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涂账:个税起征点提高影响穷人利益,买宝马车呢?
云淡水暖
财政部网站今天(6月18日)发了一篇报告,标题是“财政部公布我国个税基本情况 工薪阶层贡献最大”,从这个标题可以看出,靠资本吃饭的的阶层,就是“先富”们是不拿“工薪”的,所以在个税这一块的“贡献”可以不计。
但是看具体分析下来,遗憾地说,大多数“工薪阶层”连纳税的资格都没有,因为据报告列举:
2008年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申报的人数为240万人,占全国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的约3%,而缴纳的税额为1294亿元,占全国个人所得税总收入的35%,…2007年对工薪所得征收的个税收入中,适用20%(含)以上税率(即月工薪应纳税所得额在5000元以上)的纳税人次占工薪所得总纳税人次的4.43%,但缴纳税额却占工薪所得总税额的44.44%。
每月工薪收入在2500元以下者已无须缴纳个人所得税,月工薪收入分别为3000元、5000元、8000元和10000元的纳税人,其每月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一般约为20元、175元、535元和825元,税收负担(应纳税额/月工薪收入)分别为0.7%、3.5%、6.7%和8.3%,均不超过10%。
那么,就是说月入在2500元以上的人群,构成了个税的纳税群体,而月入从2500元到5000元的群体缴纳了其中的55.56%,月入从5000元到1万元的群体,缴纳了其中的9.44%,月入1万元以上的缴纳了35%。
以月入月入2500元划一根线是个什么概念呢,根据《北京晨报》2007年3月报道,“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达到36097元及以上的职工人数比重为39.3%,没有达到职工平均工资的人数占60.7%。”,《南方日报》2009年2月报道“‘在吉林,普通职工收入不到2000元,过了2000元的都很少,如果按3000元起征,那整个东北三省也没多少人纳税了。’吉林省税务部门的一位官员对记者说,如果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很多中西部省市个人所得税将面临绝收…”
在“平均收入水平全国最高地区之一”的北京,60%的城镇职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东北和“很多中西部地区”,现行的个税起征点之下,绝大多数城镇职工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是该笑还是该叹呢?那么,个人所得税收上来了多少?
财政部告诉大家:2008年,中国个人所得税完成3722亿元人民币,个税收入占税收总收入的比重达到6.4%,已成为国内税收中的第四大税种,在部分地区已跃居地方税收收入的第二位,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最值得关注的是,对于民间议论是否大幅度提高个税起征点,比如升高到3000元,也就是说,让更多的月入2500元以上的工薪阶层中的一个庞大的群体,不再纳税,财政部耐心地算账给大家听,解释说:
如果目前大幅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比如将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将扣除标准提高至5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受惠175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受惠1050元/月…而且提高个税起征点,困难群体和低收入者不仅不能得益,反而成为利益受到影响的主要群体。“个税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如果扣除额提高过多,高收入者缴税大量减少,国家财政收入也就减少,国家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
原来如此,月入2500元至月入5000元的群体,成了“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的主力军,缴纳了3722亿元个税中的2069亿元,占了半壁江山。
但是,月入2500元至5000元的群体,是个什么生存状态呢?可以说是比较尴尬的,一来,他们是“主要用于补助弱势群体等”的主要贡献者,二来,他们又是高房价、高生活费用的受压者,月入2500元,在北京,一年不吃不喝,只买得到1.5平方米左右住房,月入5000元,不吃不喝一年只买得到4平方米左右住房,按90平方米算,前者要不吃不喝60年左右,后者要不吃不喝22年左右。这还必须保证其自身的职业前景的“恒定”、身体状况的“恒定”,那么就算是这些人应该对更加弱势的群体做些贡献,也无妨。
但是,财政部的算法令人有些糊涂,拿“扣除标准提高至3000元/月,月薪为5000元的纳税人税负只能减少100元/月,而月薪为10万元的纳税人税负减少350元/月…”来证明“受惠多的也是高收入者,中等收入者得益少”至少是不太有力的,对于月入2500元的人来说,不用纳税了,对于月入5000元的人来说,减少100元,等于减少了2%的支出;对于月入10万元的人来说,减少350元的支出,等于减少了3.5‰(千分之三点五)的支出,还是收入低的“得益大”嘛?并且,月入5000元的人可以多有100元花用,和月入10万元的人可以多有350元的花用,其感受是完全不一样的。
还有,为什么一定要成比例的这样共同减少呢,难道不可以在总量不变的前提下,设计新的纳税阶梯算法么?中低收入者少纳一点,官员们就忧心忡忡,让富人们把不纳税改成纳税、把少纳税改成多纳税,难道也忧心忡忡?
既然,把个税起征点提高到3000元,已经严重到了“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也都会受影响。”,那么还有一笔账,就令人更加糊涂。
6月14日,媒体披露,宝马和奔驰首次入围2009-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名单。至少未来一年,两大顶级豪华车品牌将入围中央政府公务车行列。其实早在去年6月,两车就已进入中央直属机关政府采购名单。
理由是什么呢?相关文件规定:省、部级干部配车,排气量在3.0升以下、价格45万元以内;副部、副省级干部,排气量3.0升以下、35万元以内;其他公务用车一般配备排气量2.0升以下、价格25万元以内的轿车。
财政部能不能也算一笔账,一年内,因为这个“相关规定”而支出的款项有多少,因为其它“相关规定”形成的公务开支又有多少,国产的国内品牌奇瑞轿车,最高价格的也不过13、14万,怎么就非要在省、部级,副省、部级的屁股底下消费35万“以内”、45万“以内”?还有住房上的“优惠”,还有医疗开支上的“优惠”,各种各样名目繁多的“招”、“引”、“考察”等等,究竟要花多少钱?
然后,再麻烦财政部算笔账,是让绝大数的中低收入阶层不缴纳个人所得税,所“失去”的多,还是让省、部级、副省、部级们的座驾改为奇瑞、哪怕是国产大众版的红旗车,所节省的多?怎样才能让“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以及社保、教育、医疗等支出”得到的更多、更合理?
让一群并不宽裕的,去补贴更不宽裕的,却让一群已经宽裕的,更加舒适,这笔账怎么算都是一笔糊涂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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