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亦秋
世上有很多人都是这样的:做错事后,推卸责任百般抵赖能拖就拖拒不认错。要是个人,我们大可骂他两句,或者干脆踢他屁股一脚;可要是一个团体、一个组织、一个机构,确切地说,是一个本应以诚信示人的公共媒体,也这般不负责任,我们又当如何呢?
是的,如题所示,凤凰卫视就给我们提供了一个范例——犯错后千方百计地推诿、逃避、拖延,责任人满脑子想的都是如何闪躲规避、如何找挡箭牌、如何大事化小、如何保住自己的饭碗。
凤凰卫视犯了什么错呢?
2010年5月20日晚,凤凰卫视中文台《凤凰大视野》节目播出《喋血——中日谍战大揭秘》第四集,讲述1933年国民党军统特工依照蒋介石密令,刺杀投靠伪满政府的汉奸军阀张敬尧的全过程。但节目从始至终都错用蔡锷的照片来指称张敬尧,前后共出现8次,总计1分27秒,还有一次错用朱德元帅拍摄于护国战争时期的照片来指称张敬尧,而从未出现过张敬尧的照片。
有意思的是,1916年袁世凯称帝时,蔡锷率护国军讨袁,张敬尧正好作为袁世凯派遣的前敌总指挥与蔡锷对垒,后因惧战与护国军签订停战协议。张敬尧还表示,现在不打仗,日后要跟着蔡将军去打日本鬼子。结果16年后,一生劣迹斑斑的张敬尧续写其恶名,投进日本人的怀抱作了汉奸。
这集节目可好,被制裁的军阀汉奸不是真正投敌的张敬尧,倒成了用生命捍卫共和并且一直主张对日一战的蔡锷,连朱老总都成了汉奸。见过张冠李戴的,可没见过这么张冠李戴的。
蔡锷后人看到节目后,立即给凤凰卫视去信,指出错误,要求他们发表声明,澄清事实,挽回恶劣影响。因为节目中不仅用蔡锷的照片指称张敬尧,还配有专家、学者和主持人的解说,简直是言之凿凿。信发出后,凤凰卫视没有直接派人答复,而是指派节目制作方北京雷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处理。雷禾公司的人对蔡家人说:蔡锷不是什么知名人物,错误是可以原谅的。如果这就是道歉的话,雷禾人士真是太有才了!
蔡家人当然不满,又给凤凰公司的老总刘长乐写信重申要求,但仍旧是石沉大海。凤凰卫视中文台台长刘春的电话,要么不接,要么说忙,要么把所有责任推到制作方头上,一拖就是三个月。
到8、9月份,日理万机的雷禾公司负责人终于拨冗与蔡家人见了两次面。第一次满口答应,说蔡锷后代提的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要求,没有理由拒绝。第二次就愁眉苦脸说难度很大,即使是在凤凰网的《凤凰大视野》专区发一个更正声明都不行。为什么?因为要维护凤凰卫视控股有限公司的名誉,也要保住刘台长的地位!他们能做到的就是在11月8日蔡锷祭日或12月18日蔡锷诞辰之际推出蔡将军的专题节目,这个可以保证。蔡家人说,做不做节目是另外一码事,以蔡锷将军的影响力,即使不出这样的事也值得做节目,不能以此代替更正和道歉。
一晃又是三个多月无消息,在蔡家人看来,无论凤凰卫视还是雷禾公司,可信度都是0。2010年12月中旬,蔡家人委托律师向凤凰卫视公司董事局主席刘长乐发函,第三次申明立场和诉求。12月底,凤凰卫视的大忙人们终于抽出时间来与蔡家人联系,商讨做节目的事,据说是奉刘长乐主席的手谕。
于是,趣事又出现了。明明做节目是凤凰卫视和雷禾公司的补救措施而非蔡家人所愿,他们却说蔡锷的节目本来是做不了的,是因这次事故才特批的;对蔡锷及其家人来说,做一期节目就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了,因为“除了凤凰卫视,举目全国,如今恐怕没有其它的电视台能以客观的不八卦的眼光去关注历史人物”。还说律师想打官司是有私心的,他们是为了扬名立万,因为起诉的对象是了不起的凤凰卫视。
雷禾公司牛啊,道歉时可以自己原谅自己。凤凰卫视更牛,能把自救说成对别人的恩赐。还有,普天之下似乎只有凤凰卫视在从事正义的事业,他们做的事都是好的、对的,而律师做的工作却是为了一己之私。凤凰卫视,牛大了!
可惜蔡家人“冥顽不灵”,他们坚持凤凰卫视必须发表更正声明,他们认为先人的名誉和尊严,后人惟有全力维护,决不可以做交易。半年多来,蔡家人一忍再忍。事发后一周内就有律师自告奋勇要打官司并索赔一百万。要出手早出手了,何须拖到现在?蔡家人坚持不提任何赔偿要求,一直抱着协商的态度希望妥善解决。但凤凰卫视的做法已充分表明,他们没有善意,没有诚意,也不值得信任。凤凰卫视可以随便侵害别人的权益而不必道歉,因为他们是“在全球华人圈最具影响力的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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