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喜东,是谁给你的权力?
——转换《宪法》赋予的中国工人阶级的身份!
高山美
震惊全国的通钢事件,在中国产业工人正义的斗争中以吉林省政府宣布“建龙将永不参与通钢重组。(7月27日《新京报》)”而取得胜利。
据多家媒体的报道,吉林省在2005年私有化国企通钢的过程中完全不顾在高炉前艰苦劳动的一线工人的死活,随意增加工人的劳动量、随意解雇工人、撤换干部、处罚、开除工人、降低工人的工资;随意提高私方人员的工资年薪300万,相当于一线工人工资月薪300元的833多倍……。
除此之外私方还可以随意拿国企作为抵押向国家银行贷款发展和扩大私企,而作为国企的通钢却一无所获,这叫什么“扩资”?“重组”?它给了社会主义国家和它的主人——工人阶级什么??
通钢工人阶级的斗争广泛的受到全国人民的同情和支持,绝不是偶然的。30年来在美国鼓噪的新自由主义的改革导向下,国资委李荣融、龙永图之流在一班汉奸文人的积极配合下,发出“产权明晰论”“靓女先嫁论”“冰棍论”“烂苹果论”等等的奇谈怪论,搞垮国企、鲸吞国有资产,逼迫工人下岗、内退;在逼迫工人失业的同时,逼迫农民工在血汗工厂的伤残中挣扎,工资拿不到,得了职业病还要“开胸”才能得到确诊。
回忆毛泽东时代,国家劳动部有“劳动保护司”,大学有“劳动保护系”,各省市劳动局都有劳动保护科,每个工厂车间都有安全员。工人都发劳保用品,医院都有职业病科室专为防治职业病服务;而大型纺织厂、煤矿、钢铁企业都在风景优美的庐山、北戴河、威海等地有工人疗养院,工人有带薪定期轮流进行疗养的福利待遇。对比之下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改革之初,邓小平同志是如何向我们许愿的?他说:“贫穷不是社会主义!”。那么0.4%的人富裕,99.6%的人贫穷是不是社会主义呢?搞成今天这种极端两极分化局面的不正是李荣融、龙永图们的“国企私有化”和“用一亿条裤子换一架飞机”的“伟大”实践所产生的“伟大”成果吗?
工人的社会地位为什么在同一面社会主义的旗帜下,产生了天上地下的变化??
王喜东的那一番有名的、向工人阶级反攻倒算的讲话向我们说明了一切。
他代表吉林省国资委表示:“建龙集团对通钢增资扩股方案,是在通钢集团已经改制,员工身份全部转换,并在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履行了相关审核、审批手续,方案的实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什么叫“员工身份全部转换”?这就是说本来是国营企业主人的产业工人,在私有化的重组中,员工的主人身份也就“全部转换”成了资方雇佣的奴隶了。完成了从主人到奴隶的身份转换了!因此2009年的重组就只需“股东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不需要让已经把身份转换成奴隶的工人参加协商就“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了!请看他的话是说得多么明白啊。
现在我们要问的是:工人阶级是国家的领导阶级。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规定了的。谁有资格可以随便将他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身份“转换”成别的什么呢??王喜东,谁给你的这样大的权力??可以凌驾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之上?我们要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讨论这个问题。明确今天在我们这个社会主义国家工人阶级的身份到底是什么?是社会主义国家主人?还是资本家的奴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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