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 ,秦晓挺身接受香港凤凰卫视的专访,高调回应“贱买平保股份”及“外逃”“谣言”,虽勇气可嘉,遗憾的是“理性”不足,以至于漏洞百出。下面我们来具体剖析之。
一,贱买平保股份
这问题是秦晓的“死穴”,无论怎么辩解也难以自圆其说。于是,秦晓采取了迂回战术,回避问题实质,在边角上用一些似是而非的解释试图混淆视听。
这个问题的要害和实质在于以下几点:1,秦晓为什么在明知该部分股权至少价值72亿元(有同期的汇丰收购价作为参照)的情况下,执意以18.55亿元的低价卖出股份?即便如秦晓辩解的那样,当时“公司没有钱”,急于“走出财务困境”,那不是更应该卖个好价钱吗?
2,纵然按照秦晓所说的“不能权益法,只能成本法”这一借口,打定主意要让利至少53亿卖出,为什么不能让利给其他国有企业,却一定要将利益输送给由某位隐身人控制的、名不见经传的两家私人公司?
3,那个人是谁?那个接受了秦晓如此大笔馈赠的隐身人是谁?不要告诉公众,你也只知道他是北京的一位普通出租汽车司机或者是他女儿。
秦晓只要敢于直面回答上述三个问题,我们就敢于相信他的清白。但他把所有这些问题都避而不谈,却大谈自己的丰功伟绩:“当时总资产不到500亿,500亿中可能有70亿的不良资产,70亿的不良资产我们拨备了45亿,回收了30多亿,现在是3000亿的总资产,而且是质量很好的总资产。”
这种套路,陈同海不久前才用过。据说陈同海每月要花天酒地120万,平均每天挥霍公款4万元。当监察部找他谈话,要他注意影响时,陈就像秦晓现在一样反驳道:“每月交际一二百万算什么,公司一年上交税款200多亿。不会花钱,就不会赚钱。”——腐败分子的逻辑和语气,还真是如出一辙呵。论成就,秦晓不如陈同海;论案底,陈同海才2亿,秦晓至少53亿。
其实秦晓自己很清楚,招商局总资产由500亿到3000亿,并不是靠他的本事。所以他才说“国企没有企业家”——既然没有企业家,说明公司搞得好靠的不是企业家的才干,而是拥有的政治资源。秦晓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源于他比别的国企老总拥有更雄厚的政治资本。实际上,秦晓在招商局的10年,也正是大型国企全面高速发展的10年。凭借政府支持和行业性垄断地位,通过政治资源获得经济资源方面的优势,许多大型国企都实现了“跨越性发展”,秦晓并非一枝独秀。如果秦晓可以将这种依托政治权力取得的成绩作为自己免罪的理由,那么陈同海、李培英、张春江等人都可以免罪。
二,外逃
秦晓“显身”,似乎说明“外逃”传言“不攻自破”,其实不尽然。逃了,发现问题不大后,当然还可以再回来。有证据显示,几天前秦晓确实窝在香港,只闻其声,不见其人,很可能是在观风望色。所以,上述传言有可能是“谣言”,也有可能是说中了部分事实,只是不全面。
说中了不须言,倒是“谣言”不妨作一番分析:是谁散播的?目的又是什么?
有心散播秦晓“外逃”谣言的,无非是三种人:第一种是激于义愤之士,也就是秦晓所说的那些不仅是关心“工具理性”,而且关心“价值理性”,尤其是“公平正义”的人,他们认为秦晓有罪。如果其中有人只问目的、不问手段,就可能散播谣言,推动舆情发展;第二种是秦晓得罪过的人,包括他的对立面。秦晓为官、为官商都多年,现在又倡导所谓“现代性社会”、普世价值,加上性情高傲、高调,得罪的人必不在少数,这些人都有理由希望看到秦晓“出事”,甚至自己出手推动事态的演变;第三种是秦晓身边的人,包括他的朋友和盟友。这些人与秦晓份属同一个阵营,同一个分配系统,共享同一份资源。如果秦晓倒下了,原来已分好的蛋糕就又空出来一大块,他们将成为最大的受益者。
可见,秦晓身边与他称兄道弟、高呼拥戴的人,反而可能最希望他“出事”,从而也最有可能是造谣、传谣的人。悲哉秦晓!
附:凤凰卫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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