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在中央政治局12月3日历史唯物主义集体学习上指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我们党现阶段提出和实施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之所以正确,就是因为它们都是以我国现时代的社会存在为基础的。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我国全面深化改革作出了总体部署,是从我国现在的社会存在出发的,即从我国现在的社会物质条件的总和出发的,也就是从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要求出发的”。
“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不断适应社会生产力发展调整生产关系,不断适应经济基础发展完善上层建筑。我们提出进行全面深化改革,就是要适应我国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变化来推进社会发展。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这是历史唯物主义态度”。
显然,习近平的这番话,道出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在理论上明确了生产力发展与生产关系变化之间的正确关系,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唯物辩证法思想的科学论断,强有力地批驳了当下中国主流思想界流行的“唯生产力论”的荒谬论调!
但是,笔者认为,这次党的三中全会确立的深化改革政策路线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理论要求,不符合“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和方法论”的。习总书记在讲话中同时指出:“要鼓励地方、基层、群众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勇于推进理论和实践创新,不断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原原本本学习和研读经典著作,努力把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自己的看家本领,坚定理想信念,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综合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团结带领人民不断书写改革开放历史新篇章”。笔者受此鼓舞,对当前中国深化改革的路线存在的问题做一简单探讨,希望能如习总书记所言:有助于“深化对改革规律的认识”,有助于“书写改革开放历史新篇章”。
正如习总书记所言,“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中国的改革开放,要以现实为基础,以事实为依据,以促进生产力的发展为目标。那么,当前中国的基本“社会存在”是什么?显然,是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已经占据主体地位,中国80%的劳动力都在私有企业中劳动,大部分的中国人民都通过私有经济的方式来解决自身的生产与生活问题。与此同时,中国出现了严重的贫富差距现象,国际公认的反映贫富差距程度的基尼系数已可堪称世界第一;经济危机已开始在中国频繁出现,生产过剩问题严重,经济增长困难;民生艰难,就业问题严重,社会保障问题突出;劳动纠纷开始频繁出现,官民对立严重,阶级斗争现象重现中国;环境和资源紧张等等。为此,党和国家绞尽脑汁,又是深化改革,又是延迟退休年龄,又是避免“福利陷阱”,又是4万亿投资等等的。显然,这些就是当前中国的基本“社会存在”,中国深化改革应以这种“社会存在”为基础,来解决这些现实存在的问题,促进生产力进一步发展。
但是,关键在于,中国根据这种“社会存在”,应该怎样“调整生产关系”,“发展完善上层建筑”?是继续顺应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已占据社会主体,已经成为中国基本经济基础的客观现实,改变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去实行与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基础相适应的资本主义上层建筑、政治经济社会制度、生产关系?还是建立和完善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从而去克服国有经济和私有经济的种种不足和缺陷,进一步实现中国经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显然,正确的答案应该是后者。
然而,我们在这次三中全会的政策《决定》上看到的却只是前者,只是市场经济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却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与发展。完善与发展市场经济制度当然不错,但是如果这种市场经济制度是以资本主义私有经济为基础的,那显然就是大错特错的,就是严重违反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是一种十足的历史性倒退。
从本质上讲,社会主义是对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弊端的克服与解决。在当今中国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已经占据主体的前提下,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克服和解决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弊端,无疑是一件非常必要和重要的事情,是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发展和崛起所遇到问题的根本大事。中国作为一个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不去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事业,不去克服和解决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弊端的行为和做法,无论从那一个角度来讲都是不可理解、不可理喻的。
苏式社会主义的失败并不等于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失败,当然更不等于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弊端是无法克服、不能克服的。事实上,苏式社会主义并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理论要求,不是马克思主义所要求的那种科学社会主义。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基础是劳动价值论和唯物史观,要求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社会制度必须首先实行按劳分配,要通过某种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方式让劳动者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从而实现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人和生产力的解放。然而苏式社会主义则完全没有实现这一点,劳动者不但没有成为自己和自己劳动的主人,甚至被剥夺了自由生产与劳动的权利,根本无法满足人民和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
克服资本主义制度的弊端,实现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关键是要通过生产资料公有制的某种方式,让劳动者可以不出卖自己劳动力,就可以自由建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社会生产。只有这样,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才能比资本主义私有经济更好满足广大劳动人民的生产与生活需要,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弊端才能被有效避免,共同富裕才能实现,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要求,才是真正的社会主义。这种劳动者可以自由建立和拥有社会生产的生产方式,只能是一种所有权归企业劳动者自己集体共有的生产方式。这既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要求,也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要求,是克服资本主义的弊端,实现社会主义的唯一科学、有效、合理的生产方式。显然,理论和现实都可以证明,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弊端并非是不可解决的,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事业是现实可行、科学合理的。中国没有理由放弃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没有理由在发展私有经济的同时,却不去克服和解决私有经济的弊端。
在这次三中全会确定的深化改革政策措施中,除了完善市场经济制度之外,在涉及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容上,基本都是过去行之无效的那老一套。“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吗?显然,这在中国有过实践,其意义顶多是“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而已,不但没有体现丝毫的社会主义本质和意义,无助于中国经济社会问题的解决,也因公有经济内容的不合理、不科学性而流于形式、趋于消亡。社会主义不是单纯的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也不是单纯的党的领导,更不是单纯的社会经济发展,而是共同富裕,是贫富差距、经济危机、贫穷与失业、社会保障等社会问题的解决,是剥削和压迫现象的消除,是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
所谓“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在国有经济本身存在一定弊端,国家又大力鼓励支持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发展的前提下,不过是一废话、空话、假话而已。改革开放35年来,中国一直强调国有经济的主体地位,然而最终国有经济的比例在不断减少,所谓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形同虚设。时至今日,这种所谓的主体地位已明显不符合实际。而且,中国没有因此而实现任何的社会主义目标,社会主义制度没有因此而得到任何的完善与发展,而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却逐渐发展壮大。中国经济因私有经济的发展也出现了一系列社会弊端,贫富差距、经济危机、贫穷与失业、本质为阶级矛盾的官民对立、劳资纠纷、腐败与犯罪等等不断制造着社会矛盾,威胁着中国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在这次三中全会确定的所谓“混合所有制”中,“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明显也是一句空话。职工持股的做法早在中国改革的初期就实行过、实验过,实践证明那是无效而无意义的。这种“混合所有制”并未改变企业生产的雇佣性质,仍然是一种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企业制度。职工的权利和股权远没有资本的权利大,在实践中往往会被资本收买和排挤,就像股票市场中的“散户”一样,仅仅是大资本、大股份嘴边的一块肥肉。职工们因为没有掌握多少具有实际意义的所有权和管理权,最终的结果就是职工权利的边缘化、最终的消失化。所谓资本和劳动的“利益共同体”根本不可能存在,其实践的结果将如过去一样,就是国有企业的变相私有化,就是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而“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组建若干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支持有条件的国有企业改组为国有资本投资公司”的改革,明显进一步弱化了国企的社会主义性质,使国企变成了非社会主义性质的单纯的“保值增值”、“服务于国家战略目标”、“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社会主义是消灭剥削和压迫,实现共同富裕,让劳动者当家作主,而不是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不是为公共服务作出更大贡献。
“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提高国企利润上缴比例”,“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等等,都进一步限制了国有经济的发展,缩减了国有经济的规模、性质和作用。
毫无疑问,在三中全会确立的深化改革政策措施中,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而只有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完善。这与党中央所宣称的深化改革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的政治宣示是严重悖逆和矛盾的,是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则和要求的。
的确,“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但是,这证明的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中国应努力打造社会主义的公有制经济基础,而不是任由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取代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更不能去建立适应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基础的“社会意识”、“上层建筑”。中国的改革开放,“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应该解决中国人民的贫穷与失业问题、民生与社会保障问题,解决经济危机、生产过剩、贫富差距、环境与资源紧张等问题,而不是建立任由私有经济的这些弊端肆虐中国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改革不是放弃社会主义,而是建立科学、有效、合理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却无法成为中国复辟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借口。中国没有理由因为经济基础已经变为资本主义私有经济,而把我们的上层建筑也改变成资本主义性质的上层建筑。不能因为私有经济占主体了,就要去满足少数资本家阶级的利益,而不顾我们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正因为我们要避免和克服资本主义私有经济的弊端,中国才要去建设社会主义,才在毛泽东等老一代革命家、思想家、国家领导人的领导下,成立了社会主义新中国。新一代的国家领导机构不能背叛革命,不能出卖党、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不能在中国复辟资本主义社会制度。资本主义的经济规律和要求显然不止是上层建筑要与经济基础相适应,也有资本之间的竞争导致资本利润率不断下降,进而导致经济危机、贫富差距、贫穷与失业、阶级斗争、社会动荡的规律。我们在遵循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规律的同时,是不是也要遵循这些规律?
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社会基本矛盾总是不断发展的,所以调整生产关系、完善上层建筑需要相应地不断进行下去”(习近平)。因此,在当前中国,为了适应生产力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物质和文化需要,就应该改变中国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改变生产关系,是要解决现存生产关系中存在的问题。显然,当前中国应当努力克服和避免私有生产关系存在的问题和弊端,“避免”而不是“利用”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规律祸害我们的国家和人民。克服私有经济的弊端,就要改变私有经济的生产关系,建立一种没有雇佣的,由劳动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市场经济是好的、对的,私有经济的生产关系却是不好的、错误的。我们完全可以在市场经济的基础之上,建立一种真正科学有效的,符合理论和逻辑要求的,没有雇佣生产关系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国应建立真实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而不是变相地恢复和发展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党和政府在利用经济规律,贯彻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原理时,不能本末倒置、颠倒黑白;要为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服务,而不能只是为少数资本家阶级的利益服务。
既然中国已经认识到:“既解决好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的问题,又解决好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问题,这样才能产生综合效应”(习近平),那么中国就应该搞清和明白:到底是什么生产关系在制约当前中国的生产力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科学可以明确地告诉我们:在资本主义私有经济已经占据社会主体地位,80%的劳动者要依靠私有经济生产与生活的前提下,制约中国经济发展的最主要因素就是资本主义的私有生产关系。因此,“既解决好生产关系中不适应的问题,又解决好上层建筑中不适应的问题”,就要改变这种资本雇佣劳动的不合理生产关系,建立按劳分配的,劳动者平等合作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生产关系。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国家的强大和人民的共同富裕,才能实现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实现人和生产力的解放。
的确,“生产力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最活跃、最革命的要素。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我们要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习近平)。因此,中国不应仅仅“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也要“调整生产关系”,克服资本主义私有生产关系的弊端,建立和发展出可以克服私有经济弊端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这显然是促进当前中国生产力发展的更重要因素。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要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推进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习近平),最符合人民利益的改革,才是真正正确、唯一合理的改革。因此,在现有条件和方式下,延迟退休年龄、反对民生福利、发展私有经济而又不去克服其弊端的改革都是不正确的改革。不克服私有经济弊端,而是单纯片面发展私有经济的改革和行为,是当前中国出现一系列社会问题和弊端的根源。正确的改革,不应仅仅是完善市场机制,更不应该搞国有企业私有化,而是应该通过国有资产的生产资料公有制方式,去帮助劳动者建立和拥有属于自己的社会生产,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从而实现劳动者的自由与解放,促进社会经济发展、解决劳动者的就业、民生和社会保障等重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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