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全 体 职 工 书
在本月上旬召开的全国两会上,吴邦国委员长在全国人大会上郑重申明中国不搞私有化之后,宝石集团决策层的个别人却反其道而行之,逆潮流而行,加快了推进宝石集团的私有化进程。对此,不能不引起宝石集团职工的高度警惕!我们要问,身为共产党员并身居特大型国企决策层的个别人,到底想干什么?鉴于宝石集团处于生死存亡之机,我们向宝石集团全体职工发出强烈呼吁:
1、要求宝石集团必须和中共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解决收入分配两极分化的问题上迈出实质性步伐,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对企业职工工资实行宏观调控政策以来,省市历年颁布的企业职工工资增长指导线和调整企业职工工资标准的有关文件规定,补偿十六年来宝石集团不给职工涨工资的历史欠帐。
2、要求公示审计、评估部门出具的宝石集团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报告,让宝石集团的全体职工都明明白白地了解在这次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中宝石集团的现有家底,防止国有资产被错估、低估及漏估,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3、“东旭公司”原是一家小型民营企业,曾承担过宝石集团相对控股子公司的外协加工业务,当时就连宝石集团直属的机加厂的外协加工业务量都吃不饱,造成相当一部分设备闲置。然而宝石集团相对控股子公司却把其外协加工业务委托给了“东旭公司”。现在,它倒反过来要控股宝石集团这样一个特大型国有企业,对这一“蛇吞象”的奇观,我们不得不表示极大地困惑!为此,要求公示宝石集团相对控股子公司与“东旭公司”的业务往来账目,要求澄清宝石集团决策层有人拥有东旭股份的传言,防止有人搞利益输送,掏空“宝石”国有资产,变国有资产为私有资本。请知情者站出来说明事实,提供依据。
4、要求公示“旭新公司”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报告,希望全体职工对“旭新公司”的实际资产、拥有液晶玻璃基板技术的真实性及基建项目的真实进度进行监督,防止有人上下勾结、里应外合,哄骗宝石国有资产,坑害宝石职工。希望知情者提供详细信息。
5、要求公示自2009.7至2010.12,宝石集团连续八次减持“宝石A”股票五千多万股,累计获取现金七亿多元的用途及流向。此事证明,宝石集团现金充裕并不缺钱,经营状况并不是职工想象得那么困难。但为什么不与符合国家战略和发展前景的新型产业且具有雄厚实力的大型国有企业集团重组,却与一家尚未投产的私企“旭新公司”进行重组?为什么在国有控股的条件下,代表国有控股方的5名董事中是谁把选票投向了参股一方,拱手将宝石集团董事长一职让给了参股一方?这种违背常理的做法意味着什么?真可谓“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面对咄咄之怪事,宝石职工能不奋起抗争吗?
6、要求公示宝石集团高管实行年薪制以来未公示过的年薪发放情况,接受职工的民主监督;要求公示宝石集团决策层对只顾自己拿年薪而不给职工涨工资的政策依据?并对此进行问责。
7、要求严格依照《工会法》重组职代会,实行民主选举职工代表,并推选对“宝石”有贡献,对职工有感情、为人正派、办事公道、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职工代表担任工会主席。使工会组织在国企改革中能真正发挥作用,维护国家利益不受损失,保障职工权益不受侵害。确保这次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制工作能够在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下实施,真正做到使国家满意、企业满意、职工满意。
8、全体职工不但要认真研读市府《27》号文件,更要认真学习《宪法》、《党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以法律为武器,用信念做力量,向国企改革中的违法行为作坚决的斗争,防止国企改革走入歧途。并考虑对市府《27》号文件中违法内容提起司法诉讼并申请法律援助。
我们要面对现实,认清形势,在大批已改制国企中,工人阶级被沦为弱势群体的严峻现实下,在某些人肆意剥夺工人阶级主人翁地位,并发出“国企改制与职工有什么关系”的叫嚣下,我们每一位宝石职工,每一位职工代表,都要丢掉幻想,准备斗争,要担负起历史的责任。“国际悲歌歌一曲,狂飙为我从天落”,在大是大非面前作出你庄严的抉择。
保家为国的人们
201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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