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卫方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地选择性适用“程序正义”
清算通钢工人、西安赵东民以法律形式理性维权却被捕入狱、截访黑监狱(比如安元锭、久敬庄、丰台区聚源宾馆)、血工黑奴、转基因主粮、70码、李刚门、……,这些都是冠冕堂皇的发生着。特别是偷偷摸摸、鬼鬼祟祟、先斩后奏、挟洋自重而祸国殃民的转基因主粮问题。(见《李楯:从转基因探民生大事该怎样决策》)
贺卫方们、南都们在王斌余、杨佳、马加爵、邓玉娇、刘汉黄等弱势群体的事件中不喊叫“废除死刑”,却在药家馨案件上就悲天悯人、慈善至上地不失时机、恰到好处的跳出来打着人性慈悲的幌子再次突兀地疯狂叫嚣废除死刑了,意欲何为?不是昭然若揭吗?
《郭松民视频:王斌余案与药家鑫案的比较(2011年4月23日)》
http://www.56.com/u15/v_NTk5NjMwMjg.html
李蕊蕊、高莺莺(官方调查结果震惊网民95%以上的网民不相信政府调查结果)、南京徐老太、华南虎、钱云会之死等事件的审判上“程序正义”吗?
尤其是全国瞩目的————赵作海被刑讯逼供(赵作海:刑警在我头上放鞭炮 威胁秘密处决)、赵连海依法维权却被不公开的方式庭审、存在严重超期羁押问题而被逮捕入狱(2011年3月30日北京市大兴法院曾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本案最迟应当于2010年4月中下旬宣判,赵连海的代理律师李方平认为本案至20110年11月10日才重新开庭,虽然期间曾有过三次延期,但本案审理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存在严重超期羁押问题。)
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在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来访接待办、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来访接待办,以及天安门公安分局附近区域,除了聚集上访群众外,还有一个特殊群体——— 各地来京接访的干部。北京每次举行重大活动前,会形成进京上访与接访两支“大军”。
面对“零上访”、“一票否决”等考核压力,千方百计控制进京上访人员、花钱买“稳定”成为一些地方政府的“非常之举”。……,记者追踪调研中发现,一些市、县驻京接访人员管理和工作疏松、粗暴,违规雇佣社会人员看管上访人员,导致访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同时,在北京,围绕上访人员的吃、住、行、“抓人”、“看守”、遣送等,明里暗里已形成规模庞大、畸形的“灰色产业链”。
据记者调研发现,各地方政府驻京工作组采取三种方式安置分流上访人员,一是自己租用房屋或宾馆设置临时劝返分流点,由驻京工作组照顾和看护;二是雇佣专业保安公司,由保安公司租赁场所和负责看护;三是直接雇佣社会闲散人员,由他们提供地点和看护。这些临时劝返分流场所,被上访人员称为“黑监狱”,因为很多人在那里被扣押手机、身份证,被限制人身自由,甚至被虐待和殴打。
新华社《瞭望》新闻周刊曾发文狠批“黑监狱”,引述一份权威的调查报告:相关省市在京设立临时劝返场所73处,其中地(市)级设立的分流场所57处,占78%。46处为非经营性场所,例如农民的出租屋等;27处为经营的宾馆、旅店、招待所。
“躲猫猫死”、“俯卧撑死”、“发疯死”、“激动死”、“睡梦死”、“洗澡死”、“鞋带自缢死”、“摔跤死”、“递纸死”、“妊娠死”、“洗脸死”、“喝水死”、“发狂死”、“摔床死”、“睡姿不对死”、“呼吸死”、“骷髅死”、“自行从高处坠下而死” ……,这些司法系统的非正常死亡是怎么回事?贺卫方们可曾义愤填膺?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千帆教授看来,“安元鼎们”的出现,是各地政府维稳的衍生品。张千帆教授说:“政府肯定是自己本身没有足够的力量去维稳,于是通过雇用一批私人,这批人其实也是公民,利用他们去对付另一群公民。”、“这种方式维稳,是非常危险的,把法制踢在一边不管,结果将是越维越不稳。首先是你没有解决问题,这些人被押回去了,就罢休了么?问题没有解决会继续上访。造成上访的很多制度性、根源性的问题没解决,所以要继续上访,这样就造成了更大规模的上访军。越来越多的人跑到省会、北京来上访,又把他们押回去,给他们造成了更大的压力,政府力量不够用,动用私人,不顾法律,这个过程中可能造成新的不公平和侵害私人的事件。所以它是越维越不稳的直接体现,也对它有着推波助澜的效果。”、“任何机构,包括驻京办在内,都无权授权私人去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当年‘孙志刚事件’过了之后,收容遣送条例被废除,重要的理由就是它违反《立法法》,因为收容遣送根本没有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的立法依据,就是国务院的条例,所以废除了。如今这个东西,连国务院的条例都没有,更不用说全国人大或者常委会的授权。”、 “根据《立法法》,所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在中国必须通过公权力机构,不能通过私人机构。比如现在争论很多的,拆迁动用地方涉黑组织,造成很大问题。黑和白的根本区别就是通过私人去执行公权力没有程序上的法律保障。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剥夺公民财产权必须要通过法律和公权力,因为法律给公权力机构设立了一系列的程序上的保障。所有这些东西一旦委托给私人机构,就不存在了,这就会造成大量侵犯基本权利的事件。”
上面的截访、黑监狱问题还有各地屡禁不止时有发生的政府及开发商狼狈为奸、沆瀣一气的非法强拆而被逼自焚的事件,这些为何不入贺卫方们的法眼???
《视频:湖南株洲1位村民为阻止强拆自焚》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YxNjc3OTgw.html
贺卫方们可曾站出来断喝一声:支持访民维权、停止打压迫害访民!停止非法强拆!
贺卫方们对上述问题可曾慷慨激昂、怒不可遏、仗义执言、拍案而起?
贺卫方们可曾质疑过一句“程序正义”吗?
伪法学家们也忘记了当初它们像要求打黑的重庆对犯案的李庄应“程序正义”那样来要求拖而不判的西安当事法院了。西安这样做程序正义吗?资本家的帮闲们就装傻充愣、置若罔闻、避而不谈了。
贺卫方们站在谁的立场上?为谁讲话,它是在为哪一部分人服务的???
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邀您参加节目录制:药家鑫该不该判死刑?————这正好恰如其分的注脚了鲁迅的语录:“凡走狗,虽或为一个资本家所豢养,其实是属于所有的资本家的,所以它遇见所有的阔人都驯良,遇见所有的穷人都狂吠。”
简单清楚、证据确凿、供认不讳的药家鑫案件久拖不决,不就是药家倚仗着钱势运作而呼风唤雨使当事法院曲意逢迎加之资产阶级的砖家电视台狼狈为奸、沆瀣一气闹出来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新华网 2004-03-15 18:05:03
第一章 总 纲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4-03/15/content_1367387.htm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新华法治 2003年01月21日 11:29:13 来源:中国检察网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1997年3月14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7年3月14日
第一编 总 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 为了惩罚犯罪,保护人民,根据宪法,结合我国同犯罪作斗争的具体经验及实际情况,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3-01/21/content_5679505.htm
通过上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内容的展示,表明法律是有阶级属性的,而不能像戈尔巴乔夫(旧事重提、朝花夕拾为的是吸取教训,为的是防止重蹈覆辙、步其后尘,仅从导致自己的国家前苏联解体,对于那个国家来说都永远是无可辩驳地属于历史罪人)那样:推行“人道的民主社会主义路线”,在理论上,奢谈抽象的、超阶级的、全人类共同的、一般的共同价值观和全人类利益,反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否认阶级斗争;在实践上,放弃共产党的领导,实行多党制,放弃无产阶级专政,实行议会民主、三权分立等资产阶级政治制度,放弃公有制,实行私有化、恢复资产阶级私有制,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实行指导思想多元化。即:法律是阶级社会必有的社会现象,法律的目的在于维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项重要工具。
专政含义“一定阶级的政治统治。在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运用其掌握的国家权力,对社会实行控制和管理。”人民民主专政总不可能是对空气专政,也不可能是对火星进行专政,总得是大部分人专少部分人的政,国家社会中总得有磨擦、对抗甚至于是敌我矛盾,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在时时刻刻发生着的,而执行法律就不可能做到人人满意、面面俱到,改革开放以来有多少刑事犯罪分子?其中又有多少二进宫的?尽管无从统计但肯定是数量巨大,他们难道会真的心悦诚服?他们及其糊涂家属不会存报复和敌意?
毛主席说:“各种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当他们处在不利情况的时候,为了保护他们现在的生存,以利将来的发展,他们往往采取以攻为守的策略。或者无中生有,当面造谣;或者抓住若干表面现象,攻击事情的本质;或者吹捧一部分人,攻击一部分人;或者借题发挥。“冲破一些缺口”,使我们处在困难地位。总之,他们老是在研究对付我们的策略。“窥测方向”,以求一逞。我们革命党人必须懂得他们这一套,必须研究他们的策略,以便战胜他们。切不可书生气十足,把复杂的阶级斗争看得太简单了”。(引自一九六七年三月二日《人民日报》社论)
列宁说:在无产阶级专政的新社会,小生产是经常地、每日每时地、自发地和大批地产生着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列宁:〈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左派”幼稚病〉)
列宁说:无产阶级专政不是阶级斗争的结束,而是阶级斗争在新形式中的继续。无产阶级专政是取得胜利、夺得政权的无产阶级进行阶级斗争,来反对已被打败但还没有被消灭、没有绝迹、没有停止反抗、反而加紧反抗的资产阶级。(列宁:〈“关于用自由平等口号欺骗人民”出版宣言〉)
马克思早在批判资本主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政治经济学中明确指出,是“这些形式所必然产生的分配方式造成了日益无法忍受的阶级状况,造成了人数愈来愈少但是愈来愈富的资本家和人数愈来愈多而总的说来处境愈来愈恶劣的一无所有的雇佣工人之间的日益尖锐的对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三卷第190页)。
现在不是到处可见那些标榜“有头脑”、“无阶级”的知识分子们,明明满脑子都是各种剥削阶级的意识形态和修正主义加洋奴哲学的大杂烩,天天在那里骂阶级斗争和无产阶级专政,天天在对工农大众进行意识形态的阶级斗争,搞资产阶级专政,却像娼妓讨厌群众批判破鞋、伪军反感人民痛骂汉奸那样极力否认阶级斗争,继续无脑或是别有用心的沿用早就破产的“熄灭论”来掩耳盗铃地无耻狡辩,这些这都是司空见惯的事,每日每时都发生在我们的周围,然而,这却是真真切切的阶级斗争,是资产阶级真真切切地在以他们的世界观,改造社会,改造世界!
《李楯:从转基因探民生大事该怎样决策》
文/李楯2010年02月09日08:26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我们所处的时代,非常值得警惕的是:在科学的名义下迷信技术,在市场的名义下迷信金钱;当社会已经分化为利益、主张各不相同的人群时,科学家、专家也会有利益,会成为不同利益、主张的代言人——因此,当我们听到“科学家说”、“专家说”时,我们就必须问,利益在何方的科学家、专家说了,持何种主张的科学家、专家说了。有时,我们能听到的只是持一种主张的科学家、专家的说法,而听不到另一种已被屏蔽了的科学家、专家的意见。我们的社会需要一种机制,使在事关相当多人的利益时,决策者和公众都能在充分地听取了各种不同的意见后再作自己的选择;使公众对事关自己利益的重大决策,能够参与。
我们应该明确记载和公布批准一项事关民生的大事的官员姓名,明确记载和公布在这种事关民生的大事中为政府决策作证或签署专家意见的专家姓名——特别是当这种事一旦决定、实行,结果即不可逆转时——以使人民在事后评价,可以问责(当然,只是针对官员),或褒或贬(既针对官员,也针对专家);由此,使参与决策的官员和专家如中国传统对当政者要求的那样排除私利,秉承公心,在为大众而决策时,“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诗小雅小》),“治大国,若烹小鲜”(《老子》),真正尽心尽职,对国民、对人类负起责任来。
(系中国社会科学院教授,摘编自《瞭望》周刊2010年第6期)
来源:http://scitech.people.com.cn/GB/10954600.html
《王斌余案点中社会敏感穴位(图)》
http://news.sina.com.cn/c/2005-09-18/14176974503s.shtml
2005年09月18日14:17 海峡都市报
《农民工王斌余备受欺侮连杀4人:辛酸告白(图)》
http://news.qq.com/a/20050906/001059.htm
腾讯网2005年09月06日09:29 新华网
http://news.sina.com.cn/z/hnsrcb/
《赵作海:刑警在我头上放鞭炮 威胁秘密处决》
http://news.163.com/10/0512/02/66ETULHI00014AED.html
2010-05-12 02:20:00 来源: 新京报(北京)
《湖北高莺莺死亡案最新调查 生前可能遭受性侵犯》
http://news.sohu.com/20060725/n244429304.shtml
搜狐新闻 时间:2006年07月25日07:44
《网民质疑高莺莺案官方结果 政府称经得起再复查》
http://news.163.com/06/0824/11/2P9NBSGS0001124J.html
2006-08-24 11:18:39 来源: 青年周末
《凤凰卫视<一虎一席谈>邀您参加节目录制:药家鑫该不该判死刑?》
http://bbs.tiexue.net/post2_5005659_1.html
铁血网2011-4-11 18:29:25
《清华大学肖鹰:声援陆天明,谴责凤凰电视台看北京天气,给药家鑫拉偏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cb5bc4701017r4j.html
《宾馆看守人员强奸上访女李蕊蕊获刑8年赔偿2300元》
http://news.sina.com.cn/s/2009-12-12/142019246474.shtml
2009年12月12日14:2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安元鼎保安公司在京设立多处“黑监狱”》
http://news.xiancn.com/content/2010-09/26/content_2238489.htm
时间:2010-09-26 15:43 来源:西安晚报
《外地干部进京接访形成灰色产业链》
http://news.sina.com.cn/c/sd/2009-11-25/035019119578.shtml
2009年11月25日03:50 舜网-济南日报
北京截访黑监狱调查:“外包”维稳访民噩梦(图)
http://www.lzgd.com.cn/news/news.asp?ID=385253
柳州广电网 发布日期:2010-9-25 16:13:38
《联合早报:赵连海获媒体选为年度人士》
(香港) (2010-12-09)
(联合早报网讯)香港星岛日报报道,因为寻衅滋事罪被判入狱两年半的毒奶粉受害儿童家长赵连海,获得广东《时代周报》评为「年度民间人士」。《时代周报》颁奖辞指出,赵连海的遭遇折射出民间人士对公平正义的信念,「非镣铐和囹圄能够阻挡」。
《时代周报》在当选名单上的介绍,赵连海是一位结石儿童的父亲,也是毒奶粉受害者集体维权联盟及网站「结石宝宝之家」的发起人。他从〇八年起调查内地奶制品污染事件信息,并号召因使用三聚氰胺奶粉而患结石的孩子联合起来进行维权诉讼,上月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判入狱两年半。
《时代周报》颁奖辞指出:「三聚氰胺毒奶事件处理得有头无尾以及赵连海的遭遇,不但反映了内地民间维权的风险和困境,也折射了内地民间人士在艰苦卓绝中,对公平正义的执着信念,非镣铐和囹圄能够阻挡。」
来源: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0/12/hongkong101210a.shtml
《家长致结石宝宝的父亲——赵连海的一封信》
http://news.9ask.cn/xsbh/toutiao/201011/925276.shtml
:佚名 来源:中顾法律网 时间:2010-11-11 14:37:48
《结石宝宝父亲赵连海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肖理国 来源:中国军网 时间:2010-11-11 11:16:08
中国军网北京11月10日电 11月10日上午,轰动全国的赵连海案在北京市大兴区法院开庭审理,被媒体称为“结石宝宝”之父的赵连海因寻衅滋事获刑两年零六个月。
赵连海的妻子李雪梅接受媒体电话采访时说:“我们肯定无法接受这个判决。我们会上诉。我们必须这麽做。”
今年3月30日北京市大兴法院曾采取不公开的方式开庭审理此案,当时法庭方面未允许赵连海的妻子李雪梅和儿子在法庭旁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一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本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本案最迟应当于2010年4月中下旬宣判,赵连海的代理律师李方平认为本案至今才重新开庭,虽然期间曾有过三次延期,但本案审理已经远远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存在严重超期羁押问题。
赵连海,1972年生,北京市民,住大兴区团和农场。曾在电视台,国家工商总局的广告公司,国家质检总局的《中国质量报》等多家媒体工作过多年。三鹿毒奶粉事件发生后,赵连海成立了民间网站“结石宝宝之家”,为患儿家长提供信息和资源。
2009年11月13日,赵连海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事拘留。12月17日,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被告人赵连海于二○○八年九月至二○○九年九月间,利用社会热点问题,煽动纠集多人先后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及北京市大兴区、丰台区等地公共场所,采用呼喊口号、非法聚集等方式起哄闹事,严重扰乱上述地区的社会秩序。
根据起诉书,2009年8月4日,赵连海利用安徽籍女青年李蕊蕊在丰台区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以报案为名恶意炒作,纠集煽动不明真相群众及多家境外媒体记者,到北京市公安局大门东侧非法聚集,严重扰乱该地区的社会秩序。2010年05月15日安徽籍上访女子李蕊蕊于聚源宾馆被强奸一案,在北京市二中院终审宣判,强奸犯徐建终审获刑8年。
李方平律师表示:此判决量刑过重,将会上诉。一般寻衅滋事最多判3年,而赵连海和警察并没有发生肢体冲突。赵连海在庭审中也脱下囚衣,表达抗议。
来源:http://www.chinaelections.org/NewsInfo.asp?NewsID=19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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