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尤其是2008年,中国各地群体事件不断发生,有愈演愈烈之势。不知道关注这些群体事件发生的人是不是注意到,官方对于这些群体事件的定性,基本上雷同。这就是贵州省石书记对瓮安事件最初的定性:“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员煽动利用,甚至是黑恶势力人员直接插手参与。”
无论是广东东莞,重庆万州,浙江瑞安,亦或贵州瓮安,陕西府谷,河南郑州,云南孟连,都有黑恶势力的出现。
那么,是不是其它未曾公开的地方也同样存在着黑恶势力?抑或说,是不是中国已经遍地都是黑社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一九四九年成立,至今近六十年。当年毛泽东在天安门城楼上庄严宣告: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站起来的中国人民又怎么会容忍黑恶势力在新中国的存在?
我们这代人,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深受共产主义理想教育。我们深知,我们能够当家做主的不易,那是革命先烈用鲜血换来的。我们又怎么会容许黑恶势力在这样一个国家的猖獗,怎么会容许他们在我们自家门前的造孽?
不幸的是,在近六十年后的今天,我们突然发现,我们的面前,竟然有如此众多的黑恶势力,而且在代表着无产阶级专政的人民警察铁拳屡屡重击之下竟依然能够如星星之火勃勃燎原,似青青树苗茁壮成长。我们不禁疑问,事何以至此?
犹记得建国初期,那些潜藏的反革命分子面对强大的无产阶级专政,噤若秋蝉,丝毫不敢有所动弹。而即便如此,仍能被人民大众的火眼金睛所识破,经过三反五反,那些被人民称之为“害人虫”的反革命分子尽被秋风扫落叶一般扫得干干净净。
难道,他们如今死灰复燃了?而我们的人民,在长久的太平盛世之下,变得麻木不仁了,不再具有火眼金睛的通天能力了?若非如此,何以解释各省各地越来越多的黑恶势力?
但是,事情似乎并非如此简单。石书记又说:深层次原因是当地......侵犯群众利益的事情屡有发生。而在处置这些矛盾纠纷和群体事件过程中,一些干部作风粗暴、工作方法简单,甚至随意动用警力。
如此看来,这问题的根源还不在于人民的火眼金睛失去了,而是国家赋予人民火眼金睛的权利失去了。人民这一权利的失去,便纵有火眼金睛在身,他们也是无能为力的。他们不仅无能为力,他们更因不明真相,轻易地被煽动,成为黑恶势力的一员。否则,在这些群体事件之中,哪来那么多的黑恶势力呢?
那么,我们不禁要问,又是谁把这人民的这一权利给剥夺了?剥夺人民这一权利的那些人又意欲如何?
翻开中国的革命史,我们可以看到无能为力的人民是如何起来革命,如何获得火眼金睛这一权利的。历史一再地告诉我们,毛泽东曾经说过的一句话是多么地英明无比: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
事实上,那些剥夺人民权利的人应该比谁都清楚,这个黑社会,绝不是极少数的黑恶分子,而是广大人民,是广大人民在被压迫之下的奋起革命。
不是中国遍地黑社会,而是有那么一小撮人,他们在把人民逼成黑社会。这些人不除,国无宁日,人民无宁日。
我们真诚地希望,真正无产阶级专政的铁拳应该重击在这一小撮人身上,把他们砸得粉碎,还中国一个红通通的红社会!
相关文章
「 支持!」
您的打赏将用于网站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