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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两种对立观点的资料

资料 · 2014-06-21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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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研究参阅资料 

  (关于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两种对立观点的资料)

  2014年6月8日

  【编者前言:18大以来,特别是18届三中全会以来,又掀起了一次关于我国国有经济国有企业改革的大浪。资改派头面人物在大浪中突出表演的特点有二:一是继续歪曲马克思主义原理,恶毒攻击我国国有经济,否定社会主义公有制是马克思主义共产党执政基础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主体地位;二是气势汹汹,图穷匕首见,再也不用摭羞布挡面,就是要通过搞混合所有制,“把国企放到博物馆“,最终实现私有化。本资料前7篇就是他们的这些言论;后6篇是社改派同志对他们这些言论的揭露和批判。请大家参阅。】

  

  1、 高尚全:改革攻坚 必须坚持“三个不动摇”(1)

  2、吴敬琏: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2)

  3、厉以宁: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2)

  4、张军:改革应把国企放到博物馆 (3)

  5、张文魁:国企下一步改革要走民营化的道路(4)

  6、周放生:国企改革要啃的第一块“硬骨头”(5)

  7、保育钧:民企很乐观,“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基础”再也不提了(6)

  

  8、爱党爱国网民: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公开信(7)

  9、岳青山:高尚全鼓吹“民心基础论”意欲何为(8)

  10、有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对国有经济吗?(11)

  11、马格宁思:用“混合所有制”消灭了“公有制”,中国共产党还能存在吗?(14)

  12、陈石宇:混合所有制经济会把我国引向何方?(14)

  13、昆仑岩:国企私有化才是最大腐败(16)

 

  高尚全:改革攻坚 必须坚持“三个不动摇”(节录)

  下载于光明网2012-08-31

  一、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不动摇

  确保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基础性作用,则必须严格约束行政权力对市场的过度干预。但是由于体制的原因,缺乏制衡的行政权力在市场领域的扩张倾向很难得到遏制,“中国模式”和“国家资本主义”的论调更为这种行政权力的畸形扩张提供似是而非的理由,这些杂音极有可能拖累改革的进程。因此,在加强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中央有必要在十八大文件中重申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不动摇、坚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坚持国有经济的正确定位不动摇

  有些人认为,国有经济是我们党的执政基础。按照这个“基础论”定位,国有经济就只能进、不能退,因为“进”才能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退”就削弱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从历史的实践来看,这种“基础论”也是站不住脚的。2003年4月23日,笔者在参加《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文件起草小组全体会议上发言时提出:第一,苏联垮台的时候,一统天下的国有经济为什么没有支持苏共继续执政,为什么没有支持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继续下去?第二,1970年代初,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比重都是比较高的,英国为29%,法国为33%,意大利为30%,联邦德国为30%,日本于1980年初达35%,但那个时代,没有人认为他们是搞社会主义。第三,浙江的现象,浙江地处沿海,国家投资少,当然国有经济比重低。虽然国有经济比重较低,但是经济发展很快,老百姓的富裕程度很高,社会很稳定。第四,越南的国有经济比重比我们低得多,但没有人说他不是社会主义国家。

  国有经济到底为了什么?不能为了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恩格斯曾说过:“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会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恩格斯还指出:“俾斯麦并非考虑经济上的必要性,而只是为了使铁路能够更好地适用于战时,只是为了把铁路官员训练成政府的投票家畜,主要是为了取得一种不依赖于议会决定的新的收入来源,而把普鲁士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这无论如何不是社会主义的步骤,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间接的,既不是自觉的,也不是不自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以致在30年代弗里德里希-威廉三世时期由一个聪明人一本正经地建议过的妓院国营,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但时至今日,仍有人认为,国有化就是社会主义,包括奥巴马采取国有化的措施以后,就说奥巴马也要搞社会主义了,简单地把国有化和社会主义等同起来,为什么有这种想法呢?因为在理念上还没有解决好。

  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党的执政基础不在于国有经济比重高低,而根本的是三个“民”:“民心、民生、民意”。民心是核心的问题,“得民心者得天下”,古今中外都说明这个问题;为了得民心,必须把民生问题搞上去,使老百姓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了得民心,就要尊重民意,使老百姓有话语权,有参与权,有监督权,有尊严。

  三、坚持打破行政垄断不动摇

  改革攻坚必须深化垄断行业改革,打破行政性垄断。必须下决心在石油、电力、电信、金融、铁路等行业进一步深化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完善机制,打破垄断,加快构造有效竞争格局,加快垄断行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

  推进垄断企业股权多元化改革,允许非公有制经济进入垄断行业参与竞争。2005年和2010年,国务院先后发布两个非公经济“36条”,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对于深化垄断行业改革具有重要意义。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经济结构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为打破垄断、引入竞争创造条件,为推进国有垄断企业股权多元化提供契机。

  受长期计划经济体制和思维惯性的影响,在不少地方和部门,政府的直接干预依然渗透在微观经济活动的诸多方面,不仅包括垄断行业的生产经营过程,甚至涉及已经市场化的竞争性行业。必须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凡是市场主体有能力做好的事情都要交给市场主体去做,政府的主要职责是为市场主体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

  吴敬琏: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 (节录)

  人民网2007年5月18日《搞清楚社会主义究竟是什么——首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追述》中说: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吴敬琏提出,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定义带有明显的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的色彩,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正本清源地解决问题的办法,就是根据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的本质在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和我国改革开放的实践经验,把社会主义的理论创新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对于社会主义经济作出更明确的界定,即把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特征规定为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市场经济(这也就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确切含义),从而对我们的基本政策给出逻辑一贯的理论说明,并使人们认识到,一个国家是否具有社会主义性质并不是由国有经济所占份额的多寡所决定的。

  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前夕吴敬琏与凤凰财经记者对话再次说:如果按照苏联的定义,社会主义的最主要特点就是国有制的统治地位,这当然与市场经济是矛盾的,不能兼容的。如果是国有制占统治地位,根本连商品交换都不可能有,那更没有市场经济了。什么叫私有化?弗里德曼88年来中国,他在上海就讲私有化,到了北京,大概是快要离开的那次宴会上他就讲,"我想来想去,彻底的公有化就是私有化,彻底的私有化就是公有化。"所以这种概念讨论我不认为有太大的意义。我还是坚持我97年给中央的那封信里的意见,社会主义与否跟国有不国有没什么关系。为此我去查过《邓小平文选》,《邓小平文选》里就没有这个国有这个词。(下载于人大经济论坛网 2013-11-1 )

  厉以宁: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下载于2014年01月27日 人民政协网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把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我国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在理论上是个创新。《决定》中有几个重要内容,比如允许更多的国有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等,这些会对下一段工作有很大推动。我想从观念上谈几个问题。

  第一,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是国有资本力量的缩小还是壮大?按照资本来算,假定1000亿的资本,100%是国有,实际控制就是1000亿。假定50%比例就可以控股,那1000亿资本实际可控制2000亿,其实25%就可以控股其他小股东了。因此,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不是国有资本力量的削弱,而是充实了国有资本,增加了控制面和实际可控制的资本数量。

  第二,国有企业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之后的好处在哪里?一是扩大资金来源。发展关键行业和新兴产业就需要增加投资,通过吸收非公有经济参股、入股,资金来源更广。二是促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的改革。根据混合所有制经济要求,要遵守股份制的章程和《公司法》,完善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三是有利于国有企业“走出去”。混合所有制完全是股份制,也可能有外资参股,这对企业“走出去”是有好处的。四是国有企业资本雄厚、技术力量强,改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各种所有制的优点和长处都可以发挥出来。

  第三,鼓励民营企业发展非公有制控股的所有制企业,产权界定明确,也有利于保护民营企业产权。民营企业已在探索实行企业员工入股,这也是混合所有制的形式。这里有一个理论问题需要搞清楚,财富、利润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既然利润是物质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创造的,为什么利润全部归物质资本投入者所有,而人力资本投入只能够从工资支出部分中取得报酬呢?理论上讲,应该发挥产权激励的作用,高管人员、技术专家、职工都应该有。

  此外,还有一系列问题值得我们继续研究。比如,企业员工以什么价格入股?所持股份什么时候能卖,如何转让,是有限转让还是公开转让?职工的股份是否有继承权,是终身制还是可继承?等等。

  张军:改革应把国企放到博物馆

  :张军(复旦大学经济学教授,复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新浪财经专栏作家)

  来源:新浪网财经专栏2014年03月11日

  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要扶持鼓励,让更多名间资本进入央企所把持的行业。将此作为改革的重要内容,也就是要建立混合所有制,而过去这点做得不好。

  举个例子,我们现在说的信贷到底流向什么行业?很多都流向重化行业、房地产及其相关行业,而这些行业一般是大企业主导,国企成分也高,而且目前产能过剩严重,所以大家会形成这样一个印象:民间投资很糟糕。实际上没有清晰的统计结果显示民间投资不佳,反而说明非国有企业投资增长很明显。但国企的垄断让大家形成了这样一种认知:有机会的行业被国企把持,过剩的行业不愿意进,民间有钱就没地方投。我建议应把国企放到博物馆,既然提出多种所有制,就不该有国企这个概念了。作为改革一个目标,要把国企淡化、去行政化,国企老板不能有行政级别。同时,政府引导民间投资流向,尽量进入央企主导的这些行业。最重要的是,实现平等的市场准入原则,没有特权、没有歧视,那么国企改革就成功了。

  当然这个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实行,目前来看,政府减少行政审判和投资干预是一个很好的方向,希望2020年国企民资问题能得到解决。

  张文魁:国企下一步改革要走民营化的道路

  :张文魁(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副所长)下载于凤凰网2014年04月14日

  (本资料编者注:此系在《财经》杂志2014年第9期 《重振改革信心》一文的第三部分)

  我所谈论的民营化,不仅仅是国家所有权转向非国有投资者,而是包含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所有权的转移;第二层意思则是公司治理的转型。公司治理转型,就是随着所有权结构的变化,去行政化、形式化再加上内部人控制、内部人分享的公司治理应该过渡到商业化、实质化并有基本透明度和制衡性的公司治理。总体而言,民营化就是产权民间化、治理商业化。

  国企民营化,对于全国13万家中小型国企而言,完全可以选择整体出售的办法实行一步到位的完全民营化,同时应该进行职工身份的转换;而那些大型和特大型国企,特别是集团性国企的母公司,包括央企的母公司,可以通过混合所有制的方式实行走一步看一步的渐进民营化,国家可以持有一定的国有股,而且要尽量进行职工身份转换,并在股权多元化的基础上推动公司治理转型;在极少数特殊领域,譬如说提供重要公共产品和普遍性服务的领域,以及真正关系国家安全的领域,在目前阶段,如果国家看不准、民众也有疑虑,继续保留一些纯粹的国企也是可以的,以后再根据情况来考虑后续的改革举措,但不能裹足不前。

  当然,也有不少人对民营化比较担心,他们担心民营化的过程会成为少数人,特别是权贵人物,大肆瓜分和掠夺国有资产的过程,从而在中国出现一个像俄罗斯那样的寡头阶层。我认为,如果人们反对少数人在民营化过程中以不法手段和不当途径化公为私,这完全可以理解,而且也应该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

  我这里借鉴美国著名经济学家威廉姆·鲍默尔提出的好的资本主义和坏的资本主义的概念,主张在中国推行“好”的民营化,避免“坏”的民营化。“好”的民营化就是:竞争性领域的中小国企,通过公开性竞争性的方式以公允价格出售转让给非国有投资者,大型特大型国企通过公开性竞争性的方式以公允价格出售部分国有产权或者在证券市场释放部分国有股份,所有的鼓励性优惠购买计划都要经过严格程序并公开透明;带有垄断租金和资源租金的大型国企主要走上市道路和在证券市场向境内投资者释放国有股,并推进公司治理的商业化,同时通过开放准入以破除行政垄断、通过拆分和替代性竞争以弱化自然垄断、通过公开竞拍和增发牌照以回收资源租金;对于极少数特殊领域的国企,在目前没有把握的时候,可以选择保持国有独资,但要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并强化政府监管。

  这样一种“好”的民营化,不是瓜分国有资产的民营化,而是促进财富创造的民营化,应该得到民众的欢迎和支持。

  诚然,民营化不可能解决中国国企的全部问题。即使那些天生的私有制企业,无论是单一股东企业还是多股东企业,无论是非上市企业还是上市企业,它们也有自己的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现阶段我国一些民营企业在诚信守法、承担社会责任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足,这也毋庸讳言。但是,这些问题要么无关所有制,要么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改进政府监管就可在很大程度上得以缓解。更重要的是,一个正常的社会,进而一个繁荣的、以民众福祉为上的社会,应该是一个民有产权能够自由伸张的社会,而不是一个国有产权排挤民有产权的社会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中国的国企民营化过程,实质上也是中国的民权自由化过程。

  周放生:国企改革要啃的第一块“硬骨头”(节录)

  :周放生(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来源:新浪专栏2014年04月29日

  过去10年间,尽管局部改革还在推进中,但国企改革总体停滞,甚至在某些方面存在倒退。《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决定》(简称《决定》,下同)再次确立了国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这实际上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重启。都说中国容易的、皆大欢喜的改革已经完成,现在该啃“硬骨头”了。第一块硬骨头就是让非公资本进入

  《决定》指出:鼓励发展混合所有制。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企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

  “混合所有制”概念一经提出,立刻成为了热门话题。大家都希望“混合所有”能给国企改革带来“鲇鱼效应”。究竟什么样的“混合所有”才能实现国企市场化的要求?《决定》提出“鼓励发展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从中央到地方,国企分了若干层面,究竟在哪个层面上的“混合”才符合效益原则、真正能实现《决定》提出“混合所有”的初衷?其实,这些疑惑归根结底,核心只有一个——合理的股权结构才是国企体制、机制真正市场化的关键,而这也是经过国企改革、改制多年实践反复证明了的真理。

  国企的市场化就是要解决国企经营方式和国企体制、制度的市场化这两大问题。经过30年的改革,国企经营方式市场化已经有了很大改观,但国企体制、制度的市场化还远未解决。央企的许多上市公司虽然已经实现混合所有,但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体制、机制与原来的国企并没有多大区别。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就得从股权结构的改变做起。

  从统计数字上看,央企的“混合所有”已达52%,但天花板并没有改变。央企的母公司仍然是国有独资企业,地方国企亦是如此。要想从根本上解决国企的体制、机制问题,就必须首先把完全竞争性领域的央企、地方国企母公司改制成为“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这将是最难啃的一块“硬骨头”。

  另一个关键是怎么个啃法?如何来把握股权结构控制这个“度”?

  符合“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的股权结构有两种情况:一是非公有制资本加在一起大于公有制资本,但公有制资本仍然是单一大股东;二是非公有制资本不但总体上大于公有制资本,而且成为单一大股东,国有资本是参股股东。真正能实现“混合所有”、“鲇鱼效应”的股权结构方式显然是第二种。

  《决定》提出“以管资本为主”,国有出资人机构从“管企业”转向“管资本”,是一项重大的变革。在“非公有制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里,国有出资人机构如何从“管企业”变成“管资本”呢?具体来说,就是国有出资人机构作为参股股东不再能决定企业经营者的选聘;不再能决定对企业的考核指标及考核结果;不再能决定企业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及企业的工资总额;不再能决定企业的投资方向;不再能决定企业的重组并购;不再能决定企业的退出方式。由此国企才能真正市场化。

  完全竞争性领域的国有股比例下降后,其释放的空间能给民营资本、管理、技术骨干为主的员工资本、外资资本带来更多的机会,这些新鲜要素的引入对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有着积极的意义。上一轮国企改制的许多案例也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例如,长沙友谊阿波罗公司改制后,从一个快要倒闭、资产仅剩2000多万的国有小企业,发展成为了资产规模八九个亿的上市公司。国有股从原来的100% 下降到目前的28%,但对应的股权价值却高达12亿,国有资产增值了几十倍。如果没有股权结构的改变,这样的变化难以想象。

  值得注意的是:国企改制为“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后,国有股不再是大股东,但必须要有负责任的大股东。目前国有企业最大的问题是“无人负责”。在现有体制下,尽管绝大多数国有企业的干部职工对工作认真负责,但仍然“无人”能对国有企业的经营后果承担直接的经济责任。负责任的大股东可以绝对控股或相对控股,但要对企业的经营结果承担责任。甚至可以试行有限合伙,让负责经营的大股东承担无限责任。

  这个做法许多企业实行过,效果很好。总之,要有人承担最终责任,这也是国企改制是否成功的关键。当然,改制后的企业股权结构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也要服从市场竞争的需要,一切以市场为导向。

  国企改制,西方国家讲“私有化”,我们讲“民营化”、“市场化”、“混合所有”。两者之间有共同点,也有区别。中小国企民营化,大国企市场化、混合所有。这样的做法符合国情,符合现实,也可操作,行得通。大型国企“混合所有”,可以实现两个体制的优势互补,两个体制的劣势对冲。中国建筑(2.94, 0.00, 0.00%)材料集团有限公司以“混合所有”的方式对中国水泥行业进行的整合印证了这一点。

  保育钧:民企很乐观,“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基础”再也不提了

  :凤凰网财经记者 下载于凤凰网2014-04-09

  凤凰财经讯 4月8日-11日,博鳌亚洲论坛在中国海南省博鳌召开。在“放松管制与民企机遇”分论坛上,中华民营企业联合会会长保育钧表达了对民营企业未来发展的乐观,他提到,过去经常被当做是政策口号提出的所谓“国有经济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这句话再也不提了,取而代之的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是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爱党爱国网民:致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的公开信

  下载于红歌会网2014-05-19

  尊敬的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和国务院

  我们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坚决捍卫国家宪法规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决拥护党的十八大和三中全会决定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的全面深化改革方向,坚决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不能在一片改革声浪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的国企改革基本目标和原则。

  但是,有的政府部门和国企领导却置我国宪法和党中央决定于不顾,背离深化改革的正确方向,急欲发起新一轮大卖国企的私有化浪潮。据媒体报道,国企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其中不论任何类型的产业和企业,皆无民资参股比例规定;中石油在西部管道公司已先行秘密私有化尚未查处的情况下,近日又突发公告,要100%卖掉东部管道公司优质国有股权。国家花费巨额投资建成、已可稳定坐收盈利、又关乎国家经济命脉的战略企业,为什么要全部拱手卖给外资和私资?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这种搞法吗?简直荒唐到极点,我们实在无法理解!

  混合经济性质取决于谁控股,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放弃国资控股权,就是改变国企性质。发展混合经济,既可以搞新项目合资合股,也可以老项目吸收参股增资扩股,完全没有必要走卖产权的私有化之路。混合不一定“我退你进”、“我卖你买”,基本做法应该是“多元投资”、“合力共进”,要“做加法不做减法”。前两轮国企改革最大的教训,就是形成了全国性疯狂卖国企浪潮,一讲改革就是卖,不卖不算改革,卖光才算改革成功,这岂不是“败家哲学”!如果以改革之名,强制要求国企向外资、私资出卖产权,那就不是为了加强国企,而是为了搞掉国企,势必葬送中国经济赖以崛起的骨干力量,彻底摧毁共产党执政和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

  按宪法规定,国有企业是全民所有制经济,是每个中国公民都拥有所有权的法定财产。任何人都没有权力以改革之名将全民所有的国企变为中外资本的私产,既不能内部瓜分,也不能擅自对外出卖。全民所有的国企产权能否出卖转让,不能企业领导说了算,也不能政府部门说了算,必须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决定,必须保证全体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和收益权不受损失。具体改革方案和实施过程,都必须按习总书记讲的“公开透明”,置于全社会监督之下,让黑腐行为无处藏匿。

  我们坚决要求习总书记和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立即制止中石油不经人大批准、带头擅自出卖国企的违宪行为,坚决纠正搞混合经济不设“底线”、任意放弃国资控股权的错误方案,坚决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的政治责任。

  改革是人民的事业,必须倾听人民的呼声,顺从人民的意愿,维护和发展人民的利益。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拿人民利益开刀,把人民财产变成少数人和外国资本的“红利”。我们期待人民的执政党和政权,为人民伸张正义,引领中国改革发展走正确道路!

  爱党爱国的正义网民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六日

  岳青山:高尚全鼓吹“民心基础论”意欲何为?

  下载于大地微微网2014-6-7 发布者: 新德|原: 岳青山

  记得2012年11月18日上午,党的18大刚刚落下帷幕,中国人民大学就演出过一场好戏:热烈祝贺浙江大学管院原院长高尚全教授从事经济工作60年座谈会。大吹大擂,热闹非凡。只是,这还算不得什么,而更高规格的“戏”,椐说就是此前几天,温家宝总理还“亲切会见”,对高尚全表示了“热烈的祝贺”。“祝贺”什么呢?祝贺此人从事经济工作60年,为党和国家所做的“重要贡献”。在温带领下,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常委胡启立、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马凯、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原主任、全国政协原副主席陈锦华,全国政协副主席李金华等都为座谈会发来“贺信。”

  高尚全何许人也?此人为何能享到如此殊荣?其实,这也是情理中事,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他们原本就是“志同道合”,相互吹捧,你“高”我“高”,大家都“高”。只是人们要问:所谓高尚全“从事经济工作60年为党和国家所做的重要贡献”,究竟是些什么?这位长期担任发改委副主任的人究竟要将中国“改革”掉什么?要使中国向何处“发展”?他究竟是为党和国家作出了“重要贡献”,还是给党和国家造成根本性破坏?

  本文就从高尚全鼓吹的“三民主义”说起。

  高尚全在18大闭幕的第2天,曾在《深圳特区报》发表题为《改革攻坚,必须坚持“三个不动摇”》的大作,鼓吹“改革攻坚”,只能前进,不能停滞,更不能动摇。那么,他要攻的“坚”在哪里?就在“国有经济。”

  高尚全认为,要攻克国有经济这个堡垒,得“先做意识形态的工作”,就“必须坚持国有经济的正确定位不动摇。”但是,他深感麻烦在于“对国有企业如何定位,目前争论很大。”“有人认为,国有经济是党的执政基础。”这还得了!他为了否定“国有经济”、公有制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提出所谓的“三民主义”。他说:“国内外的实践经验证明:党的执政基础不在于国有经济比重高低,而根本的是三个‘民’:民主、民心、民意。民心是核心问题,得民心者得天下。”

  原来如此!

  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压根儿就无所谓经济、物质的基础,不是“国有经济”,不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而是“三民主义”,即“民主、民心、民意。而民心是核心。”

  在这里,高尚全所谓的“民心”和“民意”,基本上属同一范畴,是一而二、二而一的东西。所以,“三民”主义,其实是“二民”主义。而在“二民”里头,他又强调:“民心是核心问题”,这样,“二民”主义,就成了“一民”主义,即“民心”主义了。

  这就是说,共产党执政基础不是“国有经济”,不是社会主义的公有制,而是“民心”。高尚全的党的执政基础论,实质上就是“民心论。”

  这种观点完全背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按照高尚全的“理论”,党的基础只能是“民主、民心、民意,而核心是民心”。那就试问:什么是“政党”?什么是“民主”?什么是“民心”或“民意”?它们是不是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么,它们又是否反映并服务于社会的经济基础?

  这就只能请教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了。否则,就是毛泽东说的,没有共同的语言,扯了半天皮,还是扯不清。

  马克思和恩格斯唯物史观的发现,结束了唯心史观的的一统天下,科学地揭明了社会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解开了“历史之迷”,从而为人们正确认识社会历史提供了唯一正确的科学方法论。

  马克思在著名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简述了自己探寻社会科学的历史过程后,对自己发现的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作出精辟的概括。他是这说的:“我所得到的。并且一经得到就用来指导我的研究工作的总的结果,可以简略地概述如下: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物质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生产关系,即同它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在其上并有一定意识形态与之相适合的基础。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马恩选集》第2卷,第82页)

  这就是说:“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法律、政治乃至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而不是上层建筑决定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必须适应并能动地服务于经济基础;在“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中,生产资料的所有制是决定性的;“不是人们的意识决定人们的存在,相反,是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意识。”

  所以,社会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公有制,而公有制的存在形态,则是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因之,党的执政的经济基础是公有制,物质基础是国有经济,这就是题中应有之义了。当然,党的执政基础,无疑是多方面、多层次的,还有:理论基础,即马克思主义理论;阶级基础,即工人阶级;群众基础,即工农劳苦大众的为主的广大人民群众等等。其中,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是主要的、有决定性的,更为其重要的。

  而高尚全所谓的“三民主义”则认为,共产党执政的基础只是“民主”、“民心”,或“民意”,“民心是核心”。这就把党执政的经济基础、物质基础否定得一干二净。他认为,如果把“国有经济”、“公有制”看成是党执政的经济基础、物质基础,那就大错特错了。但问题在于,“民主”、“民心”这种纯属上层建筑的东西本身是从哪里来的?“民心”有没有社会的经济根源、物质根源?是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还是相反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

  恩格斯深刻指出:“旧唯物主义在历史领域内自己背叛自己,因为它认为在历史领域起作用的精神动力是最终原因,而不去研究隐藏在这些动力后面的是什么,这些动力的动力是什么。不彻底的地方并不在于承认精神的动力,而在于不从这些动力进一步追溯到它的动因。”(《马恩选集》第4卷,第244页)高尚全的“三民主义”鼓吹只有“民主”、“民心”才是共产党执政的基础,矢口否认它们的经济基础、物质基础,也正是“不从这些动力进一步追溯到它的动因”。

  殊不知,这样一来,“民主”、“民心”岂不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成为“第一性”的了?这种唯心主义的历史颠倒,难道不是根本背离了马克思主义?

  列宁深刻指出的:“已往的历史理论的两个主要缺点:第一,已往的历史理论,至多只考察了人们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考究产生动机的原因,没有摸到社会关系体系发展的规律性,没有看出物质生产发展程度是这种关系的根源;第二,过去的历史理论没有说明人民群众的活动。”(《列宁选集》第2卷,第586页)高尚全的“三民主义”岂不正是这么一种唯心历史观的杂拌?!

  还应当看到,高尚全的“三民主义”,打出“民心基础论”,假装看重群众的历史作用,冒充党的群众基础,妄图鱼目混珠,以假乱真。

  正如列宁所说的,唯物史观和唯心史观根本区别,除了是不是承认经济的原因是社会发展的根本源泉以外,还有是不是承认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中有句名言:“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1031页)他在庐山会议时批判陈伯达“一类政治骗子”所写的《我的一点意见》也曾尖锐指出:“这个历史家和哲学家争论不休的问题,即通常所说的,是英雄创造历史,还是奴隶们创造历史,是唯心论的先验论,还是唯物论的反映论。我们只能站在马列主义的立场上,而决不能跟陈伯达的谣言和诡辩混在一起。”(《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13册,第115页)

  毛泽东提出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相信群众,依靠群众。他始终如一地把人民群众看成是历史的真正创造者,也就高度重视“民意”,十分看重“民心”。建国后,他反复告诫全党干部,千万不能脱离群众,水可载舟,亦可复舟。也曾讲过:国民党的失败是严重脱离群众的必然结果,“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但这同高尚全“民心基础论”不能同日而语。第一,毛泽东是从人民群众创造历史这个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出发,既然“人民,只有人民都是创造世界历史的真正动力”,那么党执政基础自然有其“群众基础”。而人民群众是伟大的物质力量,不能简单地等同于“民心”;第二、毛泽东重视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同确认党执政的基础还有更重的“经济基础”、“物质基础”,是统一的、密不可分的。决不可强调“群众基础”就否定“经济基础”、“物质基础”,更不能以“民心基础”来否定“经济基础”、“物质基础”。

  而高尚全把唯心主义的英雄史观奉为信条,完全否认人民群众创造历史,根本没把工农大众放在眼里。在他们看来,工农大众是无知“群氓”,是理应给富人创造财富的工具。所以,他妾想以“民心基础”冒充“群众基础”,尽管可以自欺,却绝对欺不了人!

  最后,还得指出,对于“民心”、“民意”须作阶级分析。高尚全援引“得民心者得天下”,鼓吹“民心基础论”,这种所谓的“民心”、“民意”,究竟是哪个“民”之“心”、之“意”?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之“心”、之“意”,还是资产阶级之“心”、之“意”?是我国占人口绝大多数人之“心”、之“意”,还是少数人之“心”、之“意”?

  这是无法避开,也忽悠不过去的原则问题。

  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的序言中,曾多次概括其“核心思想”,总是把阶级和阶级斗的理论作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列宁指出:马克思主义关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理论,为我们观察社会历史提供了“基本线索”。修正主义的要害就是否认阶级斗争、背叛无产阶级专政。走资派作为国内外资产阶级在党内的代理,要在中国毁坏公有制,推行私有化,视对工人阶级的剥削和压迫为天经地义,也就本能地把阶级分析看成洪水猛兽。

  但人是划分为阶级的,社会主义社会仍然存在着阶级和阶级斗争。在我们这个社会里,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 、小资产阶级 、资产阶级、等等。这是谁也否定不了的客观实在。毛泽东及他领导共产党看重“民心”,当然是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和知识分子的“民心”。

  而高尚全所谓“民心”、“民意”的“民”,显然不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不是占人口绝大多数的人民,而是国内外资产阶级,是“先富起来”的少数人。

  看看他这些年的言行,就是再清楚不过的了。

  高尚全自己就承认,如今中国的工人和农民改开以来已经成了“弱势群体”,换言之,就是新陷入被压迫、被剥削的苦海,这难道是合于工农大众的“民心”?

  高尚全一伙三十多年来始终把“改革”的矛头聚焦于“国有经济”,着力铲除社会主义主的公有制,强行实现私有化,造成了劳动大众与生产资料的再次分离,让几千万产业工人一夜下岗失业,能说不是忠实代表资产阶级,反倒是顺应了工农大众的心意?

  高尚全沾沾自喜于2000年在《深化对劳动和劳动价值论的认识》中提出要把“私营企业的经营管理”视为“劳动的重要形式”、“同样创造价值”,要一视同仁地“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不是忠实反映资产阶级的“心意”,还能是什么?

  这里不妨再举出这些年来同高尚全一样“风光”的资改派“理论家”厉以宁的高论,以资旁证。他说:“12亿农民和下岗工人是中国巨大的财富,没有他们的辛苦哪有少数人的享乐,他们的存在和维持现在的状态是很有必要的”;“中国的贫富差距还不够大,只有拉大差距,社会才能进步”;“我建议取消所谓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等福利,目的是保持大家的工作热情和能力”;“穷人应该将富人看成自己的大哥,大哥穿新衣小弟穿旧衣,天经地义”,等等。厉以宁如此坦率、鲜明和尖锐地改革开放的宗旨,毫不掩盖自己就是资产阶级的忠诚奴仆。这不是活神活现表明了他们所谓的“民心”、“民意”究竟是哪个阶级的“民意”、“民心”?

  综上所述,高尚全为何这么卖力鼓吹“民心基础论”,可谓用心险恶!按照他的如意算计,只要用党执政的所谓“民心基础”,否定掉它的经济基础、物质基础,就可一箭双雕:既可以把国有经济“定位”于无足轻重的地位,就便于“深化改革”,消灭国有经济,完成私有化“大业”,为复辟了的资本主义夯实基础;又可以挖空、摧毁共产党执政的经济基础和物质基础,使共产党成为空中楼阁,实现其朝思暮想的“政治民主化。”两者合一,也就终将毛泽东缔造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推上他们梦寐以求的资本主义的“不归之路”!

  但是,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说得很好:“蔑视辩证法不能不受惩罚的”。(《马恩选集》第3卷,第482页)蔑视自然规律如此,蔑视社会规律也是如此。中国的走资派倒行逆施,无视社会历史本身的辩证法,到头来,终归逃脱不了历史的惩罚!

  有林: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反对国有经济吗?(节录)

  下载于《马克思主义文摘》2014年第5期 发布时间:2014-5-18

  现在,主张实行单一公有制经济的不太多,反对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主张实行私有化的人却不少。其中有些人不是直截了当地反对,而是歪曲地引用几句经典作家的话,目的是为了更加保险,更有欺骗性。对于这种行径,一出现就有人著文加以澄清,但这样做的人全然不予理会,今天这样说过了,明天照样这么说,或者在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的人中,张三这么说了,李四也这么说。事实表明,澄清这种是非远未终止。本文拟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冢是否反对社会主义国有经济谈点看法。

  恩格斯批判的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吗?

  自称对改革和发展的争论有发言权的高尚全不厌其烦地讲:“恩格斯早就批判过那种把国有化直接等同于社会主义的观点”。就说到这里,似乎还听不出什么毛病,但他说详细了就看出是什么意思了。他在2006年《改革内参》上说:“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不能作为衡量是否社会主义的标准,这已经为无数的历史事实所证实。历史上德国曾实行过国家社会主义。德国拉萨尔打着维护国家利益的旗号,鼓吹过国家社会主义。俾斯麦政府宣布把铁路、烟草公司等经济部门收归国有,把国有化措施作为所谓‘建立社会主义’。”接着论者引用恩格斯在《反杜林论》的一条注解中的话说:“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种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俾斯麦并非考虑经济上的必要,而只是为了使铁路能够更好地适用于战时,只是为了把铁路官员训练成政府的投票家畜,主要是为了取得一种不依赖于议会决定的新的收入来源而把普鲁士的铁路干线收归国有,这无论如何不是社会主义的步骤,既不是直接的,也不是间接的,既不是自觉的,也不是不自觉的,否则,皇家海外贸易公司、皇家陶瓷厂,甚至陆军被服厂,也都是社会主义的设施了。”

  必须指出,论者引用恩格斯《反杜林论》注中的这些话,是出于自己的需要而片面引用的。人们都知道,“注”是为了加强正文的,而论者引用“注”只字未提正文谈什么,即注什么。此其一。其二,论者完全回避了恩格斯所阐述的特殊国有化(国有经济)的阶级本质,而注正是与此相联系的。其三,对于恩格斯指出的资产阶级国有化(国有经济)为“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作准备”,论者完全不予理睬。现就此略作点明

  在论者引用的注中,恩格斯头一句就交代了他在正文中说“不得不”是什么意思。这就是,由于资本主义基本矛盾的激化而迫使资本家结合起来组成各种股份公司现在已经不够了,进一步激化的矛盾,迫使“资本主义社会的正式代表——国家不得不承担起对生产的领导”。

  资产阶级国家把某些部门和企业收过来,改变没改变这些部门和企业的资本主义性质呢?恩格斯作出了明确的回答:“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股份公司不必说了,转化为国家财产为什么同样没有改变其资本主义性质昵?因为“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越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工人仍然是雇用劳动者,无产者。资本关系并没有被消灭,反而被推到了顶点。”

  最后,恩格斯从资产阶级企图通过国有化来摆脱危机中,看到了“它包含着解决冲突的形式上的手段,解决冲突的线索”,“意味着达到了一个新的为社会本身占有一切生产力作准备的阶段”。这就是通过社会主义革命由全体人民占有生产资料,使社会进入社会主义,并在生产力高度发展,阶级和阶级差别逐步消灭,人们的思想觉悟极大提高的条件下,实现共产主义。

  以上这些充分说明,恩格斯批判的是冒牌社会主义所鼓吹和推行的国有化,是把资产阶级国有化等同于社会主义的观点,根本不是全民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国有经济。下边我们将要指出,对于后者无论马克思和恩格斯都是力主的。

  社会主义国家和发展国有经济“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吗?

  吴敬琏先生多次指责“斯大林的社会主义经济定义带有明显的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的色彩,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

  斯大林认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制应占绝对统治地位。公有制分两种形式,即国家所有制和合作社集体农庄所有制。与此相适应,有两种社会主义经济:国营经济和合作社(集体)经济。而国家所有制经济是高级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主导的和决定的作用。从论者的指责中可以看出,他们说的“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的,指的是国家所有制。

  那就让我们考察一下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此是怎样看的。

  稍有马克思主义常识的人都知道,马克思、恩格斯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实质及其运动规律,指出社会化生产和资本主义占有的矛盾,要求生产资料归整个社会占有。而代表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无产阶级是完成这一变革的基本力量。同时,这也是雇佣劳动者从资本的盘剥下解放出来的根本条件。在剩余价值理论和唯物主义历史观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科学社会主义又进一步告诉我们:无产阶级必须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使自己“上升为统治阶级”,然后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这里不仅明确指出要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手里,而且指出这时的国家就是“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类似的话,大量出现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著作中。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谈到变资本主义所有制为社会主义所有制时说: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日益迫使人们把大规模的社会化的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因此它本身就指明完成这个变革的道路。无产阶级将取得国家政权,并且首先把生产资料变为国家财产”。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后,把生产资料集中在自己的国家手里,这是本阶级的根本利益之所在。

  在社会主义国有经济的否定者说来,马克思、恩格斯的这些论断,都“不符合马克思主义国家观的论点”。其实,不符合马克思主义论点的不是别人,正是论者自己。那么他的说法符合谁的论点呢?符合早已过时的亚当·斯密所宣扬的自由放任主义的论点,符合新自由主义者作为毒药向发展中国家推销的私有化、市场化、自由化的论点。

  至于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国有经济,是“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完全是论者采取张冠李戴的手法杜撰出来的

  对“国家的迷信”的提法,直接出于恩格斯为马克思的《法兰西内战》1891年单行本写的序言。原话是:对于“打碎旧的国家政权而以新的真正民主的国家政权来代替的情形,《内战》第三章已经作了详细的描述。但是这里再一次简单扼要地谈谈这个问题还是有必要的,因为正是在德国,来自哲学的对国家的迷信,已经进入到资产阶级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识之中”。这种“对国家的迷信”指的是什么呢?就是认为“全社会的公共事务和公共利益只能像迄今为止那样,由国家和国家的地位优越的官吏来处理和维护”。这种迷信显然是同马克思总结巴黎公社经验得出的“工人阶级不能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并运用它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必须把它打碎,重新建立起自己的国家机器的结论相对立的。当时,谁是对旧的国家政权的迷信者昵?是拉萨尔派。他们只承认改良,反对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的革命。马克思和恩格斯同拉萨尔等人进行了坚决的斗争。

  考茨基滑进机会主义泥坑后,同样是个旧国家的迷信者。列宁像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拉萨尔派一样,尖锐地批判了考茨基的错误观点,指出:“马克思早在《共产党宣言》中谈到胜利了的工人阶级需要什么样的国家时就说过:‘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现在,一个自以为仍然是马克思主义者的人竟出来说,已经全部组织起来并同资本进行‘决战’的无产阶级,不应该把自己的阶级组织变成国家组织。恩格斯在1891年所说的‘在德国已经转到资产阶级甚至很多工人的一般意识中去’的‘对国家的迷信’,就是考茨基在这里所暴露出来的东西。……不要破坏资产阶级的国家机器,不要用无产阶级的‘国家组织’去代替资产阶级的‘国家组织’!”

  “被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强烈批评过的‘国家迷信’”究竟是什么,本已清清楚楚。可是,作为一名当红的经济学家,又是“民间修宪”的头面人物,居然把两种根本不同性质的国家混为一谈,居然把拉萨尔、考茨基等所宣扬的机会主义观点强加在马克思主义继承人的头上。这除了无知或恶意歪曲以外,还能作什么别的解释?

  马格宁思:用“混合所有制”消灭了“公有制”,中国共产党还能存在吗?(节录)

  下载于天涯社区网2014-6-3

  目前,对于“混合所有制”,有多种定义。其中厉以宁说,混合所有制是指:单向混合所有制,即它规定只允许私有资本入资国有企业,对国有企业所有制进行改造,并以此作为深化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此定义最隐匿的、阴险的是没有明确私有资本入资国有资本的比例,即是参股?相对控股?绝对控股?该定义是一个渐进的、隐蔽的、欺骗的将国有企业私有化的行动纲领。

  郭广昌的混合所有制定义是私有资本的代言人的宣言。郭广昌们已经撕掉了厉以宁的遮羞布,直言不讳地表明了立场:“民企如果想参与国企改革过程中,民企企业的资金应该足够主导企业——应该控股。即使民营企业是小股东,但是在管理权的分配上,大家是不是通过一个股东之间的协议来解决。说白了,就是私有企业有钱就控股国有企业;即使只能出点小钱,也要通过“协议”获得对国有企业的主导权、管理权、控制权。

  由厉以宁、郭广昌们在前面开路,那些看似“中国私有企业”、“中国私有资本”的背后,其实是由帝国主义列强操控的国际垄断资本,通过隐匿的、迂回的、链式的控股,进而掌控中国的国有企业,最终控制着中国的经济命脉。

  厉有宁提出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蓝图”包括国有企业、国有银行、公立大学、公立医院;包括基础设施、基本建设、矿产资源、石油石化、电力电网、电信信息、铁路交通、航天航空、水利水务、银行保险、国防军工企业等,均无一例外的要通过“混合所有制”进行全面深化的国有企业的私有化改革。

  用“混合所有制”消灭了“公有制”,中国共产党还能存在吗?

  陈石宇:混合所有制经济会把我国引向何方?((节录)

  下载于东方红网2014-03-25

  所谓“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把公有制与私有制经济合为一体的经济,在同一企业的资产中既有公有资产,也有私人资产。这很可能是新一轮国企改革最核心的战略措施。虽然有关方面未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做洋细解读,但是,却明确提出“非国有资本参与中央企业投资项目”,“在金融、石油、电力、铁路、电信、资源开发、公用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推出一批投资项目。”“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显然,这就是“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内在含义,即是要通过进一步的改革,使现在仍然还存在的国企,终结由国家为唯一所有者的现状,欢迎包括国际资本在内的私人资本投资国企,走“混合所有制经济”之路。这种战略决策的提出,是否出于回应一段时间以来有关所谓国企垄断的舆论尚不得而知,而让现存国企走“混合所有制经济”之路,将会把我们引向何方,将可能产生何种结果,却不能不令人深思。需要全国人民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个无产阶级的强大的理论思想武器去分析研究,以便得出合符科学的结论。

  按照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社会主义制度只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基础之上,没有公有制的社会,绝对不可能是社会主义社会,只能是以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为特征的剥削阶级社会。我国的国有经济就是生产资料公有制的一种主要的形式,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可削弱的经济基础,无论有何种理由,采用何种形式,如果将国有企业私有化,社会主义必然成为空中楼阁,那时,我国社会无论叫什么名义,事实上就是资本主义的全面复辟。共产党即便仍然执政,名字也可能没有变,但是,其性质已经根本改变了,变成了地地道道的资产阶级政党,法西斯党。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有经济的资产比重,在全国的企业资产总量中均持续的大幅度下降,目前,已经降到20%左右。而欧洲的资本主义国家,经过上个世纪80年代掀起的经济私有化、自由化以后,其国资比重仍保持在20%以上,在一些重要经济部门还占据支配地位。如果现今我国深化改革,仍要拿仅存的国企开刀,还要让国企比重继续下降,任由私人资本或国际资本利用“混合所有制经济”名义,吃掉现有的国企,必然会在短期内完全摧毁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彻底复辟资本主义,或者事实上成为国际资本帝国主义的附庸。那时不仅社会主义制度被完全毁掉了,连国家的宏观调控,纠正市场失灵和实现国家经济发展战略,都会失去有效手段。回想上个世纪90年代那次东南亚金融危机,之所以未对我国造成严重伤害,最主要的因素就在于有强大的国有经济作为后盾。否则,能够有那个结果吗?把国有经济在那次金融危机中所发挥巨大作用的光环,偷换在某个大人物头上,岂不是明目张胆的在偷梁换柱,欺骗国人。

  有人幻想把“混合所有制经济”与上世纪50年代改造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公私合营等同起来,认为只要允许国企主动去并购私企,与之建立混合所有制经济,就如同过去的公私合营最终将私人资本变为国企一样,从而可以加强国企,削弱私人资本。为什么说这只是一个美妙的幻想呢?因为那次的公私合营的目标是改造私人资本为公有制经济,而且,是在毛主席和党中央一再强调整个国家要适时的把民主革命转变为社会主义革命的大环境下进行的,公私合营的必然结果是私人资本被消灭,公有制经济大发展。现在搞“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在国企改革改制的前提下,要让国企开门迎接私人资本和国际资本,“为民间资本提供大显身手的舞台”,连孙中山先生节制资本的话都没人敢讲,吴敬琏这一类根本否定国企与社会主义制度存在内在的必然联系的西方的宠儿们还热得发紫的时候,怎么会将私人资本变为国有资本?多么可笑的痴心妄想!

  有人还说这次“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国家规定国企必须控股,在混合所有制经济中国有资本占不少于51%的股份,私人资本最多只能占49%的股份,不可能具备控股的条件,最终结果至少会在客观上壮大国资的力量。这种说法仍然站不住脚。因为在实施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企业被私人资本控制甚至完全变成私人资本是一种必然的结局。追逐利润,唯利是图,是资本的本性,私人资本参股国企纯粹是为了赚钱,绝对不可能仅仅为国企的发展壮大白做贡献。在今年的“两会”上,与会的富豪们对“混合所有制经济”就表现出浓厚兴趣,但是,他们并不认可国资控股的规定,说那样一来企业的一切都是国资说了算,我们参股国企就是为了赚钱,没有了决策权,信息都可能得不到,两眼一抹黑,受制于人,参股何益?始终都不让私人资本控股,能办到吗?再说,国企高管为金钱所诱与私人资本合谋轻易改变力量对比,使私人资本成为事实上的控股人,不是随时都可能发生吗?现时还是国家独资的国企高管,都可以明目张胆的把国企的利润大把大把的装进自己的口袋,那时与私人资本相勾结,暗中转换企业性质,不是轻而易举的吗?上个世纪90年代后期那次国企改革,公开说的是要增强国企效益,加强和壮大国有资产,结果呢却是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使人民大众流血流汗辛苦积累起来的巨大财富化公为私,被极少数人窃为己有,便是有力的证明,前车之覆,后车之鉴,岂可忘怀!我们的普通百姓被忽悠了这么长的时间,是应该清醒的时候了!是应该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这个照妖镜显微镜辨别真伪,审视是非的时候了!

  这次公开说“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是为了“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何谓基本经济制度?一个社会的基本经济制度,就是在该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所有制关系,这是一种普照之光,决定一个社会的性质。正如前面提到的,我国的国资在全国企业资产中比重已经降到20%左右,即使加上其他形式的公有制经济,在全国资产中的比重也不过如此,甚至还可能少于此数,现在又要让私人资本大规模介入国企,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还能坚持和完善,还会是社会主义的吗?这不是在明显的忽悠老百姓又是什么!

  可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极可能是国企私有化最后的盛宴,一些豺狼虎豹早已盯住了最后这块国企肥肉,恨不得一口吞食下去,现在有了混合所有制经济这个名份,怎会错过呢?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国企私有化的一块新召牌,最终是让毛主席和共产党领导人民历尽千辛万苦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让几千万革命先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人民当家作主的江山,愈来愈深的陷入资本主义泥潭,失去回归社会主义的可能性。

  现在的国企确实存在不少问题,有的还相当严重,已经失去了原来的全民所有制性质,需要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通过改革和加强管理去完善它,加强它,而不是要将其私有化。国企问题不少,私人资本也非美玉,存在的问题更多,有的更严重。不应当一面糟蹋国企,一方面美化私人资本,误导国人,把人民群众推进万劫不复的苦难深渊。

  昆仑岩:国企私有化才是最大腐败

  下载于环球时报2014-03-11 为昆仑策研究院常务副院长、少将 

  两会期间,总书记关于“深化国企改革是大文章,国有企业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的讲话,令人增添信心;倒是听到有些官员专家的话让人生疑生忧。

  国有经济控制国民经济命脉,主导和带动一国整体经济的运行和发展,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通则,是囯家有效调控宏观经济、纠治巿场失效和实现国家发展战略的决定性条件。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理应比资本主义国家具有更重要的地位和发挥更重大的作用。

  深化改革,既要积极引导各种非公经济与公有经济一起进入市场,平等竞争发展,又要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确保国有经济能够有效控制国防科工、金融、能源、铁路等事关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领域,对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主导作用。相比较而言,欧洲国家在经济私有化、自由化浪潮后的今天,仍保有相当高的国有化程度,国有经济在许多重点经济部门居支配地位,国企投资占国家投资总额的比重一般都在20%以上,法国占到27%;而我国改革以来,国有经济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资本占比不断下降,目前在全国企业资产中的国资所占比重已降到20%左右。中国是处于后起现代化进程中的社会主义国家,深化国企改革的结果,总体上只宜提高而不可再降低国有经济所占比重。

  近年实践证明,我国仅存不多的大型国企尽管存在不少问题,但在推进改革开放、维系国计民生、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应对世界金融危机和支撑国家经济战略发展大局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决定性重大作用。深化国企改革,不是要国企简单地退出阵地,出卖产权,而是重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经营管理效益,规范行为约束,增强实力、活力、竞争力和控制力。

  混合所有制的性质取决于谁控股,这是人所共知的常识。若以为加入WTO,就只有合作没有较量,我们可以敞开胸怀,拥抱外国资本和私人资本,不需要老想着谁控股,连本国的经济命脉、战略产业都可栓到人家的战车上,恐怕连西方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也做不到。应当严禁以国企改制为名,放弃国资控股权,改变重点国企性质。

  深化国企改革,要求国家对国有资产的管理,由实物形态管理为主转变为价值形态管理为主,这不等于说今后可以不重视国企发展,只重视国资运作。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不能光看资本增值数量,更要看资产实际质量,关键和基础还在于实体经济。搞好做强国企,才是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立于不败的支柱和基石,靠别的是靠不住的。

  有人把国企当作腐败根源,称国企私有化是从体制上反腐的根本之策。其实,国企私有化恰恰是最大最彻底的腐败。所谓腐败,本质就是化公为私,用国企私有化的办法解决腐败问题,实质是搞了彻头彻尾彻里彻外的公权私化、公利私有,从根本制度上实现化公为私的腐败目的。好端端的国企,资产被低价折股,私分贱卖,造成国资变相流失,而代价是大批国企自毁,大批职工下岗,国家实体经济空心化,让本应惠及广大人民的改革红利变味!民众的担心不是多余的,我们的社会需要让这种担心变成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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