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冲绳归还”日本之前的1971年7月,日本外务省整理的钓鱼岛(日本称尖阁群岛)问题绝密资料称,“围绕尖阁群岛主权问题,日华(指台湾国民党政权)相互反驳,将给日华友好合作关系带来消极影响,而且如果围绕这一问题日华加深对抗,将为中共给日华友好关系打进楔子提供绝佳口实,因此日华双方政府有必要极力避免将此问题作为重大问题处理”。1972年5月25日,福田赳夫外相在关于钓鱼岛问题的质询中答辩称,“(中国)提出异议的话将很难办。此事不宜闹大”。可见,当时日本政府认识到存在钓鱼岛主权问题。
1972年,在同日本公明党委员长竹人义胜的会谈中,周恩来总理就解决钓鱼岛问题的现实方案首次提出“搁置论”。竹人义胜在手记中写道,“我就尖阁群岛的归属问题说:‘从历史上及文献中,那都是日本的固有领土’。但周先生只是微笑。他说:‘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我们的见解不会改变。这将陷入无休止的争论,所以搁置起来,让后代聪明人去解决吧。’他没有让步的意思。”
同年9月25日,田中角荣首相等人访华谈判中日邦交正常化问题。根据前外交部顾问张香山的手记,在会谈进入尾声时,田中提出“借此机会,请问一下贵国对尖阁群岛问题的态度”。周总理说,“此次不想谈,现在提这个问题没有好处”。田中说,“我既然来了北京,对这个问题一点不提,回国以后难于交代。现在我提一下这个问题,回国就可以报告了,我尽到了自己的责任”。周总理说,“因为发现了海底油田,台湾把这个问题闹大了,美国也蠢蠢欲动”。田中首相说,“那就可以了,无需再言,留待以后处理吧”。出席首脑会谈的官房长官二阶堂进证言称,“田中在会谈的最后提出‘共同开发尖阁群岛吧’,周先生明确指出,‘田中先生,那件事以后再说吧’。此后田中未再深究”。
1972年11月6日。外相大平正芳在国会就“日中和平友好条约是否涉及领土问题”的质询回答称,“过去问题的处理在日中联合声明中已经解决。和平友好条约是面向未来的两国友好关系的指针,请从这一角度判断问题”;在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谈判时,“不触及尖阁群岛主权问题,显示了‘冻结’或‘搁置’的方针”。
1978年4月12日,发生大约100艘中国渔船接近钓鱼岛海域事件。4月21日,自民党干事长大平正芳在自民党总务会上发言:“关于尖阁群岛,既然日中两国均主张拥有主权,双方应该通过协商,从大局出发予以处理。具体做法,希望双方以不涉及领有权问题的方式解决。”
8月10日,邓小平副总理接见为谈判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访华的园田外相。园田说,“关于尖阁群岛,想必您知道日本的立场。故此希望不要再次发生类似的偶然事件”。邓小平立即表态,“我也要说一句,把这个问题搁置一下,我们这一代人找不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但是我们的下一代、下下一代应该会找出解决方法的”。园田说:“阁下,我明白了,不必再说了。”
同年10月25日,访日的邓小平副总理在与福田赳夫首相的第二轮首脑会谈中明确表示:“中日两国之间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问题。比如,在中国称为钓鱼岛,在日本叫作尖阁群岛的问题。这样的问题,最好不要拿到这次会谈的谈判桌上来……”同日,邓小平在一场记者会中,留下一段众所周知的名言:“‘尖阁列岛’,我们叫钓鱼岛,这个名字我们两国叫法不同,双方有着不同的看法,实现中日邦交正常化时,我们双方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这次谈中日和平友好条约的时候,双方也约定不涉及这一问题……”对于邓小平这段话,日本外务省在绝密文件中如是评价:“关于尖阁群岛一事,尽管日本方面没有提出来,但邓副总理表明了立场,‘我看还是不要提这个问题的好’……进而,邓在记者会见时有这样的表述:‘不希望日中友好的人,就想提出这个问题。我看这个问题还是交给下一代的好’,可以说中国方面已尽力表明了所能表明的最大限度的态度。”
1979年5月31日,《读卖新闻》在题为“不要让尖阁问题成为引发纠纷的火种”的社论中归纳道:“尖阁群岛领有权问题,在1972年两国邦交正常化之时,在去年夏天签订日中和平友好条约之际虽然都是一个问题,但是均以所谓‘不涉及’方式得以处理。总之,日中政府间达成谅解,即日中双方均主张享有领土主权,承认现实中‘存在’争议,保留这一问题,以俟将来解决。中日间的这一谅解虽末写入共同声明及和平友好条约,但毫无疑问,这显然是政府对政府的庄严‘承诺’。”(倪志敏是日本龙谷大学社会科学研究所客座研究员,本文节选自由北京中日新闻事业促进会主编、人民日报出版社出版的《钓鱼岛主权归属》一书,该书出版纪念会4月22日在北京举行。)
(《环球视野》摘自2013年4月23日《环球时报》)
链接一:论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疆域组成部分
李国强 侯毅
大量历史文献无可争辩地表明,钓鱼岛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最晚从明清两代开始,钓鱼岛已成为中国疆域不可分割的有机组成部分。
自明朝之初,钓鱼岛已纳入中国疆域版图。嘉靖十三年(1534),明政府派给事中陈侃前往琉球,册封琉球国王。陈侃在其所著《使琉球录》中记载道:“十日南风甚迅,舟行如飞……过平嘉山(今彭佳山),过钓鱼屿(今钓鱼岛),过黄毛屿(今黄尾屿),过赤屿(今赤尾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程……十一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这一记载,清楚地指出了钓鱼列岛在中国疆域版图之内。
类似上述的记载在史料中屡见不鲜。嘉靖四十年(1561年),明朝的又一任册封使郭汝霖在《使琉球录》中写道:“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意为赤屿(即今赤尾屿)乃是对着并连接琉球地方之界山。山,古意即界山,也就是说赤尾屿以东是琉球海域,以西是中国海域。
正是由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所以从明代开始就把钓鱼列岛纳入了海防范围,对其实施了有效管辖。刊印于嘉靖四十一年(1562年)、由福建总督胡宗宪幕僚郑若曾编著的《筹海图编》卷一《沿海山沙图》中,“福七”、“福八”两图不但记录了台湾、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屿属于福建海防范围以内的情况,而且标明了这些岛屿的位置与统管区域。万历三十三年(1605年),吏部考功司徐必达根据《筹海图编》中的“万里海防图”重绘《乾坤一统海防全图》,图中把钓鱼列岛明确标明在中国海疆海防范围内。
实际上,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为中国辖地,也是当时日本人、中国人、琉球人的共同认识。
1650年,琉球国相向象贤监修的琉球国第一部正史《中山世鉴》记载,古米山(亦称姑米山,今久米岛)是琉球领土,而赤屿(今赤尾屿)及其以西则非琉球领土。
琉球大学者、紫金大夫程顺则在其所撰《指南广义》(1708年)中记载了“福州往琉球”的针路,该书附图中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连为一体,与古米山之间成一明显的分界线,表明古米山是中琉分界线,钓鱼岛界黄尾屿、赤尾屿是中国岛屿。
1719年,日本史地学家新井白石撰《南岛志》所绘琉球国全图,即以最西南端的与那国岛和西南端的久米岛为琉球国边界,钓鱼岛不在琉球国全图之内。
1809年,日本学者高桥景保绘《日本边界略图》中,也未将钓鱼岛列入琉球。
一些西方人的著述也有上述类似记载。如,1809年法国地理学家皮耶•拉比等绘《东中国海沿岸各国图》,将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绘成与台湾岛相同的颜色;1811年英国出版的《最新中国地图》、1859年美国出版的《柯顿的中国》、1877年英国海军编制的《中国东海沿海自香港至辽东湾海图》等地图都将钓鱼岛列入中国疆域版图。
近代以后,中国加强了对钓鱼岛的管辖。同治二年(1863),胡林翼、严树森等编绘的《皇朝一统舆图》用中文地名标出了钓鱼屿、黄尾屿、赤尾屿等岛名;而凡属日本或琉球的岛屿,皆注有日本或琉球地名。在跋文中特意注明,“名从主人,如属于四裔,要杂用其国家语”。这明白无误地说明钓鱼列岛是中国的领土,与日本毫不相干。
1871年编写的《重纂台湾通志》将钓鱼岛列为台湾宜兰县的海防要冲。其载,“噶玛兰厅即厅至北界三貂,东沿大海生番聚处……厅治南港门宽阔,可容大舟,属噶玛兰厅营分防,又后山大洋北有钓鱼台,港深可舶大船千艘,崇爻之薛坡兰,可进舢板船。”
综上所述,至晚从明朝开始,钓鱼列岛就已成为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并得到了国际社会的承认。
据目前所见文献,日本人首次探察钓鱼岛是在1884年。1884年,日本商人古贺辰四郎登上钓鱼岛,随后向冲绳县地方政府予以报告,冲绳县政府随后对钓鱼岛展开调查,并提请日本中央政府在钓鱼岛建立国标,但为中国方面发觉。由于顾忌钓鱼岛属中国领土,日本政府未敢轻举妄动。
在甲午战争后期,日本已稳操胜券,日本政府认为窃取钓鱼岛时机已经成熟。1895年1月,日本内阁会议召开秘密会议,讨论并通过了在钓鱼岛修建界桩事宜,在中国政府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面以秘密决定的方式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划归冲绳县所辖,日本就此窃取了中国钓鱼岛。
1895年3月,清政府在战场失利,被迫与日本议和,并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按照《马关条约》规定,中国将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澎湖列岛让与日本,其中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此后,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一直处于日本控制之下,直至二战结束。
1943年,中国与美英等世界反法西斯同盟国签署了《开罗宣言》,明确规定,“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东北四省、台湾、澎湖群岛等”,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不仅重申了《开罗宣言》的这一规定,而且强调日本领土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
194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9月2日,日本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表示要“承担忠诚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项规定之义务”。
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日本必须将其窃取的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归还中国。同时,国际条约明确限定了日本的领土范围,而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从未包含在日本国土之内。既然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就意味着必须放弃其所攫取的所有中国领土,这当然包括台湾所属岛屿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被日本窃取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回归中国在国际法上已得到确认。
1951年,美、英等国在旧金山举行和会,与日本媾和,签订了所谓“旧金山对日和约”,宣布将北纬二十九度以南之南西诸岛(包括琉球群岛与大东群岛)、孀妇岩岛以南之南方诸岛(包括小笠原群岛、西之岛与琉璜列岛)及冲之鸟礁与南鸟岛置于美国的托管之下。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不在此范围之内。《旧金山条约》是在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的情况下签署的,对中国当然没有拘束力。9月18日,周恩来总理兼外交部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旧金山对日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央人民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
1952年和1953年,美国治下的琉球民政府先后发布了《琉球政府章典》和第二十七号令,擅自扩大托管范围,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裹挟其中。这两个文件违背战后一系列国际条约对日本领土范围所做的规定,是非法无效的。对此,1958年,中国政府发表“领海声明”,宣布台湾及其周围各岛属于中国。
1971年,美日签署《关于琉球诸岛及大东诸岛的协定》(简称“归还冲绳协定”)。美国不顾中国政府的反对,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施政权”擅自“归还”给日本。通过美日之间的私相授受,原本属于中国疆域范围内的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成为日本的“施政领域”。
为了掩盖窃占的钓鱼岛是中国领土的真相,日本可谓煞费苦心,编造各种理由,妄称日本是在经过审慎调查,确认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为无人岛,中国政府是在东海大陆架发现石油资源后,才首次提出尖阁诸岛领有权问题等等。这些说法显然与历史事实不符。其实质是制造舆论、遮人耳目、蛊惑世人、误导国际社会,为其非法侵占中国钓鱼岛的行为寻找所谓国际法依据。
中国政府历来声明并主张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这一立场从未发生变化。1992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时,明确规定“台湾及其包括钓鱼岛在内的附属各岛”属于中国领土。200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确立了海岛保护开发和管理制度,对海岛名称的确定和发布作了规定。2012年3月,中国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部分附属岛屿的标准名称。2012年9月10日,中国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并于9月13日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领海基点基线的坐标表和海图。
可见,中国政府历来将钓鱼岛视为中国疆域的组成部分,不仅从未承认日本的非法占有,而且行使了管辖权。无论从历史、地理还是从法理的角度来看,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分别为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研究员、助理研究员)
(《环球视野》摘自2013年5月10日《人民日报》)
链接二:中日打响钓鱼岛“文献战”
最近,由于中国与邻国的海洋争端激化,战斗机紧急起飞,暴力抗议活动爆发。但是在所有这些好战言论和威胁性姿态背后,中国还发动了一场悄无声息的战役,利用古代文献、学术研究、地图和技术数据支持其领土主张。
经过数十年的沉寂,这一领域的研究现在进入了疯狂的阶段,其重点主要集中在两个热门争议问题上:中国与其他六方围绕南中国海一块可能富含石油的区域进行的争吵,以及中国与日本围绕一小块土地发生的激烈争斗。中国人称这块土地为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日本方面则称之为尖阁诸岛。
对一些中国学者来说,现在对这种工作的强烈需求与他们在职业早期的经历几乎构成了完全的反差。有些人说,过去几十年,领土争端往往被视为非常敏感的话题,因为中国当时对破坏与邻国的关系存有顾虑。
一位中国教授说:“政府过去一向强调双边关系的稳定,所以进行公开研究,比如对钓鱼岛,是不切实际的。不能写这方面的论文……找不到地方可以公开发表这类文章。”
一些中国学者说,不过,在经历2010年中日特别激烈的争斗后,官员们担心限制研究削弱了中国提出理直气壮的领土主张的能力,导致中国在与其他国家,比如日本的对峙中处于劣势,日本科研界面临的限制较少。
此后,中国对地图和其他文献的关注度提高了——这也带来了新的争端。最近一次是在去年圣诞节过后开始的,当时一份日本出版物登载了号称是从中国自己的档案中发现的一份1950年的中国政府文件,这份文件是用日本名字称呼相关争议岛屿的,暗示当年中国政府是把这些岛屿视为日本的。
中国驻日本使馆没有正面回答有关文件真实性的问题,说“即便这一文件存在,也不能改变中国政府的一贯立场”。后来使馆对这一问题予以全盘驳斥,说这是“日方企图用一份无署名参考资料来支撑自己的错误立场”。
中国与日本因为露出海平面的几块岩石发生激烈争斗,也许看上去小题大做。但是,这场争斗对两国国内来说都是举足轻重的——对美国也具有重大影响。
美国外交人士和专家担心,如果军事恫吓威胁继续下去的话,可能导致误判,在最糟糕的情况下.可能爆发实战,把美国这个受条约约束的日本盟友也拖入战争中。
中国在这些领土主张上姿态日益坚定,是迫于民族主义以及战略、经济利益等复杂因素的驱动。
地图——不管是古代的还是现代的——成为格外关注的领域,政府下属的科研与学术机构源源不断地公布地图集、三维图像和两处争议区域的概略图。新版护照上配备的地图包含一块虚线部分,突出标明了中国对南中国海提出领土主张的区域。就连天气预报也作出了改变,增加了争议区域的预报内容。
香港浸会大学教授高敬文(让一皮埃尔•卡贝斯唐)说:“如果你看看这些学术文献和论据,特别是中国方面的,就会发现所有结论似乎铁板一块。”
中国学者说他们的工作是扎实过硬的,有些学者设法不依靠中国文献,而是寻找外国资料来支持中国的主张,由此提高研究的可信度。
(《环球视野globalview.cn》第553期,摘自2013年2月15日美国《华盛顿邮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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