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郑永年的中国改革观
武 兵
内容提要:
新加坡著名学者郑永年在一篇访谈录中,提出中国改革分三步走,也即经济改革、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三个阶段。他认为第一个阶段的经济私有化改革已经完成并给予充分肯定。但同时他认为,经济改革“欠账”很多,所以在阐述第二阶段的社会改革中,提出了“还债”、“建立消费社会”和“ 民主化”三个“功能”问题。对于第三阶段的政治改革,郑永年认为,90年代的改革,使民营企业长大,出现私有产权;允许资本家入党,改变了共产党的阶级性;修改宪法,以及后来出台的《物权法》,承认了私有产权的合法性。由此,共产党由“阶级性”的革命党转向了“包容性”、“开放性”的执政党。与此同时,郑永年提出,当前政治改革还存在许多阻力,因此,出现“改革疲乏症”。为走出“困局”,郑永年提出了一些主张和建议,归结起来就是要中国以美国为榜样,走西方资本主义道路。
本文针对郑永年提出的这些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以马克思主义为武器,从五个方面进行了解析和评论:
一、承认并赞扬私有化的经济改革已经完成;
二、社会改革的“三个功能”难以自圆其说;
三、政治改革要“深”到何方去?
四、改革的阻力与“破局”的危险;
五、回归社会主义是中国唯一出路。
本文最后结论性地提出:中国人民一定会回归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不以任何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英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实现!
郑永年先生是新加坡著名学者,号称中国问题专家。笔者对他的文章还是比较喜欢读的。在众多改革“精英”们假话连篇、变着法儿掩盖现实问题、忽悠中国老百姓的世风下,郑先生的文章有时还能说点真话,还能承认中国社会一些现实问题,而且直言不讳地提出要中国以美国资本主义为榜样。这种相当坦诚的态度,是笔者比较喜欢读他的文章原因所在。
郑先生虽然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在首都的北京大学受过高等教育,但就其世界观而言,并非信仰马克思主义。尽管如此,对于我们之间的不同观点,可以本着百家争鸣的精神共同探讨,相互切磋。究竟哪一种观点正确,最终要由实践来检验。
《中国青年报》于2010年10月27日,在“冰点”栏目发表了题为《改革深,社会稳——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访谈》的长篇文章。
笔者注意到,最近一个时期,郑先生就中国的改革问题频频发表文章。这篇访谈录的观点,对于一部分人(包括国内的某些人)来说,是具有代表性的。它触及到中国改革的许多方面,特别是政治改革的敏感区域,即“深”到哪里去的问题,因而值得认真地分析和讨论。
郑先生是从中国改革的三步走,也即三个阶段,来阐述他的看法和主张的。
一、承认并赞扬私有化的经济改革已经完成
郑先生认为:“经过90年代的改革,经济上基本的市场制度确立起来了。比如说1994年的税收制度、1998年的中央银行制度、加入WTO等等,中国市场经济基本雏形已经建立。也就是说,经济改革作为主体性改革的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了。”
在西方的词汇里,“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就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不同社会制度的代名词。郑先生在这篇访谈录里也说:“你不叫资本主义叫市场经济也可以”。这就等于说,在我国,经过30多年的改革开放,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已经完成,私有制经济已取代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资本主义已取代社会主义,这是不争的事实了。郑先生能够实话实说,是值得我们赞许的。
郑先生虽然承认中国的市场经济改革就是资本主义改革,但他并不反对这种改革,因为他不反对资本主义。他认为,当代资本主义已经不同于原始积累时代的资本主义。
郑先生在中国读中学和大学的时候,一定学过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课的,这在郑先生的记忆里也一定不会没有烙印的。但是,郑先生在这篇访谈录中,却引证马克思的一些话来为当代资本主义辩护,而他如此引证的马克思主义,笔者是不敢苟同的。例如:
(一)资本主义的本质是什么?郑先生提出,按马克思所说,“资本主义的本质,就要把所有的东西货币化,所有的东西都可以用来交易,因为利润是资本唯一的目标。”笔者没见到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的本质做出过这样的定义。郑先生这一段话,实际上是讲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其它生产方式所共有的商品流通的现象。马克思说:“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这两种现象,是许多生产方式所共有的,虽然在范围和重要性上是不等的。所以如我们仅认识它们所共有的商品流通的抽象范畴,我们对于这各种生产方式的特征,就还不能有任何认识,也不能下任何判断。”(《资本论》第一卷第133页注)
众所周知,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著作中始终认为,以资本家占有生产资料并剥削雇佣劳动即劳动力的商品化才是资本主义的本质。还有,郑先生提出的“利润是资本唯一的目标”的表述,也不够恰当。资本追求的唯一目标应该是剩余价值更确切一些。因为,利润只是剩余价值的表象形态,剩余价值才是利润的本质。马克思说:“剩余价值,作为全部预付资本的这样一种观念上的产物,取得了利润这个转化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二十五卷第44页)长期以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为了替资本主义剥削制度辩护,总是把利润说成是资本本身的产物,把资本的一切部分都表现为利润的源泉,这就把资本各个部分的不同作用、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掩盖起来,似乎利润是资本的产物,或者说是资本、土地、劳动三种要素共同的产物。这样,资本家得到利润,土地所有者得到地租,劳动者得到工资,是公平合理的,似乎谁也没有剥削谁。马克思的剩余价值理论揭穿了其中的秘密,指出利润、地租、利息等等,都来自剩余价值。而剩余价值是劳动者创造的。这样,资本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就一清二楚了。按理说,郑先生在中国所受过的教育,对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本质的论断应该不会陌生。现在他却如此引证,人们不能不想,郑先生是不是有意在掩盖资本主义的本质呢?
(二)资本主义的掘墓人是谁?郑先生说:马克思所揭示的是“西方早期的资本主义”,是“原始的资本主义”。那时的资本主义“对西方整个社会破坏得很厉害”,是“悲惨世界”,所以,“马克思当时得出的结论,资本主义本身是它自己的掘墓人。”
资本主义的掘墓人应该是无产阶级,而不是什么含糊不清的“资本主义本身”。早在1843年马克思所写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及1844年恩格斯所写的《英国工人阶级状况》中就作了论述。而在他们合著的第一部无产阶级政党的纲领、著名的《共产党宣言》中,就科学地提出和论证了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历史使命。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资产阶级不仅锻造了置自身于死地的武器,它还产生了将要运用这种武器的人——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又说:“资产阶级无意中造成而又无力抵抗的工业进步,使工人通过联合而达到革命团结代替了他们由于竟争而造成的分散状态。于是,随着大工业的发展,资产阶级赖以生产和占有产品的基础本身也就从它的脚下挖掉了。它首先生产的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257、263页)这就明确无误地告诉人们,无产阶级才是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的掘墓人。郑先生抛开无产阶级,而谈资本主义是它自身的掘墓人,这种张冠李戴的表述,显然是在抹杀无产阶级的伟大历史使命和作用。
(三)资本主义的本质是否已经改变?郑先生认为是改变了。他说:“从原始的资本主义,过渡到现在比较人性化的资本主义,或者福利资本主义”,已经完全不同于“原始的资本主义”和“早期的资本主义”。现在的资本主义“是通过社会改革,把社会保护起来。现在西方对经济和社会领域有了比较科学的区分,经济这一块要市场化,尽量创新、竞争,这是进步的关键。但社会这个领域要保护起来,不可以把社会领域无限地货币化,或者用马克思的术语,商品化。”郑先生还列举了西方社会“有社会保障”,“上学不用太花钱,看病不要钱,或者不需要很多钱,住房也不贵。在这些方面有社会政策作保障。”听郑先生的口气,似乎当下的资本主义已经社会主义化了,甚至比社会主义还要好,是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学习的“样板”。
显然,郑先生的这种分析和论断是不符合当今资本主义世界现实的。当今资本主义的全部现实表现证明,为了维护资本主义剥削制度,为了缓和日益尖锐的阶级矛盾,掌握政权的资产阶级在剥削的形式和手段上做了某些改良,就是从他们占有的剩余价值中,拿出一点点,分出一杯羹,给被他们剥削的本国无产阶级以某些维持生存的社会福利,以维持资产阶级的统治。从实际情况看,这种做法能够收到一点有限效果的,一般限于帝国主义和资本主义发达国家。因为他们除了占有本国劳动人民的剩余价值外,还对广大发展中国家人民进行残酷野蛮的剥削和掠夺,获取巨大的超额利润,作为他们对本国人民搞一点福利的主要来源。在整个资本主义世界中,这样的国家人口只占五分之一。其余占资本主义世界人口五分之四的发展中国家,多年来也在学发达国家的办法,但因为他们没有那样的超额利润,反而处于被帝国主义和发达国家剥削掠夺的地位,所以总是学不成个样子。这个问题,只要看一看亚非拉大多数国家的民生困窘情况,就十分清楚了。
所有的资本主义国家,包括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尽管搞了一点有限的社会福利,但是,资本主义的本质和特征并没有根本性的改变,更没有消失。第一、生产资料的私人占有没有改变,它依然是当代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基础。第二、资本的剥削依然存在,由此而造成的社会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不仅没有缩小,而且还在进一步扩大。第三、资本主义的国家政权性质没有改变,维护资产阶级利益和统治地位依然是当代资本主义国家的主要职能。第四、帝国主义的本性没有改变,对外侵略与掠夺依然是当代垄断资本主义的基本政策。因此,郑先生回避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美化资本主义改良的言论,都是站不住脚的。把美国等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作为中国改革的“样板”更是荒谬的。早在六十多年前,毛主席在评美国白皮书中就批评了“那些相信美国什么都好,希望中国学美国的人们”(《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1488页)。几十年过去了,郑先生的头脑里为什么还停留在那个陈旧的民主个人主义思想中不能自拔呢?
二、社会改革的“三个功能”难以自圆其说
郑先生认为,经济改革、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三者是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以经济改革为主体性的改革阶段,也有社会改革和政治改革,是辅助性的。中国现在已经进入“社会改革”为主体性的改革阶段。
他说“本世纪初以来就开始进行社会改革,社会改革就变得非常重要。”“社会改革”怎么改?郑先生提出要实现“三个功能”。
第一个功能,是“还债”。他说:“前面主体性的是经济改革,产生了很多的问题,比如说国有企业体制变化,从大锅饭到流动性劳动力市场,从前依附于国有制企业上的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和住房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新的条件,而经济改革本身又没能确立这些方面的社会制度。社会公平因此受到很大的损害。还有对环境的破坏。”特别是“医疗和教育成为暴富的领域,在世界历史上很少有这样的事情发生。”……“这些都需要还债”。
郑先生对改革中所产生的这些严重社会问题的描述,我们可以这样来解读:国企私有化,工人雇佣化,医疗、教育、住房市场化,工人阶级贫困化,主人翁地位被虚化,劳动群众被压在新的“三座大山”下……。
如此严重的社会“损害”和“破坏”,其根源何在?罪魁祸首是谁?怎样“还债”?其实,郑先生在论述经济改革的问题时已经涉及到了,那就是通过以资本主义为导向的经济改革,把社会主义的公有制变为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把按劳分配变为按资分配,对劳动人民进行残酷剥削。归根到底,私有制是罪魁祸首,是万恶之源。私有制不除,何以“还债”?
但郑先生却不按照这个思路和逻辑去分析,而是舍本求末。他认为:根源、祸首是“新自由主义”,是对新自由主义抵抗不力。谁抵抗不力呢?他说:“新自由主义进到中国”,“各级政府成了这些新自由主义的主体”,导致“现在的状况是,改革的动作不大,发展经济加快,社会不稳定。”他说:“西方的新自由主义到了中国变成GDP主义,好多社会的东西都被破坏掉了,当然就没有稳定的基础了。”
新自由主义固然是产生这些严重问题的重要原因,但郑先生并没有进一步去剖析新自由主义的制度属性和阶级本质,因此,他的分析依然是一本糊涂账。
怎样看待新自由主义对我国的影响呢?
笔者认为,首先,应当从本质上看。新自由主义是资本主义经济、政治、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发展的产物。新自由主义(Neoliberalism)是20世纪30年代后期发展起来的一种资产阶级经济理论。它批判凯恩斯主义,反对政府干预,坚持经济自由主义,强调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认为这样就可以有效地维护弊端丛生的资本主义制度。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告诉我们,无论是古典自由主义、主张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还是主张回复古典自由主义的新自由主义,它们作为西方国家一定时期流行的一种派别和思潮,都是属于资本主义范畴,都是为资产阶级的统治服务的。
其次,从对我国的实际影响上看。可以说,新自由主义是秉承帝国主义对社会主义中国实行西化、分化、和平演变的旨意和使命而来的。因此,他们不只是对我国社会公平和社会主义福利的破坏,而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根本制度的颠覆。在一定意义上讲,新自由主义对我国,就是帝国主义推行新殖民主义的代名词。对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新自由主义鼓吹和推行的几个主要内容上,看得一清二楚。一是否定公有制,主张私有化;二是否定计划经济,主张市场化;三是否定社会主义,主张资本主义;四是否定国家经济独立和主权,主张全球政治、经济、意识形态一体化。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哈耶克,就是一个反共、反社会主义的资产阶级政客。
再次,回过头来看,教训深刻,后果严重。我国那些改革的“精英”们,所念的改革“经”,所开的改革“药方”,不正是新自由主义的私有化、市场化、全球化那一套吗?!好端端的一个社会主义制度,硬是被这帮政治骗子、江湖医生及其主子帝国主义和走资派给害死了!
郑先生看到了新自由主义表面上的某些危害,但没有从其本质上去剖析和批判,所以,只是隔靴搔痒。所谓“还债”,也只能是空头支票。
第二个功能,是深化经济改革。他说:“要通过社会改革来深化经济改革,……找到新的经济增长的根源。”这个增长根源就是“要建立消费社会”。“没有社会保障机制是建立不起消费社会的。社会改革就是要建立把社会保护起来的制度,用社会保障的制度鼓励老百姓消费。”
在谈到消费社会时,他还对比西方的社会保障情况,指出中国社会保障方面问题很多,“出了很多的房奴、孩奴,什么‘奴’都有,没有社会保障机制”。“更糟糕的是,中国很多年来,尤其是地方政府,不仅没有提供社会保障机制,反而是通过破坏社会、损害社会的方式达到经济的增长”。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呢?郑先生认为,是因为很多改革者“没有把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区分开来。改革过程中,简单地把经济领域的原则应用到社会领域。”
笔者认为,郑先生的论述是自相矛盾的。他陷入了一个认识怪圈。第一、社会的“欠债”,是经济改革造成的,也即私有化造成的,而他提出的解决办法不是去恢复公有制,而是继续深化私有化的改革。显然,如此“深化”,只能是雪上加霜、饮鸩止渴。第二、郑先生所列举的这些“债”应该是全局性的,而非局部性的,把矛头指向地方政府,指向下面,有失公允。第三,根本问题不在“很多的改革者”和“智库人士”的专家学者,而在改革的总设计师为谁设计,推行什么路线和政策,走什么道路。总之,郑先生的分析是不能令人信服的。
第三个功能,是民主化。他说:“就是要为未来的民主化奠定基础”。他提出:“好的民主才是好东西,坏的民主比什么都坏”。他认为欧美资本主义的民主是“好的民主”,非洲、拉丁美洲、亚洲有些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是“劣质民主”。他希望“中国民主化了,就是优质的民主,而不是劣质的民主。”他认为,好的民主和坏的民主,主要是“制度建设”。“比如说基本的经济制度,更重要的就是社会制度。”他说:“为什么拉丁美洲、亚洲有那么多的劣质民主?就是因为没有这些国家制度,在国家制度建成之前,过早引入选举民主。西方国家因为有市场经济的高度发展,有社会保护机制”,所以才有好的民主。他说:“西方民主,当然现在也有问题,但不管怎么说运作得比较良好”。他还认为,西方民主好,“不仅仅是因为资本主义的发展,产生了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社会主义的功劳,就是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减少社会分化,使得社会比较平等一些。” 就是说,资本主义运用了“社会主义的保障制度”,所以才是好的民主。好了,郑先生的话说得够清楚的了,这不正是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的“资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吗?不正是“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想要消除社会的弊病,以便保障资产阶级社会的生存”吗?(《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一卷第280页)因此,郑先生的这些主张,不过是马克思恩格斯早就批判过的“资产阶级中的一部分人”的主张的复制品而已。
郑先生不仅仅是谈民主,通过民主层面,进而谈到中国的国家制度层面。他说:“中国如果在民主化之前不能把国家制度建设好,肯定是一个劣质的民主”。“好的社会都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结合,你不叫资本主义叫市场经济也可以。市场经济是人类社会到今天为止最有效的创造财富的机制,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可以创造财富,创造出一个中产阶级来,但是它本身不会保护财富,也不能保护中产阶级。保护财富、保护中产阶级的是社会主义。”郑先生的这段话,可谓是惊人之语。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相“结合”的国家制度是最好的国家制度。而美国等西方国家是“结合”最好的,因此也就是最好的国家制度。他不仅是表扬西方的资本主义制度,同时也是希望中国走这一条“结合”的路。
郑先生的这套“理论”,人们并不陌生,就是“趋同论”(CONVERGENCE THESIS)。即社会主义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正在趋向同一方向发展。这个“趋同论”,既被改革“精英”们当成宝贝,也被新老修正主义者所推崇。毛泽东当年在批判修正主义时指出:“修正主义者抹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区别,抹杀无产阶级专政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区别。他们所主张的,实际上并不是社会主义路线,而是资本主义路线。”(《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郑先生不是共产党人,自然不属于修正主义的范围。但身为美国社会科学研究会/麦克阿瑟博士后研究基金获得者、英国诺丁汉大学终身教授、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学者,对于国际上流行多时的“趋同论”,是不会不知晓的。
郑先生的上述言论,不能不让人们联想到刘晓波等人所炮制的《0八宪章》,联想到他们所推销的“普世价值”和“民主宪政”。
必须指出,一切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以及稍微了解资本主义发展史的人,都不会赞同郑先生这种主张的。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是水火不相容的两种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公有制与私有制怎么能“结合”和“趋同”?按劳分配与按资分配怎么能“结合”和“趋同”?无产阶级专政与资产阶级专政怎么能“结合”和“趋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民主与资产阶级的民主怎么能“结合”和“趋同”?这样两种截然对立的国家制度,本是谁代替谁、谁吃掉谁的关系,怎么可能“结合”和“趋同”呢?!再说,如果西方国家的制度果真如郑先生说的那么好,就不会出现巴黎公社、十月革命,就不会出现一个社会主义阵营,也不会出现时至今日还在发生的周期性经济危机和各国工人阶级反抗资本剥削的大罢工等斗争风潮,就不会出现时至今日还在连绵不断发生的侵略与反侵略战争。
当然,我们说西方国家的制度和民主不是个“好东西”,并不是说,中国目前的制度和民主就是个“好东西”。由于中国经济基础的改变,中国的国家制度和民主制度已经发生了变化。如郑先生所批评的,很多好的东西遭到“损害”和“破坏”。不过,郑先生要把中国的国家制度和民主制度引向彻底美国化的主张,这是笔者不能同意的。因为那样,中国会更加“糟糕”。
至于,郑先生所大谈特谈的“改革、发展、稳定”这样“一个良性循环”,如果不改变私有化的经济基础,不改变大多数人雇佣奴隶的地位,是不可能兑现的。要走资本主义道路,社会就不会有合理发展和稳定,反之,要合理发展和稳定,就必须走社会主义道路。二者必居其一,不可能兼而有之。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哪里有剥削,哪里就有斗争。”毛泽东的这句名言是一个千古不变的定律。
三、政治改革要“深”到何处去?
政治改革是郑先生这篇访谈录要谈的主要话题。
政治和政党是不能分离的。西方有个“政党政治”之说。政治改革必然要与政党改革相关联。马克思主义认为,政党是阶级和阶级斗争的产物,任何政党都有其鲜明的阶级性。
郑先生谈到中国共产党自身的“改革”时说:“在以市场经济为导向的经济改革过程中,民营企业长大了,就出现私有产权的问题。所以开始修改宪法,承认多种所有制,承认私有产权,到2007年出台了《物权法》。政治上的调整主要是允许民营企业家入党。这个是了不起的变化,使得共产党从以往的革命党开始转向执政党。革命党依赖的是工人、农民,不是一个包容性的政党,是阶级性的政党;现在开始向各个社会阶层开放,所有优秀人士都可以加入共产党,这是一种开放性的政党。我觉得,未来的历史看今天,这是共产党内部一个大的转型,即向执政党转型的开始。所以总的来说,90年代接受了80年代的教训,政治改革配合经济改革,配合得很好。”
这段话很有一点对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回顾和总结的意思。先是改变经济基础,再来改变上层建筑。从逻辑上讲,似乎合乎“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这样一个规律。不过这种“规律”,不是历史的进步,而是历史的大倒退!共产党员变成资本家,资本家加入共产党,的确是个“了不起的变化”!所谓“革命党转向执政党”,是无耻地背叛无产阶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所谓“包容性的政党”,是赤裸裸地拜倒在资产阶级的膝下;所谓“开放性的政党”,是叛徒们对无产阶级及其先锋队的出卖;所谓“政治改革配合经济改革”,是走资派们配合帝修反,把独立自主的社会主义中国引向万劫不复的资本主义、殖民主义深渊。这样的“改革”,这样的“变化”,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特别是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当然是皆大欢喜,当然要为之欢呼,当然要称赞其“了不起”。而无产阶级和革命人民,对这种“变化”,则是义愤填膺、坚决反对的,他们绝不会赞成给他们带来剥削和压迫的这种被资产阶级称之为“了不起”的“变化”!
在郑先生看来,中国共产党光有“转向”还是不够的,还要拿出行动来,进一步“壮大”资产阶级力量,使资产阶级成为“社会的主体”,这样才能达到改革、发展、稳定的目的。他说:中产阶级“是政党政治和多党政治的稳定力量”。“因为是社会制约政党,不是政党之间互相制约。像美国,无论是共和党也好,民主党也好,无论哪一党上台都要照顾庞大的中间阶层、中产阶级的利益,只是一个偏右一点,一个偏左一点,但偏不到哪里去,因为一旦丧失中间群体的话,谁也执不了政。”所以他认为中产阶级应该成为“社会的主体”。他说:“中国,创造财富的机制它已经找到了,就是市场经济。现在无论是宪法、党章,都承认和保护这一点。现在缺乏的是,怎么样保障创造出来的财富,怎么样把中产阶级保护起来,使得它继续壮大。”
郑先生认为,中国高层提出的“小康社会”就是“中产阶级社会”。郑先生还认为,温家宝总理所说的“通过政治改革来保障改革的成果”,也是“从这个角度来看”的。
郑先生反复强调壮大和保护的“中产阶级”,到底是怎样一个阶级概念?毛泽东在《中国社会各阶级的分析》一文中,先后分析了地主阶级和买办阶级、中产阶级、小资产阶级、半无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在分析中产阶级时,毛泽东指出:“这个阶级代表中国城乡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中产阶级主要是指民族资产阶级,……这个阶级的企图——实现民族资产阶级统治的国家,是完全行不通的……”。这里,毛泽东明确地把当时的民族资产阶级看作是中产阶级。而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把从事脑力劳动的白领雇员也称为中产阶级或白领阶级,其目的在于论证现代资本主义社会已经或正在“中产阶级化”,从而否定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否定资本的剥削,淡化工人阶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在与“国际接轨”中,也接过西方国家这个模糊阶级、欺骗人民的概念,把资产阶级称之为“高收入阶层”、“中产阶层”、“中间阶层”或“中产者”、“中等收入者”等等,它已不是马克思主义就生产资料所有制关系意义上说的阶级了。郑先生所指的中产阶级,决不仅仅是民族资产阶级,他是泛指整个资产阶级,自然包括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和外国在中国的资产阶级。所以,笔者认为,郑先生关于中产阶级的论述,实质上是要中国共产党进一步投降资产阶级,用中国共产党所掌握的领导权,去为扩大和保护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
郑先生提出,中国共产党要行使好领导权,主要的是“推进改革”。郑先生说:“光有统治权、行政权,如果领导权缺乏的话,就不好办。”“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权怎么来?这就要领导改革,把改革事业推向前进,这是现在最大的、最重要的领导权资源。”他说:“我受意大利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的影响比较深,他提出政治就是要讲领导权的问题,领导权不是为了领导而领导,领导权是要做事情的——建设国家啊,推进改革啊,这些都是领导权的内容。就是说,你要确立一个领导权,但领导权并不是为了维护你自己领导者的利益,而是要为整体社会做事情。”他说:“葛兰西说过,一个政党要行使它的领导权,必须要超越自己本身的利益,代表其他各个社会群体、阶层、阶级的利益。”“党必须是开放的,党不可以被既得利益所利用”,党要“通过开放掌握领导权。”郑先生的这些话,说白了,就是要中国共产党做一个“超越”无产阶级阶级“利益”的党;要代表全国的各个阶级,主要是资产阶级;要向这个方向和目的“推进”和“深化”。这些话很耳熟,因为它不过是当年赫鲁晓夫大肆鼓吹的“全民党”、“全民国家”的陈词滥调,而这个陈词滥调推行的结果是苏联的变质和解体。今天,郑先生是否也要中国共产党通过这条路走向同样的下场呢?
郑先生很是推崇所谓的“马克思主义者”葛兰西的。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看一看这位葛兰西到底是怎样一个人。安东尼奥•葛兰西(1891~1937)是意大利共产党领导人之一。主要著作是《狱中札记》。葛兰西的主要政治观点有,否定经济计划模式,反对“单纯为政治服务的文化观”,批判“苏联式马克思主义”和“俄国的试验”是“具有局限性并且缺乏领导权基础,不具有(或尚未具有)有待效法的普遍价值”。葛兰西认为:美帝国主义的“计划性经济”是一种高于斯大林式苏联“指令经济”的形态,主张阶级间的“妥协”。葛兰西主张的“建构更为灵活的国家概念”,“它不同于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建构的国家概念”。他的国家概念,是“保障国家的稳定需要各种力量的平衡”,“要求各个基本阶级之间的‘妥协’”。总之,葛兰西认为,“国家是实践活动和理论活动的整体,领导阶级凭借这些活动不仅维护并辩护自己的统治,而且能够获得被领导者的积极认同”。显然,葛兰西的领导权概念同无产阶级专政理论是完全对立的。葛兰西的这种主张,从根本上背叛了无产阶级专政理论。原来,郑先生所推崇的葛兰西,并不是什么“马克思主义者”,而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反马克思主义者,一个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叛徒,一个地地道道地伯恩施坦修正主义分子。难怪郑先生的改革观中,总是流露出葛兰西的思想痕迹。
改革“国家制度”,是郑先生提出的政治改革的又一重要内容。常识告诉我们,国家机器主要是由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组成的。因此,郑先生在回答如何“完善的现代国家制度”时特别提出,改革国家制度“政党算一个,军队算一个;法治比较弱,概念都有了,但执法不行”。还有政府和人民之间、人大、政协等“相关制度需要改进”。他认为现在的“司法过于政治化”,也要改革。“执政党可以主导立法、控制立法。但是一旦法律产生了以后,政治就要休止了,……不可以再政治化。”
这就是说,郑先生是主张司法等国家机器不要“政治化”,但这是不可能的。国家是什么?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为了维护本阶级的利益而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的工具。因此国家制度总是存在鲜明的政治化和鲜明的阶级性的,无论社会主义国家,还是资本主义国家,概莫能外。这一客观事实是不以人们主观上承认与否为转移的。郑先生提出的壮大和保护资产阶级,肯定《物权法》,不就是政治化的表现吗?所谓改革国家制度,不过是改变国家制度的阶级性,变社会主义制度为资本主义制度,变无产阶级专政为资产阶级专政而已。这种改变,不是政治是什么?郑先生的这套说教,相信的人是不会很多的。
四、改革的阻力与“破局”的危险
郑先生在访谈录中对目前中国政治改革的阻力谈的比较多。
他谈的阻力之一,是党政没有真正分开。他说:中国共产党“希望从一个革命党转向执政党”,“但是我觉得现在的中国共产党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执政党,而是一个行政党,政党亲自抓行政事务。这就出现了很多问题”,“政治事务就荒凉了。”在党政关系上,郑先生的主张是这样的,他要中国共产党向西方资产阶级政党那样,不要去管政府、军队和司法,只关心党内的“政治事务”就行了。然而,在共产党的词典里,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共产党首先是一个革命党,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然后实行无产阶级专政,维护对国家政权的统治,建设社会主义。不这样做,就不成其为共产党了。再说,郑先生所推崇的西方国家的政党政治,其实也不像他介绍的那样似乎与国家政权无关。在西方的政党政治中,无论是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都是资产阶级为了实现自己的政治统治、实行本阶级专政的政治形式。所以才有执政党(在朝党)或反对党(在野党)之分。两党制、多党制,不过是资产阶级不同政治集团的轮流“坐庄”执政,而不管是哪一党“坐庄”执政,其维护资产阶级的政治统治、实行本阶级专政的本质是不变的。中国共产党如果放弃无产阶级专政,放弃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就会丢掉政权,重蹈苏联和东欧国家亡党亡国那样悲剧的覆辙。
阻力之二是所谓“票决民主”没有真正实行。郑先生提出:“党内的票决民主应当早于政府的票决民主”,“中央的民主要先于地方的民主”,“这样的程序才符合民主和国家制度建设的逻辑”。在推行“票决民主”的程序上,他认为:“推动自下而上的民主,这是很危险的一个过程。”“按照政治学上国家制度的逻辑,一定是自上而下建立起来的”。
人所共知,一种国家制度,民主与专政是互为条件,构成国家政权不可分割的两个方面。毛泽东早就明确地指出:“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选集》四卷本第1480页)可以说,民主既是统治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方法,又是政权的组织形式或称国家形式。郑先生大力推介的所谓“票决民主”,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国家“宪政民主”或称之为“民主政治”的那一套。历史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民主制,是资产阶级实行政治统治的典型形式,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另一面。资产阶级国家制定了宪法,确立了议会制和普选制,声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但在资产阶级占有生产资料和无产阶级只是雇佣奴隶的社会条件下,一切民主权利只能为资产阶级所享受。因此,列宁一针见血地指出:资产阶级民主“是一种残缺不全的、贫乏和虚伪的民主。”(《列宁选集》第三卷第248页)与资产阶级民主相对立的无产阶级民主,是到目前为止人类历史上最高、最好、最广泛的民主。因为它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是全体人民在共同享有对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支配权的基础上,享有管理国家的最高权力。广大劳动人民成为国家的主人,享有广泛而有切实保障的民主权利。
诚然,时下中国的民主制度面临着尴尬的局面。在形式上,依然是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实际上,早已表里不一、名不副实了。如郑先生所说,以私有化为导向的经济改革已经完成,生产资料大部分已被资产阶级所占有,随之而来的是专政的性质也发生了根本改变,无产阶级的民主已经难觅踪影。怎么办?按照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逻辑来分析,郑先生所推介的那套西方民主制度,的确是中国资产阶级的迫切要求,似乎势在必行了。事实上,中国私有制经济取代了公有制经济主体地位后,已经为资产阶级(包括官僚买办资产阶级)从事政治活动提供了强大的经济基础,这为实现郑先生所主张的“票决民主”,迈出了重要一步。然而,如果真要实行“票决民主”,必定出现戈尔巴乔夫取消苏联宪法第六条(共产党的领导)后那样的局面。政治改革的“破局”之日,可能就是共产党“出局“之时。这决不是危言耸听。
阻力之三是党“内外的分歧”。郑先生在回答“中国‘进一步改革’的动力”和“击退那种拒绝改革的声音”问题时,毫不隐晦地说:目前中国患了“改革疲乏症”。他说:“中国这十多年来应当说改革议程还是明确的,但改革的力度和社会所期望的已经相差很大”,“没有很多实质性的动作”。他提出:政治改革不能“被社会推着走”,不能是“反应式的救火”。郑先生认为,如果政治改革继续“疲乏”,“这种局面维持不下去的”,是“很危险的”。 显然,郑先生所指的改革“疲乏”、力度“不够”、没有“动作”等不是下层,而是上层。
的确,近几年政治改革和其它改革的步子比前几年似乎放慢了一些,但这并不是上层的本意,也不是因为他们在心理上患了“改革疲乏症”,而是客观形势使然。从上层来说,他们仍在不断地强调改革要“进一步深化”,“决不能停滞,更不能倒退”。但客观形势是:前些年以资本主义为导向的改革的严重后果日益显现,阶级矛盾日趋尖锐,劳动人民为求生存不得不起而抗争。各地的群体事件、罢工事件此伏彼起,日益增多,甚至发生通钢那样的国企工人将前来控股的资本家总经理群殴致死的反抗事件。这就使得有关方面不得不把进一步扩大私有化的改革步子暂时放慢一点;对于实行西方式民主的政治改革,也不得不更为谨慎一点,以利于现有统治秩序的所谓“维稳”。 当然,即使在这种情况下,上层中仍然有鼓吹“不改革死路一条”,发誓“风雨无阻、至死方休”的人。而且,改革还在“深化”,并没有真正停止。例如,前不久公布的国务院“新36条”与最近公布的允许私人资本和外国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开办私人医院的改革等。
阻力之四,是所谓“既得利益集团”。郑先生说:“怎么样超越既得利益呢?邓小平的做法是,有既得利益阻碍的话,就在外面培养新的利益,使得新的利益对老的利益构成压力,从而推进改革。”郑先生所举的是经济改革的例子,是从公有制经济(老的利益)外面培植私有经济(新的利益)推动经济改革的。笔者理解,政治改革如果参照经济改革这个办法,那就等于在共产党外面再培植新的资产阶级政党和组织,来给共产党施压。这一招可真够厉害的!郑先生作为一个中国出身的外国学者,竟然对中国上层提出如此尖刻的警告,竟然提出如此大胆的主意,是颇为罕见的。
至于郑先生所谈的局面的“危险”,依笔者愚见,恰恰与郑先生的担心相反,如果按郑先生推介的这个目标改下去,才是最危险的局面。正如钱学森同志生前所担心的那样:“如果丢掉了毛泽东思想和公有制,中国就完蛋了!”(2009-11-1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11/111848.html)
五、回归社会主义是中国唯一出路
按着郑先生的说法,目前中国出现了改革的“困局”。
要想解除“困局”、找到一条正确的出路,就必须弄清产生“困局”的原因。本文前面的解析,特别是引证钱学森同志的话,已经基本上回答了这个问题。不幸的是,钱老当时的“如果”,已经成为今天的“现实”。可以说,丢掉毛泽东思想和社会主义制度,是出现“困局”和一切问题的根本原因。这已成为全国一切客观公正人士的共识。
面对严峻的“困局”,郑先生所提示的出路是走不通的。笔者认为,摆在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面前的唯一出路,那就是:回归社会主义道路。
这里所说的“唯一”,是否有些“武断”和“绝对化”了呢?非也。因为这个“唯一”出路,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的解放之路,是一百多年来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功之路。
要回归社会主义道路,就要恢复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恢复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无产阶级革命路线,真正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始终都要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没有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这是被中国革命的历史实践证明了的,也是我国《宪法》早就明确规定了的。当前,中国阶级斗争的焦点,就在于如何对待毛泽东和毛泽东思想。苏联把斯大林“打倒”了,苏联共产党和国家就垮台了。现在,帝国主义、修正主义和国内外的反动势力,正在集中力量搞“非毛化”、“贬毛化”、“去毛化”,其目的就是借此把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搞垮。中国人民一定要紧密团结起来,坚决捍卫和高举毛泽东思想的伟大旗帜。
要回归社会主义道路,就要恢复中国共产党的无产阶级先锋队性质。毛泽东说:“思想上政治上的路线正确与否是决定一切的。”现在,随着党的正确路线的改变,党的无产阶级性质也跟着改变了。如果不恢复党的无产阶级性质,就会丧失党的领导权,就不可能领导人民回归社会主义道路。苏东的教训可资殷鉴。
要回归社会主义道路,就要恢复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和按劳分配的主体地位。改革开放30年,公有制为主体的经济基础已经不存在了。目前,二、三产业中资本主义私有制经济在产值中占到三分之二以上,在从业人员中占百分之七十以上,第一产业(农业)成了小农经济的汪洋大海并在加速分化。新生的资产阶级在人数、资产上早已大大超过“三大改造”前的民族资产阶级。表示两极分化、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超过了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面对如此严重的“困局”,有关方面不仅不反思,不纠正,反而大肆鼓吹所谓的改革开放“伟大成就”。
总而言之,回归社会主义道路,是解决中国改革“困局”的最好选择和唯一出路,舍此别无它途。
其实,笔者所主张的这个“唯一”,也写在时下还在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里。《宪法》第一条对于中国的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就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宪法》第六条对中国的经济制度和分配制度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社会主义公有制消灭人剥削人的制度,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
谈到《宪法》,不得不多说几句。《宪法》是什么?《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一个国家所有法律法规之上的母法和最高法。
同国家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一样,《宪法》也是阶级斗争的产物。任何国家的《宪法》,都是由该国在阶级斗争中取得胜利、掌握国家政权的阶级所制定,并用以维护和巩固本阶级胜利的成果和政权。从《宪法》的阶级属性看,现代宪法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型,即资产阶级《宪法》和社会主义《宪法》。
新中国的《宪法》同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宪法一样,都是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基础之上,为巩固无产阶级专政、确立社会主义制度而制定的。
作为社会主义国家,我国分别于1954年、1975年、1978年和1982年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特别是1954年和1975年颁布的第一部和第二部《宪法》,是在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下,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而诞生的。它科学地总结了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经验,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宪法》经过多次修改。尽管其基本精神和一些规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甚至是本质上的变化,例如郑先生所说的“保护市场经济”、“承认私有产权”等,但有关方面出于某种需要,还是保留了上面所例举的几条规定和表述。
然而,一个时期以来,《宪法》中的这几条规定,也已被改革的“精英”们打着各种“创新”的旗号破坏殆尽。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侵吞变卖公共财产,喂肥了众多中外资本家,造就了一大批千万富翁、亿万富翁。有资料显示,目前我国占人口0.4%的高收入人群竟然占有70%的社会财富。(人民政协报2009年6月19日)如此这般,《宪法》规定的“公有制为主体”就变成私有制为主体,“按劳分配为主体”就变成按资分配为主体,科学社会主义就变成“中国特色的资本主义”(《参考消息》)。《宪法》中这几条庄严的规定,变成了“只说不做”的一纸空文。而那些明目张胆地违反《宪法》这几条的改革“精英”和资本家们,却在那里侈谈所谓“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这无异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亵渎和对全国人民的嘲弄!
现在,事情越来越清晰了,这些违反《宪法》规定的的改革“精英”和资本家们,与郑先生所主张的改革“深”化三步走的“路线图”基本上是步调一致的。而他们这个“路线图”所选择的“出路”也是“唯一”的,那就是:彻底背叛社会主义,全面复辟资本主义。这两种“唯一”出路的对立和斗争,其实就是我们常说的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对立和斗争。这个斗争是你死我活、不可调和的,还将是长期的、复杂的。这个对立和斗争将贯穿到整个过渡时期。所以,我们要做好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要准备打持久战。
不管历史的发展怎样曲折,也不管革命的道路怎样坎坷,我们坚信,中国人民一定会回归社会主义、走向共产主义。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不以任何人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英特纳雄耐尔一定要实现,也一定能实现!
(2010年11月12日初稿,2010年12月8日
完稿。李成瑞、刘日新同志对此稿进行了修改,
并加写了一些重要观点和内容。 ——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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