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题小做:瓦解中国,从娃娃抓起
——闻新《中小学生守则》草案删除“热爱人民热爱共产党”等内容而写
辛则栋
最近,教育部公布了新的《中小学生守则》草案征求意见的公告。这是将原有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合并简化的草案。合并后的这个草案引人注目、争论纷纷的地方主要是删除了原来的“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见义勇为,敢于斗争,对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要进行劝阻,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报告”这两个条款。
看到这个消息,我的心底冒出一个意识:瓦解中国,从娃娃抓起,大题小做,这招够厉害的!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这个删改的结果,虽还是以草案征求意见稿的形式出现,但是绝不可以小觑之的,它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长期以来从意识形态领域瓦解中国斗争的一个小小的胜利品。
一定有人说,一两条小小的中小学生守则条款的删除,你竟也上升到中外敌我政治斗争的高度,你把什么都政治化了,难道这守则是外国敌人来修改的吗?不是我要把这事情政治化,而是这个事情本身就是政治化的结果。有些事情,本身并没有问题,但是国内外反共反华势力非要将其搅出问题来;有些事情,只是需要在实践中修正完善的问题,但是国内外反共反华势力非要将其搅得黑白变易,善恶颠倒。这个草案的形成,当然不是外国人来亲自修改的,但它是内外反共反华势力长期以来通过豢养的理论走狗对国人的认识进行误导的结果;这个草案的修改过程中,即便没有反共反华者参与直接操刀,它也是反共反华势力的理论误导的间接结果。
下面,就最受大家关心的上述两条的有关问题作一简述。
一 关于不提倡少年儿童见义勇为的问题
大家应该还记得,今年4月,四川大竹县7岁女童李微微为救落水同伴不幸溺亡。大竹县综治办以李微微年龄尚小,为避免其行为被其他未成年人模仿,造成不可预计的后果,而拒绝将李微微评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这个事情引发了众人的议论。当地综治办拒绝的理由不是工作人员的私自理由,而是已经形成的一个普遍的规定。这个规定的形成缘起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
1988年,同是四川的14岁少年赖宁因扑火救灾而牺牲。共青团中央,国家教委授予赖宁“英雄少年”等称号,号召全国各族少年向赖宁学习。但是,很快的,人们争议应否提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包括事后被派往四川走访了解赖宁事迹的教育专家孙云晓,都认为长期以来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的宣传是不妥当的。新的观点认为,过度宣扬和鼓励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与保护未成年人的原则不相符。
应该说,过去对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的宣传和提倡的确有不妥之处,我们不应当鼓励未成年人非理智的见义勇为,但是,不鼓励未成年人非理智的见义勇为和不教育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是两个问题,不是一回事!
赖宁牺牲后中小学生行为规范及有关教材都作了科学合理的改动,指导未成年人理性、智慧地见义勇为,反对鲁莽的举动;广大教师也这样教育学生“见义”时如何“勇为”。应该说,这在教育理论上和教育实践中,都是对过去不妥之处的修正,是科学的,是进步的。但如今,删除见义勇为的条款,这一举动的性质和意义就不一样了,这个举动在客观效果上就是告诉人们反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当然,我们无法得知删除者内心的真实意图!反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这不是小事,而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因为它关乎社会的根基建设和民族的精神健全问题。
未成年人该不该见义勇为?
民间有句话“三岁看老”,意思就是人小时候的心理、性格、精神将会决定其一生。这个说法不一定符合所有人的实际,但是绝大多数人都是如此。这是个规律;因此,正常的家长都很重视在孩子牙牙学语之际就开始对其进行生活准则、礼仪道德等心理、精神方面的培育了,没有哪个家长把某方面的教育放到某个年龄之后进行的,比如将待人接物的教育放到八岁后进行,将从善远恶的教育放到11岁后进行。如果说未成年人不该见义勇为,那么则意味着对未成年人教育中不进行见义勇为的教育,或者告诉他们人该见义勇为但是要在成年之后。人的见义勇为的心理状态难道在成年之日就会从天空飘降而生?——这将会是很荒唐的教育,不知道世界上哪个国家是这样的教育!美国是这样的教育吗?
保护未成年人,在见义勇为方面,要做的主要是在两方面,一是不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反击暴力、救灾抢险等,二是对未成年人进行见义勇为的指导,教育其理智处置。一些人,以保护未成年人为由,反对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是别有用心地对保护未成年人这个概念的歪曲,以达到从观念、认识上误导中国人的企图。
本来,既有的中小学生规范、教材、教师的实际教育就是做对的了,现在,有人别有用心将清水搅浑。删除未成年人见义勇为条款,这不是对过去的纠正,不是科学和进步的表现,而是引导中国人走上断精神之根的邪路的举动!这个删除举动的底气和勇力从何而来?操刀者的具体情况我们无法得知,其依据的来源和根源在哪我们也无法搞清楚,似乎没有证据支持能将其与政治斗争挂上钩。的确如此,我们普通人无法拿出其根源于政治斗争的证据。然而,敌对政治势力在意识形态领域的瓦解所为,有几样能找出明明白白的直接的证据的?敌人往往是通过搅局洗脑的方式间接实现目的,我们也可以通过反观意识形态领域这个大背景中出现的现象来间接认识某些事情的根源和实质。这些年来,所谓的生命至上论泛滥,所谓的生命高于一切论横行,鼓吹者撇弃其前提,歪曲其意义,为自私营造舆论氛围,为邪恶提供理论支持,为社会走向冷漠和分裂而不遗余力地鼓噪。
汶川大地震震出个范跑跑,也震出了敌对势力从意识形态上瓦解中国的事实和成功的典型。范跑跑是北大的所谓高材生,参加家庭教会,身上具有了浓厚的“西方文化”,属于被西方敌对势力洗脑的人,认为“生命至上”,因此只顾保护自己而不顾他人安危。他自己就说过,之所以选择教育,是因为对许多职业进行过安全评估,只有教育工作是安全度比较高的。范跑跑的自私已经到了无耻的地步。范跑跑所接受的西方的“普世价值”真的是如此吗?汶川地震之后,2012年12月,美国康涅狄格州西部纽敦镇桑迪胡克小学发生枪击,听到枪声的教师立即将学生安藏到隐蔽的角落,27岁的老师索托用身体挡住了枪手射出的子弹,47岁的校长普鲁格、58岁的心理医生舍拉克冲出去与枪手对抗,双双献出了生命。真正的普世价值在这里,而非范跑跑身上!依照范跑跑们的理论,美国的这些教师本不应该保护学生牺牲自己,更何况自己不是保安、警察、军人这类武装专职人员呢!对发生在美国的这个事件中的教师的行为,范跑跑们,你们是如何贬斥批判其没有普世价值的?西方反华势力向中国人灌输洗脑的东西,恰恰和他们自己国家的主体理念相反。许多人为范跑跑辩护,但是对时隔不久的美国这个校园枪击案中的教师表现却装聋作哑,是健忘症所致,还是故意回避?于此相关,不得不提的是,教育部门对失职的范跑跑采取不作为的态度,不作任何处理;竟然还有学校重用之。大人要保护小孩,这是全世界民族所崇尚的道德观念,但是在范跑跑事件中,中国却出现了那么股支持范跑跑、悖逆人类一般道德观念的言行的势力;教师不履行职责、丧失职业道德,轰动了全国,政府教育部门却置若罔闻,任其而为!我们看到,本来明明白白、清清楚楚的是非问题,在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等国家也是清楚明白的是非问题,但在现在的中国却变成是非不清、无人处理的问题。这就是反华势力瓦解中国人精神世界的不同寻常的力量所致。只为自己、漠视他人的范跑跑主义若成为主体观念,则中国社会将变成分裂的一盘散沙。----当然,那就是反华势力从精神领域颠覆中国的成功之时。
再谈宏观背景上的另一个不属于未成年人教育,但却是在深远处属同一个源头的问题。近些年来,一批与反共反华势力有千丝万缕联系的法律党等学者专家们,千方百计要求废除死刑,乃至公开要求法律对贪官开免死之路。他们的所谓的理论,其出发点大多是“尊重生命”“生命无价”“生命至上”之类。在我国犯罪猖獗、腐败肆虐的时期,他们为保护邪恶分子的生命这样卖力,其用心可谓恶毒。保护邪恶分子的生命,就是对正义者生命的漠视和仇视,对普通大众生命的不尊重、不无价、不至上。他们高唱与国际接轨的调子,然而,他们心目中的主子美国也没有完全废除死刑。——这点他们当然不会主动向中国民众介绍的。
所以,一旦从意识形态的宏观背景上反观,我们就会发现,删除见义勇为的条款,不评审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与范跑跑主义、废除死刑论的出现是同步的,是同根同源的。教育界的一些人,或者有意识地主动充当了反共反华的走狗,或者被洗脑而不自知地客观上充当了反共反华势力的工具。豢养一批走狗,扛着“尊重生命”的大旗,从意识形态领域对中国社会进行搅局,这就是反共反华势力的战略战术。
再回到事情本身的剖析上。
如果说,此前的教育部门还能够坚持正确的理念的话,那么评审见义勇为的机构则完全抛弃了社会风尚和道德臧否的底线,那就是对不满14周岁的见义勇为的孩子不予评审,其理由就是大竹县综治办给出的那个理由。见义勇为评审机构这个做法,是最具杀伤力的,它对未成年人的见义勇为行为作了无情的嘲讽、打击、摧残,从社会根基——娃娃身上动摇整个社会的精神。这种未成年人模仿论,完全是罔顾事实的谬论。新中国建立后,文学和影视作品中,勇敢而机智的小英雄形象比比皆是,这本身就是教导孩子见义后如何勇为,而学习——某些人称之为“模仿”——这些小英雄榜样机智勇为的孩子也是大量存在的,更何况现在我们更加明确地对中小学生进行见义“智”为的教育了。难道未成年人见义勇为中就没有活着的、没有机智而为的吗?对勇敢而机智行动的“模仿”,难道不正是是我们最应该引导孩子之处吗?如果反对未成年人进行见义勇为,则应提供未成年人见义勇为者(自我行为者)牺牲比例很大的统计依据,比如达到四成,或者五成、六成,甚至九成,可惜没有人提供。如果仅因牺牲就否定少年儿童的见义勇为,以此推论下去,那么迟早有一天成年人见义勇为也会被质疑和否定的。有关机构不予评审的理由,是无中生有、毫无逻辑的谬论。
再者,见义勇为行为一般而言是属于社会风尚、道德正义领域的事情,不是法律领域的事情,因此不能对其依照法律的思维来审定评判。法律对须负法律责任的人要有个年龄界限的划定,以便于操作,但是社会的道德风尚中从没有年龄界限的划分的,18岁的救了人和8岁的救了人都被得到肯定和褒奖,从没有对18岁的进行弘扬而对8岁的进行否定的现象。社会对人的影响和教育是从幼小就开始的,一个孩子依照社会的影响和教育见义勇为了,而社会却说你还未成年,因此你的行为不算见义勇为,这叫什么道理?依照现在的有关的评审机构的理由反推,则社会在它的个体成员未成年之前,要绝对禁止对其进行正义和勇敢的教育!可笑不可笑?这就是中国社会现在潜伏的荒唐的逻辑。如果非要有个年龄限定的话,那也起码要从入幼儿园年龄算起,因为孩子入园后就开始了被专门进行是非教育、道德教育,社会对其合乎教育的表现就有了相应的肯定和褒奖的责任和义务。
如果我们对删除见义勇为条款进行质疑的话,教育部门以及某些人肯定会作出这样那样的解释的,但是不管怎样狡辩,从字面条款上删除了,这样的客观效果是不言而喻的,你都懂的!
中小学生守则,当然不可能将所有事项都罗列其上,但是根基性的内容却不可以找任何借口丢弃。新的草案中,正义和勇敢这塑造个人优秀人格和民族高尚精神的根基性的培养要求无从体现了,相反,“护安全”“护健康”两款中都是保护自己安全健康的内容,连“关心他人的安全”这样的字眼都没有。考虑可谓周到,用心可谓良苦,反华势力的瓦解作用波可谓有力!
如果我们不对未成年人进行见义勇为的教育,我们的后人将从小就没有正义感,没有见义勇为的心理基础,长大后也将都是范跑跑之流,那么我们中华民族还会是一个具备正义和勇敢的民族吗?那样,中华民族只能衰变为一个胆小怯懦、自私苟活的动物集合群。
不出现小英雄的民族,肯定是没有希望的民族。
如果不出现夏完淳、刘胡兰、王二小、龙梅玉荣姐妹、赖宁、雷素、林浩、李微微这样众多的小英雄的话,那么中华民族必将是走向灭亡的民族!
我们要做的,不是不对未成年人进行见义勇为的教育,而是要教导他们学会见义后如何勇为。
二 关于教育非政治化的问题
对于中国人来说,这个草案更引人注意的是首条中删除了“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内容。首条完整内容是:“.爱祖国。尊敬国旗国徽,奏唱国歌肃立,升降国旗行礼,了解国情历史。”如果我们对此进行质疑,教育部门以及有些人一定也会从“尊敬国旗国徽”等中解释出“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的内容还是存在的。然而,有无呈现在字面上,对人的影响力是有天壤之别的。这种化实为虚的手法,搞政治的人都懂的。你本来是个乡长,你的敌对者将你挪个位置放到县志办去,与将你消灭能有几分几毫的区别?国旗国徽就是个图案符号,看到它们就知道它们是中国的象征而已,有几个人看到后会继续想它们图案的构成的含义的?国歌,即《义勇军进行曲》,培养的是民族意识,哪个党执政都可以用的,是个抽象的民族意识的教育。“祖国”,在一般意义上是个非政治含义的概念。原来的“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中具有明确的政治含义的内容都被删除了。
通观新的草案,非政治化是一大特色,这也是与“国际接轨”一大成功之作吧!如果真的只是与“国际接轨”的话,那么完可以连“爱祖国”这条都不要的,因为美国的中小学生守则就没有这样的内容。可是操刀者不敢那样去做,因为那样则将用心暴露无余。相对于原来的内容来看,新草案的操刀者将“爱祖国”高度地虚化。社会上救人的英雄值不值得我们去爱?救中华民族于水火之中,解放人民于苦难之中的中国共产党难道不应该爱吗?带领全家生活的家长该不该被孩子爱?领导中国人民前进的中国共产党难道不应该爱吗?
所谓的非政治化理论,是新时期以来反共反华势力从意识形态领域颠覆中国的手段。一批反共反华分子,到处散布其非政治化理论,要求军队非政治化,要求政府公务员非政治化,要求教育非政治化,总而言之就是要废除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为颠覆中国现政权和制度鸣锣开道。一个反共人士就说过:“凭什么学生守则要求学生热爱你共产党的!”可见,敌对政治势力早就盯上中小学教育这块了。删除“热爱人民热爱共产党”,绝不是一时之为,而是早有准备的。
这让我想起了一件事:南方某地将茅于轼的《市场经济中新的伦理与法治》选入高中语文教材。茅于轼,是反四项基本原则的反动分子,是专门为美日服务的大汉奸,属于国家安全部门限制出境人员,其人此文混淆概念、信口雌黄、认识浅薄、说理荒谬。但是,这样的人的文章竟然被公然编入课本,谁给了编者这样的胆量?将茅于轼的文章选入教材,就是要将学生的认知引入茅于轼们想要去的道路上,就是要为大汉奸树碑,让下一代跟着反共反华势力跑。
这样,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非政治化者的举措是有着实实在在的政治企图的!
反对少年儿童见义勇为与支持范跑跑主义,删除“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与茅于轼毒文入教材,都是一个事情的两个方面,都是相呼相应的举措,它们同根同源。反共反华势力在学校教育上下一盘大棋,要从娃娃心中瓦解中国既有意识形态,摧毁中华民族立身的根基!
附:辛则栋版中小学生守则
中小学生守则(辛则栋版)
——欢迎点评建议及向教育部推荐——
守则,就是日常生活中要遵守的基本准则。它应该是针对生活中经常性的普遍性的问题而立的,不能面面俱到,细致繁琐,更不能考虑特殊之处和钻牛角尖。守则不是生活指导,不能像原来的那样将守则和指导混淆,不伦不类。守则要简明扼要。
制定的思路:一,从国家、社会、集体、家庭、个体五个方面考虑设定,从国情出发;二,力求符合中小学生实际;三,抓住日常基本方面,不繁琐;四,重要事情具体化;五,不能将守则与生活指导混淆,弄得不伦不类;六,语言方面力求避免成人化和抽象宽泛不可操作;七,中小学生守则应该分开,因为从小学一年级到高中毕业,年龄跨度太大,各年龄段特点差异大。
小学生守则(辛则栋版)
国家方面: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
(说明:没有了“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也是虚化的。作为家庭成员,应该爱家庭的顶梁柱家长,那么国家的顶梁柱中国共产党为什么不能明确热爱?这就是政治倾向问题。尊敬国旗国徽,唱国歌,是学校爱国教育中的常规内容,应予明确。意见稿中“升降国旗行礼”包含在“尊敬国旗国徽”中,另立乃多此一举。“了解国情历史”不必要。)
社会方面:
2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公共秩序;给老弱病残者让座。
3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环境,爱护大自然。
4外出中礼貌问人,热心助人;遇到坏人坏事想办法报告大人或者报警。
(说明:有关见义勇为的内容,不予集中明确,而是分散在第5条、第6条中。对于灾险情况和坏人暴力,教师在平常的教育中进行处置教导)
集体方面:
5遵守校纪,尊敬老师,友爱同学,关心集体。
6认真学习,听从教导,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任务。
家庭方面:
7尊敬长辈,学做家务事,节约钱物。
8外出请示家长;来客礼貌相待。
个体方面:
9讲究卫生,勤于运动;在大人指导下使用水电;不私下外出攀登、游泳。
10诚实守信;学会自己努力解决问题。
中学生守则(辛则栋版)
国家方面:
1. 热爱祖国,热爱中华文化;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
2. 对外交往中,有礼有节,保持人格国格;自尊自爱,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3.
社会方面:
3.遵守社会道德,友善待人;尊重不同习俗,友爱兄弟民族。
4 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共秩序;言行有益社会,力所能及助人。
5爱护公共财物,爱护环境卫生,维护生态平衡。
6 遇到灾害险情、违法犯罪行为,自己不宜处置的,应报告大人或者报警。
集体方面:
7遵守校规校纪,参与班级管理,为集体争光。
8尊敬老师,交流沟通;友爱同学,正当交往。
8 勤学善思,勇于探索;互助合作,共同前进。
家庭方面:
9孝敬长辈,关心老人;勤俭节约,常做家务;待客走访,热情有礼。
10有事请教长辈,与长辈商量;不得私自在外留宿。
个体方面:
11自理生活;朴实大方;诚实守信;提升修养。
12健康运动,不涉烟酒,正当用网,拒绝黄赌毒,珍惜青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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