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言 /文
务院国资委原主任李荣融在2010年天津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说,从2002年到去年底,大概每年倒闭的国有企业将近5000家,其中也包括中央企业。他还说:"从改革开放算起,已经倒闭了不少国有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分布在各地,可能不太容易看出来"。(9月14日新华网)
李荣融在说这番话的时候,颇有些得意,并拿着“市场规律”作招牌。他说,企业倒下不倒下,不在于企业的大小,大的企业搞不好一样会倒下,不能说大的就不能倒,同样要按市场规律办。”李荣融披露的数字,再次证明了他此前说过的中国不存在“国进民退”是何等的真实。
感谢李荣融的实话实说。他的实话表明,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正在面临严峻挑战和空前危机。在李荣融卸任的报道中,我们看到了一大堆国企效益增长的数字。但是惟独没有国有经济占国民经济的比例还有多大这个至关重要的数字。是难于统计?还是无法向人民交代而刻意回避?面对日益萎缩的国企,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们有权利搞清楚一些问题,并做出自己的判断,提出自己的疑问。
首先,“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我国基本经济制度还算不算数?我国宪法明确规定:“我国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所谓“公有制为主体”应该体现在控制力上,而控制力又是由数量和质量决定的。没有一定的数量,质量就无从谈起。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是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社会制度性质。而这些年来,私进公退的“大跃进”,使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在严重消弱。
据有关资料显示,至2005年,在社会总资产中,公有资产比重下降为48.8%,非公有制资产比重上升到50.9%。 如今5年过去,每年以5000家国企倒闭的速度,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还占多大比重可想而之。而这个数字,作为国有资产的管理者,李荣融是不愿意披露的。但他无意中披露的每年5000家国企倒闭的事实,让我们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代表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和利益的我国宪法“公有制为主体”的基本经济制度在遭到前所未有的践踏。
其次,国有资产流失知多少?国企改制第一步,是把全民所有制企业改为“国有企业”,一字之差,把“全民”踢出,改变了所有权。接着,说国有国营是“政企不分”,因此开始了私有化、股份化。于是在“抓大放小”中,众多国有企业纷纷被被贱卖或改制,瞬间成了少数人的私家财产。第三步,就是以“优化组合”、“减员增效”为借口,大批国有企业职工被迫下岗。这一步步,都是自上而下强行推行,根本不考虑职工们的意见,“保定依棉”、“通钢事件”就是工人争取自己合法权益的典型的例证。难道长官意志就是市场规律吗?
再次,国企倒闭是人为还是市场规律?有人说,国有企业效率不高。果真如此吗?新中国的公有制企业为我国经济建设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成为国家建设和为全国人民提供众多社会福利的经济来源。此外,原有国企还承担者职工的住房、医疗、养老、教育等社会职能。而改制后他们的竞争对手是什么样呢?是那些刚成立的外资企业、合资企业、私有企业等等,这些企业没有任何历史包袱、工资没有标准,工人可以随意的开除,并千方百计推卸社会责任,还被政府给予减免税收等多种政策优惠。可见,国企的效益问题并不是企业本身的问题,而更多的是政策性和人为导致。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的经济基础和制度保障,而大搞私有化只能使财富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导致贫富差距、两级分化,消弱人民当家做主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地位,进而引发阶级矛盾、社会矛盾,甚至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偏离公有制为主体的宪法原则,于国于民不利,与法与理不通。由此可见,从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考虑,每年5000国企倒闭不是功而是过,甚至可能成为历史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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