艰难的维权--保铸厂下岗工人遭遇的离奇事
保铸工人
保定市铸机厂下岗工人李明,自1996年下岗后,8年未领到下岗生活费。经过艰苦维权,直到2005年才领到保定市政府直接发给40后50后下岗工人的下岗生活费。铸机厂也被迫发给他扣压了8年的《再就业优惠证》,上面注明了下岗时间是96年,发证时间是2005年并盖有主管局钢印。为了讨回拖欠了8年的下岗生活费,他依照法律程序开始了艰难的维权。
李师傅等人委托了律师多次到法院立案,法院就是不予立案。他们把起诉状寄到了中院,也不予受理,最后答复说:“必须先经过劳动仲裁后才能受理。”无奈大家只好又去市劳动仲裁处诉讼。2009年9月市劳动仲裁出具了超出仲裁范围的通知。大家持着通知书再次来到法院要求立案,但得到的回答是此类案件没有遇到过,须向省法院请示。这一请示就是半年多。工人们无奈只好天天到法院上诉,要求法院立案维权。直到2010年3月市法院刘立亭副院长才准许给李师傅立案,但其他下岗工人却至今没有给立案。
2010年6月7日下午2点,下岗工人们云集在市法院审判厅等待开庭,但一直到3点才允许6个工人进场旁听。审判中李师傅大量有力的证据驳的被告哑口无言,工人们带着胜利的喜悦等待着判决,但两个月后法院却做出了“超出诉讼时限,驳回起诉”的裁定。李师傅据理力争,但面对法院的无理“裁定”只得向河北省高级法院上诉寻求公正。8月6日上交了上诉状后至今已一个多月了,李师傅多次到石家庄河北省高院查询,但到现在案卷还扣压在保定市中院没有发出。向保定市中院多次质询,得到的答复是管收发的人员得病住院了,他的工作还没人接替--- ---
难道一直标榜“司法为民”的保定市中级法院,因一个人生病住院,法院的司法工作就得停止吗?--- --- 李师傅站在法院门前高悬的国徽下,诉说着,期待着--- ---
附文:
触目惊心的国退民进:关于保定铸造机械厂缘何破产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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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关于某国企改制的两篇文章,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地方严重腐败,呼吁中央有关部门介入调查,以巩固社会主义政权及基本制度。
关于保定铸造机械厂缘何破产的调查报告
原文: http://ac-mlm.blog.163.com/blog/static/122767228200962315148614/
http://www.maoflag.net/?action-viewthread-tid-534950
保定铸造机械厂(以下简称“保铸”)原隶属于国家一机部大型国营企业,是20世纪50年代国家在保定市建立的八大企业之一,该厂建于1956年,拥有资产3亿多元(人民币当时币值),职工2000余人,建厂50多年来,生产形势一直很好,从未停过工、停过产,在全国同行业中是龙头企业,就在文革期间,因生产等各项指标完成的好,曾受到一机部的表彰,成为该行业全国的优秀样板,为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在2007年,生产总值达到4.2个亿,是历史以来最好水平。可就在这年年底“保铸”却被莫名其妙地宣布破产了,这是怎么回事呢?我们经过调查,其原因是领导层为了侵吞国有资产,以肢解国企入股私企和在“保铸”内建立寄生私企的手段搞垮了该厂,现将我们调查的情况分述如下:
一、“保铸”厂长肖中庶在厂内建立私企“维尔”,啃噬国有资产
1997年“保铸”依照当时河北省主要负责人程维高(因腐败被处分)的指示,合并于田野汽车集团,遂改名为“河北省田野汽车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肖中庶任总经理,但其性质仍为国有企业。在经营形式上依旧延续原来的独立核算,自主经营,和田野集团没有实质上的联系。肖中庶对保铸仍有至高无上的权力,他可以独断专行,做出任何决定,无人监管,无制度约束,这就为他侵吞国有资产洞开了方便之门。
1、2001年12月7月,“保铸”总经理肖中庶在“保铸”内成立股份制私有企业——“保定维尔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肖中庶为总经理。这样,肖中庶就有了双重身份,既为“保铸”法人代表,又重叠着“维尔”的法人代表。
2001年12月3日,肖中庶分别以“保铸”与“维尔”法人代表身份,即既代表出租人“保铸”、又代表承租人“维尔”自己和自己签定了这两个企业之间的租赁合同,(这种严重违反“合同法”的行为,竟然得到保定市工商局的认可,依照该合同为“维尔”办理了注册登记及营业执照。)“维尔”以每年向“保铸”缴纳3万元(人民币)+“维尔”年利润20%的租金额,承租了“保铸”建筑面积为3000m2的50间房舍做场地(后来无偿占有)。
2、“维尔”股东及股份形成情况
“维尔”的注册资金为629.3万元,实际上是虚拟的,这从“维尔”开始成立时,所确定的股东及其股金得到证实。“维尔”的股东由两部分人构成;
一部分是原“保铸”管理层人员,这部分股金总额账面显示是458.1万元,其参股情况是这样的:一把手肖中庶实缴纳股金额为5万元,而开具的收据写的却是22.9万元,“维尔”账面入账金额记的也是22.9万元。现肖的股金额已莫名其妙地升为99万元了,其它副厂级、科级、副科级等人分别实交2万元、1.5万元、1万元……不等,而他们的股金收据却分别为9.4万元、8.4万元、6万元……不等,以副厂长曹永杰为例:他实交股金额为2万元、而所持收据上写的却是9.4万元,“维尔”入帐也是9.4万元。“维尔”成立伊始,肖中庶就这样明目张胆地弄虚作假,让厂特权阶层贪不义之财,以坑害其它广大下层股东利益。
“维尔”另一部分股东为原“保铸”的广大生产工人,他们的股金总额是480余万元,实质上是企业拖欠他们的工资额度,此举没有经过工人们同意,是肖中庶决定的,因为他不给工人们发工资,才以此而为之。一旦这些拖欠工资被偿还,工人们也就失去了股份,也就丧失了股东的地位和权益。截止现在,至少已有50%的拖欠工资被补发,工人们已失去了相应的股权。由此可以看出“维尔”成立之始,肖中庶让工人入股,并不是他的诚意,而是为拖延偿付工人工资的权宜之计,他从来没把工人们当过真正股东对待,客观事实也是如此,“维尔”运作已有多年,但从没有给工人们分过红,上层股东经常发红包。
以上两项资金合起来是938万元,从能上能下股金构成情况可以看出“维尔”实质上的资金并没多少,是个虚构数字,这说明它注册的资金额也是虚假的。实质上“维尔”是个既无资金,又无实质性经营场地,也无人员构成的空壳。其实就是肖中庶手中拎的皮包公司,是他攫取国有资产的工具,或者说是噬吸“保铸”血肉的寄生虫。
“维尔”如何由一具空壳变成一个名符其实的经济实体的呢?我们调查的情况是这样的。
除了以上所述,肖中庶依仗职权以所谓“租赁”的手段,占取“保铸”3000m2的经营场地,他还用“偷梁换柱的手段使国企保铸价值1亿余元的厂区让“维尔”无偿占有。这部分厂区原为保铸的科研大楼、大礼堂、工具库、印刷车间、职工食堂、车库、炮库(保铸民兵营配备的高射炮)合兴公司、武装部、库房、大小汽车库、司机班、修理班、起重班、检验科等房产。肖中庶未经保定市国资委、建委审批,偷偷将上述建筑拆除。后又用“保铸”资金翻建成“维尔”的长达100多米的大型组装车间、技术楼、职工食堂等。这样一拆一建,国有资产变为了私有,后来在“保铸”破产时,这部分资产没有进行评估,另外肖中庶还隐瞒了2001年后“保铸”购置的设备,这些也都成了“维尔”的私产。
在经营手法上公然侵吞国有资产。
“维尔”建立后,肖中庶双脚踏跨“保铸”“维尔”公私两个企业,统一操控,分别运营。他精心构思了这样一种运营模式,啃噬“保铸”,养育“维尔”。整个生产经营系统仍然是原“保铸”一套人马。“保铸”一如既往的,按部就班的生产,但生产出的产品却贴上“维尔”的产品标签,以“维尔”名义销售,利润自然流入“维尔”帐户,而产品生产者的工资,各种保险,社会统筹、税金等却都由“保铸”负担,记在保铸开支的费用里。就连职工身穿印有“维尔公司”字样的工作服,也均由“保铸”出钱购买,总之就是这样,吃“保铸”育“维尔”,削瘦了国企“保铸”,养肥了私企“维尔”。
二、搞垮“保铸”第二个大手段,就是肖中庶别有用心地肢解国企,将大半个“保铸”切划给私人企业“亚新”。
2002年7月12日,“保铸”和私营企业“亚新钢铁公司”(以下简称“亚新”)签订协议,以入股“亚新”的名义,将“保铸”厂区南部和东部一侧近250亩地的场地及附着物肢解,以不可思议的条件廉价割划给“亚新”。
协议第三条这样规定:“乙方(保铸)”将厂区南部及东部一侧土地约200余亩,及铁路专用线和厂房及天车(详见附图)经评估列入甲方(亚新)、乙方持有甲方股权10%左右(准确比例待评估后确定)。
在这一片场地上实际附着物有“保铸”的重要生产锻焊车间,车间内有10吨天车四部,龙门吊站台,还有其它生产车间,五金材料,基建材料,炉料库房4个,还有“保铸”的综合加工厂,锅炉房,10个汽车库,汽车台,占地800m2的职工食堂,1.5里长的铁路专用线。
这个铁路专用线是“保铸”生产经营非常重要的必不可少的生产设施,可现原本生产资料拥有者却要向对方缴纳运费和管理费。在“保铸”与“亚新”2002年7月12日所订的补充协议中第5条是这样的规定:“乙方(保铸)用甲方(亚新)的铁路发货,除自负运费外,年发货量超过120节车皮后,每节车皮支付甲方150元管理费”。这铁路专线本来就是保铸的。肖中庶毫不考虑本厂的实用价值,不考虑本厂的根本利益,而拱手送给“亚新”,自己以后使用还要向“亚新”交费,这真是天下奇闻。这种公然以小儿科式的手段出卖本单位利益的做法,暗中如无其他交易,白痴也不会这样做!
“保铸”既然入了“亚新”的股,“亚新”理所当然地就成了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有股份制企业的章程,各股东的股份额和股份资本要有明确显示和依据,“保铸”入股的资产在协议上已有明示,但“亚新”的股份额的资本是多少呢?协议上根本没有说明。据此可以说,协议第1条规定“保铸”持有亚新10%的股份是协议双方信手而写,完全没有什么准确依据。这在协议中不可掩盖的破绽,可以看出其中包藏祸心。
协议第2条规定:每年未,甲方(亚新)向乙方(保铸)支付投资回报60万人民币,乙方不再参与“甲方分红”。从中可以看出“保铸”以此巨额资产入股“亚新”后,肯定会给“亚新”带来巨大经济效益,这10%的股利额也绝对是相当可观,若将这巨额股利付于“保铸”,国有资产将增加一大笔收入。但肖中庶却没有这私做,而是硬性将“保铸”不参于甲方分红,每年未只得回报60万元人民币,写在协议上。肖中庶真的这么傻吗?非也,我们可以这样认为,写在协议上的只是遮人耳目,而巨额股利是协议背后的交易。
还应当指出来的是,股份制企业理应共担风险,按股分红。各股东都有参于企业管理,监管企业运营的权利,协议所签以固定金额回报股东所投资的股份,决不符合股份制企业的规章,无疑问肖中庶有自己的考虑。一是入股企业可以没有期限(本协议中、恰恰没有规定该股份制运作期限)这样“亚新”可以永久占有和使用“保铸”这一片厂区,等于将其割让给“亚新”了。“亚新”占了如此巨大便宜,肖中庶等人的个人利益,必然能得到满足。二是以股份制的形式出现,可以搪塞各种非议与质疑,(事实也是如此),给吞噬国有资产起到了掩护作用。如果搞其它承包,租赁等形式的合作,必须有法定期限,那么国有资产的性质永远不能改变,私化国有资本的阴谋也就不能实现,也就满足不了肖中庶们的私欲。换言之,正是由于肖中庶们的私欲得到满足,才在协议上玩文字游戏,搞了个既非入股又非租赁的“混血儿”协议。但以此巨大投入换取低廉的回报根本无法遮人耳目,设想欲盖弥彰,反而疑窦丛生。肖中庶们为了完善“画皮”,又勿勿签定一个补充协议,让人产生保铸获得“实惠”的错觉。
该补充协议第1条规定,甲方(亚新)在协议生效后一年内分5次向乙方(保铸)支付总额200万元的股份转让金。(5次为(1)协议签订后付300万元协议生效订金。(2)“亚新”完成扩股,“保铸”完成评估资产后支付400万元。(3)协议生效后5个月付500万元。(4)协议生效后9个月付300万。(5)协议生效后12个月付500万元)。
第2条规定:乙方不参与甲方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尊重甲方按市场需求,录用员工的权利。
第3条规定:乙方持股额=评估额-2000万元。若干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乙方不由甲方资产升降而变化。无论甲方是法人变更,还是股份转让,年给乙方的回报额不变。
实际上第一条,甲方所付于乙方的这200万元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保铸用巨额实物财产换回微薄的收入。一年内付给“保铸”2000万元却减去了“保铸”的持股额,也只不过是吃掉保铸计划所实施的第一个步骤。吃掉“保铸”的第二步骤,在补充协议第三条中写的十分明确,那就是:“若干名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这样意味着“亚新”彻底吃掉了这大半个“保铸”。
补充协议的第二条规定所包藏的祸心更为明显,它彻底排除了“保铸”人员“插手”亚新经营管理的可能性,也就排除了“保铸”的股东作用,由“亚新”统一操控。这样,肖中庶和“亚新”的幕后交易就更加富有隐蔽性,可以随心所欲地实施侵公肥私阴谋。
这里,还有许多破绽,难以遮掩。比如:所谓若干年后,乙方同意甲方按原价收购乙方持股,乙方不由甲方资产升降而变化。
该条款的潜台词是:若干年后,保铸在“亚新”的股份不复存在,“亚新”再以2000万元的区区代价收购了“保铸”大半个厂区。
这充分表明,肖中庶在该补充协议中,早已把“保铸”的股份在“亚新”中放弃了,也否定了“保铸”的股东地位。再有,协议中规定的若干年后“亚新”收购“保铸”持股额的条款本身就是非法的,肖中庶本人有权力出卖这国有资产吗?反言之,若干年后,“保铸”怎么就不能收购“亚新”呢,由此可看出,他们搞的这个所谓入股,开始就是打定主意吃掉“保铸”的这一祸心在这里昭然若揭。
肖中庶与“亚新”、肢解“保铸”,关系到价值数亿元国有资产,本应慎重从事,周密协商,缜密立据。但事实却相反,双方签订协议如同儿戏,竟在两天内签订了四个协议。(一个协议三个补充协议)2002年7月12日的签订了“入股”协议,当天又签定了一个补充协议。第二天,即7月13日又签订了一个补充协议,还有一个既无日期也无经手人签字的补充协议,但从其内容分析,该补充协议的签订时间距第一个协议的时间相隔不远,应该在7月12日或7月13日,其用意十分明显,那就是协议条款逐步增加,保铸血肉逐条被切割,肖中庶们的不良心态随之而裸露。
7月13日的补充协议的内容是:“经双方同意,由乙方负责找中介机构对出资财产。进行评估。但不管评估值是多少,甲方首批支付给乙方的2000万元转让金不变,甲方每年支付给乙方的60万元固定回报金不变,当乙方将剩余持股一次性全部转让给甲方时,变现额2000万元不变。“保铸”所持入股金额,原双方约定的为3828.9万元,怎么在该补充协议中就变为2000万元了呢?缩水1828.9万元的原因是什么,协议没有说明,那么我们不仅要问,即然“保铸”在“亚新”的最后所持股金已定为2000万元,这样的评估意义何在?那个既无日期,也无经手人签字的补充协议,其内容为“保定铸机公司向保定亚新公司郑重承诺,以厂方、土地入股“亚新”公司后,绝不会因保铸方面的债务纠纷伤害“亚新公司的利益和发展,如做不到这一点,若亚新公司同意,保铸公司宁愿将所持有的3828.9万元的股份,以2000万元转让给亚新公司”。
以这么苛刻的条件,约束“保铸”,等于给“保铸”戴上紧箍咒。而对侵吞国有资产的私企“亚新”方面却没做任何约束,一旦因“亚新”方面出了问题,使“保铸”蒙受损失怎么办?为什么不约定“亚新”对“保铸”做出有关郑重承诺?
如果肖中庶没有私心,怎么敢订如此坑害“保铸”利益的协议呢?
通览四份协议,就可看出这是公开坑害保铸!协议和补充协议的内容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保铸”250亩地的厂区只评估为5828.9万元,亚新分5次付“保铸”2000万元,保铸在“亚新”持股仅剩3828.9万元,但不参于“亚新”的分红,“亚新”每年给“保铸”返还回报60万元;若干年后“保铸”在“亚新”的股金额的问题,对这些不合理的条款,本调查组已作过分析,这里再综合评述一下,也很有必要。其一那返回2000万元转让金问题,那原本就是“保铸”自己的财产,只不过以超低价卖给他人后,所换回的微薄现金,其二,3828.9万元股金压缩1828.9万元,这笔款又到了那里,除流入黑洞,没有任何合理解释。
“保铸”价值数亿元的国有资产在肖中庶的股掌中翻来拆去,随心所欲,犹如小儿玩游戏,用“保铸”价值数亿元的大半个厂子换了微不足道的一点回报,其中幕后的交易不言自明,肖中庶的非法所得可以从其表面上的部分家产得到印证,他自己薪酬每月自订2300元,但实际财产额谁也说不清,他一家四口人,现拥有高级轿车4部,豪宅四处,其中北京还有一处,他在“维尔”股金账面上是99万元,但“维尔”股东多年来没有正常分过红,这就等于“维尔”系肖中庶一家所有,肖中庶一家的轿车豪宅只是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东西,那么肖中庶隐性财产有多少呢?外人很难说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的家产大多是贪污的不义之财。
肖中庶伙同“亚新”肢解“保铸”是得到某些人的支持的。
2002年7月15日,肖中庶向保定市政府秘书长苑丰平(肖的老乡)副市长李文泉呈报“关于以厂区南部土地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报告中这样写着:“最近,在市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撮合下……保铸将厂区南部和东部一侧约200亩基本闲置的土地经评估后入股“亚新”……
2002年7月30日,保定国土资源局向市政府呈报的“关于对河北省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公司以划拔土地入股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意见中了写着”根据市政府领导批示,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用闲置土地约200亩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扩大再生产。
2002年8月28日,保定市主管副市长陈永久在该国土资源局的意见书上批示了“同意”二字。
这就说明肖中庶之所以能把这桩极不公平的脏脏交易搞成功,是有政府有关部门及市政府领导的支持和策划的。
所以,在此交易中肖中庶的诸多违法违规操作,都能够畅通无阻。
比如:肖中庶于2002年7月15日向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呈报申请该项目。国土资源局于同年7月30日向市政府领导呈报该项目意见。同年8月28日市领导陈永久副市长才做出“同意”二字的批示。但肖中庶在履行这一切必办的法律程序之前。就已经生米煮成了熟饭,在7月12日就和“亚新”签订了入股协议,肖的这种先斩后奏的违法行为,既没看到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意见,也没有听到有任何政府领导的批示指正,数亿元的国有资产就在这暗中修好的渠道中流失了,而且在流失过程中有种种作弊,在改革开放的社会主义社会出现这种咄咄之事,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我们首先说说财产评估中的问题。国土资源局的“意见”中说:“经测量,该企业实际入股土地为185.55亩,评估总地价价为5034.59万元,“这在土地额度和地价上都是失实的”。
1996年,肖中庶初任“保铸”厂长时,对全厂的财产进行了普查核资,当时仗量全厂的土地为440亩,“保铸”变“维尔”后的2008年再次仗量全厂土地时,仅存196亩,这两次仗量土地的差额是244亩。毫无疑问划给“亚新”所占的场地就是这个数额,因为在这期间“保铸”没有其它割让土地的行为。
在“保铸”入股“亚新”的协议中也明确说明“土地200余亩入股甲方”。
原本入股的土地就是244亩,保定市国土资源局怎么就评估成185.55亩,所减少的58.45亩的土地资产额到哪里去了?成为谁人的囊中物?
评估的总地价额为5034.59万元,也就是说土地价格为27.13万元/亩。当时该地段农田价为50万元左右/亩,现已升值百万元以上了。企业场地价格应该更高。既便按当时市场农田价计算,244亩地应为1.22亿元,按土地资源局所评估的185.55亩计算地价总额应为9277.2万元。实际较之评估价额5034.59万元,差额为7165.41万元。国土资源局的评估即压了土地额,又压了地价。流失了这巨大差额。
再有按协议上的评估,“保铸”入股“亚新”总资产为5828.9万元,补充协议所订“亚新”前后共付“保铸”2000万元后,保铸在亚新的实际股份就只有3828. 9万元了。能收购该入股全部资产。我们分析,就这3828.9万元资金发放贷款,按当时银行贷款息规定的月息5‰左右来计算,一年收利息也不少于230万元,补充协议还规定以后如因乙方原因付2000万即可收购(吃掉)保铸3828.9万元的股份,2000万元按当时贷款利息每年也得120万。以上等等,可“亚新”一年仅付“保铸”投资回报60万元,这如何说得过去?何况这些财产的实际价值当时最少是1.3个亿。
在这场交易中,肖中庶和有关领导部门及市政府领导多次提到以上被肢解的厂区是“闲置土地”。但事实并非如此,这里有厂房、有设备,其中“保铸”重要的锻焊车间就在这里,还有重要的铁路专用线等,将此称之为“闲置”,无非是为他们私化国企的不良行为自认为找一个可以说得过去的借口,开脱自己的责任而已。
就这样,这1.3亿元的国有资产、在肖中庶的多方蝇营之下,有关方面 沆瀣一气,评估部门询私舞弊,政府相关部门及政府领导人撮合审批,在全厂工人痛惜的反对声中流进了私企及个人腰包。
三、肖中庶利用公企养私企,肢解公企入私企的手段,断送了国企“保铸”大部分资产,但他对“保铸”所剩余的国有资产仍然觊觎,不吃光掏尽,绝不死心,所采用的手段就是千方百计谋划“保铸”破产。
2007年12月2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08)保破字第2-10号民事裁定”宣告:“河北省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破产”。虽然,我们在调查中没有(不能)看到该企业相关破产的全部资料,但从“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破产通知”和我们实际调查掌握的情况可以看出,该“破产”是极不正常的。通知中说:债务人实际资产总额为134253794.08元,负债总额为163183045.94元,资产负债率为121.55%。从字面数字看“保铸”实际亏损资产额为28929251.86元。但保铸实际财产却远远超出评估财产。我们调查时发现,这个资不抵债的负债率及负债额是肖中庶搞的假象。在评估资产时,他隐瞒了价值近3个亿的两大部分厂区,一是我们在前面已提及的原属于“保铸”后被肖中庶私自拆除的科研楼、大礼堂等十几处建筑,现又建为“维尔”的大型组装车间厂区。这一部分价值1亿多元。
被隐瞒的另一部分为保铸生活区的建筑群。这些建筑有20栋单身宿舍楼、托尔所、供热站等价值2亿元。
以上没做评估的资产就达3亿多元,扣去法院所宣布的负债额还富余2亿多元,这样的企业怎么能破产呢?
这里面附带着再说一个问题,现在肖中庶又贴出告示,要卖掉生活区20栋单身楼中的临街的12栋,这一大笔款无疑要进入“维尔”的帐面。日后与开发商的交易中还有巨额财富的进项。
再有2007年“保铸”的生产总值达4.2个亿,是历史以来最好水平,根据当时内外客观情况,“保铸”达到这样的生产状况,流动资产的运转情况一定也是非常好的,“保铸”绝对不会出现亏损。有关部门对这一块巨额流动资产的效益是怎么评估和了解的,这里面显然也潜藏着巨大问题。
由以上可以看出,肖中庶最后就是要通过破产手段鲸吞这个国有企业的全部资产,他为了实现“保铸”破产的目的,所呈现的“资不抵债”的情况都是他一手制造的假象。
在他一系列精心策划中,必然要打通相关重要环节,否则,那些主管和操纵国有资产破产的人为什么会听从他的摆布,与其气息相通,共同作弊呢?答案只有一个,只有和他有共同利益的人才会昧着良心去徇私,去舞弊。
对“保铸”的排卖活动,是肖中庶侵占国有资产的最后的环节。
2008年12月16日,“保定晚报”刊登出“拍卖”保铸的公告,然而这样公示只是故作姿态,并非真正公开拍卖。为什么这么说呢?
2009年元月5日,对“保铸”的拍卖活动设在肖中庶的小会议室进行,那天,厂公安处人员倾巢出动,严密封锁通道,严禁其它竞拍者和“保铸”工人们进入,这就保证了肖中庶在毫无竞争对手的情况下,以9466万元的代价买下了评估值1.5亿元,实际价值5亿多元资产的国企,(440亩土地现按农田每亩100多万元,光土地就价值5亿元)。致此,“保铸”全部归为“维尔”所有,成了肖中庶享用不尽的美餐。
就这样,一个共和国初建时所建立的,具有50多年光荣历史的一代又一代工人为之付出辛勤血汗,曾为社会主义共和国建设事业做出过巨大贡献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广大工人的痛惜声中消失了。工人们为之愤怒,为之呐喊。
惜哉!怪哉!
同一个实体,两个牌子
同一套班子,两条路子
原本雄厚的大国企“保铸”在私心邪欲的围剿下,撑不住啦,塌了!完了!
原本没有丝毫资财、物力的寄生私企“维尔”发展啦,壮大了!在国企的躯体上由一空空如也的囊皮,变为私人的强大经济实体。
庙宇依旧,神仙移位,“保铸”更替为“维尔”,国企变成了私企,肖中庶的野心与阴谋终于变为现实,大发了个人财的肖中庶成了时代的宠儿。
四、肖中庶敲骨吸髓,无情压制工人,践踏法律,残酷迫害敢于和他斗争的职工。
(1)1996年肖中庶担任“保铸”厂长后不久,就强令600多名职工下岗,1999年根据市政府规定在厂内成立了“再就业服务站”,对下岗职工登记造册实行托管。将这些下岗职工向政府呈报,政府每人每月发放生活费335元。本性贪婪的肖中庶趁机作弊,在该下岗职工登记表中,将厂内已调出的,内退的,停薪留职的,还有一些没有下岗的职工都冒充下岗职工上报,冒领下岗职工生活费1000多万元。不仅如此,就连为真正下岗职工领回来的生活费,他也没有发给。只有一小部分,在短时间内领取了,肖巧立名目的所谓“放假生活费”,每人90-135元。
肖中庶克扣工人生活费、引起工人们强烈不满,将该问题反映到了市政府。这样在工人们强烈反映和要求下,2005年市政府将该生活费直接下发给街道办事处由街道办事处发给下岗工人,才斩断了肖中庶伸到这里的黑手,但以往被他侵吞的巨额款项,至今也没有发给下岗工人,对肖中庶的这种公然害民违法行为,政府也没有表示任何说法。
(2)国家政策规定,下岗职工的社会保险费,国家负担72%,单位负担20%,由个人负担8%。肖中庶却反其道而行之,为甩掉下岗职工这个包袱,私自制定了一项“两不找”的土政策。其内容是:下岗职工不向企业交钱,企业也不负担下岗职工的任何生活费用。但2001年9月4日,厂方向下岗职工下达通知,让1986年前参加工作的“两不找”人员,向社保所交纳50%的保险费,每人每月60元,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按这个规定,企业和下岗职工每年都得各交720元,合计为1440元/每人。但企业应交部分却分文没向社保所交纳。就连工人们交的这一部分,也被肖中庶黑了大部分。比如该厂下岗职工靳腾霄(原厂运输处人员)向企业交纳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的保险金720元,但企业为其交到社保所的却只有283.12元。2003年靳又交保险金720元,社保所也只收到376.32元。下岗职工本来就是生活困难群体,他们为了晚年能生存,辛辛苦苦设法凑足的保命钱,还被肖中庶截留,贪婪到这种没有人性的地步,不亚于敲骨吸髓。无怪工人们称肖中庶为“鼠”。
工人们气愤地将该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审计部门也进行了查证,情况属实,将材料转到市纪委。但当检察院对此要立案侦案时,市纪委一位常委 却诡称“材料丢失了,没法查了”。这种假话编造得大离谱了,谁也不会相信,一个地级市的纪检部门会丢失涉及重大经济犯罪问题的材料!如果是真的丢失了,为什么不报案,为什么不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市纪检部门发生这样的事,太可怕了!分明丢失是假,因而和肖中庶有交易,包庇是真。
肖中庶无法无天,侵吞国资,压榨工人血汗,克扣下岗工人的生活费,激起了职工们的义愤。肖为了维持自己的统治地位,在厂内对工人实行残酷镇压,对敢于给他提意见,做斗争的职工,进行了惨无人道的迫害。
“保铸”女职工喻笑梅是一个热情善良,有正义感嫉恶如仇,敢于向邪恶进行斗争的人,他为了维护国企和工人利益,曾数次面对面和肖中庶论理为工人讨公道,两次被肖中庶强行送进精神病院。
第一次是1997年,事由是“保铸”工人胡宝寅因车祸身亡,肖中庶对其拒不执行国家抚恤政策。胡的独生子是下肢残疾人,行动不便,喻笑梅对其伸出援助之手,跑前跑后,帮其料理丧事。为胡的抚恤待遇,挺身而出,找肖中庶交涉,后来为此,喻还找到市政府、市政府人员不负责任,不解决问题,喻据理力争,反遭到暴刑,膀子被扭伤。紧接着,更大的厄运降临,保定市政府保卫处人员伙同“保铸”于1998年11月13日将喻骗到保定市第六医院,(原河北省精神病医院)以莫须有的“精神分裂症”进行迫害,不容分辨,强制喻住进该院。负责执行该行动的具体人员是“铸机厂”保卫处张建中和厂卫生所的吕建斌(已死)。
医院对喻进行检查后诊断:“喻精神正常,没有异常”医院随即通知“保铸”把受迫害的喻笑梅接走,并说:“这里是医院,不是拘留所!”对喻笑梅说:在这里会把你治坏的,但“保铸”始终置之不理,拖了一个月后,才由喻笑梅以前帮助过的残疾人胡洪涛以母子身份将喻接出去。
肖中庶长期间不给工人们发工资,给工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困难,工人们怨声载道,这时喻笑梅又拖身而出,找肖中庶为工人们讨要工资,肖态度蛮横,后来避而不见。一次喻笑梅在厂门口堵截住肖说:你既当这个厂长,就要给工人们发工资,你发不了工资,你这个厂长就不称职,就应该下台,谁有能力把厂子搞好,能给工人们发工资,谁就当厂长。并对肖表示,要和他竞选厂长。随后,把自己的履历,和竞选厂长的诺言张贴在厂内,郑重承诺,她如果当了厂长,一起把生产搞上去,若工人们发不了工资,她就下台,绝不徒居其位。
喻笑梅要和肖中庶竞选厂长的消息不径而走,轰动全厂。肖中庶非常恐慌,他知道自己的德性、所在所为,在厂内已臭不可闻,如老鼠过街,他本就没什么领导能力,只靠不正之风后台撑腰维持,特别是群众基础远不如喻笑梅,相比之下,喻笑梅方方面面都优于肖中庶。喻笑梅政法大学肄业,曾在革命圣地延安当过知青,受过革命传统熏陶,有觉悟,为人正直善良,诚实热情,工作认真负责,她当过工人,有实践经验,精通“保铸”生产经营状况,在工人中有很高威望。如果真的公开竟选厂长,喻笑梅和他竞选,俞必 是工人们的首选,肖中庶肯定大权旁落。他为保住自己的权势,又故伎重演,指使厂保卫处处长张建中和李慎之,在2000年6月28日早5点将喻笑梅又强制送到保定地区徐水县精神病康复康医院(私人承包)。
喻笑梅一再声明:自己没病,是被诬陷迫害的,拒绝服药。但为了赚取黑心钱的私人医院不管三七二十一强行给他注射“棕桐派泊塞嗪”液,每次强行让他服用20片“冬眠灵”,如果拒服,就施之以电刑(俗称电匣子)。在这里喻笑梅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长期受折磨,至今已有9年,身体和精神受到严重摧残。现在她浑身不停颤抖,小脑萎缩,颈椎间盘突出,右下肺部也发现病灶……。如果再不能脱离精神病院束管和折磨,得到救治,生命也就要受到威胁了。
喻笑梅在该精神病医院里,虽然受到如此折磨,但本性善良的她,依然经常帮助医护人员打扫卫生,护理病人,其中一个叫蒋云婷的病人,喻一直护理她四年,帮她打饭、洗澡、换洗衣服……(我们分析,这也可能是为生存因素而讨好院方的无奈之举)。肖中庶还严嘱医院:任何人探望喻笑梅,医院必须首先通知厂方,能否让探,经由厂方决定,不然任何人不得让见。那天我们去探访,虽然佯承是喻亲属,但医院还是即刻电话请示厂方,经厂方同意后,我们才得以见到喻笑梅。
见喻后,我们发现现年58岁的喻笑梅虽然身受严重摧残,周身颤抖不已,但她神志清楚,思维敏捷,语言有条理,她委托我们向有关部门方面转达她的意见,要求指示徐水精神病康复康医院立即停止对她的迫害,恢复她人身自由。
喻笑梅的遭遇和处境令每一个正义之人都感到愤慨和痛心,我们慷慨地答应了她的要求,除向有关方面反映外,也要求喻笑梅现时所在的徐水县精神病康复康医院,从道义出发,保护好喻笑梅。我们对她的精神状态已有见证。如喻笑梅的健康日后有什么恶化或者意外,该医院难辞其咎。
肖中庶的种种恶行,已引起全厂工人们的极大愤概,他们纷纷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虽然没有效果)在厂内张贴漫画,打油诗,挞伐邪恶,伸张正义,下面我们选其中一首“打油诗”和一幅漫画附上。打油诗为拍手歌。
拍手歌
你拍一我拍一,肖中庶妄想吃铸机;
你拍二我拍二,他成立个“维尔”洗黑钱;
你拍三我拍三,下岗费他贪污1000多万;
你拍四我拍四,自租自赁批占国资;
你拍五我拍五,私卖厂土地二百五十亩;
你拍六我拍六,星期六加班不给报酬;
你拍七我拍七,吸干国企报倒闭;
你拍八我拍八,十八家分厂送钱到肖家;
你拍九我拍九,肖家轿车多部、豪宅多处私企持大股;
你拍十我拍十,肖中庶必将被处治;
漫画的表达意思:
一瘦一肥两个人背靠背,二人背部的接合部处写着“法定代表人”五个字,瘦者名唤“肖仲数”胖者名唤“消肿鼠”。瘦者左手扶拉一根拐杖,右手握一张纸,上写“国资三亿”瘦者的左膀有一条管道接连胖者的右膀,象征瘦者的血液输给胖者,胖者的右臂也由一条管道代替,管道一端接连着轿车的高楼。胖的左手也握着一块纸片,上写“出资五万建吸血站”。在漫画的两侧有一幅对联,上联为“国营铸机五旬血竭倒闭”下联是:“私企维尔五年吸血发际(迹)”横批写的是“联体公司血流图”。
这首拍手歌和漫画真实地反映出国有企业保定铸造机械厂倒闭的内幕,也揭露了肖中庶贪污自肥,侵吞国有资产和工人生命钱的犯罪事实,又表达了工人们的急切的期盼,期盼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这是正义的呼声。这呼声遍及中国。宛若厝火积薪,总有一天,这由暗中邪恶结成的利润共同体定会原形毕露,使社会得到净化,回归人间正道。在本调查报告结束时,我们衷心的祝愿保铸工人们的正义斗争取得彻底胜利,让侵吞国有资产者受到法律的制裁,让一切魑魅魍魉不寒而粟,遁迹人间,让火红的太阳照亮保铸。
附文:
请看!侵吞国有资产者的拙劣表演
环卫工
原文:http://www.maoflag.net/?action-viewthread-tid-567636
日前《关于保定铸造机械厂缘何破产的调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被多家网站登载以来,得到众多网友的关注和正义评议,但同时也有一位化名“我们企业”者的另类,在'春雨潇潇'网站跟贴了一篇恰似“正视听”的声明,全文如下:
“此文是我们企业的个别离职人员所为,此人因过去犯罪判过刑,蹲过监狱,受过打击,从而对企业不满,对社会不满。该人曾四处告状,均被驳回,并受到有关部门多次训械。现在又采取这种卑劣手段,造谣诬陷,败坏企业名誉,请迅即删除该文,协助我公司将此文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降到最低,并请以后留心,不要再登载此类文字,谢谢合作。”
该另类自报家门,明确说明它是肖中庶'维尔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尔”)核心人物。
“我们企业”者说本“报告”是造谣诬陷,那么为什么没有列举你所谓的真正事实,对本'报告'中所陈条条事实进行驳斥你,这恰恰证明,本“报告”所列事实不容反驳,同时也说明短文的炮制者心中有鬼。你—“我们企业”者才是你文中所述,‘采用卑劣手段对“报告”的造谣污诬。’
下面我们用事实、用真理对你——“我们企业”者进行论战,希望你应战到底。
首先对另类的短文进行简略评判,短文称本报告是你们企业里犯过罪,“被判过刑,蹲过监狱”,对单位、对社会不满,仇恨你厂,仇恨社会的人所为。如果真是这样,为什么不说出他的姓名,依法追究其'诽谤'、'扰乱秩序'等罪,将其绳之以法呢?或者采取以往像对待喻笑梅那样,关进私人精神病院。喻女士只是因帮助工人、并竟选厂长冒犯了肖中庶。而这个“报告”影响之大,较之喻笑梅的作为所产生的影响大的多,你们为什么不采取极端抱负措施呢?显然你们的手段是下三滥货,不敢见世面,驴毛短飞不上天。
开场白已说过,下面将本“报告”列举你们侵吞国有资产的部分事实和证据开列出来,望“我们企业”者听好。
(一)以“土地入股”的名义将保铸大半个厂区以象征性超低价格直接转让给私企'亚新钢铁公司'(以下简称'亚新')
其证据有:
1、关于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协议(2002.07.12)
2、关于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补充协议(2002.07.12)
3、补充协议(2002年7月13日)
4、补充协议(无日期)
5、河北田野汽车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2002.07.15)
6、关于以厂区南部土地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报告(呈苑秘书长、并呈报李市长,2002.07.15)
7、保定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河北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以划拔土地入股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意见(报市政府)(2002.07.30)
以上证明见附件(一)在这些所谓的报告、意见、合同、决议中明显有很多破绽,这些破绽毫无疑问地掩盖着一定的潜规则。现在我们来一一进行剖析。
谎言之一:在肢解保铸活动过程中,肖中庶之流,从董事会决议到保定市长的批示都有“以土地入股”的字样,可双方所订合同第二条规定写道:“自乙方(国企业保铸)入股甲方私企'亚新'后第二年起,每年末甲方向乙方固定支付投资回报60万元人民币,乙方不再参与甲方分红”既然保铸不参加亚新分红,怎么叫入股呢?既然不是“入股”,那么当事人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和相关部门的意见,及保定市政府领导人的批示都共称是“以土地入股”,这又是为什么呢?这恐怕是以时髦的语言来掩盖不良用心。
谎言之二:在保铸和亚新的合同中和其他呈文中多次说被肢解的保铸厂区为200亩土地,在保定国资局呈送给保定市政府《关于对河北田野集团保定铸造有限公司以划拔土地入股亚新的意见》这样说:“经测量该企业实际入股土地为185.55亩……”。但实际额度是:肖中庶出任保铸厂长时,对全厂财产进行了普查核实,丈量全厂土地为440亩,私企“维尔”吃掉国企保铸后,也就是2008年,再次丈量全厂土地时是196亩,两次丈量土地的差额是244亩,在这期间保铸没有其他割让土地的行为。毫无疑问这244亩就是划给亚新的实际土地亩数。这比保定国土资源局所说的185.55亩多出55.45亩。当时该厂外围征用农田的社会价格是50万元一亩(厂地价应更高),这50亩的土地即便按农田价值计算大约是2700多万元。我们要问肖中庶和国资局为什么不实事求是呢?隐瞒了这么多土地又为什么呢?
谎言之三:肖中庶肢解“保铸”的行为给当时的保定市政府秘书长苑丰平(肖中庶的老乡)、主管副市长李文泉的报告中称'划给亚新的200亩基本闲置土地经评估后入股'亚新'……(这里又提到入股一词)。
请问被划割的土地是'基本闲置'吗?
在和'亚新'所订协议第五款中双方约定'乙方(保铸)用甲方铁路发货,除自付运费外,年发货量超过120节皮后,每节车皮给甲方150元管理费'。这恰恰说明,该铁路线,是保铸重要生产设施,根本没有闲置。把自己的铁路专用线送给他人,自己使用时再给他人付钱,这又是为什么呢?
另外在这块土地上的主要附着物还有:保铸当时正在进行生产的锻焊车间,内有10吨天车四部,龙门吊站台,这是保铸的重要生产车间。还有其它车间,有五金材料、基建材料,炉料等四个库房,还有综合加工厂,锅炉房,10个车库,汽车台,占地面积800m2的职工食堂等,这些资产当时价值约1.3亿元,但交易时的评估价只有5828.9万元,相差9千余万元。但“保铸”实际所得也不是5828.9万元,因为在肖中庶给苑丰平和李文泉的报告第二条写的明明白白,“亚新”在一年分五次向保铸支付共计2000万元补偿金,作为保铸厂房搬迁和技术改造的费用。这就是说,亚新返还给保铸的补偿金(合同中叫“股份转让金”)并没有都给保铸,其中一部分开支了厂房搬迁费,也就是说,亚新自己出费用委托保铸拆除建筑物,搬迁设备,以利私企亚新的发展。这怎么能叫“股权转让”呢?从5828.9万元之中扣除这2000万元,大半个国有企业只作价3828.9万元,与当时的公平价格相差约1亿多元。那么这么一大笔国有资产又便宜了谁呢?
谎言之四:在2002年7月12日签订的有肖中庶亲笔签字的《关于保定铸造有限公司入股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的协议》中有这样的文字,保定亚新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决定将企业投资规模扩大到2.6亿人民币。在该协议第一款又这样写道,乙方(保铸——笔者注)将厂区南部及东部一侧土地约200亩及铁路专用线和厂房及天车(详见附图)经评估后入股甲方,乙方持有甲方约10%左右的股份,(准确比例待评估后确定)。亚新在合同中说:“将投资规模扩大到2.6亿元人民币。”要按照你们的评估和说法,保铸在亚新的股份还有3828.9万元,应当占多大股份呢?我们粗略计算了一下,大约近15%。如果参与分红,该分得多少红利呢?我们不掌握亚新当时的盈利情况,也就无法算出准确数字,但至少有一点我们清楚,保铸在亚新的金额为3828.9万元,当时银行带款月息5%左右,若亚新当时从银行使用这笔款一年的利息将付出200余万元,而亚新每年只回报给保铸60万元,不及银行带款利息的1/3。如果没有潜规则,怎么会出现私企为刀俎国企为鱼肉的现象呢?
(二)在国企保铸内,用不正当手段建立私企“维尔”逐渐吃掉“保铸”化国企为已有。
2001年12月3日,肖中庶分别以国企“保铸”和私企“维尔”法人代表的身份,自己和自已签订了这两个企业之间的“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并经保定市工商局批准(自己和自己订合同,是合同法明令禁止的)在“保铸”厂里建立了私企“维尔”。(其证据是:1、经保定市工商局批准的该房屋租赁合同。2、“维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以上证明见附件二,这里有两个问题需要说明:肖中庶自己与自己签订租赁合同,这是合同法明令禁止的,肖中庶用什么办法得到了保定市工商局的认可。其中若无潜规则,工商局能为肖中庶办理注册登记和营业执照吗?你们敢在这件事上公开你们的违法行为吗?其二,维尔占用保铸50间房舍租金是每年3万元加维尔利润的20%,实际上这笔租金还是出在保铸身上,因为维尔当时根本没有自己的生产线。
维尔虽然办了自己的营业执照,挂上了自己的牌子,但实际上“维尔”在成立后,并没有独立生产经营,其生产经营仍是原保铸体系一套人马,只不过是另建立了“维尔”一套独立帐目,也就是说原本就是一个厂子,挂了两个牌子,原本一套班子设立了两套账目,(详细情况在报告中已有说明)。其目的就是为借改革大潮让私企维尔吞噬保铸玩的花招。
花招一:搞假注册资金,营业执照上注册资金为陆佰贰拾玖万叁仟元,其注册资金来源集资情况如下:
“维尔”注册资金来源为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原保铸管理层,他们以实际少出钱,多开虚假收据,拼揍而成,这证明“维尔”建立本身就是一个骗局。
如肖中庶实交股金5万元,收据开为22.9万元,其它领导管理层,也分别以实交2万元、1.5万元、1万元,而收据却开为9.4万元、8.48万元、6万元……。现列举证据如下:
以副长厂曹永杰为例:
他实际入股资金为2万元,而单位为其向银行交纳的收据却为9.4万元。
'维尔'的另一部分股东是保铸生产工人,他们的股金总额为480余万元。二是工人股并没有付出股金,而是以欠发工资作股金,此举没经工人同意,是肖中庶自己决定的,当这些拖欠工资偿还后,工人们也就失去了股东地位。这里又露出了破绽,从资料上看,管理层(即田野汽车集团保定铸造机械公司工会)资金总额为458.1万元。该数额加上工人股金480余万元,总股金是938.1万元,而维尔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却是629.3万元。两者相差308.8万元。维尔成立伊始是否有自己的资金,只有鬼知道。不过我们通过分析可以看出,维尔其本上是个皮包企业。不仅管理层的股金总额有假,还需要说明的是,数年来不论是管理层股东还是工人股东都没有过分红。请看下列证明:
证明之一:副厂长曹永杰证明材料;
证明之二:保铸实际向银行交纳的金额凭证。
证明之三|:维尔的“股东情况出资表”
(上述证明见附件三)
从上述资料中可以看出,肖中庶就是一个江湖骗子,他通过弄虚作假,在国企保铸内成立了私企维尔,通过寄生条件吞食保铸的血肉,养肥私企维尔。最后吃掉保铸。于2008年12月保铸宣布破产,而“维尔”却是在原保铸的躯体内成长起来了,最后将母体保铸吞噬。
(三)、恶待工人的种种罪行
罪行之1、肖中庶要全厂第一线工人(科室除外)每周六加班,但不付报酬,这一行为始于2003年,到保铸破产时的2008年,共欠工人加班费1200余万元,工人向有关部门反映这一问题,肖中庶诡称是工人自愿义务劳动,并伪造了会议记录,被工人们揭穿。工人们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近期有100余人联名将肖中庶告到劳动仲裁部门。但奇怪的是仲裁部门在第一次开庭后,又突然宣布不予受理。
罪行之2、贪污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
1996年肖中庶强迫600名工人下岗,但对工人宣布说:“铸机厂里放长假,没有一个工人下岗”,但又为工人办了“在就业优惠证”、“职工拖管协议书”,还背着工人编造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发放表》,并以上述三个依据到相关部门骗取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从1996年到2005年共达2000多万元,但只在短时间内发给了少数工人部分生活费,每人每月90元、115、135元不等,因人而异。共计约16万元,其余被肖中庶侵吞。
罪行之3、政策规定,关于社会保险费国家负担70%以上,企业负担20%,其余由个人负担,但肖中庶在2001年9月4日,通知下岗职工,每人每月缴纳60元保险费,全年720元。否则,按自动离职处理。工人如数交纳了,而企业却分文未出,就连工人缴纳的钱也没有如数上交社保所。如该厂工人靳腾霄于2002年1月1日至2002年12月31日交保险720元,但社会所只收到283.12元。2003年度又缴720元,社保所只收到376.32元。
罪行之4、克扣工资。
肖中庶任厂长后,从1996年到1998年3月,每人每月克扣30%的工资,共670余万元。
罪行之5、肖中庶自1996年任厂长后,没给工人提交住房公积金,但在工人的工资中却克扣10%,做为公积金。这笔钱达2000万元,也未上交,被肖中庶贪污。
罪行之6、肖中庶还拖欠工人独生子女奖金3000余万元,工人住房补贴金3000余万元,还有医改前10年的职工医药费近1000万元,也没有给报销……。以上共计1亿多元(以上证明材料见附件四)
四、无赖嘴脸:工人们为维护自身权益,团结一致,与肖中庶开展正面斗争,在此情况之下,肖中庶恐慌至极,为保证他侵吞的国有资产和工人的保命钱,和稳定同伙的惶惶之心,肖中庶于2009年8月7日在企业网上发了一篇短文——《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全文如下:
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
7月3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保铸“老公司破产,新公司收购、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诸事项做出裁定,批准了国资委“管理人”呈送的各项报告。宣布:“终结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这标志着,我们企业转制的主体工作已经结束,政府通过法院的裁决进行了依法确认。我们讲了十多年的“转制”“国退民进”,现在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果。
经济危机已走出谷底,现在已经出现回升的趋势,这从最近的订货和收款上,已有明显的兆头;保铸正以强大的综合实力、逐步显现的产品优势和转制带来的勃勃生机,稳步确立在中国铸机行业的龙头地位。现在市场上的搏杀,早已是今非昔比,过去那种一谈方案一论技术就把我们排除在“甲级队”之外的辛酸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用队伍的智慧和汗水已经初步培育出了业内领先的品牌;只要我们不失误,就定能赢得市场上的主动。
所以,我们说:保铸已经走过了它生命历程中最艰难最关键的时期,它已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尽管前方还会有艰辛困苦坎坷和险阻,但是,“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毛主席的诗句:意思是当年的黄洋界血与火的战斗险关都已闯过,今后还有什么险关可畏惧的呢?全诗见附)
但是,我们丝毫不能骄傲,丝毫不能松懈,丝毫不能大意。因为,保铸刚刚踏上振兴之路,任重而道远;因为,还有很多的实际问题,需要我们一个一个去解决;因为,企业毕竟基础弱底子薄,要战胜所有的困难才能到达理想的彼岸。
我们必须用“战略上藐视,战术上重视”的科学态度,认认真真的抓好下述工作:
一、抓好细节,提高“三率”,提质提速,降本降耗;用“精准生产的原则”,优化流程,增强企业对市场的应变力。
二、转换理念,提升素质,推进产品进步,重视工艺创新;按照既定的思路,稳步增强企业实力。
三、签署劳动合同,规范用工制度,以法治厂。
四、按照市国资委的规定,有计划的分步落实各项“老企业收购,职工安置”承诺。
五、努力提高职工待遇。
六、耐心做好有模糊认识的职工的思想工作,团结所有希望企业发展的职工和我们一道前进。
七、把正面舆论做大做强,把正气做大做强,坚决粉碎一切破坏企业的阴谋和企图;用保铸前进的累累硕果,来回报关心、爱护和支持企业的广大职工和离退休老同志们!
肖中庶在文章中摆出了一副无赖加流氓的架势,毫无法律根据地胡说一通,立即遭到工人们的反击和批驳,请看:《今天的保存铸已不复存在——评“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
2009年8月8日,肖中庶在企业网上向全厂各分厂,处室发一文——《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此文是针对工人正义行动的宣战书。但无任何法律依据,纯属无赖撒谎。
文中首段说:7月31日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保铸“老公司破产,新公司收购,职工安置,债务清偿”,等诸事项做出裁定,批准了国资委“管理人”呈送的各项报告。宣布“终结程序,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这标志着,我们企业转制的主体工作已经结束,政府通过法院的裁决进行了依法确认。我们讲了十多年的“转制”、“国退民进”,现在终于取得了圆满成果。
“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清偿”,肖中庶说债务不再清偿,这是要无懒,世人皆知,企业破产,债务清偿的第一序列是职工的债务。肖中庶自96年任铸机厂厂长后,拖欠全厂职工的工资,医药费、加班费、住房公积金,欠住房补贴、下岗职工的保命钱,独生子女奖金等等约1.1亿元。难道仅凭“终结程序”四个字,就不给了吗?荒唐!
文中谈到“国退民进”。国不退民不进,这是国家政策,但保铸的破产程序与国法大翻个儿了,民先进国后退,为侵吞国有资产另辟“捷径”。早在2001年在国企保铸内就成立了私企“维尔”公司。八年来,无偿使用保铸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支出记在保铸账上,盈利记在“维尔”账上,逐渐把国有资产转移到“维尔”,然后宣布保铸破产,由此不难看出,保铸的破产程序是民先进,国后退,与国家政策相反。
文中说:保铸正以强大的实力,逐步显现的产品优势和转制来的勃勃生机,稳步确立在中国铸机行业的龙头地位。现在市场上的搏杀,早已是今非昔比,过去那种一谈方案一论技术,就把我们排除在“甲级队”之外的辛酸时代一去不复返了,我们用队伍的智慧和汗水,已经初步培育出了业内领先的品牌,只要我们不失误,就定能赢得市场上的主动。
这是自我鼓吹!保铸的龙头地位,上个世纪,在改革开放之前已经确立,八十年代未,保铸又首家引进、消化、吸收开发了树脂砂成套设备,填补了我国铸机史上的空白,在一机部的直接领导下,通过了国家鉴定,结论是:保铸生产的树脂砂成套设备能与日本同类设备比美。市、省、部的主要领导多次光临指导工作。可肖中庶接任厂长后,十三年过去,没有任何能长期占据市场的产品,丢了龙头地位。
肖中庶在文内说:只要我们不失误,就定能赢得市场上的主动。但事实上由于经营无方,处处失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98年由工作失误赔偿用户近百万元,销售费用的大幅度提高,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这样的经营方式,怎么赢得市场的主动呢?文中说:“保铸已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康庄大道”。不知何时步入“康庄大道”的,破产后短短一个多月就能出现如此效应吗?这是变魔术吗?
另外,“维尔”收购铸机厂,“维尔”出资多少,肖中庶出资多少?至今未公布于众,具有五亿多元的铸机厂就这样白白送给了私企“维尔”,国法允许吗?至于保铸破产,卖地拆股等重大事件,我们全厂职工都不知道,这完全是侵权行为。还恬不知耻地说“取得了圆满成果”,你们暗箱操作,玩弄于股掌,自然“圆满”。
肖中庶在文中引用了毛泽东《水调歌头重上井冈山》的诗句,借以夸张他侵吞国有资产的“胆略”和“气魄”。“过了黄洋界,险处不须看”。大家都知道,黄洋界是井冈山很险要的地方,毛主席用“敌军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黄洋界上炮声隆,报道敌军宵遁”的诗句,来表达当年红军的英勇顽强和战斗的胜利。而肖中庶引此诗句却别有它意。他侵吞国有资产,贪脏妄法,剥削压迫工人,克扣工人的工资,保命钱等,遭到工人的强烈反对,历尽了比“黄洋界”还险要的阶段。现以“终结程序”为保护伞,已经过了“黄洋界”,“胜利”了,已“心安理得”,休想!你的“转制”没有经过全厂工人的认可和同意!
肖中庶自96年当厂芳后,背着全厂职工,独自暗箱操作,出卖土地、厂房、隐瞒资产搞破产,确扣工人的工资福利等,自始至终受到全厂职工的反对,告状不止,因此,他对这些职工恨之入骨,将揭露他的违法乱纪行为的工人的视为“黄洋界”上另一边的“敌人”,这充分地暴露了他的反动心理。我们看透了肖中庶的五脏六腹,他思想反动,欲熏心,我们要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我们合法权益,同肖中庶斗争到底。
肖中庶在任厂长的十三年里,做了几件徇私的大事,一是出卖厂区。把厂区250亩土地,厂房、铁路专用线等超低值卖给私企,致使厂子无法发展,产品堆积在马路上。
二是把铸机厂掏空了。最后用“破产”将几亿元的国有资产无偿转入私企“维尔”。保铸于1956年筹建(当时是国家156个重点项目之一),1958年投产,经过八届领导班子、三代人、几十年的艰苦奋斗,创造了五亿多元的资产,世界最大、赫赫有名的保铸厂在肖中庶十三年的执政中消失了。工人们无比痛心!
三是负债累累,初欠外单位的几千万债务外不说,还欠下全厂职工的工资,医药费,保命钱等达1.1亿元至今不给,还想借破产“程序终结”一笔勾销。我们工人平均每月拿到800元左右的工资,如何生活?买不起房子,看不起病,供不起子女上学,娶不上媳妇,在最低生活水准下挣扎,我们的心在痛,在流血。
四是肖中庶个人发了财,致了富,成为千万富翁,昔日的穷光旦,变为今日的千万富翁。曾记得他在房改时没钱买房,到处告借才凑够几仟元的购房款。今日,全家三口各有一辆高级轿车,其爱人由一个农妇变为一个满身带金(金耳环、金项链、金戒指)的豪门富婆,每天开着高级轿车进出赌场;家有豪宅4栋,“维尔”账面上还有99万元的股份,还有大量其它财产。他又相继把其儿子、妹子、妹夫、七大姑、八大姨十余人弄到厂内,安排到科室任要职,拿高薪。更可笑的是亲自把其儿子提拔为室主任,享受中层干部待遇,真是一人当官,全家沾光。他走红的妙决有两条,一是用金钱开路,二是说慌话搞欺骗。认为世上无难事,只要肯贿贪。他还要将“革命”进行到底,他革命是谁的命,事实已经说明了,他革谁的命?但我们全厂一千多名工人的力量是强大的,我们用法律的武器与不法分子肖中庶进行不调和的斗争,将其送上审判台。
请社会各界正直人士给我们援助。
《保铸工人之声》
工人们的文章写的很好,有理有据,将肖中庶批得体无完肤。笔者深受启发和鼓舞,也就肖中庶的文章罗索几句。
其一,肖中庶的文章标题是《保铸的明天充满希望》,但国企保铸已经“破产”,代之以私企“维尔”,那么肖中庶为什么还称私企“维尔”为“保铸”呢,而且左一个“保铸”,右一个“保铸”,避讳“维尔”,是否是做贼心虚呢?肖中庶像窃贼一样,偷了人家的东西,不敢公开脏物,其实肖中庶就是一个窃贼,他盗窃价值数亿元的国有企业。
其二,肖中庶在文章中还说,(2009年)7月31日,“企业转制的工作的主体工作已经结束”,还亮出“政府通过法院的裁决进行了依法确认”。你们是依照改制的什么法律程序破产的呢?你肖中庶剥夺工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还有什么“法”可依?如果真的如你所说有政府参与,那么政府就起了助纣的作用。肖中庶用什么手段操纵了国家专政机器中的参与官员呢?大概是人人心知肚名的潜规则吧。
其三,肖文还说:“我们讲了十多年的‘转制’,‘国退民进’,现在终于取得了圆满的成果”,是的,肖中庶把国有企业吃光了,现在是该抹抹嘴吧,嘬嘬牙花子,打个饱嗝的时候了。不过肖中庶也道破了天机,我们通过肖中庶的行为认识到,原来“改制”“国退民进”就是让掌管国有企业的不法分子与各级官员联手攫取国有资产。无怪乎改革开放以来,腐败势头一个劲的猛蹿,贪污犯、受贿犯等经济犯罪分子抓不完,捕不尽,大多数漏了网,这其中也包括肖中庶。
其四,肖中庶在文中还搬用了毛主席的诗词,令人在气慎之余,又感到荒唐可笑。毛主席于1965年5月重上井岗山,忆及1928年的黄洋界战斗,,当年红军依靠黄洋界天险打败了入侵的敌人。在你肖中庶的心目中,过黄洋界之前处于什么境地呢?你把弄虚作假搞“破产”,完成“转制”看作是过洋界,那么在破产之前的国有企业阶段,便是黄洋界下的另一方,很显然你把维护国有资产的工人看为黄洋界下的“敌人”。像你这样一个心理龌龊的人有什么资格引用毛主席诗词呢?不过这也符合肖中庶的性格,他除了有金钱搞邪门歪道之外,就是说谎话,扯大旗作虎皮,现在又借用毛主席词句伪装自己。其实这是徒劳的。你肖中庶犯罪事实明显,证据确凿,任何大旗都保护不了你!
肖中庶你这样一个身负累累罪行的人,还装腔作势地指责他人'造谣诬陷'你们自己不觉得身抖心颤吗?你们敢把你们的全部作弊事实公布于众吗?你们敢与工人面对面对质吗?在人妖不分,鱼龙混杂的环境中,窃国者可以叱咤风云,贪墨者可以头戴乌纱,婊子可以立贞节牌坊。不过不要忘记,真理大于天,工人们就是天。天永远覆盖着地。正义永远是邪恶的克星。请肖中庶之流记住这句歌词“咱们工人有力量”。肖中庶你们敢以法律为准绳,摆事实,亮证据,公开站出来和工人们较量一番吗?最好是在法庭上。我们等待着你们的公开挑战或应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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