踩踏事故难道重庆“家乐福”是祸首?
毛牧青/文
乐福重庆沙坪坝店促销引发踩踏事故 3死31伤
11月10日发生在重庆沙坪坝区“家乐福”超市的重大踩踏伤亡事故,使我处于极大的悲痛和愤怒状态下,本想以沉默对待。今天看到两篇文章,一些话我不得不说了。
一篇是今天半岛报发表的冷雪峰先生时评《谁让“贪便宜”的百姓付出血的代价》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711/20071113/news_20071113_523104.shtml,一篇是《市经贸委下发紧急通知 粮油盐肉蛋不得限时限量促销(附:新华社发布的商业部紧急通知消息)》。http://news.bandao.cn/news_html/200711/20071113/news_20071113_523072.shtml
显然,这两篇文章都是针对重庆“家乐福”事故写的,而且涉及到诱发事故的关键媒介——物价。
冷先生一文最早出现在《三秦都市报》上,最近网络上也出现不少类似分析的文章,出发点都是善良的,对社会低层人们给予极大同情,并分析出要害是“物价的上涨,早已超出了一些百姓收入增长的速度”,所以才使百姓“贪便宜”付出血的代价。但冷文“追根溯源”的三条根本原因即商家淡薄的安全意识,公共安全管理部门的不作为,物价上涨的排序完全颠倒了。其实敢于正视现实的排序应该是:首先的物价上涨,其次的管理部门不作为,最后才是商家安全意识淡薄。这样排序比较客观,也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如果按冷先生排序,如果把这次事故引发的罪魁祸首定为商家,显然有失公允本末倒置。
商家因本身利益,在法律允许条件下搞低价促销没有错,是一种经营策略。这次事故惨痛诱因与商家安全措施不到位有很大关系,但如果没有价格这个“祸首”作怪,恐怕这类事故就会不发生或少发生。大家知道,沿袭几千年的“特色中国”,“穷”是一直困扰百姓梦想的事实。这种历史“特色”和现实的两极分化,促使“贪便宜”这种无奈举动成为贫困百姓“勤俭治家过日子”消费购物的首要出发点,这一点不能责怪他们。传统和现实的“贪便宜”观念也造就了两批人:一大批就是两极分化形成的“弱势群体”,再一种是无所谓自己生活穷富,只是有这种“拣便宜”嗜好的人,这类人不多不少,多为中老年人和社会闲散人群,无所事事整日游荡在市场街道,能拣的垃圾就拣,能便宜的东西就买,不管有没有用,先拣(买)来再说,以备事后用。这两类人群加在一起,就形成一支庞大的“拣便宜”队伍。
我家住我市“家乐福”超市附近,每到晚上,超市内总游荡不少中老年(妇女尤多),等待打折处理食品时机。当超市“打折”号令一广播,这些人不顾年老体弱蜂拥到各自需要的打折摊柜抢、挑物品。这种令人感叹现象已经延续多年,而且队伍还在不断增加。同样的鸡蛋,仅便宜一两毛钱、还局限购买3斤的,便耐心培养“站功”组成曲回长龙;而保持原价的几乎无人问津。排了近一小时买便宜的无非省了几毛钱,说来可悲。没办法啊!谁叫你穷呢?这,就是我经常看到的现实!!每到超市临近下班,有些蔬菜瓜果熟食什么的,超市为了保证保鲜和价格稳定,立马当场销毁。我看到许多老太太在一边发出可惜和浪费的啧啧声。这使我突然冒出早年“批判”资本主义国家宁可把过剩的牛奶倒入海中,也不降价卖给贫困百姓那种丑恶现象的怪怪念头来。看来市场经济某些“规律”与国人观念相悖是许多人所接受不了的。物价上涨,为这种反常现象更添加推波助澜作用。不知我们的物价制定者和实施者如何解释这些现象。
我市经贸委下发的“粮油盐肉蛋不得限时限量促销”紧急通知显然是贯彻商务部的紧急通知的翻版。商业部的通知也是重庆“家乐福”事故的楷屁股“马后炮”。商业部的紧急通知还比较“温柔”合法,只是“要求商业企业不组织容易造成交通拥堵、人身伤害、秩序混乱的限时限量促销,消除安全隐患”(请注意:只是“要求”)。而我市经贸委紧急通知就比较“强硬”:“今后,零售企业不得组织以特价名义开展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限时限量购物活动。”(请注意:而是“不得”)
用政府的“宏观指令”手段强制物价稳定或降价,严格讲是违反市场价格规律的权宜手段,作用只能一时而不能一世,有时对难以控制的物价飞涨“脱缰野马”采取强行压抑措施往往适得其反。因为价格浮动有其自然规律。现实中因为我们许多产品商品价格不合理或垄断所为,政府利用自身的权威“调控”抑制一下未尝不可(现在也需要政府如此)。但在不触动旧体制弊端情况下的缝缝补补,最终解决不了根本问题。平抑物价,需要完善的市场法治机制和力度这个“本”的因素。如果单凭一相情愿不能触动“本源”基础,再善良的愿望也只能是“标”手段的“小打小闹”,而且这种“标手段”在垄断和“潜规则”轰击下不久就灰飞烟灭偃旗息鼓无果而终。国人诟病的房地产价格在国务院的干预下仍继续暴涨就是个最有力的说明。
粮油盐肉蛋等生活必需物品百姓须臾不能离开。政府规定“不得限时限量促销”,对这些主粮副食品正处在价格争议的上涨时期,一般平民百姓不可能有太多资金对这些“见风就涨”的食品“抢购囤积”,况且躲得初一,躲得过十五么?因此,这个“限时限量”规定对大多数人来说,属于“说了等于没说”的空话。至于“促销”。我上面说了,只要商家不违反法规,如何采取促销手段那是他们自己的自由,别人无权干涉——有卖有买愿打愿挨你管得着么?
当然,重庆“家乐福”踩踏事故的血腥,给政府、商家和百姓敲响警钟,凡事要从大局着眼;政府应尽快采取正确措施消除价格上涨势头,不要把一些貌似下面的责任、而实质是上面所致的问题统统归罪下面,多从自身查找原因;商家应该在目前“特殊时期”以国民利益为重,消除自己某些惟利是图手段,在采取各种经营谋略时,搞好自身环境的安全设施和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鸡飞蛋打”得不偿失的悲剧重演;百姓们应该怎么样呢?我想,若是仍有“便宜货”的地方,他们还会“不听劝阻”蜂拥而至去“抢购”。我看就不罗嗦了吧。
2007年11月13日上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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