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城管的“动手能力”够强!
忠言 / 文
重庆市渝中区3名城管队员将一名常年在渝中区大田湾体育场附近摆摊卖凉粉、凉虾维持生计的摊主刘建平殴打致死。目前涉案人员已经被当地警方采取强制措施(据7月31新华网)
7月30日中午,重庆市渝中区两路口综合执法大队4名执法人员在大田湾体育场附近进行执法,在欲暂扣占道经营摊贩刘建平的手推车时被拒。3名城管执法人员便对刘建平采取了勒脖子、踢打等行为,被围观群众制止后,3人暂时放开了刘建平。不久,一名城管执法人员趁刘建平不备,对其胸口实施拳击,导致其当场倒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据说,目前重庆市正在广泛开展轰轰烈烈的“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又是开经验交流会,又是搞电视大辩论,煞是热闹。然而,就在他们旨在落实“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的大讨论中,却发生了三名城管打死摊贩的恶性事件,岂非咄咄怪事。
薄熙来书记在谈解放思想时说:“解放思想要从三方面着手。一要有造福一方的开拓意识;二要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三要有勤奋敬业的务实作风。解放思想的精神成果一定要变物质成果,要落到实处。领导干部一定要“实干”,要有动手能力,有做实事的本领。”
真没想到,薄书记对干部“要有动手能力”的要求,被重庆市城管用在了与人民群众动手,殴打经商摊贩身上。这真是对重庆城管部门解放思想的莫大讽刺。
城管部门本来是城市秩序的维护者和管理者,理应得到广大市民的支持和赞美,至少应该是理解和配合。但是事实上却是在妨碍城市经济的发展,人为地制造了群体对立和矛盾,闹的天怒人怨,让人感到痛心和遗憾。这究竟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原因也是核心原因那就是蛮横的“暴力执法”和“以罚执法”。
城管为什么要以罚执法?据笔者调查了解,目前的我国绝大多数城管部门人员,虽为政府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制,但是许多地方都没有经费保障,而是实行自收自支,也就是自己养活自己。城管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两个“饭碗”是相互冲突的,城管人员不罚老百姓的款他们就没有饭吃,这是矛盾和暴LI的根源。因此,出现城管人员打砸抢的蛮横执法方式,也就毫不奇怪了。
城管出现打、砸、抢式执法的问题还有其他方面的原因。如城管人员组成复杂,素质不高。城管在所谓的执法中很少采取教育、引导、宣传等方式,他们的管理就是掀摊子、砸店子、赶贩子,而且手段残酷、形式恶劣,本身没有增加社会WEN定,还扰乱了社会环境。
其实,在我国不仅仅是城管存在与民争利的行为。众所周知,在公安、工商、计生等部门中,也严重存在与民众抢饭碗儿的问题。在这些执法部门存在严重超编,而超编的人员是没有皇粮的,只能靠执法罚款创收发工资。
今年4月7日,《重庆时报》曾发表一篇批评城管暴力执法的评论,其中有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由网友共同撰写的百度百科上,城管的释义是:“城管 发音:cheng guan 释义:①名词:专门欺压租不起商铺、办不起执照商贩以及其他弱势群体的黑社会组织。②形容词:形容残暴、血腥、恐怖。例句:你也太城管了!③动词:等同于打、砸、抢……”城管执法队员小李试着在“百度知道”上查城管一词的解释时,被眼前的解释吓得目瞪口呆。 ”
让人们没想到的是,时间刚过三个月,重庆日报鄙视和讽刺城管野蛮执法的事,却发生在了自己的城市。这表面上是偶然的巧合,其实存在着内在的必然。靠罚没商贩来养活的自己的城管与商贩发生冲突是必然的。而这一制度设计又造成了政府对社会某一群体生存方式和人格尊严以及心理的伤害等制度性羞辱。如果不是对公民生存和尊严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人们何以把城管等同打砸抢?这是制度性羞辱的本能的反应。
网民把城管等同打砸抢,也是对城管执法的合法性本身提出质疑。如今重庆在大搞解放思想,能否听取民意和民智率先取消城管?即使不取消,也应该在对待群众的态度上来点真的以民为本,而不要把“动手能力”,用在对付老百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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