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格双轨制是一种同样质量的服务或产品在销售中对不同人群,不同身份的人使用不同的价格表.这种现象在我国,在世界都很普遍.
在火车上,同样的里程,同样的一个座位大人与小孩的票价是不同的;现在在许多旅游地,当地人的票价与外地人的票价是不同的;在公交车上有许多城市对本地老人的票价与外地老人的票价是不同的.本地老人可以免费,而外地老人是全票.
在劳动力的价格上,我国长期存在着一种身份制度,同样一个工作,是全民工一个价,所谓非正式工又是一个价.一直到今日还有合同工与劳务工,正式工与临时工的巨大区别.君不见有许多地方,一旦出了点什么差错,就有人出来宣布,那是临时工.这样一来单位就好像没有责任了.
价格双轨制不存在一个价格欺诈的问题.那也是明码标价.旅游景点与公交车上对外地老人的价格也是明码标价,是明明白白告诉您的,不坐拉倒.我弟弟的儿媳找了一个工作,工作单位不给他签订合同,让他与***去签订劳务合同,然后作为派遣工来上班.你愿意就签,不愿意就拉倒.所以这都是明码标价,不存在欺诈行为.
价格双轨制不存在一个价格欺诈的问题,但存在一个合理不合理,合法不合法的问题.
劳动力价格的双轨制,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显然是不合理的,也应该是不合法的,我们要健全劳动法加强管理逐步取消这种现象.
上海朱家角的鸳鸯菜谱也是一个价格双轨制的问题,它是对中国人一个菜谱,对外国人又一个菜谱,2个价.它也是明码标价问题.不过,它是跨国问题,是中外问题,而不是国人内部问题.
中国政府曾长期采取过这种中外有别的价格双轨制.在我年轻的时代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外国人购物,吃饭有专门的宾馆与友谊商店,同样的东西在那里的价格就要比外面卖给中国老百姓的高10---100倍。
在我们那个年代,带外国亲戚在饭馆用餐,用中国价格付款,说轻点是揩油,是偷税漏税.说重点是卖国.
2月6日在这个元宵佳节的晚上,上海新闻综合频道,追踪报道了<上海朱家角饭馆的鸳鸯菜谱>一事,宣称中国原来是实行过价格的双轨制,可早已取消了十几年了,所以上海朱家角饭馆的鸳鸯菜谱涉嫌欺诈.已勒令店家关门整顿.同时播出了外国游客得益的笑脸与对上海新闻的赞美.
这实在是太岂有之理了.早在10年前价格双轨制就已经结束,并不等于宣告“鸳鸯菜单”就是一种欺诈行为。我国政府早就宣布不要日本的战争赔款,难道说,我国民间要求日本赔偿由于战争给他们带来的损失是欺诈????,这也太奴颜媚骨了吧!!何况、价格双轨制不只出现在朱家角的鸳鸯菜谱上,怎么朱家角的鸳鸯菜谱就是欺诈呢?
2月8日,新闻综合又继续报道,这次闭口不谈价格双轨制,而大谈店家的明码标价不规范,说什么要把2个价目表同时交给顾客看,否之就是欺诈.同时还播出了店家服罚认错的镜头.
这太欺负人了.
什么叫明码标价?菜谱要与超市的明码标价一个标准吗?也要有商标/出厂日期/生产单位/----吗?这不是胡说八道吗?
那位权威人士在说《要把2个价目表同时交给顾客看》忽略了一点,那就是这鸳鸯菜谱不是对同一类人的,对某一类的人是一种、对另一类人又是一种,是没有选择性的。对同一类人来说、没有必要出示另一种对他无关的价目表。
同样一种菜有2个价目明细表(菜谱)如果对待同一类人2种价格,或许具有欺诈嫌疑.问题是这2种价格是对待2种不同身份的人.是一种价格双轨制。这是我国历史上的价格双轨制与现在社会上的价格双轨制的共同点.新闻综合在感到自己没有道理的时候,采取了回避的方式.胡搅蛮缠的拿出<明码标价>不规范来压人家。
鸳鸯菜谱是一个价格双轨制问题,不是有没有明码标价的问题.另外还要指出的是,那位权威人士也没有说明,旅游景点的价格双轨制为什么不是欺诈,而朱家角的价格双轨制是欺诈!!我弟弟的儿媳找了一个工作,工作单位不给他签订合同,让他与***去签订劳务合同,然后作为派遣工来上班.也没有同时拿出合同工与派遣工的两种条款让我们挑选,请问,上海政府制止了这种行为了吗???
我国是法制国家,要按法律条文办事.价格欺诈的观念是有明文规定的.那就是 国家计委出台《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认定以下13种价格行为为价格欺诈行为.,13种行为中就没有什么<明码标价不规范就属于欺诈>的规定.
何况,朱家角的鸳鸯菜谱是一个涉及到国民利益问题。这个店是私人老板的,其实不然.私人老板是不会吃亏的,他们必然会转嫁他们的损失,提高菜价,把损失转嫁到国民头上.也就是说,对国人的低价格是建立在对外国人的高价格的基础上的,打击鸳鸯菜谱就是提高国人的消费价格.;
我们的国人缺乏现代民族国家的意识,这方面的确要比西方查的远了.
在中国的文化价值观方面,没有现代国家观念,也没有经济头脑、商品意识.当年的天朝帝国为了显示自己的阔气,不顾自己的百姓还在饥饿之中,对外来使团/商团,只要说是来朝贡就大量恩赐.于是进贡就成了外国人赚中国人钱的通道.
2012年周一(2.12)上海新闻综合频道报道:某某社区食堂里的饭菜特别好还便宜,外面十几元的,只卖6元..显然这里有政府与其他各方面的补助与努力.但我看到有外国人在那里进餐。我们看到外国人是有便宜就占的货.而我们中国人却不能维护国民利益。
我国的补助不是给外国人的,强烈建议实行价格双轨制/即鸳鸯菜谱.或者禁止外国人入内.
有人云:“饭店老板是私人开的,不是国家利益.”----此言差也.这些人的思想定位还处于八十年代前的带有封建色彩的计划经济体系的思维中.
我国的革命是新民主主义革命,资产阶级从来就不是个革命的对象.八十年代以后,我党认识到我国现在依然还处在一个有商品有资本的时代.资本的发展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民营经济是国有经济的重大补充,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打击的是奸商而不是私人企业.保护民营企业是我们国家与每个公民的义务.在这方面西方的确要比我们做的好.
---- 一个私人老板的事有必要提高到那么高的高度吗?就算您对,也不过是冤枉了一个人而已.现在社会上冤枉的事多呢,有必要小题大做吗?-----
我以为:
1,这不是一个老板的事,而是整个朱家角商业街的事,打击的是一大批;
2,这一事件说明了国人缺乏民族国家意识,总做着13点的事,这种13点的事由来已久,有必要大张旗鼓的,大声吆喝,希望国人能清醒过来.我们不能在与外国人较量的时候老斗不过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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