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最早发现钓鱼岛,是日本借口“山原号难船”事件,企图吞并琉球,将琉球国改为“冲绳县”之后的1884年。
根据日本史书记载,1884年日本福冈人古贺辰四郎发现黄尾屿(日方称:久场岛)上有大量信天翁信息,可销往欧洲,便于1895年要求冲绳县允许其开拓,并在岛上树立标记,上书“黄尾岛古贺开垦”。
日本据此称钓鱼岛为“无主地”,为日本先占。这种说法是否立得住脚呢?
日本外交文书第十八卷第572页之“版図関係雑件”中却言:“有关调查散在本县(冲绳)与清国福州之间的无人岛事宜,依先前在京本县大书记官森本所接秘令从事调查。久米赤岛、久场岛及钓鱼岛为古来本县所称之地方名,……隶属冲绳县一事,不敢有何异议,但该岛与前呈报之大东岛(位于本县与小笠原岛之间)地势不能,恐无疑,系与《中山传信录》记载之钓鱼台、黄尾屿、赤尾屿等属同一岛屿。若属同一地方,则显然不仅为清国册封中山王使船所悉,且各附以名称,作为琉球航海之目标。故是否与此番大东岛一样,调查时即立标仍有所疑虑。”
日本的此项调查是在1885年,这比中国文献最早记载钓鱼岛迟大约500年。从此文内容分析来看,日本明治政府当时认为钓鱼岛为无人岛,并认为应当属冲绳县境内,但它可能也属于中国,至少是可能会同中国发生领土争议的地区。
当时日本内务卿山县有朋要求冲绳县再做调查,以利建立日本的“国标”。他认为,这些岛屿虽与《中山传信录》所记述相同,但清国只是借助这些岛屿作为识别航海之方向,“未发现其他清国所属证迹”。
从历史资料来看,此时开始的调查,是日本染指中国的钓鱼岛的开始。了解历史的会明白,这是它琉球吞并的附属之项。因为日本表面上提出琉球两分方案中,虽曾表示将八重山划归中国,但实际上是想将一些在疆域边缘无人岛尽可能地收归自己。但调查的结果,使日本没敢轻举妄动。
调查结果反映在1885年10月21日日本外务卿井上馨写给内务卿山县有朋的信中。此信在日本外交文书之“版図関係雑件”中。井上称:“经详查熟虑,该等岛屿也接近清国国境。与先前完成勘查之大东岛相比,发现其面积较小,尤其是清国对各岛已有命名,近日清国报章,刊载我政府似占领台湾附近清国所属岛屿之传闻,对我国抱有猜疑,且屡次引起清政府之注意。此刻若公然建立国标,必遭清国疑忌,故当前宜限于实地调查及详细报告其港湾形状、有无可待日后开发之重要物产等,而建国标及着手开发等,可待他日见机而作。”
另外井上还告诫山县有朋,不宜将日方秘密调查公诸报端,而是要暗中进行,以免引起中国及国际上的异议及反对。
1885年11月24日,日本完成调查后,冲绳县令西村将调查报告上报给内务卿时,再次就建标一事进行询问:“建立国标一事,如前呈文,未必与清国完全无关,万一发生纠纷,如何是好?”第二天,内务、外各两卿联名下令:“切记目前不可建”。
从以上资料分析来看,日本虽于明治维新后,即有意将钓鱼岛收是己有,但苦于钓鱼岛已为中国领土而不敢妄动。
1894年11月底,日本占领了旅顺口,将清军之北洋水师包围在威海卫内。日本在甲午海战中胜券在握,并拟定强迫中国割让台湾为媾和条件。日本认为此时机窃取钓鱼岛最为恰当。于是在1894年12月27日,日本内务大臣野村靖发密电给外务大臣陆奥宗光,称:关于在久场岛(黄尾屿)、钓鱼岛建标一事,虽已下令暂缓,但“今昔形势已殊”,对这些岛屿“需要管理”,故应当重议此事。此次日本外务省未表异议,并答复“请安预定计划适当处置。”
这样,1895年1月14日,日本政府没有通过清政府,便通过“内阁决议”,将钓鱼岛及附属岛屿,强划为冲绳县所辖,并建立了国标。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在1895年1月至4月17日中日签署《马关条约》的谈判过程中,日本从未提及过钓鱼列岛。
日本就这样暗无声息地窃取了中国的钓鱼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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