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能只是引导群众从经济利益斗争的短视行为去看重大社会事件
关于恒大许家印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这两天网上讨论的很多,但是大多多是从经济和司法角度来讨论的,比如他是怎么把钱转移到国外等等,就是从经济角度,而犯了什么罪,该怎么判刑,就是从司法角度。但是这些都是从微观的,从局部的,本质上就是从与政治对立的经济角度来解读的。那么,我们该怎么看待从经济角度分析许家印的问题呢?
列宁的下面关于“经济斗争”的一段话,值得大家参考:
经济斗争是工人为争得出卖劳动力的有利条件,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而向厂主进行的集体斗争。这种斗争必然是职业性的斗争,因为各种职业的劳动条件极不相同,所以争取改善这些条件的斗争,也就不能不按职业来进行(在西方通过工会,在俄国通过临时工会联合会和传单等等)。因此,赋予“经济斗争本身以政治性质”,就等于力争用“立法和行政措施”(象马尔丁诺夫在他那篇文章的下一页即第43页上所说的那样)来实现这些职业的要求,在这一职业范围内改善劳动条件。所有的工会现在是而且向来都是这样做的。你们只要看一看维伯夫妇这两位造诣很深的学者(和“造诣很深的”机会主义者)的著作,就可以知道英国的工会很早以前就认识到了并且一直在实现“赋予经济斗争本身以政治性质”的任务,很早以前就为罢工自由,为取消法律上对合作社运动和工会运动的一切限制,为颁布保护妇女和儿童的法律,为制定卫生法和工厂法来改善劳动条件等等而从事斗争了。
由此可见,“赋予经济斗争本身以政治性质”这句漂亮话,听起来“极端”深奥,“极端”革命,其实却掩盖着那种力求把社会民主主义的政治降低为工联主义的政治的传统意图!
列宁在这里其实不否认从经济角度进行斗争,而是说档次太低了。不是真正的从政治角度看的。那么马克思主义者怎么运用这种从经济斗争角度进行的斗争呢?列宁下面的话做了解释:
革命的社会民主党过去和现在一直把争取改良的斗争包括在自己的活动范围之内。但是它利用“经济”鼓动,并不仅仅是为了要求政府实行种种措施,而且是(并且首先是)要求政府不再成为专制政府。此外,革命的社会民主党认为有责任不仅根据经济斗争,而且根据社会政治生活方面的一切现象来向政府提出这个要求。总之,革命的社会民主党使争取改良的斗争服从于争取自由和争取社会主义的革命斗争,就象使局部服从整体一样。而马尔丁诺夫却用另一种形式把阶段论复活起来,力求规定政治斗争必须按所谓经济的道路发展。他在革命高涨时提出所谓争取改良的特殊斗争“任务”,就是把党拉向后退,而助长“经济派的”和自由派的机会主义。
我们切不要以为列宁这里说的是对于工人的经济斗争和政治斗争的区别认识问题,许家印作为恒大的实际控制人,他不过是站在工人的对立面而已。
2宣传员和鼓动员的区别
直到现在,我们(同普列汉诺夫以及国际工人运动的所有领袖们一起)都认为:例如宣传员讲到失业问题的时候,就应当解释清楚危机的资本主义本质,指出危机在现代社会中不可避免的原因,说明必须把现代社会改造为社会主义社会等等。总之,他应当提供“许多观念”,多到只有少数人(相对地讲)才能一下子全部领会,完全领会。而鼓动员讲到这个问题时,却只要举出全体听众最熟悉和最明显的例子,比如失业者家里饿死人,贫困加剧等等,并尽力利用大家都知道的这种事实来向“群众”提供富者愈富和贫者愈贫的矛盾是不合理的这样一个观念,竭力激起群众对这种极端不公平现象的不满和愤恨,而让宣传员去全面地说明这种矛盾。因此,宣传员的活动主要是动笔,鼓动员的活动则主要是动口。要求宣传员具备的素质是不同于鼓动员的。例如,我们称考茨基和拉法格为宣传家,而称倍倍尔和盖得为鼓动家。
列宁这里是手把手地教导我们怎么做宣传工作,我们该如何去看待包括许家印被抓等一切重大社会事件。
简单的说,如果我们只是从经济犯罪角度去看许家印被抓,那么,实际上就是在包庇他,从而让广大群众错过了真正的原因。
比如,我们可以问,没有预售的制度,会出现交了钱还拿不到房子的问题吗?进一步就会问,什么人制定的制度?他出于什么动机制定的?他制定这种动机的条件是什么?当然我们也可以问,如果没有房地产行业,这种情况会出现吗?还有,我们该如何看待私人资本家呢?给社会带来如此巨大的问题,资本的存在还有必要吗?谁在幕后给他提供条件从而为社会带来如此巨大的损失?这背后的因素又是什么呢?等等一系列更深的问题。
因此,只是揭露他造成多大损失,该怎么处罚,就是忽视了最重要的问题。
从认识论的角度说也是犯了只看树木,不见森林的错误,我们不能只看许家印一个人。而不是把他看作是一个集团的代表。更不能只看作是在经济领域犯罪。其实经济领域犯罪,再大,都是小错误。真正的罪过乃是政治上的。比如下面的照片:
一家民营企业的内部报纸,是多么会打擦边球!
这就是让人感觉许某人,作为资本家已经凌驾于党和政府之上。凡身份高的人士会见身份低的,或是主人会见客人,这种会见一般称为接见或召见。凡身份低的人士会见身份高的人士,或是客人会见主人,这种会见一般称为拜见。我国一般统称会见。可见,此处的“会见”是多么的具有语言的艺术性。这里完全是老油条一般的外交手法把上下级关系抹平了。而且按照汉语的习惯,“会见”前面的人比后面的人地位高!
同时,人家又非常“合适地”使用了“主席”的称呼。这猛一看,那,效果可就出来了!如果再看看下面这张照片:
不禁让我想起历史上有个人叫司马昭。
自然,两张结合起来,那信息量就更大了。
你只是从经济方面去看,够吗?分明不够啊!
我只能借用鲁迅先生的看法,从经济和司法角度去研判的,顶多是当今的“新月派”,是贾府里的“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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