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文章 > 思潮 > 读书交流

读“红学”笔记

沙黑 · 2019-01-06 · 来源:
收藏( 评论() 字体: / /

  读“红学”笔记

  沙黑

  一,关于包勇与失盗

  王昆仑先生对包勇的看法,见于他四十年代在重庆发表的《红楼梦人物论》(1983年三联书店新版)第178页。他写道:“奴才辈最后出现的包勇,看来是由于续高鹗愤慨于当贾府败落之际,竟无一个忠肝义胆的末世英雄,才无端地由江南甄府举荐而来,只身赴难。江南来的此人,头戴着‘范阳毡帽’,穿着‘洒鞋’,见了贾政乱说一阵,这人物形象实在不伦不类。续对贾府奉旨抄家的剧变,写得声势浩大,形象活跃。但已经是这样使贾府败落下来之后,是否还有必要再遭一次强盗的洗劫呢?当我们看到包勇与强盗在房顶上大战之时,好像已经不是面对着《红楼梦》,而是忽然变成《施公案》了。”

  徐迟先生对于续书中出现包勇这个人物,评价与王昆仑先生不同,却是从肯定的和深入理解其来历的方面加以理解的,见于他的大约作于七十年代的《红楼梦艺述论》(1980年上海文艺出版社)第26页。他写道:

  “几百个奴隶中,令人感到异样,禁不住的很满意的一个,乃是包勇。甄家荐来的包勇比焦大强多了,焦大无法跟包勇比,可以说,阶级内容全然不同。包勇纯朴憨厚,正直勇敢,他是一无所有的!包勇身长五尺有零,肩背宽肥,浓眉暴眼,阔额长髯,气色粗黑。投靠贾府时,随身连行李也没一件!

  “包勇见贾政,说他主子甄应嘉一味的真心。这句话很有内容。包勇说,‘我们老爷只是太好了。一味的真心待人,反倒招出事来。’贾政道,‘真心是最好的了。’包勇说,‘因为太真了,人人都不喜欢,讨人厌是有的。’在腐朽已经到了极点的封建社会里,到处弄虚作假,一味的真心就行不通。体仁院是资本主义萌芽的手工工场,甄家有新兴资产阶级的因素。当资产阶级新兴之初,还是说一些真话的,还是会被认为一味真心的。所以包勇对甄应嘉的评价比较好,是符合特定的历史情况的。包勇自己更是真心待人了。他见贾家那些人欺侮主子,便时常不忿。吃了几杯酒,敢于大声叱骂贾雨村,甚至想打他一个死,‘闹出事来,我承当去!’贾府里找不出半个这样了不起的人物。因此反倒招致了贾政骂他,叫他到园中去看守浇灌。当何三招来了伙盗,贾府里又没有一个敢上前的。而包勇一蹲就上了屋,立了功。他毫不居功自傲……。包勇究竟是怎末一个人呢?鲁迅只是推论,说焦大不会爱林妹妹。但包勇非常之讨厌妙玉,这是书中明写的了。讨厌妙玉的人并不少。连水月庵的姑子也说她为人古怪,‘只怕是假惺惺吧。’但包勇之讨厌妙玉,却因为包勇是一个战斗的唯物论者:‘我说那些三姑六婆是再不得的!我们甄府一概不许上门的。’甄府真不简单。包勇了不起!那样一个迷信的时代和社会,甄府竟然是反宗教的无神论者。就从这一点也很足以看出体仁院总裁是新兴资产阶级的先行者了。《红楼梦》里写了这样多的宗教迷信,只有包勇是唯一的严正地批判封建社会里盛极的僧侣主义的反宗教观念的一个人物。……包勇可能是金陵体仁院里的手工业工人。他似乎很有自由,颇有只能出卖劳动力的雇佣奴隶的意味。甄应嘉在给贾政的信中写到‘奴子包勇,向曾使用,虽无奇技,人尚悫实。’这反能说明包勇是有一手奇技的。所谓向曾使用。也能说明他不是从事家务劳动的。在甄家门户凋零家人星散时,甄应嘉还特别把他放到贾府里去,无非是要留他以后还要使用……。”

  相较上列二位先生对包勇这个人物的认识,徐先生的认识是正确而且深入的。此外,贾府被抄,接着盗伙入室,读来顺理成章,王先生却认为无有必要再写一段这样的事情,这一见解大约也不能算对。王昆仑先生的这两点率尔之见,在他的精彩绝妙的《红楼梦人物论》中,有白璧微瑕之可惜。

  二,关于“石头、神瑛、贾宝玉、曹雪芹”

  周汝昌先生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是“伪作”,其中一条理由是:它改变了原作《石头记》中“石头、神瑛、贾宝玉、曹雪芹”四者的关系。译文出版社“周汝昌校定批点本”《石头记》,是周先生前编定,他的见解以“周按”与“回后评”的形式,插写书中。

  “石头、神瑛、贾宝玉、曹雪芹”四者的关系是这样:女娲所弃的石头,幻化为不离不弃挂在贾宝玉身上的“通灵宝玉”,它经历、观察和记写下贾府的那些事,称之为《石头记》。那么,石头比喻了书之曹雪芹。贾宝玉其人,是那每日给绛珠仙草灌溉的神瑛侍者下凡,并不是那块石头。

  在一般流传的百二十回《红楼梦》中,对于“石头、神瑛、贾宝玉、曹雪芹”四者关系的表述,与此不同。首先,那块“扇坠大小可佩可拿”的“鲜明莹洁”的通灵宝玉,不是《石头记》所写那僧人“念咒书符,大展幻术”将大石变成,而是它自己因经过女娲“锻炼”而“灵性已通,自去自来,可大可小”。 周先生指出,“大石自被娲皇弃于此处,直到此刻即在此处,未曾移动”,大石是“不能自行自动”的。

  其次,周先生指出,依《石头记》,神瑛侍者“居在赤瑕宫,能在西方灵河岸上灌溉仙草,是行动自如,神通不小。”而经高鹗之手的《红楼梦》,是这样写的:“当年这个石头,娲皇未用,自己却也落得逍遥自在,各处去游玩,一日来到警幻仙子处,那仙子知他有些来历,因留他在赤霞宫中,名他为赤霞宫神瑛侍者……”。周先生说:这是“伪篡”,是“偷改雪芹原著,将大石与神瑛混淆”,“悍然造出妄文,强加于雪芹头上,混瑛石为一,以伪竄真。”

  所以,周先生指出,“绛珠草感激神瑛灌溉之恩,故曰:我亦随之下凡,以泪还债。此还泪一案情事甚明,而石头只是‘夹带’于此案中而一同下凡者,与神瑛为两人两事”,“石头本非‘还泪’一案主角,只是趁一干‘情鬼’下凡之际,夹带其中,一同混入尘世。故石头本与神瑛、绛珠无涉,不可错会”。那么,在高鹗编定的《红楼梦》中,因为将石头与神瑛捏合为一,就变成了绛珠草向石头“还泪”了,这是改变了《石头记》。

  石头从大荒山来到人间,是“夹带”在神瑛与绛珠的一段“下凡”神话中的,石头并不是神瑛本身,贾宝玉是神瑛的化身,“通灵宝玉”是石头所变,同时,曹雪芹也自比于石头。周先生理清的这些关系是成立的、不难理解的。

  至于一向流行的经高鹗之手并“补作”了后四十回的《红楼梦》,混石头与神瑛为一,似较简洁,然则贾宝玉其人既是“石头—神瑛”所化,“通灵宝玉”的来由当然也由于这块石头,加之也自比于石头,虽似有含混不清,却也不是说不过去,像周先生在这个问题上这般专注考究的读者,大约极少。

  曹雪芹作《石头记》“披阅十载,增删五次”,这五次五稿的面目至今是不是都能看到?在周先生责难的这个“石头”问题上,到底第一稿是啥样、以后的改稿是啥样,大约今天已不可能明白。所谓“雪芹真书”,只能是雪芹最后自己的定稿,但这大约也是说不清的一件事了,后人只能依情理从诸多发现中去作判断,于是不免聚讼。也许,生际在1738—1815年间的高鹗,与曹雪芹(1715—1763)较为接近,见到《石头记》或《红楼梦》“真书”的可能一般总要大些。正如林语堂《再讼晴雯的头发》一文所说,“胡适之于曹雪芹逝世一百六十年后(一九二七年),能发现脂砚斋抄本,为什么程伟元(注:与高鹗一起主持一百二十回《红楼梦》编印的书商)在曹氏过去后三十年间便一定不能发现其他抄本?”所以,也难说高鹗对于“石头、神瑛”关系的写法就是“伪篡”。从简洁明白上说,高鹗的写法无可厚非。

  至于周先生说:石头“与神瑛为两人两事。而绛珠误认貌同之假玉为真(甄宝玉),此本书精神奇幻之原旨。程高之流全不识此,妄改而混瑛石为一。”这个说法颇为费解。“本书精神”并不在“奇幻”,而只是借那么一点“奇幻”遮写现实,那“奇幻”的部分也原是可以一再斟酌而有所简化,而不心弄得很复杂的。

  “将大石与神瑛混淆”,是周先生指责高鹗“伪篡”的三大罪状之一,另一罪状是“将全书宗旨精神改变”,这当主要是指高鹗“补作”的后四十回。至于第三条罪状,则是“将原文次序大肆移竄”,头绪可能更为繁杂。只不过一般读者无论读八十回的《石头记》还是读一百二十回的《红楼梦》,大约都不会注意到“原文大肆改竄”的问题。这个为《红楼梦》“原作”求真的问题,因“原作”自己就“披阅十载,增删五次”,后又经“脂砚斋”等人之手,不免成了很复杂的事,真正是只有少数专门家去求证的事了,周先生自己就“经历六十年努力”,他的执著精神令人敬佩,他的意见也是对于“求真”的重要贡献。

  三,关于“傻大姐”

  徐迟与王昆仑两位大家,对于《红楼梦》写出傻大姐这个人物,看法不同。王先生在四十年代写道:“《红楼梦》要用绝大的腕力反映出统治力量要把一个热烘烘的大观园和贾府逼入于萧条、离散、败亡之途,他也临时安插了一个转变形势的小机纽:傻大姐。他使这一个无名姓、无来历、无头脑‘体肥面阔,两只大脚’的女孩子突然出现来担任拾得绣春囊的重要职务。如果没有绣春囊的发见,以后的抄检大观园,司棋、晴雯、芳官等被逐,宝钗搬回自己家去住,众姊妹联诗作乐之消散,王夫人对宝玉和黛玉关系之戒备,以及许多不幸与凋零的事象,似乎都缺少发展的开端。如果没有这么一个‘傻’的大姐,别人拾得了绣春囊也许不肯暴露出来,别人听到了宝玉定了娶宝钗,自然更不会对黛玉泄机。因此,她是为写作方便不得已而被动虚构出来的人物,当然远不如《三国演义》所写的蒋干那么给人真实感、那么成功。……若能借重于已有的现实人物,直接或间接担任揭发和泄密,从而引起轩然大波,比起故意安排一个虚构的人物和一次两次的偶然性,不是更要合乎实际吗?”王先生这番话自是眼光尖锐、言之成理。

  徐迟七八十年代写道,“全书的转折点就是写得深刻、动人,那种写法是不相穿插而自成穿插,现出复杂矛盾尖锐对立。这样罕见的大手笔,就在后四十回中。在第九十六至第九十八的三回中,上智设奇谋,勒令众人瞒消息。而泄露了机关的偏偏是个下愚、卑贱的人,又是低能儿的傻大姐,是当时当地唯一的一个说了真话的人,令人击节叹赏。”对于傻大姐这个特殊人物在故事中的存在的合理性毫无置疑,这是与王先生大相径庭的。

  我们今天要说,二位先生说得都不错。王先生拿《三国演义》的蒋干这个小人物来比,是因为蒋干这个小人物虽比不得那些大英雄,其性格气息与来龙去脉及其在大风云中的角色与故事,却同样较合那个时代的自然,不显得异怪,从而成为那“赤避之战”整体的一个有机的构成。至于傻大姐在《红楼梦》中的出现,似较突然,众多丫环无一不俊俏,是贾府普通风景,而这么一个丑八怪竟突然从贾母房跑了出来,平时却不为人知,真是有点突兀。傻大姐首次出现,是在第七十三回“痴丫头悮拾绣春囊,懦小姐不问累金凤”,她就是因这个“拾”字而突然出现的。依一般说法,既在前八十回中,则是曹雪芹的亲笔无疑。至于上述徐先生所说的“第九十六至第九十八回”,在后四十回中,是出于高鹗其人之手。这后四十回无论称之为“补辑”、“续作”还是“伪作”,一百多年来它是与前八十回连在一起而为多数人所接受了。徐迟先生就是基本肯定(有时还击节称赞)着后四十回、以至有时还不禁为之叫好的。在第九十六回里,黛玉遇见傻大姐,虽然傻大姐因绣春囊的事,已为很多人知道了她,但黛玉到现在还不知道她这么个人,见其呜呜咽咽,一问之下,问出了“宝二爷娶宝姑娘的事情”,这下子如同“一个疾雷”打在头顶,于是悲剧的最后结局就这样拉开帷幕直至夺了她的性命。

  我们看到,第九十六回出现傻大姐,距离第七十三回已经二十三回之多,已经是这个人物的第二次出现,相对于其第一次作为拾得绣春囊者的出现,已经不能算是突如其来的了,而且要算是较为有机的了。无论这是出于曹雪芹遗稿,还是出于高鹗之手的创作,让黛玉突然遇到傻大姐,从而得知了“宝二爷娶宝姑娘”的秘密,叙事上都算得自然。傻大姐这个人物,读者也是接受了的,已经成为整个故事里一个有机的小人物,其“叙事功能”确实与蒋干类似。至于王先生认为这个人物有点“被动虚构”,他认为“若能借重于已有的现实人物,直接或间接担任揭发和泄密,从而引起轩然大波,比起故意安排一个虚构的人物和一次两次的偶然性,不是更要合乎实际吗”,这虽然可以想象,若实际操作起来,半部以至整部《红楼梦》大约就要重写,这大约是曹雪芹难以考虑的。

  四,剖析宝钗的悲剧

  王昆仑先生在《红楼梦人物论·薛宝钗论》的最后几页中,对这位最标准端庄淑女的悲剧剖析之“无情”,让爱宝钗的读者心疼。

  1,必有的发展

  王先生写道:“曹雪芹对于宝钗并不像别人那样诋毁,但到了后四十回高鹗笔下的宝钗就从合理主义的人生态度进到残忍的程度。高鹗对这一个人物的个性也自有他的认识和创造。宝玉的婚姻问题和荣国府整个的事态到八十回以后的时候已演到严重的阶段,宝钗的争夺战也被逼着加紧了;这正是一个人物个性适应着环境变迁而必须有的发展。”

  1,  婚权的胜利

  宝钗家中,因种种不顺的事情不得安宁,“于是造成宝钗必须提早出嫁的背景。另一方面,宝玉的年纪逐渐大了,宝玉和黛玉的恋爱关系也被揭露了,而贾政又放了外任就要出京,这样加紧了宝玉结婚的实现。”于是有王熙凤“掉包计”的提出,对此,宝钗“委婉应付”,装着顺从样子,赢得了与宝玉的婚姻。

  2,  惨酷的征罚

  宝钗被宝玉以为是黛玉而揭盖头,却发现娶来的不是林妹妹而是宝姐姐,于是大为吃惊和失望,而“宝钗置若罔闻,也便和衣在内暂歇”,王先生说,宝钗“用全力争取来的‘现实’,就是如此的一种惨酷的惩罚!”

  3,  温柔的强者

  这失望的婚姻,令宝玉昏迷垂危,且哭着要找林妹妹,宝钗毅然决然对宝玉说,有“老太太”、“太太”以及她自己三人的存在,“你就要死,天也不容你死的,所以你是不能死的!”宝玉听了,“竟是无言可答”。温柔敦厚的宝钗显出了她内在的尖锐和硬度。

  4,  残酷的处理

  宝钗更表现为“强者”的是,她对宝玉下了一剂残酷猛药,说出了“林妹妹已经亡故”,宝玉一听大哭而昏死,许多人都认为宝钗说得太猛,而宝钗却是要使宝玉“一痛而决绝,神魂归一,庶可疗治”。于是,宝玉确实也就“病渐渐好转”,甚至做到了与宝钗“圆房”。

  5,  最终的失败

  宝钗为了禁锢宝玉之心,劝说宝玉不必为了探春远嫁这类事情伤怀悲痛,“据你的心事,要这些姐妹都在家里陪你到老,都不为终身的事吗?”一席话又说得贾宝玉垂头丧气。王先生写道,“一时获得了统治的权威者为了禁锢人心,面貌就如此狰狞起来了”,于是反而逼得贾宝玉冲破精神枷锁,最终抛弃红尘、出家而去,宝钗的“这个不成其为前途的前途就如此被判定”,虽然“名位到手,却不想把自己一生付给了一个逃亡的丈夫所遗留的胎儿。”

  王先生的结论是:如果说宝钗是善良的人,她比李纨善良得深刻。如果说她是罪恶的人,她比王熙凤罪恶得高明。恋爱的黛玉被抛到时代外面去了,做人的宝钗被活埋在时代的里面。

  前八十回为薛宝钗铺垫已足,成功完成这个人物的戏剧性转变及其结局的,在高鹗“补遗”的后四十回,这个功劳是不应当否定的。

  五,高鹗的成就

  贾府之日趋溃败,以至宝玉被逼成婚,黛玉被逼致死,是《红楼梦》前八十回发展趋势已经提到到读者面前来的。那么,后四十回之“补遗”成立与否,“第一个关键”,就看黛玉之死的叙事是否成立:王昆仑先生如是说。

  对于后四十回,以至整部《红楼梦》,高鹗自己说,“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简繁歧出,前后错见,……此有彼无,题同文异。”乃“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他自己没有说是“续作”,只承认“补遗订讹”。我们大约不能断定高先生说的一定是虚假的广告语。王昆仑先生认为,高鹗“对于宝黛恋爱发展路向”的把握,说明其对于前八十回是“理解了的”,而对于黛玉之死,也“写得曲折沉痛”,从而成为了“杰出的佳构”。

  黛玉因为对于自己婚姻的极度担忧,从而“痴魂惊恶梦”,高鹗笔下完成的这一梦,写得也是很到位的,梦中的宝玉与黛玉简直是作了最后的倾吐,以至宝玉拿刀剖心表白,这一恶梦使黛玉疾病加重,然而也是她那一根绷紧的神经几欲断裂的征象。

  如此这般的黛玉引起了贾母为首的贾府上层的注意和反感,终于决定让宝玉娶宝钗。这秘密的决定,严令“下人”禁口,但偏偏被傻大姐天真烂漫地对最有关的黛玉泄露了出来,于是黛玉受到致命一击,迷失本性,当众与宝二人“对着脸傻笑”,这是多么令贾府上下震惊的事。这迷失本性的黛玉后来竟一反其病态,不用丫环搀扶,而脚步“飞快”回到潇湘馆,说了一声“阿弥陀佛,可到了家了”,却“身子往前一栽,‘哇’的一声,一口血直吐出来”,完全回到了她的惨痛的现实之中。

  王昆仑先生在他的论林黛玉的文章中,大段引用黛玉“惊恶梦”情景,又大段引用“迷本性”的刻划,接着还引用了宝玉与宝钗成婚之际潇湘馆中悲惨情景的描写,他以这三段引用,加上对于被困在新房中灵魂挣扎着的宝玉的刻划,还加上“死缠绵潇湘闻鬼哭”这些“阴森可怖悲痛伤人的文字”,从而认为高鹗“遵从了原的意志”,完成了这一悲剧的描写。王先生说,黛玉在书里死去,却在广大读者心里永生,“这的确是我们的续高鹗先生的一大成就”。对高鹗肯定得热情有加。

  高鹗对末路的林黛玉的这几段刻划描写,其笔致所达之境,也可拿“魔幻现实主义”来形容了,写得是笔歌墨舞、出神入化、无拘无束、淋漓透纸,倾注了相当的情感。

  王昆仑先生认为,关于成婚后的宝玉寻求解脱最终出家的过程,“续高鹗的理解与描写”,也“大致不错”。并且,“刻划宝玉新婚中的姿容与心理这是多么艰难的课题”,而对于这方面,续也是成功完成了的。并且一步步合理刻划了宝玉成功“抗拒宝钗牢笼他的企图”,而心里“颇为庄严”地“开始计划”,先应科举而后逃亡。“宝玉诚然对科举深恶痛绝,对父母也是感情稀薄”,但“传统的观念力量本来太强”,一向非常依赖家庭的宝玉“对父母之绝缘也决非易事”,“只有这样曲折繁难,才是更合于逐步解脱的必经之路”。所以,续对此过程的叙写,没有违反原的初衷,并且还给读者“留下了一幅很不坏的画面”,就是贾宝玉大雪地里给父亲贾政最后拜别的画面,王先生特地抄录下来,做了他这本《红楼梦人物论》的最后一节文字。

  王昆仑先生对高鹗作出了相当的肯定,但其中没有谈到高鹗到底是“续作”还是在获得的曹雪芹的某些遗稿与当世的各种抄本的基础上“补遗订讹”,从而完成了后四十回。

  王蒙认为,“续作的意义首先在于它是前八十回的一个接续、收拢与温习。精彩绝伦的前八十回留下那么多伏笔、线头、人物与情节的发展契机。续作努力地顺藤生瓜,顺水而下。许多前八十回已露端倪的的人和事,在后四十回得到了交待,这是很能满足读者需要的。所有一切在前八十回撒了种结了蕾的人和事,都在后四十回开花结果了。续作语言基本上与前八十回风格一致,情节大致上‘无一字无出处,无一字无来历’。续是下了大功夫死功夫的。按常理,能达到这一步也是不可能的。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雨果的《悲惨世界》,狄更斯的《大卫·科普菲尔》,请问,谁敢、谁能为之续上不是四十回而是四个页吗?”(王蒙:《红楼启示录》)

  六,俞平伯的“比较”

  俞平伯先生《红楼梦辨》中有一章“高本戚本大体的比较”,读来有趣。先生原有立场大体认为《红楼梦》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作,而是高鹗所续,续得是有好有丑,其“混四十回于八十回中,是一种过失,就效用影响而论,是一种功德;混合而论是功多罪少。失败了,光荣地失败了!”俞先生精彩此言正确与否,世间争论已近百年;至2017年译文出版社印出周汝昌生前编定,作为其一生心血所凝的“校订批点本《石头记》”仍决绝地持后四十回属高鹗“伪作”之说。林语堂《平心论高鹗》有言:“一般承认后四十回为高鹗伪作,都是因为平伯这些话头(如周汝昌便是一例)”,可见周先生大体是俞先生一派,而又似比俞先生走得更远,属于“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了,反映着这一争论仍有持续之意。

  俞先生书中这“比较”的一章,我们作为读者,阅之则不免产生自己的“比较”。比如,他举高本第八回目录“贾玉宝奇缘识金锁,薛宝钗巧合认通灵”,与戚本这回的目录“拦酒兴李奶姆讨厌,掷茶杯贾公子生嗔”比较,可疑为高鹗对原作的改动,这样到后来其“伪作”第九十七回“出闺成大礼”就能成立而“铁案如山,不可动摇”了。俞先生说,当然,“这原是一种揣测,不能断定,不过却是很可能的揣测罢了”。作为读者,我们想,这确实是可能的,但毕竟难以断定,因为高鹗自己说过,他对世上流传诸多不同本子的这部书,做了一番“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的功夫,不是主观乱来的。如果照俞先生所说那样疑下去,那么凡后四十回能与前八十回合理呼应的,都要考证一下前八十回相应的内容是否有高鹗的改写,才能叫人放心,这未免荒谬。所以即使俞先生举出了第八回目录之不同的疑点,也仍只审慎地说他是“揣测,不能断定”。

  俞先生举出戚本第十六回尾有一段好文章为高本所无,即秦钟临死该与宝玉是对上了几句话的,而高本却无,又,高本里那判官全听了小鬼的话,这回就算完了,到下一回开场秦钟却已死,而戚本里却写有判官驳斥了小鬼,而秦钟与宝玉终于是说到了几句话的。俞先生认为高鹗应将这段好文字补进书中才是。我们觉得,俞先生的建议是好的,但反过来,却也正说明高鹗没有说谎,他虽然“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毕竟世上流传本甚多,而会有他仍未能见到的,具有这么一段的戚本该就是其中之一。

  俞先生注意到高本与戚本有一“奇巧”相同之处,即高本第三十七回贾芸给宝玉信有“男芸跪书,一笑”句,戚本这“一笑”不是正文而是批语,戚本是对的,俞先生说,“高氏所依据的抄本也有这批语,和戚本一样,这却是奇巧的事”。只是高本把“一笑”二字位置摆错了。俞先生分析说,“高本付刻时,因一时没留心,将批语并入正文”。这固然是高本的一个失误,但是也正说明高鹗见到过有“一笑”二字的某种抄本,且与这种戚本有一致之处,其所声明的“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不是说谎。

  俞先生又举出他所见的这戚本第四十九回有段文字也是很好的:“……李义山之隐碎。放着现在的两个诗家不知道,提那些死人作什么?”湘云听了,忙笑问:“现在是那两个?好姐姐,告诉我!”宝钗笑道:“呆香菱之心苦,疯湘云之话多。”二人听了都大笑起来。

  而高本这段文字则较简单:“……又怎么是温八叉之绮靡,李义山之隐僻;痴旖颠颠,那里还像两个女儿呢?”说得香菱湘云二人都笑起来。

  俞先生说:戚本所作,不但说话神情极其蕴藉聪明,且依前后文合看,这后来宝钗一语,万万少不得的……。

  俞先生的话说得是不错的,但这也正好说明高本所依本来如此,高鹗所说“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不是说谎,只是他不可能无一遗漏将诸多抄本一网打尽从而百分之百做到择优而取。

  俞先生又引五十三回戚本一大段关于绣工慧娘的文字,认为“虽无大关系,却也在可存之列,……不知高本为什么少此一节。或者高鹗当时所见各抄本都是没有这一节的,也未可知。”俞先生这段话,实际上同意了高鹗所声明的“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不是说谎,但高鹗再怎么“广集”,也不可能无一遗漏,事实上一些本子上这么多好的文字高鹗应当是都不知道,所以未取。就这一段关于姑苏绣工的文字,是很有意义的,以其有关“织造”而反映了社会经济基础方面的情况,正是《红楼梦》全书故事是那样发生的基石之一,如果以徐迟的眼光去看(参见徐迟《红楼梦艺术论》之《江南丝织》等章),则并不是“无大关系”。估计高鹗一定不知有这样一个抄本上还有这样一段文字,而这段文字也该是属于“原作”的吧。

  可贵的是,俞先生引戚本六十三回一大段而高本所无的文字,指出:他“宁认高本较近真相,戚本所作是经过后人改窜的”。更为可贵的是,俞先生注意到,“戚本出世底年代,正当民国初年”,里面有些文字“很不像清代文人之笔”。当然,尽管如此,从上面俞先生所引戚本里一些好的内容看,这个戚本毕竟是一个重要的资料。

  俞先生还注意到,戚本与高本“全回文字几全不相同的,是第六十七回”,有意思的是,高鹗当年也注意到了,高鹗说:“如六十七回此有彼无,题同文异……”。俞先生详加比较,得出结论说:“从大体上,高本是较好的”。由此可见,高鹗的治学态度也是很严谨的。

  如此等等,俞先生得出结论说,很多方面(高本与所发现的戚本之类的比较),“我们也不能判什么优劣,只能说他们不相同而已”。

  这样,通过俞先生的用心“比较”,似未能说明高鹗后四十回一定是“伪作”,却可以证明高鹗“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的话不是说谎,但同时也说明高鹗不可能占有《红楼梦》所有流传抄本而做得尽善尽美。我们可认定,高鹗是努力搜有不同抄本,从而进行了他的“补遗订讹”的工作,并不是简单地“伪作”了后四十回,所以高鹗也从未说过自己“作”了后四十回,现在可以认为这并不是“谦词”或“广告语”,而是老实话。

  俞先生在其《红楼梦辩》中卷第七章写道:“我很不敢看轻他(指高鹗)底价值。正因他已竭力揣摩(指曹雪芹)底意思,然后再补作那四十回。决不敢卤莽灭裂自出心裁。我们已很感激他这番能尊重(曹雪芹)的底苦心。……若有人轻视高君续作,何妨自己把八十回续一下,就知道深浅了。”俞先生二十年代这番见解,九十年代的王蒙也有着同感:“我宁愿设想是高鹗或某人在曹雪芹未完成的原稿上编辑加工的结果,而觉得完全由另一人续作,是完全不可能的,没有任何先例或后例的,是不可思议的。”

  七,“脂砚”迷雾

  1922年,俞平伯披阅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红楼梦》,从那些“脂批”里明白曹雪芹“的确写了后半部”,且看出那后半部“一共三十回”,这是他“当初没有料到”的。那么,以下这件事是否欺世之谈呢:程伟元自言多年寻找《红楼梦》后半部,“竭力搜罗,自藏书家甚至故纸堆中,无不留心”,先得到二十多卷,复又“偶于鼓担上得十余卷,遂重价购之,欣然翻阅,见其前后起伏,尚属接筍,然漫漶不可收拾”,于是请高鹗整理,鹗见之大喜,有如“波斯奴见宝为幸,遂襄其役”,而遂有其一百二十回全书问世。俞先生认为,程高所说是谎言,认为程高续书时,曹雪芹已逝近三十年,“迷失”的“丛残零星”稿子该是“残迹全消”了,也就是说,充其量只剩下“脂批”里透露出来的一点点零碎信息而已。俞先生对高鹗笔下的后四十回,虽多宽容之语,所给总的评价却是“狗尾续貂,鱼目混珠”八个字。(见俞先生《后三十回的<红楼梦>》一文)

  一七六五年,《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出书,只有八十回,这就是在“脂砚斋”(含畸笏叟等人)主持之下曹雪芹这部遗著最初面世。二十六年之后,一七九一年,一百二十回《红楼梦》出版,其中没有任何人的批语。这不免形成一种对立,一百二十回与八十回的对立,有“脂批”与无“脂批”的对立。其时,“脂批”其人亦已去世,否则,会有一番热闹的吧。而这种对立的实质,说起来可以是很原则很尖锐的,这有徐迟先生的《红楼梦艺术论》一书为证。

  徐迟认为,曹雪芹《红楼梦》“全书本来是完成了的”。那么,“脂砚斋”批语中屡屡所言的原稿某些篇章“迷失”,是真话还是假话?徐言“全书本来完成了”的证据,就是曹雪芹在书的第一回写下的“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句话。这句话在周汝昌生前编定的八十回《石头记》与经高鹗之手而出的一百二十回《红楼梦》中,是一致的。这个一致说明着这句话的可靠性无可置疑。

  在曹雪芹逝世后,由脂砚斋操持问世的《石头记》是八十回,到底原作只有这么多,还是被脂砚斋腰斩了呢?从“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句话,见不出原作书稿共是多少回,只见接下的一句是“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而在高鹗之手所出的《红楼梦》中,没有这句话。显然,这个不同就是关键,秘密就深藏在里面,但并不能就此看出原作到底是多少回。

  现在,既然俞平伯先生考证出曾经有后半部三十回的存在,那么问题就来了,那一切果然就如脂砚斋屡言之的“迷失”了吗?俞先生是全相信了脂砚斋的,所以他才说,雪芹亡故后只留下“丛残零星”的稿子,并且该是“残迹全消”了,这一判断,因其前提和依据只是脂砚斋的自说自话,那么就有可加怀疑的余地而不能算绝对正确。

  徐迟认为:“前八十回所写的尚属封建社会制度荣盛时代,后四十回所写的却是它的败落和塌台。对于封建社会的读者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读者,后四十回的内容是不可以容忍的,起码也是不愉快的。这就活该后四十回触霉头”而“迷失”了。徐迟此言所指时代,具体而言,直指《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最初问世的十八世纪中期,《戚蓼生序脂砚斋评本石头记》问世的二十世纪初期。就是说,不是“迷失”,而是被“脂砚斋”与“畸笏叟”等人屏弃不取以及不好好保存而逐渐散落不见了,动不动所谓“一大回文字迷失无稿”、“后文遗失”、“五六稿被阅者迷失,叹叹”之类,就不免是撒谎欺世的托词。

  所以,徐迟说,“脂评”之类开头很有劲,逐回逐段逐句地评,评到省亲前后,评得锦上添花达到高潮,第一到二十八回评得最多,正当盛筵,手舞足蹈不亦乐乎,第二十九到第八十回,评得就少了,没劲儿了,评不下去了,对后四十回不但不评,索兴把它的原稿给“迷失”了。徐先生的话说得真是很辛辣。

  对比之下,我们不能说俞平伯说的全对,也不能说徐迟说得没道理,我们只能对那个“脂砚斋”表示相当的怀疑了。

  八,曹雪芹与他的巨著的后半部

  林语堂认为“曹雪芹死前三年,一七六0年,就有《脂砚斋四阅重评》的庚辰本”问世。俞平伯认为《红楼梦》“初次流行”在一七六五年。以上所说,见林语堂《再论晴雯的头发》与俞平伯《红楼梦辩·中卷·年表》。一七六0年与一七六五年,相差五年,对于这个问题,是个大数字。他们的共识是认为曹雪芹逝世在一七六三年。

  根据以上有关年代情况,那么,曹雪芹生前到底有无见到他的这本巨著的付印出书?就有了疑问。依林语堂,曹雪芹该是见到了的,依俞平伯,则语焉不详。这样,无非是两种情况,一是生前见到了的,一是生前没有见到。

  依据“于悼红轩中披阅十载,增删五次,纂成目录,分出章回”这句话,可以认为,曹雪芹生前已完成全书(俞平伯考证,后半部是完成了的)。令人可思的是,这句话没提全书是多少回,这是曹雪芹大而化之没提,还是提了而被人删去,对于后人,就成了疑问。但接下来有一句:“至脂砚斋甲戌抄阅再评,仍用《石头记》”,是以《石头记》书名付印时写上去的,这句话出于何人之手,就有了两种可能,一是曹雪芹写的,一是批书者“脂砚斋”。

  1922年,俞平伯披阅有正书局印行的“戚本”《红楼梦》,从那些“脂批”里明白曹雪芹“的确写了后半部”,且看出那后半部“一共三十回”,这是他“当初没有料到”的。(俞平伯《后三十回的<红楼梦>》)那么,这后半部书为何在脂砚斋等人帮助初印《石头记》时没有印到书里去呢?

  如果其时曹雪芹还活着,可能的情况无非是:1,后半部书稿还需要再看一遍,待后付印;2,因脂砚斋等人认为后半部还需要商量,提出缓印;3,脂砚斋等人干脆认为后半部不能印出来,那“忽喇喇大厦倾”的情况本来就是不能写出来问世的,极可能惹起大祸(俞平伯、周汝昌等人多年来对于曹家与皇家的复杂恩怨关系作了考证);4,后半部印出来即使不会引起皇家和相关政治集团前来扫荡曹氏残孽,也是作为曹氏家族残孽脂砚斋等人不忍卒读的,那些“下世光景”的内容并不是曹家的什么荣耀,而简直是耻辱,认为还是暂不付印;可能的借口,还有一个:从“生意经”的角度,脂砚斋等人认为先出八十回,来吊读者胃口,以后再出后半部或全部。在这些人或软或硬的反对之下,曹雪芹只好听从了他们。这样,曹雪芹一来因贫困不堪,二来因身体有病,三来因这后半部稿遭到脂砚斋等人阻挠而不能面世,加之孩儿夭亡(敦诚诗:四十年华付杳冥,哀旌一片阿谁铭?孤儿渺漠魂应逐,新妇飘零目岂瞑……),于是抑郁而亡。曹雪芹亡后,脂砚斋等人竟不负责任地让那些书稿“迷失”了。

  畸笏叟对于书稿有着“因命芹溪删去”(第十三回批语)的权威性,这是很可怕的。

  如果脂砚斋等人付印《石头记》时,曹雪芹已不在人世,那么一切就更简单了,他们决定了后半部不付印,而只付印前八十回书。至于那后半部书稿,就任它逐渐蒙尘落灰并逐渐“迷失”了。何以“迷失”呢?除了他们不负责任,除了他们不喜欢那后半部,以至认为那后半部如果问世,简直是要惹上大祸的,还有就是这一切反而更引起了家族内外亲朋至友的好奇,你也取几章去看看,他也取几章去看看,就这样逐渐“迷失”了,其中也有人私自抄下来收藏以至卖钱,于是后半部流传到社会上去了,被一再传抄。几十年后,程伟元收集到不少,于是请高鹗来编辑一部完整版的《红楼梦》,以取代只有八十回、只有前半部故事的《石头记》。

  总之,脂砚斋、畸笏叟等人简直可称《红楼梦》的罪人,至少,罪过不小。徐迟先生在《红楼梦艺术论》中写道:“第二十回有一条脂评,‘看至后半部则洞明矣’,说明脂砚斋看到过后半部。可是他又说后四十回的稿子‘迷失’了。我们不要头脑过于简单了。殊不知告失盗的就是贼。后四十回的稿子只能是脂砚斋故意‘迷失’掉的。……自据为曹雪芹著作方面的遗嘱执行人的脂砚斋,首先夺取著作权,书名由脂砚斋挂帅(按:所谓“脂砚斋重评石头记”),改意义很深的《红楼梦》之名为毫无意义,只对旧石器时代才有意义的《石头记》,又有意‘迷失’掉了后四十回,……前八十回虽然留下来了,还被脂评污染了,把它歪曲得一塌糊涂。一芹一脂之间所展开的一场斗争是具有严重的性质的。”有认为“脂砚斋”其实是史湘云的(周汝昌先生力主此说,林语堂认同),但如果我们把《红楼梦》中的文学人物史湘云,与学者认为后来与曹雪芹贫穷夫妻相依为命的、并且化为“脂砚斋”的女子完全等同,也就未免有些费解了。

  九,小心求证会有进展

  俞平伯先生作为胡适弟子,在《红楼梦》之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问题上,体现着“大胆假设,小心求证”的学风。他是“大胆假设”高鹗“补”《红楼梦》后四十回为不可能之事的,认为程高所说得到不少旧本,从而进入后四十回与全书一百二十回的整理的话,全是谎言,认为程高“续”书时,曹雪芹已逝近三十年,“迷失”的稿子该是“残迹全消”了。这是他诚惶诚恐全信了脂批的话(谎言)。所以,他给高鹗笔下所出的后四十回,曾给以“鱼目混珠,狗尾续貂”的总评价,认为程高以其后四十回续于前八十回之后,“是一种过失”。但他也说,他“很不敢看轻”高鹗“续书”的价值,认为高鹗已经“竭力揣摩”了曹雪芹的意思,“然后再补作那四十回。决不敢卤莽灭裂自出心裁。……若有人轻视高君续作,何妨自己把八十回续一下,就知道深浅了。”这番话该是俞先生心中另外潜有真知真感的反映,是一种矛盾的心情,客观上也是给自己的“学术”留有余地的了。

  果然,据林语堂说,俞先生对后四十回的态度,后来随着新材料的发现,而有了转变。林语堂特地作有《俞平伯否认高鹗作伪》一文,指出俞先生的转变。林语堂说,“胡适以后,……吹毛求疵,捕风捉影,作求全之毁,来证明高鹗伪作。……幸而新材料发现日多,高鹗整理各种不同抄本的困难日明,大家知道当时抄本之混乱情形,对于高本的小疵,都能原谅了。……俞平伯本来是支持适之高鹗作伪说最有力的人,也可以说毕生致力于此的专家。……他最近肯幡然改他向来主张,非常重要……”。林语堂举出俞平伯有了一些新的说法,比如:“程氏刊书以前,社会上已纷纷有一百二十回本,不像是出于高鹗的创作。高鹗……不过说‘遂襄其役’,并未明言写作。”又比如,俞平伯说:“不妨进一步说,甲、乙两本,皆非程高悬空的创作,只是他们对各本的整理加工的成绩而已。这样的说法和他们的序文引言相符的,无奈以前大家都不相信它……”。

  林语堂《说高鹗手定的《红楼梦》稿》一文,提供出一个很重要的发现,即他“最近购到《乾隆抄本百二十回<红楼梦>稿》”,清人杨继盛收蒧,此稿“使我们看到高鹗改稿补辑的实在情形”,所谓高鹗“伪作”的神话,进一步破产。他发现,“今程刻乙本,就是完全照这部手稿所改的”。林语堂详加考察,得出结论说,出于高鹗之手的《红楼梦》,其“后四十回也和前八十回一样,原先就有底稿。高鹗在这个底稿上面,做了一些文字的加工。”

  林语堂具体举出一例,以说明“今程刻乙本,就是完全照这部手稿所改定的”,其中一例是七十八回之《姽婳词》在这部手稿的底稿中是“阳”韵,而改稿为“陌”韵。原词为“贼势猖獗不可敌,柳折花残实可伤。魂依城郭家乡隔,马践胭脂实可伤。”改稿为“贼势猖獗不可敌,柳折花残血凝碧。马践胭脂骨髓香,魂依城郭家乡隔。”

  查今周汝昌定稿的《石头记》,此诗与林语堂所说手稿的底稿韵同,唯“家乡隔”为“家乡近”,“实可伤”为“骨髓香”,周先生有“按”云:“盖此种歌行与古体不同,句法又讲对仗,又讲平仄,故定字时不能违失格律,他句类推可知。”那么“家乡隔”为“家乡近”,“实可伤”为“骨髓香”,似为周先生所改的了。

  林语堂又举例说,仍在七十八回中,“或拟李长吉会稽歌”这句,系高鹗手定本在夹行中所加,他总结一句说,“现在程刻乙本,就是经过这样修改过的文字,回回都是如此。”

  林语堂看这部稿子里“所添补,确为于红楼本事极熟的人。那么讲,所谓添补又非出于高鹗手。我倾于相信,很可能是雪芹自己的手笔。”而稿本卷前题“已卯秋月堇堇重订”,这“堇”字,也就意味着一个“芹”字的。所以高鹗所题只是说自己“阅过”而已。那么,高鹗在程乙本引言所说的“是书沿传既久,坊间缮本及诸家所藏秘稿,繁简歧出,前后错见……此有彼无,题同文异”,乃“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等语的确是真实可信的了。

  所以,《红楼梦》后四十回是可信的,应当“大家排除先入之见,当认为后四十回不但不坏,而且异常精密,异常合理,不失本书大旨。”林语堂号召,“我们今日有文字比较清顺的《红楼梦》本可读,应该感谢高进士这样细心校勘的功夫”。

  这样重要情况的发现,当然决定性地该是俞平伯先生开始“否认高鹗作伪”的根据了。

  十,林语堂“平心论高鹗”

  林语堂《平心论高鹗》很精彩,其论有据而其文潇洒。这篇五万字的论文,大体涉及两大方面,一是论述了高鹗为何是《红楼梦》的大功臣,二是评论了在后四十回的问题上胡适之的转向、俞平伯的主观主义与周汝昌的激烈态度。

  一,关于高鹗是《红楼梦》的大功臣,论述从五个方面展开,在其“立论大纲”之六、七、八、九、十。指出:

  高本四十回大体上所有前八十回的伏线,都有极精细出奇的接应,而此草蛇灰线重见于千里之外的写作,正是《红楼梦》最令人折服的地方。在现代文学说来,便是结构上的严密精细,这为胡适之俞平伯鲁迅所公认。

  高本人物能与前部人物性格行为一贯,并有深入的进展,必出原笔下。

  高本才学经验、见识文章,皆与前相称。

  高本文学手眼甚高,有体贴入微、刻骨描绘的文字,更有细写闺阁闲情的佳文,似与前八十回出于同一人手笔。

  程伟元所得的残本,确是雪芹原作的散稿抄本。其时得之并不算稀奇。

  二,对胡、俞、周三人的评论

  胡适之首发后四十回高氏伪作之论,但始终能保持存疑的客观态度。后来改变说法而推定雪芹所作断不止八十回,并且发问:如果雪芹去世前九年已成八十回书,那么直到其去世他没有续作此书?当胡适认为后四十回不是曹雪芹原作而只是高氏伪作,同时仍能平心而论后四十回确然有其不可埋没的好处,如写司棋、鸳鸯、凤姐之死,妙玉被劫、袭人之嫁,最可注意的是这些人物都写作悲剧下场。“适之文章实事求是,一句是一句,两句是两句”,不从主观好恶去阔论人物结局之类。(不离“小心求证”的态度,所以能做到“一句是一句,两句是两句”。)

  对俞平伯,林语堂写道:“平伯不喜欢红楼结局,与书之真伪无干。平伯除有成心外,又犯曲解事实,掩灭证据,故事铺张的毛病”,这些话读来如见老友之间言词之不留情面,可发一笑。林语堂说,攻高鹗者,除适之外,都犯主观的毛病,比如,黛玉绝粒而死,平伯认为“使人肉麻讨厌,没有悲恻怜悯的情怀”,然这何足成为高鹗“作伪”的凭据?比如宝钗与宝玉成亲后,首次与宝玉团圆“以为移花接木之计”,平伯又认为是“污蔑闺阁,不应如此不堪、庸俗”。这样以主观好恶来定书之真伪,是“最低级最靠不住的”。

  林语堂辛辣写道,“评高鹗者,说他疏漏则有之,但没人说过高本所写之凤姐非前之凤姐,高本之贾琏非前本之贾琏,高本之袭人、宝钗、紫鹃、宝玉,非前本之袭人、宝钗、紫鹃、宝玉,有之,惟俞平伯一人。”读来亦可发一笑。

  林语堂对老朋友很不客气地说,俞兄“《红楼梦辩》一书,专为辩伪而作。一人做了一部十三万七千言的书,来证高鹗作伪,结果还没有什么了不得的证据,只见平伯之谬与俗而已。”当然,林语堂指出,“曹氏有后三十回本,俞平伯由戚本眉批看出,其说最早(一九二二年)”。只不过,我们知道,俞先生断言这后三十回已经不存在了,他的主观好恶使他没有看出高鹗笔下的这个他其实也未敢否定其文学性的后四十回的底本,就是他首先从“脂批”中看出其存在的“后三十回”。

  林语堂这篇论文除了肯定周汝昌在红楼考证中的贡献之外,对于他坚决否定高鹗,而说“我总觉得我们不该饶恕高鹗这家伙,现在是报仇雪冤的时代,曹雪芹被他糟蹋得够苦了,我们该痛骂他,把他的伪四十回赶快从《红楼梦》里割下来仍进字纸篓去,不许他附骥流传,把他的罪状向普天下读者控诉,为蒙冤一百数十年的第一流写实作家曹雪芹报仇雪恨”,“我们要撇开这败类给我们的混淆印象”、“高鹗是我们该深恶而痛绝的东西”,则予以最辛辣讽刺,说:“这哪里是考证,这是斗争大会斗争高鹗……”,读来亦可发一笑也。

「 支持!」

 WYZXWK.COM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注:配图来自网络无版权标志图像,侵删!
声明:文章仅代表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 责任编辑:小石头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订阅网刊微信公众号

收藏

心情表态

今日头条

最新专题

130周年

点击排行

  • 两日热点
  • 一周热点
  • 一月热点
  • 心情
  1.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2.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3. ​吴铭:为什么不从所有制角度分析问题呢
  4. 李光满:从刀郎看中国文人的风骨
  5. 清华大学哈弗版经济管理学院还有必要办下去吗
  6. “氢政治”: 三个颠覆性预测, 为何都指向中国?
  7. 星燧:普京的“闪电”中东行
  8. 2024请回答,中国市场经济“边”在哪里?
  9. 司马南:黄金万两——一项美国的核心秘密
  10. 大蒜也有错?
  1.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2. 普京刚走,沙特王子便坠机身亡
  3.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难吗?
  4. 送完一万亿,再送一万亿?
  5. 李昌平:我的困惑(一)
  6. 湖北石锋:奇了怪了,贪污腐败、贫富差距、分配不公竟成了好事!
  7. 不顾中国警告,拜登出尔反尔,解放军发出最强音:绝不手软!
  8. 又一处敬立毛主席塑像,各地纪念活动越来越多
  9. 紫虬:从通钢、联想到华为,平等的颠覆与柳暗花明
  10. 李昌平:县乡村最大的问题是:官越来越多,员越来越少!
  1. 张勤德:坚决打好清算胡锡进们的反毛言行这一仗
  2. 郭建波:《文革论》第一卷《文革溯源》(中册)论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和文化大革命
  3. 郝贵生|如何科学认识毛主席的晚年实践活动? ——纪念130周年
  4. 吴铭|这件事,我理解不了
  5. 今天,我们遭遇致命一击!
  6. 不搞清官贪官,搞文化大革命
  7. 尹国明:胡锡进先生,我知道这次你很急
  8. 三大神药谎言被全面揭穿!“吸血鬼”病毒出现!面对发烧我们怎么办?
  9. 说“胡汉三回来了”,为什么有人却急眼了?
  10. 当心,他们要对孩子下手了!
  1. 张殿阁:在十大开幕式上执勤——记伟人晚年几个重要历史片段(二)
  2. 这轮房价下跌的影响,也许远远超过你的想象
  3. 《决裂》:我们到底要与谁决裂?
  4. 不顾中国警告,拜登出尔反尔,解放军发出最强音:绝不手软!
  5. 记忆:流浪汉张来娃儿
  6. 《邓选》学习 (七)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