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别来无恙乎?:闻讨论《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
半二十八画生
打开今天的各大新闻网站,站据首要位置的、最重要的新闻无疑是:政治局会议决定十七届二中全会25日-27日召开。
会议讨论了《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稿。会议认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是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按照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立足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新任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分步实施,坚定不移地把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推向前进,着力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重要体制保障。
可以预见,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即将拉开帷幕。值此历史重要时刻,蓦然回首,望见了另一个历史关头,就是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分析了我国当前的经济和政治形势,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特别是这几年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的经验,一致认为:必须按照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结合起来,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总要求,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以利于更好地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最后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明确认识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即使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经济,它的广泛发展也会产生某种盲目性,必须有计划的指导、调节和行政的管理,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是能够做到的。因此,实行计划经济同运用价值规律、发展商品经济,不是互相排斥的,而是统一的,把它们对立起来是错误的。
《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第一、就总体说,我国实行的是计划经济,即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而不是那种完全由市场调节的市场经济;第二、完全由市场调节的生产和交换,主要是部分农副产品、日用小商品和服务修理行业的劳务活动,它们在国民经济中起辅助的但不可缺少的作用;第三、实行计划经济不等于指令性计划为主,指令性计划和指导性计划都是计划经济的具体形式;第四、指导性计划主要依靠运用经济杠杆的作用来实现,指令性计划则是必须执行的,但也必须运用价值规律。按照以上要点改革现行的计划体制,就要有步骤地适当缩小指令性计划的范围,适当扩大指导性计划的范围。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产品中需要由国家调拨分配的部分,对关系全局的重大经济活动,实行指令性计划;对其他大量产品和经济活动,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指导性计划或完全由市场调节。计划工作的重点要转到中期和长期计划上来,适当简化年度计划,并相应改革计划方法,充分重视经济信息和预测,提高计划的科学性。
想当年,万众一心期待改革决不是要改变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而是按照社会主义的方向,改革具体的管理体制上存在的弊端,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如今弹指23载已逝,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纵横南北,计划经济变畏途。正是《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应无恙,当今世界殊。
今又闻讨论《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又恰似风樯动,龟蛇静,起宏图。
待来年,斯人还会复吟:“子在川上曰:逝者如斯夫!”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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