和核心:劳动力产权制度
共有制作为社会主义股份制与资本主义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的本质区别,就在于社会主义股份制是劳动力产权占主导地位。
劳动力产权,就是劳动者对自己劳动力的所有权。在现代社会,市场经济充分发展的条件下,劳动者即使丧失了任何物质生产资料,也是自己劳动力的主人,也是自己的“人力资本家”。一切财富都是劳动者创造的,只有真正建立劳动力产权制度,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劳动者才会逐步地由少到多占有物质生产资料,最终使每个人都成为占有物质生产资料的“资本家”,并形成共同富裕的“资产阶级”。随着生产社会化的发展,这些“资产阶级”也不得不“联合起来”。劳动者没有联合起来是私有的,劳动者联合起来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实行联合劳动了,就是个人所有基础上的共有。在公有制经济成分中建立劳动力产权制度,可以使公有制经济成分(包括国有独资企业)成为本质上的股份制企业,成为共有制的微观形式,从而使劳动人民同生产资料的结合更加紧密,从一个侧面解决公有制经济中的所有者空位和激励空缺问题,避免公有制资产的流失。所以共有制的基础和核心是劳动力产权制度;“民有、民管、民享”的原则是劳动力产权制度的基本原则。只有共有制才是真正的劳动人民占有生产资料,才是初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共同的经济基础。当然共有制必须随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发展而不断发展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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