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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两组讨论

工人诗歌联盟 · 2009-07-27 · 来源:
劳动合同法 收藏( 评论() 字体: / /

[说明:“工人阶级万岁”转来一位资产阶级自由派教授何兵谈关于《劳动合同法》的一篇文章,矛头指向“超额利益所得者”,而为“守法经营者”和“普通企业家”辩护。……这表明中国的工人阶级还相当不善于分辨、摆脱那些表面激进的自由派的蛊惑,甚至因为这些自由派看起来批判“政府”、“既得利益者”等等而以为他们是受雇劳动者之友。总之,工人阶级一方面要争取民主自由,一方面要批判自由派(包括经济自由派和政治自由派),两只手都要硬…… ]

【工人阶级万岁】

[转帖]谁是劳动合同法的最大受益者?

水母网 日期: 2008-01-26 来源: 今晨6点   何兵

  劳动合同法颁布不久,华为就打响了企业反击劳动合同法的第一枪。出人预料的是企业的这场反击战会如此之快,如此之惨烈:《南方都市报》1月22日报道,珠三角工厂上千家鞋厂倒闭,万余港企面临关闭潮,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计划迁离或难以为继。《上海证券报》报道,由于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公司无法轻易解雇员工和聘请临时工,为了压缩成本和转移风险,雇有11300名工人的日本厂商奥林巴斯日前决定,将于2009年前把中国的两座工厂合为一座,并投资约7亿元在越南设厂……

  有人说低端企业关闭有利于产业转型和升级。对此万勿作浪漫之思。看看弹丸之地的香港转了多少年,再想想数亿民工如何升级?企业关闭当然不能全部归罪于劳动合同法,但无疑这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那么劳动合同法究竟存在什么问题?为什么一部让劳动者读起来热泪盈眶的法律,实施起来,最终却让企业和劳动者双双泪流满面?谁最终会从这部法律获益?

  劳动合同法最大的失误在于错误判断国情。中国的基本国情是,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这样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在很长时期内,只能采取低工资,高就业的劳工政策,那种高工资、高就业的理想最终只能是梦想。为了防止被指责成资本家的代言人,我在此表明立场,即中国劳动者的工资不仅有上升的空间,而且有上升的必要。那么,劳动者的工资增长从何而来?国家应当割谁的肉补劳动者的疮?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割超额利益所得者的肉,补弱势群体的疮。超额利益所得者在哪里?在权力者那里,在依靠权力获得不法利益者那里,在依靠自然资源垄断获取暴利者那里……具体来说,在个人资产高达1600亿的房地产开发商那里,在煤矿主以及与煤矿主纠缠在一起的官员那里,在每年公车开支达4000多亿元、吃喝旅游更是无底洞的官僚阶层那里,在电信、电力、医院、大学等垄断经营者那里……而不在普通的经营者那里。读者诸君在理发的时候、在美容的时候、在吃饭的时候,顺便打听一下,这些经营者们是否步履维艰?珠三角万家企业行将关闭的事实,足以证明我的判断。企业已无利润空间,法律强势要求增加工资福利,请问企业如何应对?立法者们应当高度警惕,劳动合同法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当法律点燃劳动者欲望之火而实际又无法兑现的时候,很可能引发社会动荡。西方工会的发展史读起来惊心动魄,当权者应当仔细研读。

  本法颁布以后有人高歌,山西小煤窑的苦工们就要翻身得解放了。我只能说他们太浪漫了。真正的黑心资本家们是无视任何法律的,他们是一群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人。连刑法都无法制约他们,何况一部劳动合同法?本法不能摧毁的是真正的黑老板,可能摧毁的是守法的企业家。本法最大的获益者既不是劳工,也不是企业,而是劳动部门!当企业无法守法而大面积违法时,劳动官员们就可以高调地选择性执法。我敢断言,城管之外,“劳管”们正在茁壮成长!

欲知更多"劳管"的劣迹,请登陆:http://blog.sina.com.cn/youyudezhongguoren


A:

同志哥,文中观点正应该狠狠批判才是……

自称不是“资本家的代言人”,然而是或不是,要看他的观点事实上为谁服务,同样重要的是,这类鸟人为此偷偷预设了什么,隐瞒了什么,转移了什么,歪曲了什么,想要干什么,以为可以干什么……

这位老何跟官爷一样预设了“中国的基本国情”:中国是一个13亿人口的大国,这样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在很长时期内,只能采取低工资,高就业的劳工政策,那种高工资、高就业的理想最终只能是梦想。

这样的鸟语,官爷们已经哼了千千万万次。国企工人或民工们,你们就等着死吧。

你想正面反驳的话,就回这类鸟人:全中国每个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减少到八小时或以下,多出来的岗位就足够完成“高就业”或“全面就业”了。

你想侧面反驳的话,就回这类鸟人:是啊,中国人口太多,所以官爷老板跟老何这类的哈巴狗应该统统坐进嫦娥一号送到美国或月球上去,为减少人口压力做点贡献。少了你们这些鸟人,中国就干净多了。

老何既问且答:“国家应当割谁的肉补劳动者的疮?答案其实很简单,那就是割超额利益所得者的肉,补弱势群体的疮。超额利益所得者在哪里?在权力者那里,在依靠权力获得不法利益者那里,在依靠自然资源垄断获取暴利者那里……具体来说,在个人资产高达1600亿的房地产开发商那里,在煤矿主以及与煤矿主纠缠在一起的官员那里,在每年公车开支达4000多亿元、吃喝旅游更是无底洞的官僚阶层那里,在电信、电力、医院、大学等垄断经营者那里……而不在普通的经营者那里。”

我们要问问:经营者是否一直以来“步履维艰”?显然不是。在资本主义体制下,“繁荣”和“衰退”的周而复始本来就没停止过。十几年来,“普通经营者”们从工人身上赚取的血汗还少吗?随便举某杂志的数据:“香港近十年产生的亿万富翁70%获益于投资珠三角地区。于是更多的台湾人,更多的日本人,韩国人来了……”这些人算不算“普通经营者”?请注意,这位老何所举的“关厂”的例子里,有一大部份正是港资台资等外资。打工者们怎么知道老板赚多赚少了?他们把账目、财产公开给你们看了吗?

相对于物价来说,珠三角民工的工资十几年来有降无升。关厂风潮却是近期的事。也就是说,“普通经营者”们不管是否赚到钱,也不管赚多赚少,都不会自愿提高工人的工资。

至于“关厂”,当然,即使在“繁荣”时期,也总会有一部分老板给排挤下来,是真正破产、倒闭掉了。但“关厂”并不等于就是破产。更大的可能是:转移投资,比如搬去越南甚至非洲之类的地方,俺们祖国的建筑公司们正在那里大搞基建呢(关于“关厂”,可参阅本坛的一组转帖)。只要老板们认为利润不足(不一定是亏本),只要老板们认为在别处可以赚到更多的钱,或者具体地说,只要别的国家和地区有更多的“优惠政策”,更廉价的、无抵抗能力和讨价还价能力的劳工可供驱策,他们就会在这里“关厂”,搬去那里。友利电工人*后,老板不就威胁要把厂搬去菲律宾吗?

这位老何到底站在什么立场上?“立法者们应当高度警惕,劳动合同法具有极强的政治性,当法律点燃劳动者欲望之火而实际又无法兑现的时候,很可能引发社会动荡。西方工会的发展史读起来惊心动魄,当权者应当仔细研读。”

翻译过来就是:“立法者”和“当权者”别给劳动者画饼充饥,本来他们不饿,或者虽然很饿但还习以为常,或觉得可以忍受,你偏来瞎搅和。你这么玩下去(或频作善举),结果就是让劳动者的欲望之火被点起,然后呢,就是“西方工会”式的发展……你们还是想法子让劳动者没欲望,或虽有欲望还是死了这条心罢!

最后,不知道这位老何对企业或工人状况到底知道多少,他可以去工业区转一圈回来以后告诉我们:到底所谓“守法的企业家”有几个?!吴老可以凭自己的经验简单回答一下:百分九十以上的企业给普工的基本工资都达不到当地最低工资。那些被揭出所谓“血汗工厂”的富士糠之类的鸟企业,还是踩在劳动法边上的“好企业”,大把工人想进去做呢!

当然,所谓“超额利益所得者”是可恶,这些鸟人一定会成为众矢之的,最终淹没在火山灰里。但“普通经营者”或“守法企业家”们也不会例外。


A:

补充一点:老何之类的自由派攻击“权力”或“垄断”或“超额利益所得者”,意图何在:

过去,自由派奋力攻击国企(及国企工人),称之为“吃大锅饭”等等,鼓励国企改革,即私有化。现在,改为攻击“垄断企业”了。报纸网络滔滔皆是“垄断企业工资太高福利太多”(而不谈“垄断企业”越来越多地使用临时工、劳务派遣,包括把越来越多的正式工人下岗,变成临时工。

也就是说,他们攻击的是:“垄断企业”给工人的工资、福利太高了!

但这些(民间)资产阶级辩护士是非常“讲实际”的,或者非常“实用主义”的,因此根本不顾忌自己的话如何自相矛盾错漏百出。比如这位老何(典型的自由派)这会儿就要求“超额利益获得者”割肉补“弱势群体”的疮。怎么补?给他们正式岗位?铁饭碗?加工资加福利?……屁!老何一句话没吭。他也明知这些鸟人就跟 “普通经营者”、“守法企业家”一样,赚了就是赚了,赚到的钱只会用到股市地产奢侈品或者扩大投资上,而不是增进工人福利。

假如老何的企图成功了,“超额利益获得者”或“垄断企业”或大小煤窑主等等突然良心发现,给工人加工资,改善工作环境和待遇,结果呢?没法子,“普通经营者”和“守法企业家”也不能不“水涨船高”,做同样的事。老何之流的哈巴狗就要吠得更凶了……

总而言之,我们可敬的自由派朝思暮想的就是:不要给工人任何甜头,但要把他们的怨气转到攻击“权力”、“体制”、“垄断企业”等等,为他们当炮灰……


A:

我在想,如果向工人们宣传《劳动法》,作用能有多大?我觉得这种宣传意义十分有限,但是至少,1:能让工人们最低限度知道自己目前应有的权益。2:当他们发现法律根本保护不了他们的时候(可能他们早就知道)会抛掉幻想。当然,也要看怎么宣传。

B:
宣传劳动法没有问题,也很重要,但重点在于:宣传劳动权益,即作为劳动者,应当享有种种权利。只是,这种“应当享有”像把双刃剑,在宣传劳动法时,或隐或显地,是借助于“法律的权威”,而不是阶级利益。前者可能让工人至少能够暂时地壮壮胆(中央或主子都规定了我们有这些权利啊),后者则是宣传时看情况进一步的思想工作,比如引导工人去想:“法律还应增加、修改哪些规定,才符合工人的实际情况”,等等。

其次,要宣传“工人有多大力量,才能让法律保障到你多少”。从个人来说,“应当运用法律武器,否则法律就是一纸空文”;从阶级或集体来说,工人最大的力量就是集体(行动)——这比“发现法律保护不了自己,才抛弃幻想”要积极些。

另外,要鼓励工人讨论法律之外的“权利”。比如不能局限于饥饿工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等),而至少应要求“生活工资”、“体面或尊严工资”等等。工人对企业有可能产生一定的依附心理(“我的”企业、老板),“企业发展了,工人待遇就有可能提高”等等。IT业白领或许更甚,虽然IT业竞争也很激烈,虽然这也无妨于他们跳槽,另找“依附”对象。

在农民和农民工当中,特别多这样的幻想:“上面政策好,下面不执行”;或者“中央想改善农民工处境,但地方保护主义太厉害”。要帮助他们打破这样的幻想。比如可以提醒他们:“中央真想改善你们的处境的话,早就废除暂住证制度甚至户口制度了;或者,中央不是狠抓矿难治理吗?那又怎样……”(但甚至也有部份农民工会认为“暂住证制度有助于维持治安,抓到罪犯”……)法律上的改良也会给工人这种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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