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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问题、土地制度改革与国家前途

牧川 · 2012-05-24 · 来源:环球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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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农问题、土地制度改革与国家前途[1]

 

  牧 川

 

  一、改革渐成共识,怎么改却莫衷一是

  改革开放三十多年,中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物质建设成就。不过与此同时,各种各样的问题也开始表现出来。政治、经济、文化、外交、人民的日常生活等等各个方面都出现许多问题。

  在这样的局面下,自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以来,全社会开始了关于改革问题的大讨论。今天,改革已经成为中国各个阶层的共识。中国必须改革,现有的发展模式无法持续下去。但是关于怎么改革、如何改革,却是争论不休、莫衷一是。

  中国农村的改革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1980年代改革之初,建设四个现代化的声音一浪高过一浪。但是今天,四个现代化已经很少提及,农业现代化更是遥遥无期。三农问题却已经成为国内的共识。

 

  二、三农问题是结构性危机

  1980年代中国开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农村改革,农民获得了一些实惠。进入1990年代,中国开始了“两头在外、大进大出”的外向型经济发展模式,农村地区被边缘化,三农问题愈来愈严重。

  2000年,37岁的乡党委书记李昌平给总理写了封信。直陈“现在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自此之后,中央开始重视三农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2003年免除了农业税。2005年10月,中央提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方针非常好,“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仅仅二十字,涉及了农村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管理。但是却难以搞下去,效果不明显。因为缺乏主体。由谁来搞?怎么搞?方法是什么?

  集体经济解散之后,农村地区已经沦为一盘散沙。一户一户的农民在市场经济的汪洋大海中,早已经成为一片片飘零的树叶。原子化的小农户,根本无力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而地方政府在GDP主义的逻辑下,宁愿卖土地,搞房地产,却不愿意对农村长期投资。农村是烧钱的地方,见效慢,产出少。

  因此我们看到,很多地方政府在提到社会主义新农村“生产发展”时,都会讲“要建立农民增收长效机制,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千方百计,千方百计,一次次强调千方百计,恰好表明我们其实没有什么特别好的方式提高农民的收入,无计可施。

  时间进入2012,农村的面貌究竟如何呢?国家对农业的补贴增加了,农民的税负减少了。但是三农问题并没有走向根本改善的发展迹象。城乡差距正在扩大,而不是在缩小。农业问题变得愈来愈严重。虽然粮食产量出现8年连增,但是粮食问题、粮食危机却越来越被提高到重要地位,因为农村和农业都已经出现结构性失衡危机。

  1、当农民看不到前途,当工人也看不到前途

  当农民没有前途,这已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是当工人也还是没有前途,新一代农村青年的命运正变得越来越尴尬。中国的发展模式,低技术、高污染、高能耗、劳动密集型的产业,以对外贸易为主导的经济发展模式,使得大量的农业劳动力可以进入城市打工,但是另一方面,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企业无法提供给工人以高工资,而只能满足他们的基本生存。3亿农民在沿海地区、东部发达地区、大中城市打工,但是却无法在城市安家,同时他们又不能回到农村,因为农村实在是没有任何前途。在那一亩三分地上再怎么折腾,也无法实现共同富裕。

 

  2、农业后继无人,80后90后基本不会种地

  农业劳动力老龄化严重,劳动力素质不断下降,种粮收益更是愈来愈低,农业后继无人。著名三农学者李昌平曾指出,1990年代,中国人种地是3899部队,是妇女和老人。进入21世纪,种地的则是99部队,是老人。最新资料显示,全国农村有5800万留守儿童,4000万留守老人,留在农村的全成了老弱病残。农业劳动力从1991年3.91亿人,下降到2009年1.5亿人。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教授的调研,农村常驻人口老龄化程度超过了30%,从事农业劳动的人平均年龄达到57岁。农村劳动力中50岁以上者占到大部分。

  笔者调查发现,“70后”农村青年种地的已经很少,“80后”农村青年基本不会种地,“90后”就更不用提了。化肥、农药、柴油等生产资料涨价,人工成本涨价,农业效益下降,种粮收益更低。农民不愿意种地,抛荒、撂荒现象比较严重。多地已经出现农民积极卖地的现象。

  如此一来,一个巨大的问题便出现了。等到平均年龄57岁的农业劳动力干不动了,退休了,谁来种地?

 

  3、粮食产量8年连增,粮食危机依旧严峻

  虽然中国粮食产量8年连增,但是粮食危机依旧严峻。虽然大米、小麦、玉米的自给率都在99%以上,但是油料作物的自给率却非常低。2010年中国进口大豆5480万吨、食用油670万吨。2011年进口5240万吨大豆、627万吨植物油、50多万吨猪肉在内的200多万吨猪肉产品。

  2010年粮食总产量54641万吨,2011年中国粮食总产量为创纪录的57121万吨,达到2020年规划水平。粮食产量看起来很高,但是如果计入大豆和食用油、肉类的进口,从重量来看,中国的粮食自给率仅仅还不到90%。如果再考虑大豆为高蛋白高热量低产量的谷物(大豆不仅榨油,而且豆粨也是动物饲料,是人的间接食用口粮),那么中国的粮食和油料自给率估算还不到80%。

  另外,中国西部地区很多人的肉蛋奶消耗都比较低,如果这些人的肉蛋奶消耗增加,那么中国粮食需求的缺口还会增加。

  中国现在未出现大规模的粮食问题,这是因为国际环境未出现大规模动荡。一旦国际环境发生巨变,粮食问题就会成为天字第一号大问题!

 

  4、农业的客观环境、硬件环境变得越来越差

  农业的客观环境、硬件环境变得越来越差。化肥农药滥用导致土地质量严重下降,过度依赖化肥、农药增产的路子已经走到尽头,水资源短缺矛盾愈来愈凸显,农业抗灾能力不足。因为农民的劳动力素质低,种田意愿低,因为家庭联产承包的小农户土地太少、资源太少,因为各种主观、客观因素,农业新技术难以推广应用,生态农业难以发展。

  中国人种地球7%的地,却消耗全球35%的氮肥和30%以上磷肥、钾肥。单位面积化肥用量从1978年的58.9kg/公顷增加到2009年的466.67kg/公顷,粮食产量从1978年的2527.4kg/公顷增加到4872kg/公顷。2009年单位面积施肥是1978年的792%,但是粮食单产却仅为193%。

  尽管我国是磷矿储备大国,但按照目前的消耗量,品位在30%以上富矿仅够开采20年,中低品位的磷矿破坏情况比较严重。钾肥的情况更严重,钾肥自给率不足40%。中国每年消费钾肥实物量达1000万吨左右,是全球最大的钾肥消费国之一,但钾盐资源探明储量只占全球的1%,现有储量只够开采20多年。一旦国际局势变化,进口化肥受阻,中国人的吃饭问题怎么解决?

  农药污染也是公众关注的一大问题。每年遭受残留农药污染的作物面积达12亿亩,相当于耕地面积的67%。2010年2月发布的《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显示,农业污染源已经超过工业,成为全国水污染的最主要因素。

  水资源短缺矛盾愈来愈凸显,全国多地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1978年之前长期进行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提高了农业的抗灾减灾能力。不过最近几十年,农田水利建设却很滞后。

  近些年的自然灾害,西南地区特大干旱、冬麦区冬春连旱等,更显示出农业抗灾能力严重不足。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亟需推进。

 

  5、跨国公司大规模渗透,国有资本却对农业漠不关心

  国际跨国巨头正在中国大规模渗透,试图控制中国农业。大豆是第一个失败的大型案例,如今来自美国孟山都的大豆占据着中国80%的市场,国际巨头控制着中国80%的榨油企业。

  从2010年初开始的转基因和粮食问题大讨论,更是暴露了我国种业安全、粮食安全、农业安全、环境安全、生物安全、经济安全、科研体制安全、国家安全等诸方面的问题。

  当国际粮商在中国大规模收购粮食的时候,中央企业却得到指令,被禁止收购粮食,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时有发生。

  当国际跨国公司正在对中国脆弱的农业进行布局时,中国国有资本却对农村、农业、农民漠然视之,似乎农业不是中国的命脉产业。国资委所管理的“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似乎并不包含农业[2]。当中粮集团开始投资房地产,当国家资本开始遗忘农业时,中国农村、农业、农民将会走向何处?

 

  三、三农问题关键所在

  中国人口众多、耕地资源少、水资源紧缺,自然条件复杂、生态环境脆弱、农村贫困,这决定了中国不能走美国、加拿大等国家的超大规模的农场经营模式,也不能采取日本、韩国等国家的高补贴,从而维持小农户高收入、高价格的做法。中国必须探索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这一点已经是体制内外许多人的共识。

 

  1、土地的集中是必然趋势,怎么集中?

  随着中国城镇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将会脱离土地和农业,这是大势所趋。新一代的80后、90后、00后农村青年大部分已经不会种地,不愿意搞农业,他们大部分都会离开土地。不过虽然他们会离开土地,但相当一部分人还是不会进入城市。中国的人口规模和资源紧张状况,决定了中国无法像美国那样将98.2%的人口留在城市。仍有相当大一部分人会留在农村。不过不管怎么说,土地的进一步集中是必然趋势。未来10年,等到平均年龄57岁的农业劳动力退役之后,土地的经营制度将大变。不是主动的变,就是被动的变。

  土地的集中,有可能是在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承包给种田大户;也可能是在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的基础上组建起农民合作社;也可能是废除现有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实行土地的集体经营使用,类似建国初的人民公社,然后按照各个集体中农民的人数来分配收益。这几种生产方式都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在土地集中的基础上,由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或者种田大户采取先进的节水、节肥、高产、生态、环保的科学技术来经营土地和农业,这也是一大趋势。

  不过,也可能出现另外一个趋势,那就是土地的私有化。土地通过买卖集中到少数人或者外资手中,目前很多媒体、学者、官员都在鼓励这种方式。虽然土地私有化为我国宪法所不容,但是当土地非法流转、非法买卖达到一定规模,制造出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的时候,要用法律手段去解决此问题就不那么容易了。甚至于他们将会有足够的体制内外、国内外资源,逼迫政府和公众,修改宪法、法律。

 

  2、科学种田和农业基本设施建设

  在土地集中的基础上,由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或者种田大户采取先进的节水、节肥、高产、生态、环保的科学技术来经营土地和农业,这也是一大趋势。当然,从农民的收益角度来讲,在确保技术支撑的条件下,农村合作社、集体公社的组织方式更符合农民的利益,私营资本为主导的种田大户还是会与农民争利。

  中国要解决粮食和农业问题,农业基本设施建设和新技术的作用将愈来愈显著。将沙漠改为绿洲,将贫瘠的土地改造成为高产田,将高产田改成超高产田或者高质量的有机农业田,重点用于种植粮食、油料作物。中国的粮油自给率仅有80%,粮油作物种多了可以出口,可以储存,可以用于粮食外交。蔬菜瓜果作物的种植,则不能太多,过剩了,菜贱伤农。

  当前社会,农民没有资金、没有技术,难以获得先进的技术,难以进行农田基本设施建设。但是在土地集中之后,农民可以与一些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国家也可以给予政策扶持,在税收、贷款、补贴等方面给予扶持。

  最近这些年,由于农村组织的涣散,一些地区的农田基本建设已经荒废。在农田基本设施建设方面,国家可以采取一些措施,组织村集体参与建设,绕开包工头,避免大多数利益为包工头所得。农民亲自给自己干活,不仅重视质量,也便于以后的维护。

  另外,国内的科研机构和院所也应该予以整合。2010年至今的转基因大讨论,暴露了我国科研机构、科研体制存在的诸多问题。国内农业的科研机构、院所太过分散、实力太小,重复低水平的研究。科研机构和中国农业、农民一样,也是一盘散沙,很容易就被跨国公司所分化瓦解,成为跨国公司的工具。

  我们应该将科研机构和院所的资源有效整合起来,做于国于民有利的研究。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避免大而化之的空泛的研究,科学研究应能理论指导实践,研究中国亟需解决的问题。让科研院所真正根据中国国情、各个区域的自然条件情况来进行研究,并将其研究成果有效应用于实践。

  3、农民的出路在哪里?

  在土地问题之外,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问题,那些离开土地和农业的农民,他们的命运和生活出路如何安排?国家如何转变发展模式,在城市创建更多的就业岗位,吸引农民就业?还是在农村创办集体经济,吸引农民就业?还是像一些人所主张的“资本下乡”,将城镇工商业积累的科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吸引到农村去?或者农民卖地,获得短期收益,但是却没有稳定工作和长期收入?亦或其它正在现实中运作的方式?

  这个问题的重要性,超过农业问题和粮食问题。相比9亿多农村人口(户籍人口)的工作、生活问题,农业问题和粮食问题还是比较好解决的。如何稳定农村,如何避免继续扩大的两极分化,如何建立起农民增收的长效战略,如何提高农民的地位、增强农民的话语权,如何让农民分享改革的好处,这才是三农问题的关键所在。

 

  四、解决三农问题的六条路

  1、土地私有化,美其名曰“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造就大地主和无地农民

  第一种道路,土地私有化,这是目前很多主流媒体非常推崇的一种思路。破除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度,土地私有化,让农民自由卖地,美其名曰“提高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投资者接手农村土地。许多自由派经济学家、房地产老总、私营企业主,甚至政府里的一些官员都在宣传这种思想。

  比如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必须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先从政策上、然后再从法律上,明确农民对承包地和宅基地拥有长久的使用权。……如果给了农民长久的土地使用权,就应该允许其流转……所谓的长久使用权,我的理解是,除了重大的自然灾害和不可预测、不可抗拒的变化,就是拥有永久的使用权。这样的使用权,可以通过自愿、平等、有偿转让,使其他投资者可以比较放心地进行投入。”

  还有房地产老总任志强观点:“土地不私有化是不行的,集体所有制是一个没有明确产权概念的东西。”他的意思是乡镇干部在卖集体土地时,严重腐败,干部拿大头,农民拿小头。他说,“如果土地私有化了,他们就钻不了这个空子。”

  许多自由派经济学家也是这个观点,张维迎:“土地应该私有化,土地的交易应该完全按照市场的逻辑去做,这样才可以真正保证农民的利益。现在的土地交易当中,充满了强盗的逻辑。”

  这种观点也得到了许多国外力量的支持,比如美国自由派经济学家陈志武文章,《农村土地私有化后结果不会比现在糟》。

  2012年2月27日,世界银行发布的报告《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也是这个意思。报告一方面提出中国应对现有的国有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的商业化,国有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管理应该更像私人金融机构(也就是为美国人民所痛恨的华尔街的金融机构),另一方面中国应大幅缩减庞大的国企规模,潜在含义就是国企私有化,由外资和国内私人资本接盘国家经济命脉。世行报告还特别对中国的土地所有制度提出改革意见,要求农民享有永久的土地所有权,也就是土地私有化。

  看起来这些国内外大牌都都很关心农民的利益,其实他们更关心自己的利益。土地私有化对他们最有利。若是土地私有化了,农民有权利自由买卖土地,房地产商、资本家就可以自由买卖土地。他们可以从农民手中以极其低廉的价格拿地,比从现在的政府手中拿地要便宜很多很多,常常只有政府手中土地价格的几十分之一。这对他们的诱惑实在是太大了。

  现在的征地过程中存在的腐败行为、强盗逻辑,只是行政问题、执法问题,应该采用严刑峻法去整治,应该改变补偿方式让农民得到更多的土地地租价格上涨的利益。但是很多人却因此试图去改变国家的基本经济制度,这是本末倒置。

  资本和一些腐败官员结合在一起,暴力征地、拆迁,农民无法享受到土地地租价格上涨的收益,这其中的关键因素是农民没有监督、制衡官员的权利,农民是一盘散沙,太弱势。在农民是弱势群体的大背景下,即使土地私有化了,农民一样无法得到土地地租价格上涨的收益。不仅无法得到合理的收益,而且丢失土地的速度会更快。

  禁止土地私有化,禁止自由买卖土地,资本便常常需要借助权利系统,采用腐败、黑恶势利等手段,或者暴利拆迁、或者欺骗农民,圈占土地。这样的做法是违反宪法的,忌惮到法律的威严,他们圈占土地的速度并不快。另外即使他们得到了土地,也只是得到土地的几十年的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但是当土地私有化之后,国内外的大资本就会像狼一样同时扑向农民。权利系统内的腐败官员也会直接转化为资本,扑向农民。他们将采用合法、非法的各种方式,欺骗农民、欺压农民,将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全部搞到手,他们圈占土地的速度将大大加快。[3]

  土地是一个国家最大的财富,资本时时刻刻都在渴望着这笔财富。资本将自由的操纵土地市场,采取黑恶手段,对农民进行分化瓦解,巧取豪夺,强买强卖。资本将形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地方政府将和资本彻底勾结在一起,宪法将在这个利益集团的攻击下土崩瓦解。

  所以问题的解决之道不是土地私有化,而是加强村民的权利和力量。成立村民代表大会、农民协会,让组织起来的农民去和政府、资本去谈判,只有这样农民才能保护自己的利益。

  如果真的开始土地私有化,那么旧中国的局面将再次出现,中国将出现大地主和大量无地农民。农民虽然获得了短期的卖地收益,但是他们自己和子孙都将失去土地。他们只能在城市找份工作。但是今天中国的低端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注定了大量的农民工找不到工作,大量的农民工只能找到一份不稳定的工作。只要发生大范围的经济危机,农民必定失去工作岗位和唯一的生活来源。此时既不能回到农村,又不能在城市生活。如此一来他们很可能成为流民,这将成为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

  这样的局面在今天的很多国家都存在,印度、孟加拉、泰国、菲律宾、墨西哥、巴西等国都是鲜明的代表。温铁军教授曾指出,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基础都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度,土地也是私有制度。土地私有和市场化结合在一起,便造成城乡二元对立,贫富两极反化,区域发展不均衡,大量无地农民,农村出现游击队,城市出现巨大的一个又一个百万人计数的贫民窟,黑恶势力横行,黑恶势力甚至与警察、军队枪战抢占地盘。这样的国家难以实现工业的现代化,也难以实现农业的现代化。温铁军走过世界上很多国家,他发现在世界上人口超过1亿的发展中国家,只有中国没有巨大的城市贫民窟,其它国家无一例外都存在巨大的城市贫民窟。其原因就在于中国的土地制度没有私有化。

  旧中国的农民起义,基本都是因为土地问题。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付出了无数鲜血和牺牲,才解决了中国农民的土地问题。但是今天,一些人又要中国退回到解放前。这样的做法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根本对立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10条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一切使用土地的组织和个人必须合理地利用土地。”

  但是在现实中,土地私有化的理论不仅得到私人资本的支持,也得到了政府内一些力量的支持。这其中有深刻的原因。

  这表明我们国内已经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为了利益,他们和国内外、体制内外的力量联合起来,要把中国私有化。他们不仅要把土地私有化,他们还要把关系国家命运、民族命运的命脉产业和国企私有化。但是这么大的命脉产业,中国的私人资本和民企是无法接盘的。盘子太大了,而民企又太小。所以外资或者外资所控制的民企就会站在前台,接下这个大盘。

  大规模的私有化,必然造就大规模的腐败;必然造就私人垄断资本家,操纵市场,危害社会公众的利益;必然导致大量的国有资产外流,国家经济、安全命脉被外资控制,从而导致经济主权、政治主权旁落。私有化与国有化之争,从来都不是简单的“国进民退”、“国退民进”,不是国内事务,而是国际事务,是本国政府、人民和外国资本之间争夺本国经济主权、政治主权的斗争。

  这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要改变国家的根本制度,把社会主义国家的公有制度改为私有制度,把国家的经济命脉抓到自己手中。他们要将社会主义中国改为彻底的资本主义国家,改为美国的附庸国、殖民地。

  2、缺乏引导,无序的、非法的土地流转,最终将导致土地私有化

  第二种道路,就是目前很多地方正在进行的无序的、非法的土地流转行为。

  中央三令五申强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平等协商、有偿的原则,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

  土地流转,是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使用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即保留承包权,转让使用权。土地流转是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不是承包权的转让,也不是所有权的流转。土地流转必须建立在农民自愿、平等协商、有偿的的基础上,土地流转的收益归农户所有,不能用外力去强迫或阻碍农户流转土地。

  但是在现实中,除了一些地方政府的暴力拆迁征地行为之外,还有大量无序的、非法的将土地流转给私人资本的行为。

  一些地方官员、乡镇官员,贪污腐化,运用黑恶势利等手段,将集体土地以高价转让给私人资本。他们违反18亿亩耕地红线原则,将土地圈起来,将耕地改为其它用途,房地产、旅游、工业,或者静待土地价格的暴涨,从中谋取暴力。这种现象已经是普遍现象,而且缺乏有效制衡的手段。不仅在一、二、三、四线城市的郊区开始流行,也开始在一些离开城市较远的乡镇出现。

  中国制订了严格的土地管理法规,在各个地方、各个媒体强调土地流转必须坚持依法、自愿、平等协商、有偿的原则。中国制订了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不动摇。中国将腐败问题提高到亡党亡国的高度。中央政府的各级法规都很严格,中央政府保护农民的意愿也非常强烈,但是天高皇帝远,地方上的很多事情中央政府常常是鞭长莫及。这已经是今日中国一个非常严重的现象,中央政府缺乏制衡、管理各级地方政府的手段。中央政府不可能事事都抓、人人都管。

  此时问题便出现了。如果中央政府不能有效管制地方政府,那么这种无序的、非法的土地流转将发展到何种程度?

  既然农民在最开始的时候不能阻拦地方官员和资本,不能掌握自家土地的流转,那么当地方官员和资本开始在这片土地上牟取暴力,农民就更没有力量把土地的使用权收回到自己手中。

  当这样的行为发展到一定程度,资本就会和地方政府的官员结成一个庞大的利益集团。这个利益集团的规模将超过现在的房地产利益集团。房地产利益集团和这个利益集团的利益趋向是相同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属于这个利益集团。现有的房地产利益集团已经可以操纵着国家的经济,影响国家决策,如果出现一个更大的利益集团,将会是怎样的局面?

  到那时候,即使中央政府出台新的法律,将原有的农村土地重新集体化,这项法律也不会得到推行。土地属于国家所有的宪法将名存实亡。而到一定阶段,这个利益集团就必定会要求修改法律,完成土地的私有化。

  这样的趋势如何改变?如何有效阻止类似事件的蔓延?回答还是一样的。一方面应该采用严刑峻法去整治,从上而下去治理。另一方面,自下而上,将农民重新组织起来,让农民协会去和政府、资本去谈判。

  这样做也是群众路线的一个体现。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工作路线,也是根本领导作风和工作方法。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要实现反腐倡廉,要改变目前的非法圈占土地现象,必须要群众路线。

  当前社会,经常会出现农民组织联合起来抗议地方和资本的现象。中央政府若是在类似的事件出现时,及时表态,支持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维护自己利益的行为,支持更多的农民组织起来,这将会收到很好的效果。

  这是变坏事为好事,不仅维护了法律的威严,维护了中央政府的信誉,也为下一阶段的农业合作化铺平了道路。当农民组织起来维护了自己的利益,农民与农民之间建立起互信(当前,农业合作化中的一个重要障碍便是互信问题),尝到了联合起来的甜头之后,下一阶段就会组织起来,建立起新的农业合作经济。

  3、农民变市民,提高城镇化率,变相解决三农问题,提高政绩

  第三种道路,农民变市民,这样的事情正在许多地方进行。

  在现阶段,加快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提高统筹城乡发展水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策。但是政策执行过程中,很多地方却存在问题。

  地方政府拆迁征地,并因此得到巨额的土地财政收入。地方政府给予农民一定补贴,鼓励当地农民自愿放弃承包地和宅基地,变农民为市民。这已经成为目前非常流行的一种推动农民进城的方式。但是,这样的城乡统筹并没有真正统筹起来。

  首先,这表明我们的经济发展模式出现了巨大问题。2010年,卖地的土地收入占据全国财收比重33.75%,占地方政府的比重为74.14%。地方政府因为没有经济增长点,没有好的企业、项目,因此就没有足够的财政收入,没有办法进行新的投资和建设,没有办法改变城市和乡村面貌,由此恶性循环又采取土地财政的方式。

  其次,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在国家经济发展模式不健康的背景下,农民即使进了城,也不会有稳定的工作。城市的生活成本远高于农村,农民进城之后,没有稳定的工作,很可能会失去生活来源。大规模开展这样的进城方式,很可能在未来造成严重社会问题。当然,在此之外,还有令国人非常头痛的高房价等问题,这些不再细说。

  在土地财政,变农民为市民的方式之外,地方政府还有其它许多政策和办法。

  比如一些地方,农民缴纳一定的社保费用,到退休年龄之后,领取城市社会保障退休金,变农民为市民。

  还有一些地方,出现整村整村的农业人口,变为城镇户口。虽然是城镇户口,但是却不享受城镇待遇,在医保、社保、子女入学等方面并未享受优惠。

  这样的现象正在中国许多地方出现。很明显,这样的方法无法解决三农问题。这只是地方政府官员提高政绩的一个手段,提高城镇化率,改变统计数字,变相解决三农问题。这样的政策只是把问题往后推,使得矛盾越来越严重。

  4、政府扶持,在中西部城市、三线城市、四线城市创建新的工业区,吸引农民就业

  第四种道路,在中西部城市、三线城市、四线城市创建出一大批的企业和工厂。创建稳定的工作岗位,让农民能够在城市稳定工作和生活,逐步把农民从农村引入城市,进城农民的土地依法转让给种粮大户或者合作社。农民依旧享有土地的承包权,只是将土地的使用权转让出去,土地依旧归农村集体和国家所有。

  在创建新的工业区时,需要特别注意一点,今天中国的许多产能已经生产过剩,新的投资建设应避免低附加值、低端技术、高耗能、高污染、生产过剩的产业。

  新的工业区的建立,意味着国家发展模式的巨大转变,从目前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转向内需导向型发展模式。提高工人、农民的收入,将国内市场搞活,以国内市场来消费目前中国的产品,而不是主要依靠国际市场来消费中国的产品。逐步将对外贸易依存度降下来。2010年我国对外贸易依存度为约49%,出口占GDP比重约25.4%(以1美元兑换6.3人民币计算),远远超过日本、美国等外贸型经济国家。日本、美国这样的外向型经济,外贸依存度常年维持在10%—20%左右。这使得我国经济极易受世界市场影响。当欧美出现经济危机时,中国老百姓就跟着倒霉。

  单纯依赖东部沿海9个省份解决中国青年和农民的就业问题,是靠不住的。把所有产业都放在东部沿海地区,将失去国防纵深,这对国家安全是极大威胁。另外,一个经济结构失衡的国家很难持久。人才、劳动力大量东移,西部地区人口进一步亏空,贫富两极分化将进一步加剧,民族矛盾进一步恶化。所以我们必须主动在中西部城市、三线城市、四线城市创建出一大批的产业和企业。

  但是,这个任务是不可能靠市场自动完成的,必须由政府大力扶持。市场从本质上来说,就是逐利的。市场从来都是加剧贫富分化,而不是像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学者鼓吹的,“可以使得资源配置最大化”。老百姓早就看的很清楚了,“有钱人越来越有钱,没钱人越来越没钱”。

  社会主义不是两极分化,社会主义的本质就是共同富裕,社会主义要为人民服务,所以社会主义国家的政府必须主动调整经济结构,均衡社会发展,削肥补瘦。这是天经地义之事,无需管那些主流经济学家的胡说八道。

  目前的西部大开发政策,进度缓慢,和三农问题的紧迫性、社会矛盾的激化形成鲜明对比。因此西部大开发的范围和进度应该扩展起来,主动在中西部城市、三线城市、四线城市创建出一大批的产业和企业。

  另外,也可以考虑建立类似汶川大地震的应对机制。汶川大地震之后,全国其它省市援建对应的受灾城市,可以参照这个模式,让一些东部沿海地区援建西部省份,发挥发达地区的资金、人才优势,发挥不发达地区的劳动力、资源优势,两个地区进行优势互补,可以考虑将此将此计入官员的考评机制。

 

  5、政府扶持引导,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

  第五种道路,就是让农民呆在农村,把一盘散沙的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在农村创建合作经济、集体经济。同时发展出一整套的农资产品、农副产品供销流通体系,通过该流通体系,将化肥、农药、机械等农资企业与农业合作社对接,将农村高质量的食品与城市居民直接对接,将中间商环节挤出去,把利润留给农民。[4]

  通过该流通体系,可以将高毒、低效的农药化肥产品排除在外,将假货、残次品排除在外,将食品分出等级来。这既能鼓励农民采取安全的、健康的、生态的农业生产技术,也可以提高农民的农业收入,还可以将目前的食品安全等问题都解决掉。

  该体系的建立,将把中国农村、农业、农民组织起来,把城乡统筹组织起来。这将有效避免外资超市、物流体系对中国的威胁。

  另外,应在农村兴修水利、基础设施,改善农村地区的环境,建立“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可以将这一类事情,交给当地的农民集体组织来做,提高农民收入,避免大部分收入都落入承包商手中。

  合作经济、集体经济的建设,可以借鉴中国第一村华西村。

  2004年,华西村人均工资收入12.26万元。同年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93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9422元。华西人的收入是全国农民的41.76倍、城镇居民的13.01倍。2006年全村实现销售超300亿,2010年超500亿元,每户村民的存款最低600万元万元。

  华西村已经基本实现了“农村城镇化,农业工业化,农民知识化”。华西村能够实现这一切的基础有两个,一个是以吴仁宝为代表的好干部,一个就是集体化经济。1970年代末,我国在农村很多地区强制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华西村顶着很大的压力还是实行大队核算,坚持集体经济。

  电视剧《永远的忠诚》算是华西村的一个注脚。小岗村是改革开放的发源地,但是经过30年改革开放,小岗村却还是贫困不堪。后来安徽省财政厅去了个好干部沈浩,帮助小岗拉钱、拉资源、拉企业,小岗才有了起色。但是沈浩在参观华西村之后,却还是感叹,华西村和小岗村简直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沈浩是个好干部,这样的好干部若是放在一个集体化的村子,一定会大有作为。但是在憋屈的小岗村,沈浩最终却累死了、憋屈死了,把命都搭进去了。

  在上世纪80年代,小岗有其积极意义。但是在今天,小岗却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方向。

  1958年毛泽东主席说,“由不完全的公社所有制走向完全的、单一的公社所有制,是一个把较穷的生产队提高到较富的生产队的生产水平的过程,又是一个扩大公社的积累,发展公社的工业,实现农业机械化、电气化,实现公社工业化和国家工业化的过程。目前公社直接所有的东西还不多,如社办企业、社办事业,由社支配的公积金、公益金等。虽然如此,我们伟大的、光明灿烂的希望也就在这里。”

  毛泽东是将城市的工业化和农村的工业化并提的,中国的工业化是两条腿走路。农村的现代化要建立在集体公社的基础上的。

  邓小平也有类似观点。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初期,他在1980年5月31日的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上指出,“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关键是发展生产力,要在这方面为集体化的进一步发展创造条件。” 邓小平已经预见到,包产到户只是中国农村经济发展模式的一个过渡阶段,集体化、合作化仍然是中国农村的必由之路。

  在集体经济时期的农村,国家花很少的钱就可以办大事,前三十年,我们修起86258座水库,农田灌溉面积从1949年的2.4亿亩增加到1978年的7.3亿亩,最近30年我们修建了827座水库,农田灌溉面积从从7.3亿亩增加到8.67亿亩。前三十年,中央政府几乎没有投入钱,地方政府花费了很少的钱,我们却修起举世闻名的红旗渠,但是现在我们花了很多钱维修红旗渠,却维修出了豆腐渣工程。农民在为自己做事时,可以不计成本,而且非常注重工程质量,但是承包商却不会这么做。

  对于集体经济,国家政策应大力扶持。靠农民的自发行为,集体经济是难以建立起来的。1950年代的农村集体化不是农民自发产生的,而是政府推动的。新时期的农村集体化更不会自发产生,必须有政府的扶持引导。政府在经济上要给予税收、贷款等优惠;在政治上要大力提倡合作社,破除近些年的只能搞私营经济、不能搞合作化和集体化的思想禁区,破除“搞集体经济就是倒退”的思想。在各个地区主动树立起一批典型,以稳健的方式推动农民积极主动搞集体经济。

  6、资本下乡能带给农村什么?

  第六种道路,资本下乡,这也是目前非常流行的一种思路。许多人认为,资本下乡,可以将城镇工商业积累的科技、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吸引到农村,从而带动农村的发展。这是一种笼统的说法,欠缺细致的分析。

  资本什么时候愿意下乡?资本下乡可以做什么?在农业领域可以做什么?在非农业领域可以做什么?如何避免资本下乡侵害农民的利益?如何让农民和资本共利?

  首先,我们应该划出一条原则,现实中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违法圈占农民土地、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的资本下乡行为必须被禁止。目前大多数鼓吹资本下乡的人,只是想着农民的土地。这样的资本下乡是祸国殃民,必须被禁止。

  其次,在农业领域,资本下乡可以做什么?

  如果资本下乡只是承包了农民的耕地,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种植粮食等大宗作物,这样的资本下乡其实没有太大价值。在没有节水、节肥、高产技术的条件下,粮食作物产出相对固定。此时,引进一个外来公司与农民分享土地的收益,农民的收益反而减少了。农民完全可以组织起一个合作社,将土地交给少数几个农民耕种,再分享收益。这样的收益反而比资本下乡高。

  没有新技术的资本下乡,要想获得较高土地收益,只有种植蔬菜、瓜果、中草药等经济作物。但是经济作物的产出却不稳定。著名三农学者贺雪峰指出,农业资本进入农业越多,经济作物种植规模越大,供大于求,价格就很可能下跌,就可能亏本。近年来的某些蔬菜价格的暴涨暴跌,可以证明这一点。这样的资本下乡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办一些,将一些特色产业做大,但是普通的蔬菜、瓜果却难以据此模式大规模推广。

  如果资本下乡可以带来新的技术和资金,倒是不错的选择。比如以色列的滴灌技术,出世30年来,在农业用水基本稳定的条件下,农业产出翻了5倍,在沙漠上建起了农业绿洲。在当前社会,农民没有资金、没有技术,难以获得如此先进的技术。如果资本可以带来技术,将沙漠改为绿洲,将贫瘠的土地改造成为高产田,将高产田改成超高产田或者高质量的有机农业田,大规模种植粮食、油料作物,那倒是不错的选择。

  中国不用太担心粮食过剩的问题。前文已经讲过,如果把进口大豆、食用油计算在内,中国的粮食自给率估计还不到80%。即使粮食真的过剩了,国家也可以采取一些政策,高价收购粮食,储存起来,以备灾年之用。或者还可以把粮食作为对外援助的一种方式。粮食援助,很多时候要比美元援助的效果要好很多。花钱少,效果却很好。美国常常就在打这张牌。

  目前中国的农业技术,主要集中在一些农业科研机构、院校,另外也有一些国家扶持的公司。国家可以出台一些政策和资金出资,促成这些单位与农民的合作。

  另外,还需要补充一点,在开展这样的合作之前,农民还是应该组成合作社或者农业协会。企业要运行,要有收益,必须是规模经营,必须将土地连成片。企业很难与单个的农民打交道,所以农民还是应该组成一个合作社,以农民协会的方式和企业谈判,既保护了自己的利益,也方便了合作。

  然后,我们再来讨论资本下乡在非农领域可以做什么?

  目前的农村,基础设施比较落后,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都比城市落后很多。这些领域,资本其实都很难做什么。资本都是逐利的,而且大多数都是短期利益,资本不愿意在这些投入大、产出少、见效慢的领域折腾。基础设施的改善需要政府的大力投入。

  依笔者之见。资本下乡不能带来农村面貌的普遍改观,而只能给极少数地区带来富有地方特色的产业,比如资源工业、旅游业、特色农产品加工业等等。而在没有什么特色的地区,资本是不会下乡的。农村基础设施落后,难以吸引资本投入。在中西部城市、三线城市、四线城市都难以吸引外来投资的大背景下,期望农村地区吸引外来资本,实现工业化,改变两极分化的趋势,只能是异想天开。

  工业、农业发展不起来,商业、服务业就难以发展。所以单纯依靠资本下乡,不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出路。

  要平衡中西部城市的发展,必须以国家政策之手去干预。要平衡城乡发展,也只能以国家政策之手去干预。外来私人资本在合法经营时,也只是提供某种程度的缓解,改善少数几个地区,却无法解决根本问题。单纯依靠资本下乡的手段,只会导致国家发展愈来愈不均衡,城乡差距更大。

  不过,国家资本也可以和私人资本实现合作。宋鸿兵先生在《货币战争4》中曾提出国家可以发行“农业特种公债”,吸引私人资本购买这种长期投资债券。笔者认为这个方法经认真测算后可以考虑实行。

  宋鸿兵认为,“农业特种公债”的发行,一方面将为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工商业投资提供充足的资金;另外一方面还可以回收目前社会上严重超发的货币,缓解通货膨胀,减少流动性泛滥所带来的资产泡沫化和投机盛行的严重冲击;还可以增加银行间交易市场的深度和品种,完善金融体系建设,让股市和债市更加均衡,目前的股市投机实在是太严重。

  短期内,国债与GDP的比例可能增加,但是这没有什么害怕的。这样的生产型负债与欧美透支消费型负债有着本质不同。农业负债是良性负债,农业投资将改善农村地区基础设施,提高农业产出和非农业产出,进而提高农民收入,扩大国内市场,逐步消化中国外向型经济的产能过剩,从而实现中国经济发展模式从外需型向内需型的转变,进而增加财政收入,增加的财政收入可以用来支付农业公债的利息。

 

  五、多管齐下,统筹城乡发展

  三农问题是一个系统性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发挥全国各个方面的力量,主动调整经济结构。

  虽然各个地方的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有所不同,具体的针对性的措施有所不同,但是我们也可以梳理出一个解决三农问题的思路。

  第一,首先是发展壮大国企,国企是社会主义的基石,也是实现共同富裕的中坚力量。国企的发展壮大,将改变目前很多地方政府以土地财政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窘境。政府财政收入增加了,才有能力投资到中西部地区、三线四线城市,投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地区医疗、教育、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

  第二,主动调整经济区域布局,在中西部地区、三线四线城市创建新的工业区。吸引人才、技术、资本、资源从东部地区回流中西部,吸引农民进城打工。新的投资建设应避免低端的、高耗能、高污染、生产过剩的产业。

  第三,主动调整经济结构,发展高新科技产业,提高中国制造的附加值,进而提高中国工人的工资。工人工资提高了,内需就扩大了,就可以将目前的出口导向型经济发展模式逐步转变到内需导向。由国内市场来消费中国巨大的生产能力。这样的经济模式将更均衡、更健康。

  第四,在国有企业大发展同时,以国企的产业链、技术链体系带动私营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信贷优惠,促使国进民进。国有企业若是不能大发展,中国民营企业只有被外资吞并整合的命运。

  第五,统筹全局,在某些区域引进外资和技术,建立新的产业集群基地。引进外资产业时,需要注意保护国内产业,尽量避免低端的、低技术、高能耗、高污染的产业。

  第六、在自身实力强大的基础上,国企可以与民企联合走出国门,整合国外的资源。投资农业、矿产资源等领域,收购国际领先的技术。这些项目既需要战略眼光,也需要大量资本。民企可能没有这样的战略和资本,所以最好是国企带动民企去做,这样也可以给过剩的民间资本、热钱找到出路。

  第七,在城镇经济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吸引农民进城。在农民进城过程中,不要断然收回农民的土地、宅基地,应给农民留以后路,避免出现贫民窟。如果出现经济危机,农民还可以回农村休息。重庆的户籍制度做的比较好。农民不脱农村的三件衣服(宅基地、承包地、林地),穿上城市的五件衣服(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教育、住房、还有同等的就业待遇),给农民一个3年的适应期。在适应期内,农民可以根据自愿的原则,退出农村的宅基地、承包地、林地,政府给予补偿。如果农民不适应城市,3年后还可以回去农村。

  第八,通过各方面政策扶持,积极引导农民重新组织起来,建立起农民协会、合作社。在合作社里面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扩大农民的话语权,使得合作社能够真正代表农民利益。有条件的地方,鼓励其建立起类似华西村的集体经济,在农村地区创立起工业区。

  第九,以国有资本为主,民间资本为辅,发展出一整套的农资产品、农副产品供销流通体系。通过该流通体系,将化肥、农药、机械等农资企业与农业合作社对接,将农村高质量的食品与城市居民直接对接,将中间商环节挤出去,把利润留给农民。一旦这样的供销流通体系建成,中国的农业、农民就再不是一盘散沙。控制了这个渠道,就可以有效抵挡跨国公司对农村的进攻。同时还可以将一些便于地区的特色产品推入城市,带动偏远地区农民收入。

 

  第十,在农村地区进行大规模的基础设施建设,新修水利、道路、电力等设施,改善农村投资环境和居住环境。可以考虑让农民合作社直接参与工程施工建设,避免包工头与民争利。

  第十一,完善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均等化,提高城乡社会保障的标准。对农民孤寡老人和留守儿童给予特别优待。特别要重视农村地区的教育资源投入。在城市建设大面积的公租房、廉租房,为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城镇住房困难户提供住房保障。

  第十二,根据形势的发展,重新平整土地,对于一些特别偏远地区,可以因地制宜,考虑将一些人数特别少的村庄合并起来,建立农民新村,增加耕地面积,节约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平整土地过程中,可以考虑采取重庆的地票交易模式,使得偏远地区农民能够获益。目前的重庆地票交易,偏远地区农民每亩宅基地平整复耕后大约可以获益10万元。

  第十三,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打击黑恶势力和违法犯罪。不打击黑恶势力,打掉一些盘根错节的利益集团,新的政策无法顺利实施。

  第十四,整合目前的科研机构、院校资源,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避免大而化之的空泛的研究,科学研究应能理论指导实践,解决中国亟需解决的问题。让科研院所能够真正根据中国国情、各个区域的自然条件情况来进行研究。

  第十五,积极扶持一些农业科技企业和农业科研机构、院校,使得节水、节肥、高产的农业技术下乡,改善耕地质量,提高农业产出。

 

 

 

 

 

  [1] 本文参考了温铁军、李昌平、贺雪峰、余云辉等人观点。并对文章《改革中国农业土地制度刻不容缓》进行了一定的辨析。

  [2] 参考了余云辉先生的观点。《如何处理好新时期的中美关系——兼谈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思路》

  [3] 温铁军教授有类似观点:“在目前条件下,在禁止土地私有化和自由买卖的条件下,资本必须借助权力的配合,才能达到“圈地”的目的。如果实现私有化和市场化,那么,终结的不是“圈地”,因为权力可以直接转化为资本,继续不受制约地以市场的名义进行的“圈地”,这种做法对农民的损害将更彻底更严重。”《温铁军:新农村建设的重点与土地私有化的理论逻辑——缓解三农问题的道路之辨》。

  [4] 参考了余云辉先生的观点。《如何处理好新时期的中美关系——兼谈我国宏观经济政策调整思路》,并参考温铁军、贺雪峰、李昌平等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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