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岁当局长 谨防腐败公开化(原创)
忠言 /文
据中华网报道,今年2月初,山东省新泰市新提拔6名副局长,1名法院副院长,这7人中,有6名是上世纪80年代出生,最年轻的只有23岁,引起广大网友热议。近日,新泰市委组织部一位葛姓负责人回应网友质疑称,“这次领导干部的提拔符合相关规定”。
在新泰政府网站公布的《新泰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拟任人选公示》一文中称,在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统一考试、组织考察基础上,经新泰市委研究,拟任用7名同志担任副局级领导职务。
网友发现,最年轻的副局长王然2008年8月30日才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新泰市纪委工作,担任案件审理室科员不足2年。王然参加此次考试的成绩为笔试64.83分、面试86.00分、综合75.41分,而2008年,她参加公务员考试的成绩为笔试52.8分、面试79.2分、综合64.88分,两次考试的面试成绩都远高于笔试成绩。在任职公示中,还有原岱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助理审判员刘婷婷,25岁,拟任新泰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网友们的疑问很多,其中不少人要求新台有关部门公开这些拟提拔干部的家庭背景等等。而新泰市组织部有关人员在回应这些青年人有何突出表现时,却称“不好说”。
首先,新泰市重视选拔年轻干部的做法本身应该肯定,但年轻不能没有限度。一个刚刚参加工作一两年的大学生,还是一般的办事员,有的甚至还没有独立工作的经验,就“连升三级”走上领导岗位,而且组织部门连他们作出了什么业绩都“不好说”,这无论如何也不是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和做法。在革命战争年代,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中,有的十几岁就成了我们党和军队的领导骨干,这并不难理解。而和平建设时期,大大缺少了生死攸关的考验机会,干部的选拔任用理应经过比较适当时间的培养和实际工作的锻炼。因为没有任何人天生就是做官的材料。
第二,新泰市的“相关规定”都是些什么规定?新泰市委组织部官员回应网友质疑时称,“这次领导干部的提拔符合相关规定”。问题是,这些“相关规定”都是什么规定?是那里的规定?如果这些规定都是关起门来秘密制订,抑或是根据特定人制订的见不得人的违背党纪法规的规定,那么这些规定本身就有问题。从新泰市情况看,拟提拔干部部门涉及法院、规划局、审计局、司法局、国有资产管理局等多个政府部门,按照党管干部原则,组织部门有对被提拔对象进行考核考察的职责,但绝不能一手包办,须经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程序产生。而如果以不透明的“相关规定”为由,甚至程序违规,拒绝公众监督,岂不是在公开腐败、公开示威?
第三,新泰市的做法突显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上的弊端。作为一个中年人的经历,加之在党政机关工作,也了解一些干部选拔任用的内情。在我们各级党政机关的干部和组织部门,选拔任用干部是有圈子的,也就是说想让谁当干部都需要提前内定,你不是“培养对象”、“预提拔对象”,那你年龄再大,工作再出色也是白搭。而“培养对象”、“预提拔对象”,以及你在“第N梯队”,都是少数权势人物的决定。而一些所谓的公示,也不过是走走过场而已,与老百姓没有多大关系。
第四,在当今“跑官要官”成风,各种腐败现象花样翻新的环境下,仅仅要求有关部门公布其拟提拔干部的政绩和家庭背景,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就事论事而言,即使没有任何家庭背景,一个23岁的刚毕业仅一年的大学生就能走上副局长领导岗位,这正常了吗?即便这个县级市的一个副局长仅仅是个副科级,也不是什么大官,但在一个县也算一方诸侯吧,他要服务的几十万人民同意了吗?这种貌似“公正民主”、实则强奸民意的做法,不是公开腐败又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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