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与广电的神仙打架,我这个平民的看法。
首先:我对国企改革的认识,我也认同改革和市场竞争机制,但不认同国企私有化的改革。
国有企业关键的问题是动力问题,在自己吃饱后如果没有一个很好的管理者和鞭笞的话往往就不思进取,所以国企的管理者不仅要为一个企业作想,还必须是为国家作想的人。至于对国企的鞭笞在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之前,引入适当的竞争应该还是可行的!
但是,重复以前我说过的话,国企的利润是全国人民的,至少理论上是,国企业也比通常的私人企业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所以让国企与私人企业竞争是不合理的,要让国企竞争要么是让国企与国企之间竞争,如果非要让国企与私企竞争那么私企的利润必须上交一定比例归入社会福利事业,同时私企也必须承担一些社会责任。
其次,对于电信与广电的这个事情,我个人认为的解决方案最好是引入竞争,但必须是国企之间的竞争。
我个人觉得最可行的方式是:
第一步:将广电总局这个行政功能的机关与负责运营的广电部份分家,分家后,
1、负责行政审核的广电总局扩权,不仅负责对传统的行政审核还负责互联网内容的监管
2、负责运营的广电部分则发放宽带牌照,负责电视转播、宽带运营、等等业务
第二步:根据运营商的广电、移动、电信、网通、铁通、联通等国有企业来一次整合
1、广电可以选择一家移动营业商与之合并,形成一个全业务电信商
2、电信可以选择一家移动营业商与之合并,形成一个全业务电信商
3、移动可以选择一家固定运营商与之合并并发放广电和宽带运营资格
这样,三家国有企业完全拥有所有资格和基本平等的基础上进行竞争,又都是国有企业,受国家控制,何乐而不为?
第三,我认为发改委一分为二,一部分划归国资委,一部分划归国务院改名发展办公室。
对于经济类的发展,应该以国资委为主导,因为我们号称就是公有制为主导
对于非经济类的发展,应该以国务院统一安排
否则,我认为发改委就有越权的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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