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工资”和 “退休接轨”:执政理念“改革”的一个“拐点”
这一轮 “阳光工资” 的改革操作,使人真感到匪夷所思。
工资改革是大事,往年每次操作都是统筹兼顾慎之又慎,不同层次间、行业间、地区间,既不能平均主义,又不能违背社会主义原则扩大差距;财政支付能力,国家预算分配的合理等等,都要考虑周全。公务员与事业单位的工资,都由财政支付,工改如果说分批有步骤进行,还可理解。但掌握执政大权者只让 “阳光”照耀自己,几乎成倍翻翻,“忘却”了事业单位,直到下面闹起事来再予安抚补救——如此执政为民,实在令人百思不得其解。事到如今,依然未有统筹规划,被动应付,又是阳光只照义务教育,又是“绩效”——着实匪夷所思!
教师工资不低于相应的公务员,教育法写得明明白白,教育法尚未修改,如此置法律于不顾,就这样“依法行政”?
同样级别,就是因为部门不同,工资几差一倍——这能“和谐”吗?
从“为人民服务”,到为先富“保驾护航”,再到首先“为自己服务”——尽管也属于“新社会阶层”——如此“深化”,这才有深圳海事局林嘉祥书记大人的豪言壮语:“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
呜呼,无话可说。
“阳光”也者,与铺天盖地的“不明来源收入”对举也——皇甫平有个“让性产业阳光化”的高论,如此理解“阳光”,可乎?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企业事业单位的退休接轨改革,真有异曲同工之妙。
企业事业退休悬殊过大,是要改革,问题是怎样改法。
说透了也简单,就是将事业单位拦腰一刀,砍去半截拉平了事。
世间有着样“改革”的吗?
一,接轨不能削高就低。
一般说来,改革的原则应就高不就低,这样才能使大多数人享受到国家发展的好处。当然也不尽然,像马明哲式的年薪几百几千的高管阶层就该开刀,砍去他们大半截乃天经地义。老子云:“天之道损有余以补不足,人之道损不足以补有余。”自从私有制产生以来,社会就是“一部分人先富”, 有了自觉的“保驾护航”,“人之道损不足以补有余”于今为甚,足愧前人。高官高官们福布斯得令全世界羡煞,千百万非权力部门职工退休金砍去一半,就是这样“和谐社会”?
企事业双轨要改,很简单,只能从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着手。
二,所谓“国家不堪重负”是一个伪命题。
人民网有个贴文:《砍向事业单位的这一刀是割尾巴之举》,长期置顶,显然是为有司辩护的。
该文谓: “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另,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
结论是:“事业单位的存在已经让国家不堪重负”
公务长官每年小车、吃喝和旅游开销近万亿,数以千万计的事业退休人员的“老有所”活命的区区千亿,怎么就“不堪重负”了呢?
金融“接轨”猫腻动辄奉送洋人百千亿,哪里省一点,都够事业养老、企业提高的,都够医疗教育大大改变现状的。毛泽东主席历来主张为政尚大德,反对行小惠,执政改革不从这里着眼,指望靠“希望工程”,热中到矿难或灾区撒几滴眼泪,舍本逐末不是办法。
工资增长与GDP增长不成比例,世界最低;资本高速暴发天文数字暴利与劳工血汗工资几十年原地踏步,举世罕见;不受约束的公款消费、最高的行政成本指数与全球排列倒数几名的教育和卫生投入……如此“中国特色”背景下,谈什么千亿养老“不堪重负”,也只好向执政宗旨中求解了。
三,所谓事业单位“市场化”改革。
人民网贴文谓:“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在人事体制领域留下的一条尾巴,这条尾巴继续留下来,不仅与市场经济的大格局不协调,而且会成为不小的麻烦和负担。” “事业单位要转为企业了,当然要按企业的规矩办,与企业看齐”。
这“割尾巴”是砸“铁饭碗”的继续深化。
一言以蔽之,改革就是把事业单位推向市场。
该文虽然不是社会保障部的发言人,但从人民网的态度,从事业单位只调“义务教育” 也即小学初中的指导思想看,其改革理念是一致的。
一个教育市场化和医疗市场化的改革,已经把中国折腾得够受了,不迷途知返亡羊补牢,难道还要进一步“折腾”么?
说教育市场化祸国殃民并不为过,它是只知道钻钱眼的暴发户的治国“理念” ,这杯苦酒中华民族是要慢慢品尝的。
高中大学工资财政不予考虑,等于说教育的产业化“改革”要继续和“深化”, 等于宣布他们也搞“承包”自己谋生自收自支,如此这般,将置国民教育、素质教育于何地?
四,公务员为何不能“接轨” ?
“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原来的管理职能收归政府机关,这样更有利于其服务职能和社会公益职能的发挥。”“再说后者,公务员当然和企业人员(包括与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同,公务员是直接为国家服务,他们的福利待遇、养老当然要由国家负担,这是天经地义的,放眼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接轨”“国际惯例”云云,中国的官僚买办精英动辄拿来吓唬老百姓。百姓虽然无知,但起码也知道,中国执政为富豪“保驾护航”“超过民待遇”接轨早过了头,而血汗劳工的权利比如罢工权利,连印度乌干达都不能望尘,包身工和黑窑奴工接的是殷商古罗马和李中堂张之洞时代的“轨”——接轨并不对等! “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天经地义”,如此吓唬老百姓,大言欺人而没有一点羞耻感,中国精英也着实令人佩服。
把一切推向市场,交由金钱支配,凡是财政负担的,除了官僚自己无限膨胀之外,其余一切都“甩包袱”——就是改革的大方向。教育医疗卫生的市场化,就是这一模式的产物。戈尔巴乔夫和叶利钦把国家折腾得那样惨,但国民的社会福利也未像中国“砸三铁”“减员增效”“市场化”剥夺得这样惨。
“阳光工资”和事业企业退休接轨,是否意味着执政理念改革的一个历史性的“拐点”?
事关大局,还是理智点好。
附:
砍向事业单位的这一刀是割尾巴之举
[ 我是下士 ] 于2009-01-22 21:45:17 上帖事业单位是计划经济在人事体制领域留下的一条尾巴,这条尾巴继续留下来,不仅与市场经济的大格局不协调,而且会成为不小的麻烦和负担。据有关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5万个,涉及教科文卫、农林水、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等多个领域,工作人员超过3035万人,是国家公务员的4.3倍,占全国财政供养人数的近80%。另,1990年全国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费总额仅为59.5亿元,目前已经远远超过千亿元,增加了20多倍。可以说事业单位的存在已经让国家不堪重负,现在都了下决心割掉这个尾巴的时候了。事业单位转为企业,原来的管理职能收归政府机关,这样更有利于其服务职能和社会公益职能的发挥。
当然,割尾巴肯定会有一刀之痛,所以这个试点方案刚一披露就招致了很强的质疑:比如说“凭什么事业单位养老金要和企业看齐?”之类,还有一些网友再度把火引向公务员身上,说“公务员养老金为什么不一视同仁”等等。
牢骚和情绪可以理解,但这些说法跟本站不住脚。先说前一种,事业单位要转为企业了,当然要按企业的规矩办,与企业看齐;再说后者,公务员当然和企业人员(包括与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同,公务员是直接为国家服务,他们的福利待遇、养老当然要由国家负担,这是天经地义的,放眼世界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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