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退休人员不差钱差官人道德血液
新华网北京 2009年2月19日 电,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19日说,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基本解决。
尹是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工作会议上作出上述表示的。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是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长期积累下来的一个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
尹说,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各地层层落实清欠责任,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加大清欠攻坚力度,在中央和地方财政的有力支持下,完成了剩余工资历史拖欠的清欠任务。
另外,据尹介绍,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地方财政积极配套,各级社保机构逐人落实,基本解决了地方政策性关闭破产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问题。
历史遗留问题真的基本解决了吗?请问部长大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均退休金是多少?企业退休人员的人均退休金是多少?企业退休的高级工程师的人均退休金又是多少?
前几天事企退休并轨时还说,“企业人均退休金是1080元”,刚没过几天,忽又改口说人均退休金是1200元,到底企业退休人员人均退休金是多少?当尹讲此话时,6000万企业退休人员反问这位尹大人,请你讲出官人退休金的替代率是多少?0.9-1.00,国企职工退休金的替代率是多少?0.3-0.4 ,人均1200元就基本解决了,就算是1200元是真实的,但现今的1200元究竟又能干些什么?是能看年轻时只讲奉献,超过度透支留下的众多疾病,还是能解决压在老百姓头上的四座大山?或是能够解决养老养小吃饭穿衣问题?按照现在的1000元的价值,相当于30年前的28元折算,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尚还远远不如30年前的平均工资水平的1/2至1/3,30年前的企业退休人员绝不是28元左右,30年前的企业退休高级工程师更绝对不会是28元左右,问题性质就严重了,经过30年的经济改革,经济成就成倍增长,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反而大幅度缩水下降了,这不是明火执仗的持权抢劫吗?好一个不差钱差道德血液的己经补齐。
请问官人的退休待遇,待等何时方可纳入公开、公正、公平的社保体系?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是国企改革当中的一个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中央提出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工资的历史拖欠问题,而到明年是最后一年。从目前来看,主要是国有企业拖欠的工资比较多。这些企业主要分布在老工业基地,大都生产经营比较困难,企业自身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
这不,当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改革时,一下子触动了事业单位的退休待遇蛋糕,两会委员们异口同声,理据双全。而当企业退休工资被改的一贫如洗时,却没委员两会委员们为他们呐喊,企业退休人员或高级工程师们却只能安分守穷。
养老金制度的改革实践,让企业单位职工,包括工人、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吃尽了20多年的苦头,实践证明,国企退休金制度改革,造成了巨大的退休金差异化,而事业单位的退休金制度并没触动,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与企业单位人员的退休金之间的差距,以几倍的等级体现出来。特别是企业单位临近退休年龄的40、50人员的经济处境更是艰难,如果被廉价买断了,则更是雪上加霜。企业退休人员的经济地位被强置于弱势地位。
基于上述实践,来自事业单位的两会代表们得出了改革将削弱原有的退休养老待遇。而当年朱砸三铁的时候,并没让国企人员展开过大讨论,说砸就被朱给砸了,当时并没有企业人员出来大声疾呼,要官人征求企业单位人员的意见。
在触及企业单位人员退休利益的改革中,两会委员们用生花妙笔,讲了很多道理,比如需要代价来换取改革的成功,比如改革动摇不得,一旦走了回头路,企业管理制度、产权制度的改革,岂不是要前功尽弃?甚至于倒退,所以要大讲特讲坚定、毫不。
如果当年对企业人员,包括企业中从业的知识分子的困惑、苦处过多地讨论,那改革的步伐就会被放慢。从发出怒吼声的政协委员的身份、岗位来看,这二十多年来,他们讲坚定、毫不的道理是最多的,出的嗖主意最多,害的国企退休人员最惨。
事实上,国有企业拖欠的并不仅仅是工资。如果要讲突出的历史遗留问题的话,对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拖欠的东西则太多了。首先就是住房货币化补贴,实行职工住房货币化分配,是住房制度改革深入进行的结果。1998年国务院就发出了《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发[1998]23号);2000年建设部,财政部,经贸委,全国总工会也发出了《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通知》建房改[2000]105号。
各省市为贯彻这些文件精神,也相继出台了一些具体办法。比如为贯彻国务院《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北京市政府在1999年印发了《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发[1999]21号);2001年北京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市府房改办,财政局,市总工会又发出了《深化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加快解决职工住房问题的指导意见》(京国土房管方字[2001]107号)。
再比如,重庆市政府于1999年发出《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试行)》(渝府发〔1999〕11号);于2005年发出《重庆市住房货币化分配实施方案》(渝府发〔2005〕92号)等。都对职工住房由实物分配改为货币化分配做出了详细的规定。
然而时至今日,全国绝大多数国有企业退休职工,根本就没有拿到什么住房补贴的分文。住房货币化办法,对工作年限比较长的国有企业老职工来说,从本质上讲就是对他们历史积累的承认和补偿。这是一笔历史的欠账。这些老职工的住房普遍条件差、面积小、结构不合理,亟待改善。
如果官人承认这是一笔历史欠账,那就有以下几种情况需要考虑:经营情况很好的企业,政府有责任敦促这些企业尽快地完清历史欠账。这是政府应尽的责任。过去政企不分,企业管理者也是政府官员,企业的历史责任就是政府的责任。这是不需多说的事。
已经破产的企业,甚至企业已经不存在了,这些企业的职工,他们的住房货币补贴又向哪里要呢?这理应该由政府支付,因为过去企业的利税都是上缴给国家的。这笔欠账政府应该承担起来。经营情况不太好的企业。这些企业,不算太好,但也不算太坏,利润不太多,但可以维持,要让这些企业拿出一大笔钱来,去解决过去几十年遗留下来的住房补贴,确实有一定难度。
但可以采取两种办法,让他们分期分批解决职工的住房补贴,时间上可以宽松一些,按照企业经营情况而定。地方政府有责任督促他们逐步落实;政府部门给予一定扶持。这与破产企业的理由相同,或者相近。
再说对国企下岗职工的补偿问题,国企下岗职工的补偿,基本上是以“买断工龄”的方式执行的。也就是职工在本企业每工作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但这种标准非常的低,也非常的不合理。一些濒临破产的企业,平均工资才几百块钱,己有30年工龄或40年工龄的职工,往往就被这两三万块钱就打发了,这样的情况在持权抢劫的年代,是非常普遍的。两三万块钱早就用光了,这些职工及其家属只有吃低保勉强度日。这也是一笔历史的欠账,而且是欠得的大头帐。
企业人员不妨找个改革精蝇的洋主子的参照系来比较一下,再来讨论其是否合理或不差钱。美国工人下岗或失业有多少补偿,精蝇的洋主子美国人告诉我们, 2006年3月22日 ,经过极其艰苦复杂的谈判,美国通用汽车公司General Motors Corps、生产汽车配件的Delphi Corp.和汽车工人联合会United Auto Workers达成了历史性的协议,以“赎买”buyout的形式,请在美国通用汽车公司和Delphi Corp工作的工人们自愿“下岗”。
他们开出的“赎买”标准是:工作不足10年的工人,下岗将获得7万美元补偿,工作10到26年的工人,下岗将获得14万美元的补偿。工作27年到29年的职工,如果同意在工龄达到30年时退休,就将在剩下的年份中得到双倍的工资。工龄30年的工人,由于接近退休年龄,下岗将获得三万五千美元的补偿,同时享受原来的一切退休待遇。据悉,这是美国历史上最大的“赎买”计划之一,涉及的工人达13万人之多。
中国的精蝇官僚们哭喊着己经长达30年了,不是非要与国际接轨吗?怎么一涉及到企业人员的侍遇,就又有另外一套邪门歪道的政策,为什么企业人员的侍遇不和美国的工人接轨,为什么不按美国的赎买计划接轨,为什么不按美国的工龄30年的工人,接近退休年龄,下岗将获得三万五千美元的待遇接轨补偿。据悉,这种“赎买”政策,自本世纪以来频频被美国大多数企业界所使用。
2001年6月,Lucent Technologies就宣布对13000非工会职工进行“赎买”,请他们提前退休。2001年10月,Merrill Lynch也宣布请其65900职工的大部分通过“赎买”下岗。2003年11月,Verizon的22万多名职工中的10%接受了公司的“赎买”提前退休。
经济账要算,道德账更要算,国企职工下岗,好比一艘因风暴而濒于沉没的轮船,为了保住大多数人的性命,先是往海里扔货物,然后,有些同样是活生生的人,或者出于自愿,或者是被统一安排,一个个地跳进了惊涛骇浪之中。轮船负荷减轻了因此没有沉没,大多数人的性命保住了。当风暴停歇之后,轮船拉响汽笛,直挂云帆济沧海,开足马力奔前程。这时候,那些在危急关头跳下大海的人,侥幸还没有被淹死,还在那里挣扎。
船长、大副、二副、水手,以及乘客们,如果都是些高尚有道德底线的人,就应该立即地、毫不犹豫地,怀着虔诚的敬意,把这些殉难者迎上船来,献上食物,献上衣物,并还应有尊重和感谢之意。
说欠帐补偿就是这个意思。补偿其实是一个公正的社会对于为了社会发展而做出牺牲,承受了改革的阵痛,代替时代而受难的下岗或退休的职工们,理应给予适当的补偿回报,以示感谢。
这也是对国有企业历史欠下的账,即是历史欠下的政策账,又是人情、良心、道德底线账,这种账是不能用简单的经济办法计算出来的。
这笔账到底应该怎么算?企业退休人员不必说,让官人自己说去,让官人自己瞧着办,前有美国工人“下岗”以后的补偿标准,后有轮船减负以求生存的恰当比喻,企业退休人员一年补几十元至一百多元,即便再补上十年二十年,也补不到官人的一年大额工资,更不要说五花八门的各项补贴之类,官人说不差钱,官人觉得应该补偿多少,是否有道德血液作标尺。
但遗憾的是,目前官人并没有这种打算。这不,连三十年前的差额都尚未补齐,就立刻声明,“国有企业工资历史拖欠问题基本解决”了吗,官人根本就没有这种打算,对于企业拖欠工资的问题,企业退休人员真不知到何年何日才算是个盼头。
早在2006年初,胡总就力促社人劳官人,要建立统一的公平社保工资分配制度,但事隔近四年,统一的公平社保工资分配制度非但未建成,反而又出现了天价的年薪6600万,这岂能不令13亿中国人对社人劳官人的严重质疑,说轻点是渎职,说重点就是对抗胡总的政令。急缺道德血液。
对企业职工的住房补贴,以及对下岗职工及事转企退休人员的补偿,估计连打算都没有。不知这些欠账到底何时才能够理清?有关部门可否考虑研究过一些适当的办法,让中央和地方政府财政尽快一次性拉平解决这一差距问题。
另外官人不参加全国统一社保,《草案》第九条第三款规定,官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参加基本养老金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这就是说官人或机关不参加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国务院将为他们单独制定另一套相关的规定。
这样做法是否妥当?官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如果另搞一套养老保险制度,容易引起人民群众的疑虑、不满。官人不宜另立标准,官人社会保险另立标准,无非出现在两种情况下,官人劳动的性质、特点与事业、企业人员不同,因而放在一起不合适,会影响社会保险制度的规范和实施。官人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它有自己特别的利益需要保护。
官人与事业、企业人员都是社会生产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文规定,“同工同酬”,而官人另立制度,则反映出“同工不同酬”,直接违背宪法原则规定,因而可建立一个全民性的社会保险制度。劳动性质和特点上是有不同特点的,但不妨碍官人参加这一保险制度。官人是社会分工体系中的一个群体,他不是特殊公民,如要讲特殊,就是特殊在他们是人民的公仆。
为保证官人正当的合法权益,在官人与事业、企业职工一起参加《草案》规定的社会保险的前提下,按照《公务员法》,制定相对独立的包括可操作的社会保险规定,是可以的、必要的。同样,事业企业等其他行业,也可以根据各自的特点,制定具体的补充规定。这样可使《草案》更加完善、更具操作性。
官人社保酝酿另起炉灶,企业退休社保不差钱,事企退休制度接轨,差额并不接轨,为官人或机关再制定一套社保制度更是不合情理,官人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是国家法律的制定者、执行者,如果另搞一套养老保险制度,更容易引起老百姓的质疑、疑虑或不满。
温总理反复强调,官人更应流淌着道德的血液,建议官人尽快输入己经干涸的道德血液,只有流淌着道德的血液。讲话办事才靠谱,才不会信口开河,更不会令6000万国企退休人员及数亿国企退休人员家属严重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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