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五十年代,对于国内一些地方出现的工人、学生群众闹事,毛主席在多次讲话中指出,当新中国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中国急风骤雨般的阶级斗争就已基本结束,群众闹事基本上是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他说:“官僚主义是闹事的直接原因。因为官僚主义不肯改,群众就会闹事。”“闹出了事,我们怎么看?应该看成是普遍的事情,不应大惊小怪。应该看成是在特殊情况下调整社会秩序的方法。如果按照正确方法,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直到群众一闹才解决了,那么群众为什么不闹呢?在这种特殊情况下,闹一点事有什么要紧呢?”他老人家还说:“如果在客观上有事非闹不可,让闹反而比压着不让闹好。”对于闹事,“应当看有理无理。如果有理,党员应该站在群众方面,对十分坏的官僚主义,要反对。如果无理的,就不卷入。”
这些话反映了毛主席对待群众闹事的态度。再看一看今天的当局者是怎样对待群众闹事的。
公元2008年6月28日,贵州省翁安县发生了一起群体性事件,或者说是群众闹事。就是这样一起典型而又不足为奇、偶然而又实属必然的群体性事件,我们的各级党政机关领导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
事发不久,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对此事的定性是:“6.28”事件起因简单,但被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的群体性事件。事件惊动了党中央,总书记有指示,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长都有批示,武警总部的副参谋长、武警总队的总队长亲临一线指挥“清剿”。后来,石书记又覆手翻云、故作姿态,三次向群众道歉,指责翁安县委县政府官僚主义严重、忽视群众利益、行政不作为,导致民愤、民怨积压。再后来,县委书记、县长、县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都成了替罪羊,一一遭贬。再往后,强力机关开始了强力行动,共抓捕闹事群众一百多人。事态暂时“平息”。
中国社会发展到今天,如何对待群众闹事问题,已经成为当前各级党委政府不容回避的问题,也是一块检验政府是否真心服务人民的试金石。想想毛主席说的话,再看看对于翁安事件的处理,笔者以为当局存在以下不足:
首先,思路不清,没有抓住主要矛盾。地方当局分不清什么是敌我矛盾,什么是人民内部矛盾。错把人民内部矛盾当作敌我矛盾来处理。什么样的矛盾是敌我矛盾呢?主要是指阶级矛盾,是对抗性的,是不可调和的,是你死我活的。说翁安事件不是敌我矛盾而是人民内部矛盾,原因有三:其一,群众的目的是很明确的,就是向政府要一个说法。群众只冲击党政机关,而没有涉及工农商业、金融业、服务业等产业。群众的行为不是阶级矛盾激化,而是一种大民主运动,不是推翻政权的动乱暴乱,而是一种民意表达的特殊形式。其二,群众的行为是相当克制的,整个群体性行为没有死人。数万人行动,如果是敌我矛盾,不可能不死人。事实并不像石书记所说的,群众受黑社会指挥、唆使,公然向我党委政府挑衅。其三,群众的要求是合理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翁安事件所暴露出来的政府官僚主义严重、党的基层组织无力、党群关系紧张、群众利益受到较大损害长期得不到纠治等等。这些问题都可以通过非暴力的手段来解决,都不需要一个阶级对另一个阶级采取暴烈的运动。所以,翁安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不是敌我矛盾,这一点在事发初期,贵州省委的认识是肤浅的,思想是混乱的,所作的判断和定性是错误。
其次,措施不当,对群众采取专政手段。对待手无寸铁的群众,政府调集大批公安武警“清场”,事后又大批搜捕闹事的群众。这样的处理方式,让人难免想起段公的北洋政府,想起蒋公的民国政府。你请愿,打!你示威,抓!你游行,关!你闹事,死!熟不知,事情往往是某些人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抓了一百多个群众,就把一百多个家庭推到党委政府的对立面上去了,每个家庭又都有很多亲朋好友,这些人对政府又会是怎样的态度。抓了一部分人,其实逼得更多人反对政府。什么样的政府喜欢抓人呢?蒋介石的政府最喜欢抓人,抓共产党,结果越抓越多,越是剿共,共产党势力越大,最终自己被人民抛弃。美国政府喜欢抓人,抓外国总统,抓自己国民,抓来抓去,草木皆兵,结果美国的犯罪率全球第一,监狱人满为患,人民最没有安全感。抓人是不解决问题的。治得了标,治不了本。在翁安事件处理中,除了对群众采取不当措施,对基层官员也采取了丢卒保帅的策略。翁安事件,难道只是翁安县委、政府、公安局的事吗?贵州省委政府就没有责任吗?当然,将县委政府领导免职是应该的,但责任绝对不只应由他们承担。
再次,结局不容乐观,民怨未必消解,存在诱发更大范围冲突的可能。虽然贵州省委在事件发展的后期改变了开始的论调,但是这种逢场作戏、欺骗群众、政治做秀的手法也太不高明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要的是真正解决问题,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如果幻想仅靠这样一些低劣的两面派的欺骗手法蒙混过关,是不可能的。政府如果不放下架子向群众真诚道歉,如果不真心实意为群众解决问题,那么民怨不会消解,靠高压压出来的稳定下一次的暴发将更为猛烈。改革开放三十年,社会积怨已经到了群众难以再忍受的地步,中国老百姓是最老实的,不到活不下去的时候,谁会与政府作对呢?这样的大势下,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可能形成星火燎原之势。看不清这一点,不把这类发生在初级阶段的闹事处理得令人民满意,当局必然丧失一次绝好的自剜腐肉、洗心革面的机会。事情发展下去,到那时,一个小小的、此前听都没有听过的翁安小县都能成就的事业,有多少大中城市不可能成事呢?
正确处理群众闹事,首要的问题是分清闹事的是群众还是反革命分子,群众闹事是敌我矛盾还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反革命罪行还是人民群众特殊的批评方式。如果是敌我矛盾,那就应该采取专政的方式,比如拉萨事件,那是赤裸裸的反革命犯罪;如果是人民内部矛盾,那就应该用民主的方式而不是专政的方式来解决。翁安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所以不应该采取抓捕关押的专政手段来处理。
那么,到底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属于人民内部矛盾的群众闹事呢? 简单地说就是“三不三要”:
不怕,不压,不抓。“不怕”,就是像毛主席说的,不必大惊小怪,“不要尽是怕乱,出一些小乱子有好处,我们可以取得经验。”这是群众反映、求解问题的特殊方式,并不是违法犯罪,也不是反革命活动,不危害国家安全。要相信群众最终是能分清是非,分清敌我的,也要相信真正的共产党人是不怕群众闹事的。共产党就是靠闹事起家的,还怕闹事吗? “不压”,就是不能靠高压政策统治人民、控制群众,压迫只能换来反抗。压是压不住的、压不服的,“压服就是压而不服,不可能压服。”即使表面上服了心里也不服,真正的共产党人是掌握真理的,不可能靠压服政策带领人民、服务人民、解放人类、解放自己。“不抓”,就是要端正对群众的态度,把群众当成自己的亲人,那是执政基础,不是阶级敌人。要用批评、辩论、劝解、说理的方式来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无产阶级实行的专政只适用敌对分子。”“我们现在有些同志对待人民内部问题动不动就想武力解决,这是非常危险的,必须坚决纠正的。”抓起来关进监狱他的思想就改造过来了吗?他就不再反对你了吗?不是的。当然,这里说的“不抓”是绝大部分不抓,对于极个别的混在人民群众中的犯罪分子还是应当依据刑法处理的。
要整顿,要亲民,要鸣放。“要整顿”,是因为群众闹事的主要根源在“上面”不在“下面”,所以要解决群众的问题,先要解决领导的问题。也就是说,党委政府要多从自己的身上找原因,要整顿我们的党、整顿我们政府。群众已经起来用大民主方式批评你了,你是虚心接受批评、多作自我检讨、真心实意改正呢?还是依然我行我素、自以为是、执迷不悟呢?聪明的领导、正直的领导、为民服务的领导应当敢于向自己动刀子。“要亲民”,就是要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倾听群众反映的问题,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要善于把坏事变好事,把群众闹事当成自己改正错误的好机会,只要领导能够虚心接受批评,认真改正错误,群众还是会原谅你的。“要鸣放”,就是要允许群众说话,允许群众骂人,允许群众批评,允许群众上访,让群体有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让群众的不满和怨气有发泄的地方。就是要通过各种途径把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收集上来,把人民群众最切实的利益维护好,把人民群众最不满意地方纠正好,把人民群众的对党和政府的怨气疏导好。
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各类矛盾也会进一步加剧,群众闹事会越来越多。社会根本问题一天不解决,群众闹事就一天不会熄灭。如果矛盾是客观存在的,不去解决它,它自己不会消除,只可能积累,量变到质变,变成更大的矛盾。也就是说,矛盾是可以转化的,人民内部矛盾处理得不好,就可能转化成敌我矛盾。所以,各级党委政府应当清醒地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紧迫性。
然而,到目前为至,我们仍然没有看到有关部门拿出对待群众闹事的正确态度。前不久,中央政法委书记、公安部长反复强调,为确保北京奥运安全稳定,各地要严防各类人员进京上访闹事,如果在奥运期间发生哪个地方的人员进京上访闹事,要就追究当地领导的责任,甚至要丢乌纱帽。这是一种什么态度呢?就是不让群众闹事,就是压制群众闹事。群众上访是一种解决问题途径,是正当的权利,是没有办法的办法,为什么要严防死守呢?不允许个别群众上访,难道非要让大批群众集结闹事,才能引起领导重视吗?这些错误的做法是典型的把人民内部矛盾推向敌我矛盾的愚蠢的做法。
群众闹事,有时并不是什么人有意组织的,事态的发展有时也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而是受社会发展规律支配的。我们宁愿相信当前的群众闹事大部分都是人民内部矛盾,解决这样的群众闹事问题,要像毛主席那样端正对群众的态度,这样才能把握群众闹事的规律,抓住问题的根本所在,妥善解决好问题。当然,如果有一天,人民内部矛盾得不到解决转化成敌我矛盾,那时群众起来闹事了,我们应该怎么办呢?还是按毛主席说的办,群众闹事有理,就要站到群众方面去。这便是真正的共产党人对待群众闹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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