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据《解放日报》报道,3月8日国资委副主任黄淑和称,“发展混合所有制过程中,必须要加强国资和民资的产权保护。民企担心被吞没,国有产权也有类似担心。发展混合所有制,态度上要坚决;但行动和措施上要考虑缜密,一步一个脚印,以免重蹈上世纪90年代的国资流失的覆辙,对全社会、对老百姓都不好交代。”
近期,舆论对国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一片叫好。习近平的讲话表明,混合所有制并非抽象的灵丹妙药,若在实践中操作失当,就有失败的可能。
3月9日,习近平参加安徽代表团审议时指出,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确实,混合所有制这个筐,什么都能装。
按市场经济原则来说,国有企业与私企外企之间进行产权交易,实现交叉持股、甚至买断兼并等,是完全正当的。不仅私企外企通过股权交易等形式控制国企,而且包括国企通过同样的方式控股私企外企,也都是完全正当的;混合所有制以及国企资产资本化、证券化,的确存在产生放大功能的可能。不过,混合所有制和国企资本化存在着不同的运作方式,不同的运作方式带来不同的可能,放大功能之外,也存在着另外一种可能:国资流失和企业走下坡路。实际操作中,需要注意如下几处事关“成败”的“细则”。
第一,“混合”应该是双向的、平等的。
目前舆论片面强调私企参与对国企的混合,不提国企参与对私企的混合,这样无疑是不符合市场原则的,“混合”成了私企的特权。若真正遵循市场经济原则,那么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与国企参与非公有制企业改革,私企通过股权交易控股国企与国企通过股权交易控股私企,都应该被允许或被鼓励,否则就是不平等,就是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实践中,这一点也难以确保。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后,私企蒙牛一蹶不振,危难时刻,蒙牛老板牛根生在亚布力论坛上的那些私企老板朋友,竟然没一个伸手相救的,最后还是国企中粮来收拾了烂摊子。中粮控股蒙牛,就是纯粹的市场行为。
第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搞一刀切,不能运动式地一哄而上。
一家企业,是否应该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在什么领域、在哪一部分资产、在多大程度上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这都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根据企业自身的情况、出于让企业做大做强而不是相反的目的、由企业自行来决定。一家国企或该国企的某一部门,若盈利状况良好,也不缺乏扩张的资金,那么这种情况下就不应该强令其出卖自己的股权,否则就成了肥水流入外人田。近期中石化宣布要对自己的优质资产油品销售领域引进投资,并且说这样做是为了显示自己的“诚意”。这一解释让人莫名其妙。市场经济下,企业行为的出发点是为了赢利,而不是为了显示什么“诚意”,把自己的优质资产而非非优质资产,把自己赚钱的部门而非不怎么赚钱的部门拱手相让,这样的“诚意”难道是符合市场经济原则的?
第三,不管是优质资产还是非优质资产,都不能贱卖。
国企要部分甚至全部卖给私企或外企并非绝对不可,前提是必须得保证交易的公平公正,即不会被贱卖掉,不会让人民蒙受损失。除非买家出价的确合理,才可以考虑出售国企资产,否则就是国资流失。此外,贱价获得国资后,好多人并不予以珍惜,大捞一笔后就不管是不是洪水滔天了。所谓的产权明晰,并不必然意味着企业会更好地发展。
国企当中,还有大量资产没有实现资本化或证券化,这些资产是以十万亿计的,未来若是实行证券化或资本化,其价值被低估的危险不容忽视(顺便指出,企业要发展壮大,并不必然依靠资本化、证券化,像华为,到现在也没有上市,照样干得很好)。比如,自近年来铁道改革提上日程后,大量媒体集中报道铁道部即将资不抵债:“铁道部资产4.3万亿元,负债2.66万亿元,资产负债率为61.81%。”这一说法是极其荒唐的,幸好还有极少数媒体对此论提出了质疑。2013年3月,《每日经济新闻》刊发记者金微的两篇文章,指出:第一,铁道部光铁路就有10万公里,含高铁一万公里,以铁路每公里2亿元评估,就有20万亿元的资产,这还不包括车站、工厂、机车、以及地方路局的资产;第二,铁道部近10年光固定资产投资超过了5万亿元,即使刨除折旧也不会低于4.3万亿。
第四,引进投资者时,除了避免被贱卖,还要避免投资者是“外行”。
投资者光有钱不行,还得懂经营。若不懂经营且又自以为是,那就相当于“引狼入室”,会把企业给搞砸了。近期,有不少地产大腕和资本大腕就放言,要投资就必须得控股,否则就不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目前国资委所属的国企,大都是实体经济领域的资本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的企业,如中航、中航天、中核、中广核、南车北车、一重二重、中船、三桶油、三大电气、神华、中国电子等,那些整日价爱泡媒体的地产大腕、金融大腕,平常耍耍嘴皮子可以,轮到这些技术含量高的企业,他们玩得转吗?
众所周知,上世纪90年代开始的国企改制大潮中,被贱卖的现象相当普遍,而且被贱卖后,好多企业的绩效不升反降。自2004年起,大规模的国企MBO(管理层收购)被叫停了,国企迎来了大发展时期,如今国企不仅在资产规模上而且在技术水平上都有了极大的提高,堪与国际一流企业比肩。不过,2004年以后,国企改制事件并没有完全停止。这些改制事件当中的失败案例在国内舆论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下面仅列举三个有目共睹、在国内舆论引起较大反响的案例。
上海家化案。上海家化作为上海的老牌国企,是少数能跟西方日化巨头和化妆品巨头相抗衡的中国企业,从六神、美加净到高夫、佰草集,其产品在市场上很受欢迎。2011年上海家化股权改制,被平安信托控股,不再是国企。2012年五月,曾参与撰写世界银行报告《2030年的中国:建设现代、和谐、有创造力的高收入社会》的国研中心企业所某副所长吹嘘“2011年上海家化国资退出的例子,就是国资成功退出的典范”。话音未落,这个典范就让世人大跌眼镜。改制后,平安没有兑现当初答应的投资,且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毫无疑问,平安这种金融资本虽然有钱,未必懂得企业经营。目前的状况大家都知道,“上海家化事件”一度成为舆论事件,这里就不多说了。
广深铁路案。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铁路系统的特例,早就从铁道部独立出来,进行了混合所有制改革,有报道说,现在广深铁路已经不再是国企控股了。这家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铁路企业如何呢?一方面,广深铁路的利润很高,大股东们赚大了,另一方面,票价高、车速慢、服务差,消费者很不满意。铁道部呢,非但十几年普通票价不涨,近年来又贡献出了高铁,至少就这两样来说,都是混合所有制的广深铁路所不能比的。
吉林通钢案。浙江私企建龙集团吞并国企通钢后,没有好好组织生产,遇到困难就甩包袱,对企业弃而不理,等职工自己把企业搞好后,建龙又回来企图再次占有企业,结果酿成了2009年建龙派来的高管陈国军被工人打死的“通钢事件”。通钢事件表明,国企的混合所有制改革若不成功,那不仅仅会造成经济影响,还有可能引发社会动荡。
其实,不只是私人资本控股国企会出现问题,甚至私人资本之间的股权交易,也有可能以失败告终。前几年,私企雷士照明引进了赛富软银、高盛、施奈德等所谓的战略投资者。2012年,这几家外国资本合伙“篡权”,背弃信诺,拒绝雷士照明创始人和第一大股东吴长江回归,并将企业搞得乌七八糟,最后酿成了雷士照明事件。
显而易见,混合所有制并不必然意味着“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完全可以出现相反的结果:国资流失肥了个人腰包,企业化公为私后反倒经营恶化,职工和消费者都受损。习近平强调“要吸取过去国企改革经验和教训,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这一警示是必要的且符合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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