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赚钱就是为人民服务吗
安庆仁
茅于轼说,商人能赚钱就是为人民服务。究竟是不是他说的那么回事呢,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理论剖析的话,他肯定反感,因为他只认市场经济。笔者不强人所难,就用他推崇并极力贩卖的市场经济原理跟他理论理论,让我们都见证一下,事实是否如他所说,商人能赚钱就等于为人民服务了。
以房地产业为例,地产商拆迁获得土地,然后盖上房子卖出去。这其中,一般的人都只是看到了房价过高的问题,也就是地产商在销售阶段的暴利,但大家都忽略了这一拆一盖的过程中,存在着两种不同的经济模式,一种是依靠行政手段的强买,一种是市场经济的自由买卖。
从市场经济的原理讲,土地是国家的,或者说政府卖给谁、怎么卖,与土地上的住户无关,住户门无权干涉。土地上的房子是住户的,住户们卖给谁、怎么卖,与土地的主人无关,土地的主人无权干涉。
按照中国的法律和世界上普遍承认的法律关系,土地和土地上的房子并不属于同一个法人,也就是说,土地的所有权人是政府说国家也对,土地上房子的所有权人是住户,开发商如果想拿到土地,依照法律程序做,应该先从住户手里买下房子,然后再从政府手里买下土地。
可事实上却不是这样的,在具体操作上,开发商耍了个手腕,绕开市场,跟土地上的住户玩起了无间道。开发商对政府说,跟住户买房子的钱我出,但得由你出面去买。这比赌桌上出老千还无耻,出老千是偷偷摸摸的,而政府用的是黑社会的逻辑,它跟住户们说,就这个价,你卖也得卖,不卖也得买卖。
三个人做交易,其中两个人联手做奸,剥夺了另一个人合法交易的权利,他既不能侃价,也不能拒绝交易,请问茅于轼先生,这也是您说的市场经济吗?如果不是,您是赞同这种交易,还是反对这种交易,您虔诚的崇拜市场经济,可为什么,您竟对这种违背市场经济规则的交易一直保持沉默?
地产商用这样的手段赚钱,也能算为人民服务吗?我们不反地产商对赚钱,即便他攫取暴利,只要这种交易两厢情愿,那我们就承认您说的在理,无论这种暴利在客观上具有哪些不利于共同致富的因素,我们也认为您说的对,——商人赚钱就是为人民服务吗。
反过来,如果地产商不是用市场经济的规则赚钱,而是玩弄双重游戏规则,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己,就用市场经济规则,市场经济规则不利于己,就跟政府结成利益联盟,用行政手段廉价收购住户们的房屋,那么您说出天花来,这样的赚钱之法,也不可能是为人民服务,往好了说,是为人民币服务,往严重了说,是残害苍生。
在此真诚的奉劝茅老先生,把自己想象的很聪明没人嫉恨,但千万别认为世界上就您自己一个人很聪明。更何况,市场经济学那点事,也没您说的那么玄,真要搞懂也容易。《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上说“买卖公平”,再加一条“两厢情愿”,这不就是市场经济的一般原理吗。
不然的话,要是咱俩换个身份,我敢说,依照您一直默认的地产商的那种买卖手段,我比您还能黑钱。胡雪岩不是说么,世界上最容易的事情就是赚钱,只要按照李宗吾分析的去做,心黑、手狠、脸皮厚,赚钱难道说比做人还难吗。
人老了,最关心的不应该是赚钱,而是自己的墓志铭该写些什么。笔者不爱钱,免费给您老做了一副挽联,不嫌弃的话,到那天就挂上吧:上联:上帝因你失公允,下联:人民无他有钱花。外加一横批:人为财死。
2009-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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