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7月22日电 中共中央党校主办的《学习时报》刊登署名为刘日的文章指出,官员的家庭财产等信息很可能牵涉到公共利益,所以不属于个人隐私。官员如果不愿意尽义务公开财产,那就应该辞职。并提出应以“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为契机,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推进一步。
文章认为“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率先公示财产起码有这样几点好处。
1,“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年轻,比较容易接受新事物;
2,绝大多数干部目前不用公开财产,干部队伍会比较稳定,并可大大减少推行官员财产公开的阻力;
3,对想当后备干部的人、想被提拔的干部来说,率先公开财产,接受群众监督,是理所当然的事,他们能够接受这项考验;
4,对人民群众来讲,期盼已久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能迈出这样一步,他们肯定是高兴的。
应该说,刘日的文章和《学习时报》的态度是好的,是希望推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早日实行的一种办法,至少比那些装聋作哑了十几年的其他人其他媒体要来得积极。
当然刘日文章的不足之处也有许多网友指出来了,大部分意见也是很好的,如果和刘日的文章整合起来就是一个完整的提案。
我也想来参加完善这个提案的活动。
我认为,官员财产公示应该两头先行。也就是说,各单位各部门各地区的一把手应该和“新后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同时率先实行财产公示。
我并不是赞同在财产公示问题上实行“一党两制”。事情总有个开始的过程,因为我们已经看见了要在这个问题上,一次性解决是非常困难的,人大的正式提案已经提出来16年了,却完全没有动静。既然这样,不如分期分批,先易后难的实行起来。
“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当然不是遏制腐败的灵丹妙药,但是它的确对于腐败官员有很强大的杀伤力,要不然怎么会有那么大的阻力?
为什么要“两头先行”?
我们假设,一个单位的一把手是个清廉的好干部,他率先公示了自己的全部财产,二把手以下的其他干部就没有理由没有胆量不公示。这样逐级推行下去,这个制度也就能够成为正常的制度了。
很显然,“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之所以不能实行,最大的阻力就是来自于庞大的官员群体。
刘日看到了新干部由于陷的不深,腐败尚待开始,所以是比较能够接受这个制度的群体,所以从他们开始实行是有道理的,也是比较容易的,从这一点看刘日是对的。
但是,应该看到,领导的榜样作用是巨大的。我国建国后的前30年,干部队伍相对现在清廉得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那时的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财产情况几乎是透明的。
那时根本就没有“官员财产公示制度”这个提法,但是,由于老一辈的革命家,尤其是毛主席、周总理、朱总司令等人的率先垂范,所有的干部和全体人民几乎是打成一片的,人民对于身边干部的经济情况了如指掌,谁如果贪了点不义之财连藏的地方都没有。
那时的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可能有人不喜欢他们,甚至恨他们,骂他们,但是,谁也说不出他们作为干部的个人品质有什么问题。你们看现在有多少“反毛派”?他们说来说去有说毛主席腐败的吗?有说毛主席贪污的吗?
我理解,毛主席让干部和人民“打成一片”,就是最彻底的公示了自己,不仅仅是财产,还有政治、思想、生活、学习,是全方位的公示了自己,这样的干部人民怎么能够不拥护?
1973年我去湖北西部一个三线工厂工作,第一任的厂长兼党委书记就是个老干部,以前是九级(相当于正部级),因为60年代说了错话,受处分,降为12级。1976年初,他得了癌症,医院宣布没有治疗价值了,就被抬回家,说得难听点就是等死。
他这时候向厂里提了个要求:借一台电视机给他看。当时电视机不多,全厂大约不到十台,全部放置在公共场合给工人看,没有一台给干部看的。
他的要求被代理党委书记同意了,调了一台给他,没有过几个月,他就去世了。他去世以后,厂里收回了那台电视机。
那时,所有的干部和工人住同样的房子,他们的家和工人的家挨在一起,每天吃的饭都差不多。我说的那个工厂除了1993年上任的最后那个卖厂厂长是捞足了不义之财的以外,其它几任厂长党委书记家里连一套像样的家具都没有,按照当时的规定,我们那个厂的行政级别是县团级,所以厂长党委书记等同于县长县委书记。
那时的干部能够如此清廉不能不说和毛主席周总理的表率作用有关。所以我认为,如果“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不能一次性实行而需要分期分批实行的话,不妨就两头先行,如果我们各个一把手都是清廉的好干部,公示自己的正当财产有什么可怕的?
我相信,只要我们的一把手有这个雅量,“官员财产公示制度”的实行将会有根本性的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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