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谈通货膨胀的好处
北京大军经济观察研究中心 仲大军
2006年7月14日
张春津先生发来一篇题目为《通货膨胀的好处》文章,充满反潮流的精神,但这种精神是没有多少价值的。首先他的判断就有问题,好象我国这些年里没有通胀----实际上我国家这些年一直在通胀。他以国家统计局的数字为依据在探讨问题,但他所依据的数字恰恰是有问题的。国家统计局的通胀率实际上仅仅是一个一般消费物价指数,根本不反映当前我国全面物价上涨的实质。实际上,我国这些年里通胀程度并不小,譬如教育医疗费用在上涨,房价不断上涨,文物古玩的价值更是几十几百倍的增长。我国的通货膨胀早已另外一种方式在进行着,而这一点张先生似乎没有意识到,旧的统计方法也无法表明。
他的文章论述中有一些偏差,导致他的判断有误。如在内资外逃方面,他只看到了国内资金外流,而没看到国外资金大量涌入,因而就断定国内资金减少后就必然导致通货紧缩。实际上,这些年里,国内涌出的和国外涌进的资金相比,还是外部涌入大于国内涌出。特别是这两年,由于人民币有升值的预期,国际游资大量涌入中国,并对我国的货币发行带来了较大的推动力。这也是我国这些年里广义货币增长率一直较高的原因。目前,我国居民储蓄已达20万亿元,广义货币已增加到35万亿元之多。银行里的钱多得没处投。这笼中虎一放出来就是全面通胀。为什么放不出来呢?这是因为中国经济已经进入到过剩状态,通货膨胀已经不再发生在一般过剩的消费品领域,而是进到供需相对紧缺的资产领域和服务业领域,房地产价格的上涨,投机品价格的上涨,都是通货膨胀的表现。
通胀进入资产产品,由此给社会带来的影响是什么?那就是资产品被有钱人占有,低收入者与资产品渐渐无缘,长期地落入租房的境地。普通收入者可以维持基本生存,但不可以在这个社会里拥有资产。凡是资产类财富正在被可以买得起的人拥有,这可能就是张先生所鼓吹的通货膨胀的好处。当前的社会,一百个人有一百个理论,但没有一个理论不是为自己的利益服务。这就需要人们在分析和辨别这些理论时具备清醒的头脑,否则就只能落个轻易被“忽悠”的下场。
张先生一定要意识到通货膨胀决不是一视同仁地对待社会上每一个成员的,不要以为在通胀中每个社会成员都能捞到好处。从历史上看,通胀要么是政府掠夺百姓的工具,要么是国际大鳄掠夺发展中国家的手段,要么是社会上一部分群体掠夺另一部分群体的机会。由于权力和力量的不对等,对每个社会成员来说,通胀所产生的后果也不同。拥有资产和不拥有资产者、垄断部门和竞争部门、拥有固定收入和不拥有固定职业的人在通胀中都会有不同的表现。
目前对于中国来说,唯一可以说通胀有好处的领域是国家交换领域。由于国内的物价太便宜,致使这些年里,不少国内资源大量廉价地外流。适当提高价格会保护国内资源合理运用,但这是某些部门某些领域局部的价格调整,还不是货币量供应的问题。并且,目前我国的情况是,即使货币量发生了变化,物价也不一定跟着变化。因此,弗里德曼的货币理论早已经过时了。现在各国的货币政策只盯通胀,不盯货币量,就是这个原因。
即使从国际交换角度讲,过高的通货膨胀也可能对国家贸易和投资带来影响。这是因为,当这个国家的物价过于昂贵之时,国际消费者将停止从此国购买东西。那么剩下的只能是此国的出口停顿,工厂停产,经济萧条。因此,我们国家在一定的通胀水平上,不宜再继续侈谈通胀的好处。更应当做的是提高我国一些低收入部门的待遇,防止国际投机资本的投机。
不过张春津同志勇于探索的精神是好的,当对一些问题没有看清楚的时候难免产生错误的想法。但我们一定要意识到一点,玩通胀游戏是不可取的,特别是不要把微观中的一些思考用到宏观中来。社会需要积极思考,但我们又不能不指出问题。希望张春津同志的思考能从微观层面更多地进入宏观,再来断定通货膨胀到底好还是不好。中国的货币政策目前看来还不是张先生所能理解的,张先生还需要扎扎实实的研究。否则写出来的文章,对自己来说是一笔糊涂帐,对别人也容易产生误导。在当前这个混乱的时代,写一定要意识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正是这种责任,使我们不吝笔墨写了这么长的编者按。希望张先生能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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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文:
通货膨胀的好处——也来侃一侃房价
天津工人报社记者 张春津
2006年7月14日
在我所读过的所有经济学著作中,没见过有一人谈过通货膨胀的好处。似乎通货膨胀就是恶魔,谁也不敢替它说好话。在本文中,我以“通货膨胀的好处”为题也来侃一侃房价,可能要冒一定的风险,但我记得有人说过的一句话:“我不入地狱让谁入地狱?为了将通货膨胀的问题说得更明白、更通俗,我不得不先将一些理论问题作一次“白话”诠释。
一、“货币抽血”与“货币输血”
当一个人或一个企业所取得的收益正好与他们维持生存所必须支出的成本相等时,货币将永远是快速流动的,收入后支出,支出后又收入,货币不会“冻结”在他们手中,他们就不会有什么货币储蓄。然而,当一个人或一个企业所取得的收益大于支出的成本时,即可获得利润,这部分利润假如他们暂时不用于消费,就会形成货币储蓄。就这一过程而言,市场中流通的货币本来是“长着腿”的,在没有利润的前提下,货币不可能被较长时间地“冻结”在某个人或某个企业的手里,它不得不在人们之间或企业之间往来奔波,没有歇脚的地方。当利润产生出来后情况就不一样了,一个人或一个企业可以不依靠这部分利润的进一步参与就可以保持原来的经济规模正常运转,使得这部分利润得到了喘息的机会而成为储蓄。按照常理,一个人或一个企业获取了P量的利润,假如他们没有增加消费,那么他们应该正好将市场中流通的P量的货币变成了储蓄。储蓄的形式可以放置在家中,也可以存储在银行里。
假设某个市场中流通的货币是1亿元,而某个经济实体每年所取得的利润是1千万元,假如国家不增加货币的供应量,而这个经济实体把每年所取得的利润都存放在自己家中,那么10年之后,从理论上讲,整个市场中就没有货币流通了,都以某种储蓄的形式“冻结”在某个经济实体手中,其结果是,用于交换的媒介——货币将出现短缺危机,人们将不得不放弃对这一货币的使用而改用其他的替代货币,金融市场将会混乱不堪。
换另外一种情况,按照上述的假设,国家每年增加货币的供应量,所增加的幅度正好等于每年新增加的利润数额,于是我们就会发现,即使每年都会有1千万元的货币被“冻结”在某个经济实体手中,但市场上流通的货币量总是能保持原来的数量,市场的货币流通不会受到丝毫的影响。这就是我们在下面将要说明的“货币抽血与货币输血”原理。
当利润产生(没有扩大投资也没有增加消费)成为储蓄之后,每次利润的形成,就形成了一次“货币抽血”。其意思是,市场就如同一个人,抽了200cc的血后,用不了多久,自身的造血系统会自动地补充这200cc血,使人身体中的血液仍然保持原有的供应量,保证了供给和需求,保证了人身这个“市场”的正常“流通”。当这个人再次被抽血后,又会再次得到补充。于是人们会发现,这个人人体中的血液与已抽出“流通体”外的血液合在一起,其总数量会越来越多。
与上述情况相同,当一部分货币被“抽”出这个市场流通的体外变成了储蓄,国家银行就需增加货币的供应量以满足市场货币的正常流通。“货币抽血”的情况越严重,那么国家增加发行的货币就应越多。
假如我们有办法能将整个社会所获得的利润准确地测算统计出来的话,那么这个国家所获取的利润额应该正好等于它所增发的货币的数量。
一个人或一个企业所获取的利润,并不见得将它全都变成储蓄而形成“货币抽血”,有一部分或相当一部分会参与消费或参与投资,在这种情况下,“货币抽血”将有一部分变成“货币输血”,又把货币投入市场中。假如所有的“货币抽血”全都变成了“货币输血”,那么市场的货币流通量就基本保持不变,银行也就没有什么必要再增发新的货币。
但事实上,将所有利润形成的“货币抽血”全部变成“货币输血”是很难做到的。没有一个人或一个企业可以做到将每一次所获取的利润都找到一个投资项目再投出去,或是找到合适的满足需求的方式将利润都消费出去,总是有一部分利润形成储蓄。一些可有可无的消费,人们大可不必非将钱全部花掉,可供投资的市场相对利润的增长速度来说也总是显得不够,更何况储蓄的习惯和愿望又总是深入人心,势强于消费和投资,于是每次发生的“货币抽血”总会有一部分被“冻结”,不再频繁地参与市场流通,因此货币市场就不得不适当地进行“造血”——增加货币的供应量。将这一因素考虑进来后,那么国家银行新增发的货币量,应该等于利润总量减去国民用于消费的货币额加上再投资的货币额所剩下的余额。
然而有人可能不理解,认为利润变成储蓄,又存在银行里,银行又贷款出去,货币又进入了市场,不妨碍货币的市场流通,形不成“货币抽血”。其实,假若没有银行,人们将储存的货币存放在家中,势必会使所有的利润都变成“货币抽血”,市场上将会有大量的货币“不知去向”,国家为保证一定量的市场流通货币,就不得不大量地增发货币,如此将会出现惊人的通货膨胀。银行的作用之一,就是将一些人或一些企业的利润代找投资者而将货币贷款出去,让它们进入投资或消费领域参与市场的流通。但是人们别忘了,银行贷出去的这部分货币其真正的所有人,都仍然随时享有提取支配的权力,或投资,或消费。假如银行将所揽存的利润储蓄全部贷了出去,而此时存储的人准备扩大投资需要用钱,银行如不能获得另外增发的货币,拿什么以备人家支取呢?因此,银行贷出去的钱,其归还的期限大有文章。如果银行缩短还贷期限,这一期限正好与存储人储蓄冻结的时间相等(即在这一期限中存款人不花这部分钱),那么就不用按照这部分贷款的数额增加新的货币。相反,如果银行贷出去的货币其还贷的期限长,而存储货币的人储蓄期限短,那么就不得不按照这部分储蓄的数额增发新的货币,也就不得不增加货币的供应量。
事情很清楚,如果获到了利润的人并不扩大投资也不增加消费,总是将钱存在银行里储蓄而不支取,那么这部分“货币抽血”转变成“货币输血”又可以通过银行流通起来。能否真正流通起来,这就要求银行必须将这部分货币以贷款的方式转入投资者或消费者的手中,从而形成“投资替代”或“消费替代”,即形成替代性的“货币输血”。假如所有新增加的利润总是能够全部形成“投资替代”或“消费替代”,那么货币的流通就不会受到太大的影响,国家也就用不着增发新的货币。但事实是,“投资替代”或“消费替代”总是赶不上利润增加后被冻结储蓄的速度,由此就不断地有新的货币被增发出来,以满足市场流通的需要。
因此,通货膨胀不但直接地与货币的供应量有关,而且它还间接地与“投资替代”和“消费替代”的规模和成效有关。如果银行里的钱贷不出去,形不成“投资替代”或“消费替代”,那么通货膨胀率就会直线上升;反之就会降低。让人极为尴尬的是:如果“投资替代”运作得好,增加了利润,按时还贷,则结果是使储蓄增加,将“货币输血”又转变成“货币抽血”,而且新增加的利润又会形成新的“货币抽血”,于是通货膨胀的情况就会加重;与此相反,如果“投资替代”运作得不好,不但未增加利润,反而还亏了本钱,无法还贷款,造成了银行的贷款坏账,则结果是这部分货币无法再形成储蓄,全都成了“消费替代”,于是通货膨胀的情况就会由此减轻。
当一个国家在经济高速发展之时,通货膨胀却出奇地低,造成这一局面的主要原因是:
1、 非货币产品的供应量大幅增加;
2、资金外移(对外投资和外逃);
3、银行贷款坏账增加。
如果不将这些经济数据放进来考虑,单凭经济增长的速度来考察通货膨胀率是高还是低,那肯定是缺乏说服力的。
二、货币增加与物价上涨
早在公元200年左右,罗马法官鲍尔斯就说过:“货币的价值,被货币的数量所左右”。在16世纪西欧发生的“价格革命”中,包丁等人认为是金银大量流入的结果。其后,如托马斯·孟、洛克、范德林特、孟德斯鸠等人也都是货币数量论者;休谟则是18世纪这一理论的最重要的代表者。李嘉图对其前辈的论点作了总结,更为明确地表述了他们的观点。一直到密尔根·弗里德曼,始创的货币理论形成现代货币主义,将货币理论推向一个高峰。
有关通货膨胀的问题,应该说,大卫·休谟是第一个关注到货币供应量的变化会对经济产生影响的经济学家。
休谟指出,当金、银被采掘后,通过支出进入流通,货币就这样逐渐集中到一部分商人手中,继而商人将手中的货币用于投资,因此工业生产规模扩大、社会就业机会增多。即使物价略有上涨,这种通货膨胀也是有益的,因为它提高了商业利润,将进一步促进经济增长。
大多数的经济学家都赞成这一观点,即:货币供应量加大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出现。但是,几乎所有的经济学家都未再进一步地研究,为什么会出现货币供应量加大的情况。
正如我们在前面所作的分析,“货币抽血”即以增加利润的方式所形成的货币“冻结”,将导致货币供应量不得不加大。假设:某个社会共有100人,平均每个人需货币100元就可以满足货币流通需求,那么这个社会只需10000元就可以保证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这个社会中的某个人获取了利润1000元(也许是剩余价值,也许是价值剩余,反正都一样),而他仍保持100元的消费或投资,其他的钱都暂存在家中,于是我们就会发现,这个社会中每个人可用于流通的货币平均还只剩下90元,已经不够100元了。倘若是共有10个人都获取了1000元的利润且都储存在家中,那么结果就更惨了,这个社会中每个人可用于流通的货币几乎所剩无几,正常的经济秩序将难以维持。为了维持正常的货币流通,因“货币抽血”被“冻结”(即储蓄)了多少,原则上就应另外多增加货币多少,所以这个社会就得增加货币的供应量,不增加就不行。自从有了银行,大幅度地增加货币的供应量之趋势得到了一定的缓解。银行以给付利息的方式将那些被“冻结”在流通市场之外的货币揽存起来,寻找到“替代投资者”或“替代消费者”,使这部分货币又进入到市场而流通起来。假如银行寻找不到能行使“货币输血”的替代者,那它的设立就是完全多余了。
增加货币的供应量,除了“货币抽血”的缘故之外,货币流通基数增量也是一个重要原因。还以前面的假设为例:某个社会原有100人,平均每个人需货币100元就可满足货币流通的需求,这个社会原本只需10000元就可以维持正常的经济秩序。但是,当这个社会的人口基数增加到200人时,那么原有的货币流通基数就远远地少于正常要求,因为按照过去10000元的货币供应量,平均到这200人的消费基数上,平均每个人才掌握有50元的货币,根本不够正常的流通使用。甚而至于,消费者基数的增长与货币流通基数的增长,其间并非1:1的关系。就是说,原来100人需要总的货币流通量是10000元,现在200人需要总的货币流通量并非是20000元,有可能将翻几番!于是,不增加货币的供应量就根本无法来应付这种局面。
当然,增加货币的供应量有时是政府的有意安排。政府发行债券时要承诺支付一定比率的利息,政府用发行债券收来的货币“替代投资”地去经营一些项目,这本身应说对抑制通货膨胀是有利的。但是,往往情况特别糟糕,越是政府干的事,越是容易干赔了,入不敷出,别说是利息,就连本钱能收回来就不错了。可政府即使亏空了也不能赖账,就得进行“造币活动”,增印货币,还本付息。拿到了本钱得到了息,储蓄者自然是高兴,但增加了货币供应量之后势必会造成通货膨胀,于是相对地说,储蓄者得到的货币表面上因得息而增加了,但由于物价上涨而贬值了。这个账,聪明的人是不会算错的。
正如欧文·费雪所说的那样,在工人们涨工资时,货币幻觉也会常常发生。既然工资是厂商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那么高工资通常会导致产品涨价。正在产生货币幻觉的工人们,在开心地接过数额增加了的工资单时,可是这笔数额更多的钱却只能买到更少的东西。
由上而知,增加货币的供应量,既有客观的原因又有主观的原因。它们都有其自身的规律,并不是哪个财主赚钱心切,也不是哪个顽童玩者无意。弄清楚了这些规律,我们才好对症下药,采取积极的措施加以预防。
在我们分析了货币供应量增加的原因之后,对于物价上涨的问题我们还要进行分析。
根据休谟的分析得出结论,国内货币供应量增加将最终引起物价上涨,此后的很多经济学家也同意这一结论。但是,正如他们未对通货膨胀中货币增发的原因进行进一步的分析一样,对物价上涨的问题似乎也缺乏深入的分析。
究竟为什么货币供应量增加会导致物价的上涨?其实道理并不难弄懂。
我们还是以前面的假设为例来作一说明。
假如某个社会有100人,他们平均每人的消费能力是100元,某种商品的供应量只能满足20人的消费需求,且由于人们的消费能力不同,有的高一些,消费能力为130元,有的低一些,消费能力为70元。巧的是,只能满足20人消费需求的某种商品,能接受它的价格的人正好是20人,即与消费能力高一些的人数相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供与求处于平衡状态,商品的物价不会涨也不会跌。
但是,如果这个社会增加了货币的供应量,使每个人的消费能力都得到增加,平均为200元,即使其中有差别,消费能力低一些的人也都能增长至130元,那么,能接受某商品价格也可以参与这个商品消费的人就会增加至100人(即这个社会的所有人都有能力消费)。在这种情况下,100个人去竞争抢购只能满足20人消费需求的商品,供应明显少于需求,其价格就必然会增长。
这是最最基本的供求关系决定的。货币,不能单纯地把它看成是货币,它既是特殊的产品,又是特殊的商品,当它进入了产品性商品交换的市场中,尤其是当它的数量相对大幅增加时,要么会导致货币商品的贬值,要么会使其他非货币商品增值。
在这里必须说明的是,物价是否上涨,并不一定非由货币的供应量增加来决定之。就是说,增加了货币的供应量,并不必然会使物价上涨,这里有一个前提条件,它就是:当货币的供应量增加时,其他非货币商品的数量相对保持不变。如果,某种商品数量的增加,超过了货币供应量,那么物价不但不会涨,反而还会下跌。我们从现实中可以经常看到,当经济高速增长,货币供应量不断增加的时候,有很多商品的物价不涨反跌,这就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假若全社会各种各样的产品产量全都大幅度地提高,看着好了,它们的物价是无力上涨的——房价也不应例外。
回顾一下过去,此事例不难见到。据悉,由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分析小组所作的《2002年第二季度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披露,当时中国居民消费价格同期比指数已连续8个月呈负增长的状况,企业商品价格同期比指数已连续下降13个月,这与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本应体现出的通货膨胀的情况是极不谐调的,但是它绝对是正常的,其主要原因,它与技术进步所导致的各种商品供给大量增加是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的。
随着中国加入了WTO,下调了5000多种商品的进口关税,同时取消了一部分商品的进口配额,部分国产商品也降价竞争,因此一场价格恶战将会很快打响,全球性的通货紧缩也会对中国的物价水平带来长期性的影响。
通常我们见到的经济状况,只要经济增长有力,不断有新的利润出现,那么货币供应数量的增加总是要大于商品综合数量的增加,所以通货膨胀经常发生。与此同时,在通货膨胀发生的时候,我们还经常可以看到某些个别商品在市场上出现“价格跳水”,但它并未妨碍商品整体综合价格的上涨。
然而,如果在中国经济增长有力、不断有新的利润出现的情况下,商品整体综合价格在下降,这就不能不引起我们的警觉。要么是中国商品整体综合数量出现了大幅度的增加,从而改变了供求关系;要么就是有很多人的消费能力并没有随着经济增长而提高,反而降低了,阻碍了他们的消费,使得“有供没有求”的情况出现;或者是两种情况兼而有之。总之,尽管我们可以确认中国经济增长的数据是无庸置疑的,但一些相悖的经济数据应该使我们意识到,有些经济隐患潜伏在我国的经济肌体中,至今没有明确地诊断出来,不知什么时候就会突然转变成不治之症,打我们一个措手不及。
中国经济连年快速增长,尽管它并不一定能很准确地标志财富增长的数额,但各个方面的经济数据总是能基本体现出中国的社会财富总量增长的趋势不容怀疑。这种经济增长,同其他所有发达国家当初经济增长时的情况相同,都会使货币利润频频产生,使市场中流通的一部分货币以利润为契机汇聚到一少部分投资者手中,他们在不扩大投资、也不增加多少大额消费的情况下,必然会使这部分货币利润变为储蓄。用宏观的经济理论来看待,在整个商品市场中,货币商品的供应量会随着经济增长的程度基本上以一定的比率增加,使货币这种特殊的商品,出现“供大于求”的状况。这是因为,以货币利润为特征所增加的社会财富,应该使国家的金融机构恰好以新增加的财富数额(即利润的总额)增发货币,新增发的货币数额应该正好等于新增加利润的数额。它既可以使得经济核算符合数理的逻辑性,又可以缓解因货币利润越来越多地汇聚到一少部分人手中,使在市场流通中的货币量逐渐减少而带来的交换不便的麻烦。如果货币供有量相对应地总是能与其他市场上的商品供应量相等,这对于市场交换来说肯定是十分顺利的事情。然而新的麻烦出现了:新的社会财富的增加往往都是以货币利润的形式实现的,总是体现为有新的货币产品增加了;更大的麻烦是,除货币以外的其他商品的增加,往往不会使它的生产者有多高兴,因为生产者知道,在一般的情况下,人们对这类商品的需求总是有限的,譬如某人一顿饭只需0.2 Kg粮食,你供给它0.4 Kg,那剩下的0.2 Kg有可能就得扔掉,甚至当粮食供大于求之后,其市场价格会大幅下降。与此相反,人们对货币产品的渴求就不会担心多了不好保存,不管它增加了多少,都可以很方便地存在银行里,不用为此上缴什么费用,反倒还有利息而得到鼓励。于是,人们希望得到货币产品的迫切程度,要远远高于对其他商品增加的迫切程度;即使财富增加了,也要把它转换成货币产品形式。其结果是,货币产品的增加是没有节制的,导致货币产品增加的数额供应量,相对应地总是比其他商品的供应量要多得多,最终造成货币产品“供大于求”。
所谓的“供大于求”,不是说需要它的人少;事实上对于货币来说,人人都渴求得到它而且多多益善;这里是说它与其他商品之间的交换比率会出现变化,货币多而商品相对应地变少。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它的大量增加,如同市场商品交换中的普遍规律一样,稀少为贵,多了自然会贬值。由此,我们会发现同是一种商品,假定它的供应量不变的话,它的交换价格会逐渐提高。例如在天津,三十年前一碗“豆腐脑”才4分钱一碗,二十年前时涨到了两角,后来很快涨到5角,现在有些地方已经涨到了7角钱一碗,涨价近20倍。与自然产品相关的其他很多的商品都是如此,譬如煤、水、电等。这一现象,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通货膨胀。一般情况下,通货膨胀是与经济增长的速度(即货币利润的增加数额)是相关的,而通货紧缩是与经济衰退的速度(即货币亏损的数额)是相关的。但是,会不会出现这样一种反常情况:经济在快速增长,而市场并未出现通货膨胀,反倒出现通货紧缩。事实上,这种情况的出现是有其自身经济规律作为依据而成为一种可能。
以中国为例,自1995年以来,中国经济增长一直强劲有力,甚至连东南亚金融危机波及到全球的时候,中国仍保持着快速增长。但是,西方的一些经济学者对中国官方数字的可信性提出置疑,认为中国通货膨胀出奇地低,这与经济高速增长是不谐调的,是难以理解的。
在哪种情况下,经济高速增长可通货膨胀却保持极低的水平?造成这一局面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资本的外移。所谓的资本外移,说的就是货币产品的外移,就是社会财富的外移。
试想,一国以货币利润为形式所增加的社会财富,若留置于国内,它必然会改变货币产品与其他商品之间的交换比率;货币利润年年增加,那么年年都会有更多的货币增加,如果其他商品的供应量基本保持不变的话,那么大量增加的货币供应量就必然会导致贬值,或者说其他商品的相对供应量少而出现升值,也就必然造成通货膨胀。
但是,如果年年新增加的货币(别管把它称作特殊商品,还是称作资本,都是一样的)逐渐外移,使得货币的供应量(人民币和外汇的总和)不是单向性地增加,而是随增随减,那么货币产品与市场上的其他商品在供应量上总能保持相对平衡。这种平衡其前提是,以货币利润为形式所新增加的社会财富没有留在一国之内参与投资、储蓄或消费,而是转移到了一国之外。这种资本外移或叫财富的流失所造成的后果是:经济增长的国家没有出现通货膨胀,经济滞长的国家(即货币产品流入的国家)却会出现通货膨胀。
假设一国外移货币资本的总量超过了它自身利润增加的总量,那么不但不会出现通货膨胀,反倒会出现通货紧缩。
据一家媒体报道,1997年~1999年,中国外汇管理局的一份统计数据显示,资金出逃达到520亿美元,非法洗钱占了很大一个比例,而当时通过优惠政策引进的外资只不过每年400亿美元。
1998年,香港引进“外来投资”147亿美元,1999年是240亿美元,到了2000年突然上升到了643亿美元,都超过大陆的引资规模,相当一部分被认为是来自大陆的“洗钱”,而且反过来有些资金再投向大陆,于是这些黑钱就被“合法”地洗白了。
还有媒体报道说:北京大学的一份研究报告提出,中国从1997年到1999年外汇流失估计达988亿美元。其中1997年约为364亿美元,1998年为386亿美元,1999年为238亿美元。
经有关经济学专家研究作出的测算结果是:
根据间接测量法估算,中国1987年~1997年的11年中,资本外逃数额累计2457.62亿美元,平均每年外逃223.4亿美元;同样,根据世界银行法和摩根担保法估计出的数值进行测算,该项累计额也达到了2032.47亿美元和1529.11亿美元,平均每年外逃额为184.77亿美元或139.01亿美元。在1995年和1997年两个高峰年份里,中国的资本外逃数额高达434.37和434.14亿美元,分别相当于当年来华直接投资额(358.49、442.36亿美元)的121.2%和98.1%。(庄芮:《试析中国的资本外逃》。《世界经济研究》,2000年第4期。)
另一种测算结果是1989年~1997年中国合计外逃资本约1260亿美元,占同期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净流入总额(约1850亿美元)的68.1%;亦是同期借用外债总额(909.5亿美元)的1.4倍,超过了每年新增的外债额。由于资本的大量外逃,使得中国成为排在委内瑞拉、墨西哥、阿根廷之后的世界第四大资本外逃国。(韩继云:《中国资本外逃的现状、成因与防治策略》,《改革》,2000年第6期。)
这么多的社会财富以货币产品的形式,或者以稀有物品(古董、贵金属、文物或其他贵重物品)的形式出境后再变现转移成货币产品所形成的外移,抵销了国内货币利润增长所带来的通货膨胀,不能不说,它给一国的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潜在风险是非常巨大的。
需要说明的是,资本外移分为两种具体形式:一种是资本外流;另一种是资本外逃。
资本外流是一国的资本移到另一国投资,它具有两面性:若资本运作成功,可使投资方赢得利润,货币利润可以由国外回移,照样可以使一国的社会财富增多,这种资本外流是短期不利、长期有利的;若资本运作失败,或者出现非盈利的状况,这些投资就成了另一国的消费或间接消费。入不敷出那就更惨了,它不但不会使一国或另一国的社会财富增加,而且会使人类社会财富的总量减少。
资本外逃则是一国的资本移到另一国的单向性的投资、储蓄或消费,因为它是单向性的,因此它即使开始以投资的面目外移,但它最终还是要永久地呆在外移国,或是再投资,或是进行储蓄和消费。这种外逃,本质上说它并没有使人类社会财富的总量减少,但它却变成了价值剩余使一国的财富增多而同时使另一国的财富减少,这对于被减少财富的国家来说,绝对是大大不利的。
三、利率必须为正数的原因
当财富增加之后,大多数人都会偏爱储蓄,过度的储蓄必然会引起投资不足,也就必然会导致通货膨胀的发生。为了阻止这一情况的发生,有人探讨性地问:能不能让储蓄的利率不为正数?如可行,人们不就会远离储蓄了吗?
弗朗哥·莫迪利亚尼为了解释总的消费者支出,创立了家庭储蓄和消费的生命周期理论。该理论的关键假设是,理性的个体会试图使他们的消费水平年复一年地相当稳定。然而在经济状况良好的年代,人们能挣较多的钱,经济状况较差时或者当人们退休不再工作后,人们挣的钱将少得多。即使收入年复一年地变化,人们还希望能够保持一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这就需人们使他们的消费与他们预期一生的收入相称。于是,他们会在自己挣钱相对较多的时期储蓄起收入的一部分,而在收入相对较少的年份不再储蓄。一般的情况是,对未来收入的预期提高会刺激个人消费,而对未来收入的预期降低,如担忧可能会被解雇,从而便会减少消费支出。
莫迪利亚尼所说的储蓄,是指货币产品的储蓄,因为货币产品的储蓄可获取利息而成为能够带来增殖的储蓄。对其他非货币产品的储蓄,按说也是产品的储蓄,但这种储蓄大多不能带来增殖反而会因自然损耗而出现储蓄的贬值(即我们通常所说的折旧)。货币产品储蓄与非货币产品储蓄二者的区别是:前者是在享有所有权时将使用权租给他人,从而获得“租金”(即利息,利息的本质就是租金);后者是在享有所有权的同时自己获得使用权,这种使用权即表现为消费,自己使用和消费自己的产品储蓄,自然不该再向他人索取租金。必须在此说明的是,非货币产品的储蓄并不一定都处于贬值的状态,它也许会受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而出现增殖。例如某个人10年前花10万元购买了一套住房,如果每年的折旧为2%的话,那么10年共折旧2万元,即这套住房的实际价值仅为8万元。但是10年后的现在,由于土地的增殖以及其他相关的原因,这套住房的价格可以卖到20万元。如果所有的非货币产品都能获此幸运,那么它所获得的“利息”不亚于货币产品的储蓄。房价为什么持续上涨?就是因为人们认为土地和住房这种非货币产品,储蓄它比储蓄货币所获得的“利息”更高、更保险。
因此,储蓄可以被分为货币储蓄和非货币储蓄,消费可以被分为储蓄性消费和非储蓄性消费。这个道理是不难弄懂的。
在欧根·冯·庞巴维克所阐述的“迂回生产”的观点中包含着这样一种看法:人们放弃即时消费,日后就能享有更多的产品;或者人们可以即时消费,但在将来只能得到更少的产品。
其实,这只是说明了人们在取与舍的选择权上所具备的一种心理现象,它并不代表准是这一规律的显现。因为预期的东西总是带有一种偶然性,在时间的等待中往往会有意外发生。只要发生了意外,前提与结论之间就会失去了联系。
几个世纪以来,经济学家们一直试图解释实际利率必须为正数的原因,但均以失败而告终。庞巴维克对为正数的实际利率所列出的三条解释之一是:人们都具有为正的时间偏好,也就是说,人们喜欢即时消费,因为未来是不确定的。也许到了将来,人们或许会打消了消费的欲望,或是没有了消费能力(因为谁都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既然我们现在就需物品,那么让我们放弃即时消费来换取未来消费就必须贿赂我们。这种贿赂只能体现为未来能享有更多的物品。”
乍一看,似乎有些道理,但仔细研究,就会看出一些解释难以服人。就时机的价值而言,它确实需要货币来支持。如果我们提前参与了消费,当然会很早地失去货币,假若此后迎来了一次更合算、更有利的消费时机,而我们此时已两手空空,不能不说是一次非常重大的经济遗憾。因此时机的价值就是谁把持着货币,就等于把持了时机。但是,有了时机,并不一定有运气,时机的“同胞兄弟”是风险,除了谁也不知道自己能活多久以外,谁也不知道未来之中蕴含着多少变数,他们手中的货币在时间的正数等待中尽管可以得到自己给予自己的“贿赂”而得到正数的利息,但它也许是虚幻的东西,因为假如用多得到的10%的利息去抵消15%的通货膨胀率,这一“正数时间”所得到的结果绝对不能算作是时机,说成是“经济灾难”一点不为过。
那么,实际利率必须为正数的结论,就一单独的借贷过程而言并不是一种必然的结果,它只是对正常的经济秩序、正常的经济发展所提出的最低限度的要求,如果这一要求达不到,那么正常的经济秩序链条中的一环就出了问题,会导致一连串的恶性反应。
举个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从银行贷款,期限为1年,利率为10%,那么到我偿还贷款时钱数会比原来多10%的利息。这10%的利率只能被看作是借贷双方达成一致的名义利率。实际利率衡量的是我偿还给银行的钱其购买力能比我向银行贷款时的购买力大多少。如果过去的一年中,商品价格上涨了15%,那么我所还之款的实际价值将减少,因为其购买力下降了。在这种情况下,我多还的10%的利息以及15%的通货膨胀率意味着,我所偿还的那部分款其购买力不比当初我从银行借款时的购买力大。单从这一过程来看,支出的实际利率不是正数,而是负数。如果银行只贷不借,那银行迟早会因此而破产。问题是,银行负有货币中介的双向职能,它不是只贷不借,而是有借有贷。银行贷给某个消费者的钱,乃是这家银行向另一个消费者借的钱。如果我是这另一个消费者,我把钱存在银行里,期限为1年,银行到期后支付给我7%的利息。这个时候,实际利率衡量的是银行偿还给我的钱其购买力能比银行向我所借之款的购买力大多少。如果与前面举的例子相同,在过去的一年里,商品价格上涨了15%,那么银行还款的实际价值将减少,是因为其购买力下降了。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多还的7%的利息以及15%的通货膨胀率意味着,银行所偿还的那部分款其购买力不如当初我存在银行里时的购买力大。这时,我获得的实际利率不是正数,而是负数。但是,从银行整个的借贷过程来看,它只是一个货币中介,并不是货币的所有者,更不是消费者,因此通货膨胀与货币之间的对比关系,只是经由银行从储户那里得来又最终转移到客户身上。但在银行借贷过程中,银行借进所付出的利率总是低于贷出所获取的利率,因而最终银行所得到的实际利率就必然是正数。假若,银行只借不贷,它就不得不承担通货膨胀所带来的损失,实际利率就不会是正数;如果借贷平衡,实际利率就必须是正数;如果借大于贷,这就要看它能抵消多少通货膨胀率,抵消得了,实际利率就是正数,抵消不了,实际利率就是负数。
为什么消费者存在银行里的钱其利率必须是正数?会不会出现这一情况:储户存款,银行不支付利息,甚而至于,储户应向银行支付利息,即存在银行里的钱其利率是负数。这听起来好像不可思议,但它的理论原因毕竟是一个应经探讨弄明白的经济规律。
货币,既是特殊的商品又是特殊的产品。当它成为特殊的产品时,它就遵循着产品经济规律。如果我们有十间房子产品,当我们暂时使用不了这么多的时候,就可以将其中剩余的几间房子租赁出去,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将其使用价值转租给别人,收取租金利息。对房子产品的租赁,不是出卖房子商品,不转移房子产品的所有权,只是将使用权租出去,而对于本没有所有权但却享有了实际使用权的人来说,支付租金或称利息给它的所有人,这是一件非常公平的事情。其他的产品也是如此,使用它的人应该支付租金或利息。
货币是一种特殊的产品,它类似于房子,也类似于其他的产品。货币被存储到银行里,其本质乃是一种特殊的产品被租赁到银行里,银行支付租金或利息,也就来得很正常。假如银行不支付租金或利息,那么“房子”的所有人宁可让它空着、闲着,也没有什么必要白白地让别人使用。如果有那么一种规定,它要求所有的“房子”均不能空着,于是所有人的最低要求是让人白住不收租金和利息。如果另有一个规定,它要求所有人不但让别人白住,而且还得向白住房子的人支付费用,这对于“房子”的所有人来说是绝对不可接受的。与其这般,不如将房子卖掉。因此,存款利率必须是正数,实际上是某种产品的使用权被租赁出去必须是有偿的,最低限是无偿的,绝不会成为倒贴的。如果一种产品没有变成负担,那我们没有必要放弃所有权,或是非要出租转移走使用权,这一使用权留在我们自己的手中不会成为什么负担,反而会成为未来获利的时机。但当这一使用权成为所有权的负担时,任何人都不会再对这所有权留恋,惟一的选择就是放弃所有权。
综上所述,利率必须是正数,乃是由于所有权的权益必须大于(或等于)使用权的权益,否则,享有所权就变得毫无经济意义了。
四、被忽略的“经济眼”
凯恩斯在他的《货币改革论》一书中对通货膨胀引发的危险向人们发出了警告,该理论提出,凭借由央行控制货币供给的手段来稳定物价水平和有效抑制通货膨胀。凯恩斯认为那些坚信通货膨胀问题最终能自动修正而不需要任何积极的政府干预的观点是错误的。他觉得,最好立即采取经济政策来改善通胀问题,而不是坐等将来问题自动纠正。
依据凯恩斯的理论,当人们努力节约的储蓄超过厂商计划的投资时,厂商将很快发现自己生产能力过剩,产品鲜有人问津。另一方面,当投资超过储蓄时,经济生活中将发生大量支出行为。消费者宁愿花钱而不愿储蓄,厂商需要更多的工人来制造产品和新建工厂与设备。所有这些支出将拉升工资及其他生产成本,还提高了所有消费品的价格。这一切的后果是通货膨胀。
凯恩斯主张,保持两个变量一致的责任在于央行,应由央行负责抑制通货膨胀和经济衰退。若储蓄超过投资,央行需要降低利率,这样既减少了储蓄又刺激了贷款,鼓励了投资。另一方面,若投资超过了储蓄,央行则需要提高利率,这样就能增加储蓄和减少用于投资的贷款。可以说,凯恩斯的这段主张早已成了经典,为各国政府所采用。
然而实际上,凯恩斯并没有将这一经典主张彻底、主张得更全面一些,他只注意到经济的两只“眼”(储蓄和投资)和一支“拐杖”(利率)。虽然凯恩斯好像略有察觉,在他后来写作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中也谈到了经济的第三只“眼”——消费问题,但他没有把消费作为经济中的一只“眼”来同储蓄和投资一起分析、考察,而仅仅是把它当成了需求的一件饰品加以描绘,使消费这一非常重要的“经济眼”被忽略了。
是的,储蓄、投资和消费,它们是经济枢钮上的三只“眼”。譬如,若储蓄超过投资,除了央行需要降低利率外,政府还可以出台一些鼓励消费(例如购买某些商品可以减免部分个人所得税或是对某些消费商品实行最高限价)等政策,这用不着通过鼓励投资间接刺激消费,很方便地直接刺激了消费,不用干那些“脱了裤子放屁”的事。刺激了消费就等于间接地刺激了投资、减少了储蓄;反之,若投资超过了储蓄,除了央行需提高利率以外,还可以由政府出台一些抑制消费(例如征收大件耐用商品的消费税或是对某些商品实行最低限价)等政策,直接抑制了消费,就等于间接地鼓励了储蓄、减少了投资。由此可见,在消费上作文章,能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并且使经济的宏观调控多了一支“拐杖”——与消费相关的税收和价格政策,它与利率并肩作战,比利率自个儿单干要有力得多、稳定得多。
庇古于1914年出版了一部畅销书《论失业问题》,在书中他论证是刚性和高工资最终导致了失业。多年以后,庇古认为因厂商减少对工人的需求将造成更多的失业,但如果工人愿意降低实际工资水平,总是尚可以补救。后来庇古又主张,若工资水平高于工人的边际劳动生产力,则厂商将不会雇佣任何人,因为这样做的成本超过了因雇佣他们而获得的利益。尽管庇古从未提倡削减工资,但在所有的事例中,解决失业问题的办法似乎都采用降低工资的办法来避免。庇古还指出,在高失业率时期,工厂无法把商品销售出去,因而价格总是下跌。结果实际财富和前期储蓄的购买力在萧条期将会增加。人们富裕了一点,就会花更多的钱;接着这些额外的支出将刺激生产,厂商将雇佣更多的工人,庇古说,失业就这样自动终止,不再需要宏观经济政策。这就是凯恩斯批判庇古的原因所在。
庇古的观点来得确实有点一厢情愿。事实上,在高失业率时期,人们的消费能力普遍降低,过去人们习惯地将收入的一少部分用于储蓄,以备将来应急使用,这种习惯不会因为收入降低而改变,甚而至于对今后收入的预期如果降低,更会加强增加储蓄的心理,该储蓄多少还储蓄多少,剩下来的可供消费的钱自然会比以前相对变少,它使人们不得不收紧钱袋,抑制消费。消费降低,才造成厂商无法把商品卖出去,商品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因而商品的价格是趋于下跌的。商品价格的下跌,只是源自投资者急于把商品卖出去,一般并不会影响他们对利润的预期。投资者为了保持投资的回报率,保证预期利润基本不变,或是为了尽可能地使利润减少的趋势放缓,就自然而然地会采用降低成本的办法来消化。而降低成本的主要做法之一,就是降低工资或干脆裁减工人。于是,这又进一步扩大了失业率,使人们的消费能力进一步减弱。消费能力的减弱又会再一次地促进消费者更加捂紧钱袋,市场需求减少,厂商的产品更难卖出去,再降低成本——降低工资或裁减工人……由此循环往复,陷入了恶性循环。
这种情况就像是一个 “跷跷板”,当经济发展的“圆球”向通货紧缩的一面偏重时,“跷跷板”就会出现倾斜,而这又促使经济发展的“圆球”加快下滑的速度,反过来又进一步致使“跷跷板”加速倾斜下跌。这就是一个国家经济危机的全过程。反之,当经济发展的“圆球”偏向于通货膨胀一面时,同样会导致“跷跷板”发生倾斜,继而促使经济圆球加快下滑的速度。
跷跷板原理示意图
最好的结局是,如果有一只“有形的手”将经济发展的“圆球”控制在“跷跷板”的中心区域内,即:当将要发生通货膨胀(准确地说,是通货膨胀超过一定的幅度)时,这只“有形的手”就侧重出台一些抑制经济增长速度的政策,往“通货紧缩区域”内加点法码;当将要发生通货紧缩时,这只“有形的手”就侧重出台一些刺激经济增长速度的政策,往“通货膨胀区域内”加点法码。这只“有形的手”需要不时地摆来摆去,小心翼翼,为的是使经济发展不过热也不过冷,保持在一个较平衡、较稳定的状况下。
在经济上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跷跷板”的现象?这是因为,在经济发展运行中,当一种情况对经济发展正常运行产生不利影响时,人们的社会心理会不由自主地对此作出与改变这种不利影响正好相反的抉择反应,结果就会导致这种不利影响愈发严重地陷入到恶性循环之中。
譬如当通货膨胀发生时,人们便担心手中的货币会贬值,物价会进一步上涨,因而人们本能地作出抛出货币多购进商品的决定,可恰恰是这样一种决定,会导致商品短缺,供不应求,物价提高。过热的消费极度地刺激了投资,厂商会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大量贷款不惜付出高利息,加大了商品生产的成本,致使物价进一步提高。物价的攀升,更让人们担心货币贬值,于是消费更加狂热……反之,当通货紧缩发生时,人们的社会心理所作出的反应正好与上述相反。总之,人们通过亚当·斯密所说的那一只“无形的手”所作出的本能反应总是使某种不利的影响越发加重。
如今的住宅价格上涨幅度过快的问题就是这样。对此,我只能用一句最简短的话来作出评价:下手有点晚了。
正因为下手晚了,所以出台6条措施、16条措施、26条措施,有时市场都不买账,两头都有意见。但谁能把通货膨胀的幅度把握得哪样准确?这就只能当作积累经验。我相信,下一次再有同样事情发生时,有效措施会出台得更恰倒好处。
“跷跷板”理论中所述的一些情况,正如贡纳尔·缪尔达尔所说的那样,在累积的因果关系中,变量A与变量B是相互影响的。A的变化将影响B,B将进一步影响A,A将再次影响B。
因此,不能指靠那一只“无形的手”没有理智地瞎挥舞,还必须依托国家、政府所形成的一只“有形的手”理性科学地作出部署,两只手相互制约、相互支撑,使经济有秩序地发展。
当然,国家和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在起调整作用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只要扶持过度或抑制过度都会出现矫枉过正的情况。这只“有形的手”其职能就是保持经济平衡,它的任务就是防患各种经济风险。
五、通货膨胀的好处
标准的凯恩斯主义理论自始至终地认为,货币的供给增加,将会使货币市场的利率降低。这一结论太过于绝对了。实际上,利率的提高或降低,与货币的供给并没有太直接的关系,因为货币的增加不见得肯定会使货币市场的利率降低,例如中国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货币的供给量在不断大幅增加的同时,利率也较大幅度地提高。反过来,货币的减少也不见得会使货币市场的利率提高,例如中国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的货币紧缩政策施行时,货币市场的利率并未提高而是一降再降。因此,货币供给量的增加或减少,并不能直接地决定货币市场利率的提高或降低,它取决于投资量、储蓄量和货币供给量之间的对比关系。在货币供给量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投资大于储蓄,那么货币市场的利率不会下降反而会上升;如果储蓄大于投资,那么货币市场的利率当然会降低。在货币供给量减少的情况下,如果投资仍大于储蓄,那么货币市场的利率不会因为货币供应量的减少而降低,它反而会提高;如果反之,利率当然会降低。由此可以看出,利率的高低,并不是由货币的供给量直接决定的,在它们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是通过投资与储蓄的较量而分出胜负。
米尔顿·弗里德曼认为,尽管货币可能在短期内影响经济浮动,但从长远看它的影响并不太大,因为增加货币供给量的措施将滞后6~9个月才会影响产出水平,在此之后6~9个月时,货币只能影响价格。由此,货币供给增加12~18个月后,价格才上升,通货膨胀才将成为一个问题。经济学家们虽然历来将成本推进通货膨胀及需求拉动通货膨胀区分开来,但弗里德曼却认为所有的通货膨胀都源于对商品的过量需求,而且货币发行量越大需求也越大。他还认为,通货膨胀仅仅是个货币现象,所以它的惟一解决办法就是必须控制货币供给的增长。
货币的发行量与需求市场的扩大有关,这话不假。人口的增长,新产品的上市,新的消费项目的出现,都会扩大需求市场。如果一个人每个月只用货币购买食品,可能300元人民币就够了,但他还需要买衣服、买家俱、买电器,那么每月300元的货币就不够开销了,估计大约每月就得有1000元以上,连续数月的积累才能满足需求。如果他还要买电脑、买汽车、买商品房,那么估计每月就得有5000元以上的货币供其花销。倘若在此之外他还想出国旅游或留学,那货币需求还要增加。因此货币的发行量不得不考虑到需求市场的规模情况以及人们的消费能力情况。
如果仅仅是需求市场规模的扩大而增加了货币供给量,它不该导致通货膨胀,如果生产出来的家具、电器、汽车、住房,多得卖不出去,这些商品的价格不会涨反而会降。如果所有的商品都处于供大于求的状况,通货膨胀怎么会发生呢?
因此,通货膨胀不仅仅是个货币现象,它的根本之处,是货币产品(即货币)与非货币产品之间的供求对比关系问题。当非货币产品热销(供小于求)时,这种需求就会刺激投资,货币产品的产量就会增长。当生产接近饱和点之后,非货币产品就会因供大于求而出现滞销,这个时候,即使货币产品的“产量”仍在增长,但该商品的价格却会下降。如果在市场上多数的商品都再现这种情况,那么不但不会出现通货膨胀,反而会出现通货紧缩。因此,有关通货膨胀问题的解决,控制货币供给的增长并不是惟一的办法,加大原有商品的供给和开发出原来没有的消费商品也是一条途径。
当人们视通货膨胀为怪禽猛兽的时候,即将它对经济发展的好处一概抹杀,作为经济学研究者来说,这绝对不是一件公允的事情。事实上,适度的通货膨胀,对经济发展是有一些益处的。
第一, 适度的通货膨胀起到了鼓励消费的作用,对过度的储蓄是一种变相的惩罚。
如果物价永远不变,人们当然更愿意扩大储蓄,而不太热衷于消费:储蓄可以使货币增值,获得额外的利息,买同样的商品,储蓄之后再买,肯定比储蓄之前就买可以买到更多的数量;储蓄的时间越长,得到的利息越多,那么购买这一商品的数量就会随之增加。于是,本来就偏好储蓄的人们,在此诱惑之下就更加拼命储蓄。与此相反,消费支出将会丧失货币,也就相应地丧失了获到额外利息以使货币增殖的机会。
因此,通货膨胀如果适度,将会导致人们对储蓄利息的获取端正态度,对利息的预期将会降低,得出过度储蓄不如适度消费的结论,从而使消费活跃起来。当经济过热时,应该适度降低通货膨胀率,但仍应保持适度的通货膨胀,而不是让它变成通货紧缩;当经济过冷时,应适度提高通货膨胀率,但仍应保持适度的通货膨胀,而不是让它变得毫无节制。
控制通货膨胀率高低的主要手段,一个是控制货币的发行量,一个是控制物价,另一个是使用税收政策。增加货币的供应量将导致通货膨胀率提高;减少货币的供应量将会导致通货膨胀率降低。控制物价的方法是限价政策,对一些主要的消费商品实行最高价格的限制,将导致通货膨胀率降低,对一些主要的消费商品实行最低价格的限制,将会导致通货膨胀率的提高。税收政策如果与控制物价相辅相成,其效果应该更佳:当经济过热时,对一些主要的消费商品实行最高限价(即将厂商的商品价格适当压低),与此同时,对消费者购买的一些商品征税抑制消费,就将导致通货膨胀率降低;相反,当经济过冷时,对一些主要的消费商品实行最低限价(即将厂商的商品价格适当抬高),与此同时,对消费者购买的一些商品实行减税(即从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中扣除),或是对消费实行税奖(凭个人消费购买商品的发票参与兑奖活动),这样就会导致通货膨胀率上升。
当然,当社会经济出现了通货紧缩的情况时,所有可使通货膨胀率提高、上升的方法都是适用的,但我们认为这乃是亡羊补牢之举,最好是不要出现通货紧缩,当通货膨胀下降至一个“警戒点”的时候,就应提前采取相应的措施阻止其下降。这是因为,一旦通货膨胀下降至“警戒点”以下时,其下降的力度和幅度都将迅速加大而难以扭转,原本使三分劲就可控制的状况可能花三十分劲都难以奏效,这是所有的经济学家都不乐意看到的结果。
当然,除了前面所说的几点控制通货膨胀的主要方法和手段之外,还有一些与此相关的直接或间接的其他方法和手段。譬如,控制就业率和失业率;提高或降低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利息率或降低利息率;加大吸引外资力度或适当限制国外投资;鼓励或限制到国外投资以及是否加大限制资金的外逃;等等。
尽管上述所说的方法和手段并不能独自控制整个市场局面,但它们的的确确都能起到某种促进的作用,这些促进作用综合在一起拧成一股绳,其结果不可等闲视之。
最让人放心不下的事情,不是能否控制通货膨胀和通货紧缩,而是与此相关制定政策的部门和人最难控制。他们如果都从自己的私利出发,则所出台的有关政策不但不能起作用甚至还起反作用。因此“制度经济学”不但有其存在的价值,而且还应使其不断完善,逐步剔除所有经济体制中的弊端,让所有经济政策都成为“公心”的产物。说得容易做到难,现实与我们的期望总是有一段距离,但这一距离随着社会的进步会越来越小。
第二,对于那些没有什么财富(主要指货币储蓄)的人来说,如果工资增长的幅度与通货膨胀的幅度大体一致,那他们不会有什么太大的损失。水涨船高嘛!但是对于储蓄有很多货币的人,每一次的通货膨胀都是经济规律自身不声不响地掀起的一次“征税”活动,其被“征税”的数量正好与其储蓄的货币财富数量成正比,即货币财富的数量越多,被“征税”的数量也就越多。如果在正常的消费之外已没有什么再可增加的消费,这时,若想不被“征税”,就只有进行投资。投资不但可以抵消通货膨胀所造成的货币贬值带来的损失,而且也许还能额外地以利润的形式增加财富。因此,通货膨胀将会像“鬼推磨”一样推动着人们进行投资,这将会使经济进入一个良性的循环轨道。但是,过度的投资将会导致过度的通货膨胀,因此一旦通货膨胀超过了一定的幅度,好事将变成坏事;反之也一样,投资贫乏将导致经济衰退,造成通货紧缩,这时,货币将呈增值的趋势,不像通货膨胀时那样会给有钱人造成货币贬值的压力,于是人们就会减少投资增加储蓄,使通货紧缩的状况进一步加剧。由此可见,有利于经济正常发展的良性通货膨胀被限定在一段很狭窄的区域内,不管是前还是后、是多还是少,只要超出了这一区域,良性通货膨胀或是变成恶性通货膨胀或是变成通货紧缩,其结果都会阻碍经济正常发展。
第三,通货膨胀起到了使不同的经济区域朝着平衡趋势发展的作用。当一些发达地区或发达国家经济迅猛发展积累了一定量的通货膨胀后,它将会使另一些欠发达地区或欠发达的国家得到发展的机会。这是因为,某个经济发展迅猛的国家,随着财富的增加和通货膨胀的发生,非货币产品的价格会与日俱增般地上升,这将导致该国国内商品价格的普遍上涨,并最终导致出口损失。因为国产商品价格的上涨无法销往国外,国外的商品尤其是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就会呈现出商品的廉价性,就会促进这些国家的出口。其结果是,价格优势将促使发达国家从不发达国家进口商品,使在经济发展上行进速度较慢的国家得到发展的机遇,这从经济发展的均衡趋势上看,乃是一件非常和谐的事情。
通货膨胀率限定在多少才是对经济发展有利的?确定出这一数据是一项较艰巨的任务。
以弗里德曼为代表的现代货币主义认为,货币供给的变化是造成商品价格提高的原因,要控制通货膨胀的方式就是要保证货币供给的速度每年以一个稳定的、较慢的速度——3%~5%的比例增长。货币主义经济学家认为经济产出也是年复一年地以这一比率增长的。由这一论断作为参考可看出,确定通货膨胀率必须首先从对货币供给量的分析开始。
货币供给量的变化,应该以国民财富(即利润)新增加的数量、新增加的投资与储蓄数量以及新增加的人口数量来作为调整的指标。适度的通货膨胀率的确是所需要参考的指标,除了新增加或减少的货币供应量变化情况以外,还有储蓄利率和国民消费总额变化的情况。当国民消费总额出现减少的情况时,适度的通货膨胀率就要多超过储蓄利率一些;当国民消费总额基本平衡时,通货膨胀率仍适合略微多于储蓄利率;当国民消费总额出现增长的情况时,通货膨胀率最好与储蓄利率持平,略微少于也是可以的。但是,只要通货膨胀率开始低于储蓄利率时,国家的经济管理部门就要进入到警备状态,一旦国民消费总额大幅减少,储蓄大幅增加,尽管此时的通胀率还未下降至零点,这就等于拉响了经济衰退通货紧缩的“一级战备”警报,此时若再麻木不仁,“跷跷板”倾斜的度数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加大,再想扭转可就难了。
面对房价的“通货膨胀”,除了我们已经出台的措施以外,我们还应该多一点思路。
譬如,关于土地的问题,可不可以区分为两种开发性质:一种是出让开发,所有出让必须公开竞价,购买土地的开发商可自行确定盖什么样的房、卖多少钱,只要不违法,政府管不着;另一种是保障开发,从征地到部署,从规划到设计,均应该由政府部门(例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来实施,其建设工程公开招标,所有房地产开发商都可竞价(让房地产开发商有活干、有钱赚,但不会有暴利)。建设完工后,由管理部门根据规定有针对性地进行出租(面向低收入人群)或出售(面向一般收入人群)。
又譬如,我们不一定非全部要建设“家庭式”住房,可不可以建设一些“集体式”公寓?就像大学里的学生宿舍一样,有3个人一室的,有4个人一室的,还有6个人一室的。钱少就住紧点,钱多就住松点。这样的“宿舍”只不过面向的是社会。像那些父母住一间居室的家庭,成年子女就可以自己住“青年公寓”。试想,如果有100万个这样的家庭,他们都必须购买二居室的住房,那就必须有100万间60平方米以上的二居室,而二居室住房在缺少的情况下,那房价能不涨吗?但如果有20万间30平方米的“青年公寓”,他们的子女都自己有了住处,父母的压力就大大减轻了,房价上涨的情况也就自然会缓解。
当然,我们只是抛砖引玉,希望大家共同开阔思路,想出一些更好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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