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英集团“在行政与事业之间制造分裂”
:冬英
据有关人事说,从2007年12月至2月,在没有任何的红头文件的情况下,从中央到省、地、市人事机关,(只在上级的口头传达,不外传)对省、地、市各级国家行政人员加薪,(不包括县级公务员)加薪的时间从2007年11月算起,加薪的浮度,从实际加薪后的工资上看,一般科员每月可领3000元左右,副科级每月可领3500~4000元左右,正科级干部每月可领4000~4500元左右,副处级每月可领4500~5000元左右,正处级每月可领5500~6000元左右。副厅、正厅级、副部、正部级以上,就是职务越高工资就加越多,加薪浮度的就越大。国家行政工作人员加薪后,比现有的事业单位同等级别的人员工资要多一倍。实际上这项加薪动议,笔者在2006年初就听到各级官员的议论。那么,为什么精英集团在2007年只给行政人员加薪而不给事业人员加薪,要在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人员之间,从工资上制造差别呢?笔者认为:
一、精英集团蓄意分裂国家机关的干部队伍。
中央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所设的政府各级机构,不管是哪个部、哪个厅、哪个局?都是国家的工作人员,都在共同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号令。他们之间的关系仅是工作岗位上的分工不同而已。精英集团的所谓的政府机构改革,就是从中央到各省地市的政府工作人员中,把他们分成三、五、六、九等,首先把单位岗位分为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行政人员分为(工勤人员、科员、副科、正科、副处、正处);事业人员又分为(技术员、助工、工程师、副高、正高)。几年改革的结果是行政人员成了单位领导受奉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而事业人员只是成为具体单位干活的工作对象,并且每一个人都存在着生存的自危感。据福建一位朋友说,改革后他被安排在事业岗位工作,90年起他每三年向当地人事机关签一份用工合同,现在改成每一年必须要向当地人事机关签一份用工合同;而行政人员不用签用工合同;只要一进岗就是进了保险箱;事业人员不仅要竟聘上岗,每年的年终还必须参与考评是否合格。行政人员的工资除了比事业高一倍外,每月从工资中扣出住房公积金600~700元不等,财政再补600~700元也打进住房公积金卡,从今年6月起,行政人员工资还享受不扣社保金;而事业人员工资本来就低,住房公积金交得少,财政补得少,还要从低工资中扣除社保金和失业保险金。在当前物价飞涨情况下,使从事事业的工作人员经济上加剧走上贫困,精神上产生随时都有丢失岗位的自危。2007年11月的所谓行政人员加薪,从政治上加大了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之间的区别,从经济上拉大了同一单位的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的工资差距,从思想上加剧了行政人员和事业人员之间的分裂。有人把2007年11月的所谓行政人员加薪,比喻是一次精英集团的“偷鸡摸狗”,用暗箱操作的卑劣手段,从经济上拉大之间的工资差距,分裂国家机关的干部队伍。
二、精英集团蓄意制造和破坏安定团结的局面。
据有关资料显示,全国现有财政全额拨款的国家在职人员400万人(包括医疗卫生、教系统、科研单位、新闻机构、机关事业人员),其中行政人员(公务员)只有80万人(包括县以下国家公务员)。而2007年11月的所谓行政人员加薪,仅仅是对中央、各省、地、市的政府机关行政人员加薪,加薪的对象本身是由中央政府行政官员制定的。扣除县以下国家公职人员没加薪外,实际加薪面只占全国现有财政全额拨款在职人员的六分之一。从党的执政为民的理念看,加薪,原本应当面向基层,面向从事艰苦工作的大多数基层干部和领导。可精英集团反过来了,加薪是加他们自已,而且还不光明正大,偷偷摸摸,“只口头传达,不外传,不张扬。更不要问谁加多少?”从2007年11月至今,哪些已经加了工资的国家行政人员,钱进了口袋都表现了不亢不卑。因为他们再为自已加工资可以替自已寻找出无数条的理由,有的甚至是不是理由的理由;而对其它的群体,比如事业人员、教师、医生、科技、记者等人员,只要不涉及自已利益的就以拖而不办,或者是寻找理由搪塞。这已经是某些精英政府机关表现出来的官僚执政理念?有些省份的机关单位,他们认为从事是行政管理工作,而没有被列入加薪的范围,他们就以“参公”的形式,从地市打报告到省、到国务院报送批准“参公”,据反映已经是报送一年多,有的已经批下拿到加薪的工资,有的至今问题还没有着落。引发出政府机关的同个厅、同一个局的一些工作人员产生对政府的不满情绪。认为精英政府在工资的问题上五花八门,已经埋下了不稳定动荡因素。还有人民教师,也是国家从事知识教育的事业编制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是1993年制定,1994年1月1日执行的;义务教育法是2006年9月1日实施的。教师法6章第25条明确规定,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者高于公务员平均工资。而这些精英,竟然不将教师列入2007年11月的行政人员加薪范围,更说明精英明知法而不执法。据福建省浦田市一位老师说,2008年2月他们得知行政加薪的消息后,他们就向省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教师必须按国家公务员同等待遇加薪的诉求。据说福建省政府有在《福建日报》在三月份登报答复教师加薪的诉求,说拟在今年10月份解决教师加薪。他们时盼今日已经过去一年多时间,也还没有盼到一点加薪的消息。“教育兴国”也许是他们骗说的口号,教师们在政府的强势面前,永远是弱势群体,为了养家糊口他们只好“和蔼做人”。
三、精英集团蓄意在机关制造行政与事业的等级差别,实现他们的“大业”。
政府机关所设置的行政或事业岗位,都是人民的公仆,不能有高低贵贱之分,应当体现干部之间的同工同酬,都是为着共同完成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各项政策、法律、法规和号令。为什么单对行政单位少数人员加薪,而不给大多数事业工作人员加薪,我们不妨做一个浅显的剖析:翻开2007年11月的加薪情况就一目了然,1、从加薪的数量上看,加薪的人员满算也仅占全国财政拨款的在职人员的六分之一;如果按各省、地、市的政府机关的厅、局人员上,加薪人员也仅占各省厅、局人员的四分之一;全国还有六分之五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在职人员,如教师、科研、卫生、新闻、机关事业人员及县级以下的基层行政人员都还没有加;2、从加薪的对象上看,加薪的对象主要是给在政府担当主要领导职务加薪,而且领导职务越高,加薪的钱就加的越多,加薪的差别越大;3、从加薪的层次上看,加薪的层次仅是从中央政府到各省、地、市的政府机关;而对县级以下的政府机关,及基层的行政人员却不加薪,采取断层或不列入加薪的做法区别对待;4、从加薪的浮度上看;行政已经加薪的人员与对应级别的事业还没有加薪的人员的工资比,平均工资都超过现行事业人员工资的二分之一还多。精英集团蓄意在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中扩大工资差别?仅为机关的少数领导者加薪?也许才是精英集团早已设置好的“执政为已”的真实面目。在当今权力私有化,权力资本化的年代,原本这领导者就占有“权力通吃”“工资基本不动,抽烟、喝酒有人送,”的绝对优势,再给这些少数人加薪,敢把绝大多数人的利益抛到脑后,真可谓体现精英集团高喊“高薪养廉”“利益共享”执政口号的真实意图,那么只好让全国六分之五的财政全额拨款的在职人员(如教师、科研、卫生、新闻、机关事业人员及县级以下的基层行政人员),继续去读着“猫”论,去共享“和谐的西北风”吧!
200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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