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思潮 > 理想之旅

曹幸仁: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曹幸仁 · 2006-04-05 · 来源:本站原创
劳动合同法 收藏( 评论() 字体: / /

对《劳动合同法(草案)》的修改意见
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同志们好!
下面是我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简称:《劳动合同法》)的几点意见。
首先,我认为当前《劳动合同法》制定的目的主要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公平合理的生存发展机会,保护用人单位的利益还在其次。我的意见主要是为劳动者的。
⒈讲合同问题,就是承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是不同的利益主体,而作为劳动者个人与单位相比肯定是弱者,要实现力量的平衡必要有工会。在《劳动合同法》中也多次提到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代表,他们被认为是代表劳动者利益的。而现实中,许多企事业单位工会干部是用人单位聘用的,领导干部是用人单位任命的,他们怎能代表劳动者的利益?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以来,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大批员工下岗,工会到底做了些什么?!因此,我认为,在《劳动合同法》中应规定,代表劳动者参与合同谈判的工会代表不应当是用人单位任命的,而应当是劳动者选举的。
⒉劳动合同文本应当载明的事项中,应增加一项: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平等的个人培训和发展机会。这主要是为了排除某些关系人在工作能力以外的特权,以免伤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⒊在第五条中,关于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加上“要保障每个员工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权利”。
⒋关于经济性裁员。第三十三条没有说明是什么样的客观情况重大变化,需要裁员50人以上。我认为,为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用人单位制造借口,应明确具体情况,不是企业面临倒闭困境,无法经营,就不能随意裁员。如果是国有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而导致的裁员,首先裁下的应是经营管理不善的主要管理者。
⒌《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违法的惩处太轻,无法树立法律的权威。第三十六条,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几种情形中,除第一项外,其他都是用人单位违法的行为,是应当受到法律惩处的,不是劳动者离开就能了之的。执法部门应当给予严厉的惩处。在法律责任一章中,对用人单位违法的经济处罚额度不足以起到威慑作用。赔偿应是5到10倍。
 
曹幸仁
2006年3月23日

「 支持!」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乌有之人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最新专题

130周年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你搞一次个人崇拜试试,看看有多少人会崇拜你?看看你搞得出来吗?
  2. 为什么批评西方的他们都“意外死亡”了?
  3. 毛主席像事件:美策动,迫使中国放弃毛泽东思想!
  4. 侯立虹|谁在动摇“两个毫不动摇”?
  5. 以色列会亡国吗?
  6. 从两处战火看东方和西方思维方式
  7. 司马南:美国为什么没能把巴基斯坦彻底拉过去?
  8. 这才是最难打的战争,国安部门刚发出积极信号
  9. 郭松民 | 评普京年度记者会:“过度轻信”及其他
  10. 大陆认定台湾设置贸易壁垒,惠台政策即将终结
  1.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2. 弘毅:警醒!​魏加宁言论已严重违背《宪法》和《党章》
  3.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4. 这是一股妖风
  5. 你搞一次个人崇拜试试,看看有多少人会崇拜你?看看你搞得出来吗?
  6. 公开投毒!多个重大事变的真相!
  7. 美国的这次出招,后果很严重
  8. 亵渎中华民族历史,易某天新书下架!
  9. 司马南|会飞的蚂蚁终于被剪了翅膀
  10. ​吴铭:为什么不从所有制角度分析问题呢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3.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4.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5.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6.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8.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9. 祁建平:拿出理论勇气来一次拨乱反正
  10.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 在蒙受冤屈的八年中,毛泽东遭受了三次打击
  2. 痛心,反华润人丁一多因强奸被捕,哈哈!
  3. 铁穆臻|今年,真正的共产主义者,要理直气壮纪念毛泽东!
  4. 《邓选》学习 (十一)发展速度
  5.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6. 司马南|对照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大家给评评理吧!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