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通钢事件问十个为什么:该当何责?
云淡水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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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通化钢铁集团公司准备“第二次改制”,通钢职工群起强烈反应,导致准备第二次进来“当家”的私有资本建龙集团的经理人陈国君被“围殴”致死,消息传出,轰动全国。
作为通化钢铁集团公司第一次“改制”的国有资本方参与者,作为第一次“改制”后的“第一大股东”,作为私营资本建龙集团“退出”通钢之后的直接管理者——吉林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理所当然地应该站出来说话,站出来“维稳”,站出来处置。
“(7月)27日下午,在吉林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吉林省国资委副主任王喜东首次通报了这一事件的经过。”(新华网长春7月27日电),据搜索,王喜东先生是“首次通报”,也是迄今为止的唯一一次通报,一个星期过去了,“首次”还是“首次”,官方再没有正式发布消息,那么,仅就这个“首次”中所谈及的问题,还有媒体已经报道的出来的消息,问几个为什么:
第一,“据王喜东介绍,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应对通钢集团当前的经营危机,加快通钢集团大型化改造,吉林省国资委经与众多战略投资者近4个月的商谈,对多个方案反复论证、研究、比较,最终经各主要股东同意,在通钢集团2005年已实施改制的基础上,由第二大股东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控股经营。”(新华网)
但是,“吉林省国资委与建龙集团于2009年3月初步达成分手意向,随后双方进行分手的具体方案谈判。…依双方达成的协议,建龙集团将拥有吉林经贸钢基地的所有权,并拥有通钢原有的矿山所有权。”(《21世纪经济报道》)、“今年3月左右建龙集团决定与通钢集团进行股权分立…”(《中国经营报》)、“当股权分立后,建龙退出了通钢,通钢人用鞭炮表达了自己的情绪,一位退休的通钢人用‘鞭炮齐鸣’来形容当时的场面。”(《中国企业家》)
按照逻辑,既然已经在3月份决定“分手”,而且,职工们还为分手大放鞭炮,目前也公认建龙集团是“二次入股”,那么,王喜东先生在发布中说“由第二大股东建龙集团对通钢集团进行增资扩股,并控股经营”还有什么法理依据?3月份建龙已经丧失了“第二大股东”的身份,而且是主动放弃的,在发生了如此严重的事件之后,作为省国资委的领导,为什么还把建龙看成“第二大股东”?莫非建龙在“分割”中捞了一大把,还暗中保持着或者说被默许保持着“第二大股东”的身份?
第二,“通钢个别内退人员及退休人员制造谣言,利用一些人员特别是非在岗人员‘国有情结’较深,对通钢集团现状与长远发展特别是即将实行大型化改造需要大量资金所面临困难不了解的情况,激化企业原有矛盾,鼓动一些不明真相人员…”(新华网)
王喜东先生为事件的起因定性的这段话,有一个关键的“理据”,就是说“个别退休人员”在“利用”一种“国有情结”进行“煽动”,酿成严重后果,看来,在王喜东先生的语境里,这个“国有情结”是个负面的东西,是极有可能被“个别”人利用的负面情结。那么请问,王喜东先生所供职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其中的“国有”二字,与通钢工人心目中的“国有”二字有何区别?如果没有区别,为什么身为“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高官,对“国有”二字如此轻慢。
照常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是干什么的,一是保值、二是增值,也就是说,一是要当“守财奴”,守住国有资产别被人偷了,二是要当“老黄牛”,不断地为国有资产添砖加瓦,国资委打“国有”的招牌,端国有的碗,吃国有的饭,最应该有最强烈的“国有情结”,为什么还要把“国有情结”看成负面的东西?这是不是“胳膊肘往外拐”?
第三,“有关方案经由吉林省政府多次讨论、慎重研究,认为建龙集团增资并控股通钢集团的方案既有利于化解通钢集团当前经营困难,又有利于通钢集团的长远发展,有利于实现省政府确定的通钢集团千万吨钢的发展目标,符合通钢稳定发展和全体职工利益的要求。”(新华网)、“吉林省政府专题会议做出通钢集团由建龙集团增资扩股的决定。当天,通钢有高层对控股有抵触情绪,吉林国资委对集团领导班子进行调整。”(《山西晚报》)
从媒体报道来看,通钢无论是原先的管理层,还是普通职工,对建龙的进入从一开始就非常抵触,在“二次改制”之时(恐怕还包括一次改制),没有召开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职工的意见,为什么少数人关在屋子里、或者西装革履地旅行一圈,就武断地认定“符合通钢稳定发展和全体职工利益的要求”?如果真是“符合通钢稳定发展和全体职工利益的要求”,为什么广大职工包括得到了部分好处的原管理层都不买账?即便是“潜在的”好处,为什么不最大限度地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还搞突然袭击式的宣布?甚至不惜“不换思想就换人”?
第四,“在2005年12月30日,建龙集团以近12亿元正式收购原通钢集团,并组建了吉林省省属最大企业新通钢集团,注册资本38.81亿元。在新组建的通钢集团中,吉林省国资委持有46.64%的股权,华融资产经营公司持有14.6%的股权,浙江建龙钢铁公司持有36.19%的股权,通钢集团管理层持有2.57%的股权…”(《中国经营报》)
做一个简单的算术,建龙以不到12亿元的资产(有消息说“现金”10亿,其它“资产”2亿),参股注册资本为38.81亿元的原通钢集团,12亿元是38.81亿元的近31%,却持有36.19%的股权,就是说,建龙出的钱拿到的股权,比其应该得到的股权多了5.19%,差不多两个亿的资产。如果说吉林国资委是卖菜的,就等于建龙花了一块钱,却拿走了一块一毛的菜,为什么会这样?菜场的菜贩子可以“送”顾客一毛钱,但两亿元却无法与一毛钱比较,这其中有什么原因?
还有,建龙所谓的“正式收购”的资金,是一次性到位的呢?还是“分期”到位的?如果是分期到位的,怎么能够保证建龙不是在进入通钢赚到钱之后,再在账目上做成“注资”的形式?叫做拿通钢的骨头,熬通钢的油?建龙进入通钢之后的资金情况,是不是应该一笔一笔地搞清楚?或者说国资委是“清楚”的,只不过是职工和公众“不明真相”而已?
第五,“在重组半年后,建龙对新通钢的人事进行了调整。一直担任新通钢股份总经理职务的孙玉斌被建龙派来担任副总经理的陈国军(君)代替,集团公司总经理王斌的职务也由建龙集团的李明东代替,…建龙还派来了财务总监。”(《中国企业家》)、“一位了解的内情的公司中层告诉记者,在他看来,建龙的地位虽然是二股东,但其实是重组之后的通钢的实际控制者,包括财务、原料等均为建龙系人员控制…(《中国经营报》)”
这简直是反客为主,既然是所谓的“多元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那就得按规矩来,谁出的钱多,谁就是“大掌柜”的,在通钢的“重组”结构中,国资委、国有独资的华融资产经营公司所占股份达到60%以上,国有资产方面占绝对优势。但是在生产经营权方面,特别是最重要的人事权、财权方面,建龙却如入无人之境,呼风唤雨,想换谁就换谁,在财权在握的情况下,企业资金的调度,完全是建龙掌控,为什么会形成这种荒唐的局面?绝对大股东把企业的控制权拱手让给二股东,这是什么逻辑?
第六,“(王喜东说)建龙集团是国内规模较大、具有较强实力的民营企业,第一次参与通钢集团重组以来的三年中,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新华网》)、“通钢员工说,陈进入新通钢集团后年薪280万,加上奖金、年底分红等,年收入近千万。…据当地人讲,今年4月通钢已发生过一次罢工,反对建龙重返通钢。…建龙未进入通钢前,工人月收入在1800至2000元人民币之间,现在普通工人仅600元左右,有的甚至月入仅200至300元。”(《成都晚报》)
别的不说,如果“第一次参与通钢集团重组以来的三年中,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成立,那么通钢职工的收入也应该随着“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水涨船高也应该成立,哪里有企业“快速发展”了,职工反而陷入贫困的道理?王喜东先生能不能证实一下,通钢普通职工的实际收入,是建龙“入主”前高呢,还是建龙“入主”后高?作为国资委,作为第一大股东,为什么对如此大的收入差距视而不见?当然,陈国君一年拿一千万,一个工人一年拿6000元,可能企业工资支出的确是“增加”了,但这些支出被极少数人吞了,第一大股东好像不闻不问,这是为什么?
第七,“建龙退出通钢后,通钢人认为自己能把企业搞好。吉林省国资委也给企业下达了6月份必须盈利的命令。‘整个5月份,我们都在为6月份盈利做准备。’,6月,通钢实现盈利4300多万元,全体通钢人欢心鼓舞,计划8月份盈利一亿元。…”(《中国企业家》)
你国资委“下达了6月份必须盈利的命令”,建龙退出后的通钢做到了,虽然与经济大环境有关,但是,在通钢最困难的时候提出分手的建龙,真正地担负起自己应该的责任了吗?在这种时候,稳定人心,鼓舞士气最为重要,所有的媒体都在说建龙进入后职工的抵触情绪就非常大,建龙退出的时候“鞭炮齐鸣”,简直是“送瘟神”的感觉。既然如此,让通钢休养生息一下,让最广大通钢人的心理平复一下,应该是最得当的选择,为什么要急吼吼地把建龙再次高调请回来?而且变本加厉,还要坐庄,这不是激化矛盾吗?
第八,“今年3月左右建龙集团决定与通钢集团进行股权分立,按照双方达成的协议,建龙集团将拥有吉林精品钢基地的所有权,并拥有通钢原有的矿山所有权。”(《中国经营报》)
据说这个“吉林精品钢基地”是新建的生产高附加值新产品的新企业,那么,这个新企业的建设资金从何而来?如果是从通钢这几年的盈利而来,那么,占了股权大半壁江山的国有资产为什么失去了控制权?如果是通过抵押贷款而来,那么这些贷款的归还应该由谁承担?建龙凭什么独吞了这些全新的资产?对于钢铁企业至关重要的铁矿,为什么也是建龙独吞?在所有的亏损和债务中,比较建龙拿走的资产,建龙有没有按照自己的股东责、权、利的比重承担?为什么不承担?
第九,“资料显示,通钢集团效益一直很好,是通化市的纳税大户。2005年,吉林省开始对通钢进行改制,引入民营机制。”(《中国企业家》)
既然不是亏损企业,这种强行改制的理据是什么?草民循“先小人后君子”的心态,大胆地问一句:在建龙第一次“改制”国企的过程中,有没有相关部门的官员、领导在其中“拿干股”?这个过程是如何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
第十,从2005年“力排众议”让建龙强势入主,到2009年3月让建龙“满载分手”,再到2009年7月让建龙呼啸回头,直至发生命案,纵观全程,吉林省国资委是紧紧地与通钢的一系列事件联系在一起的,那么,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把责任完全推给几个退休的、下岗的老头老太太合理合法吗?责任在哪里?该谁负责任?
通钢血案更多细节: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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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淡水暖 于 2009-08-06
新华社发表文章“专家解析通钢事件所折射国企改制深层问题”,看了一下这些“专家”的高论,实在不得要领。
专家们说“深层次原因则在于,当各利益主体在改制中博弈时,基层职工不但要面对身份突然消失或转换的焦虑,其知情权和利益也没有得到应有的维护和保障,这使得他们丧失安全感。”,草民奇怪,如果通钢的工人们“知情”了,那个改革还进行得下去么?如果工人群众的利益“得到应有的维护和保障”,私营资本的逐利欲求怎么满足?
这位新华社记者的笔头还是很硬“无论事件背后暗藏多少错综复杂的因素,改革依然要进行,结构依然要调整。”,既然是“依然要”,那么,又何必啰嗦“专家们指出,从背靠国企的大树,到直面深不可测的市场,干活拿工资的‘打工者’代替了原来的‘主人翁’,很多职工不可避免地会产生心理落差。由此引发的‘归属焦虑’,已成为推进改革过程中亟待突破的精神层面的障碍。”,“机制体制障碍”还没解决,又派生出来“精神层面障碍”了,如果一个对“机制体制”的触动,令大多数或者绝大多数人患上了“精神层面的障碍”,这种改制,还是“以人为本”的吗?
这个问题,8月5日出刊的《中国新闻周刊》披露的更多的关于通钢血案的细节性采访,基本上给出了比较清晰的回答,往私有制改,带来的就是“精神层面的障碍”,因为是以资本为本而不是以人为本,坚持公有制为主体,不搞两极分化(邓小平语),才能够以人为本。
《中国新闻周刊》发表了一组专题报道,标题是“通钢悲剧”,企图以全景的、细微的模式,为通钢血案来一个解读洋洋洒洒数万言,引用了大量通钢在岗、不在岗职工的话语,的确是反映了有很大的“精神层面的障碍”。
《中国新闻周刊》的编辑在写导语的时候,有这么一段话“通钢的职工是以集体暴力的手段,反抗了企业改制中存在的种种不公平现象。他们反对的既不是国资的退出,也不是民间资本的进入,而是整个过程中的不公平与不透明。这不是一个姓社、姓资的讨论,而是一次有关社会公正的冲突。”,草民觉得可笑,这基本就是一个“鸡生蛋、蛋生鸡”的命题,这恰恰是一个“姓社、姓资”的讨论,而且是工人们用行动语言参与的讨论,《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在自己的报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回答: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以人为本。
在《中国新闻周刊》的这组报道中,最为不堪的是关于陈国君先生在身负重伤后,求生不得的悲剧:
【“我求求你们,救救我,我还想活。”,这是《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了解范围内,陈国君留在这个世界上的最后遗言。据一位目击者转述,这次求救并没能打动身边的工人们。“大家伙都说,你要活,我们就得死。”…在通钢职工的传言中,陈国君“要把通钢搞黄”。证据是,他在与职工僵持的过程中,做了一个让工人下岗的动作,并说“3年后我让这厂子姓陈,让你们回家”。…听说陈国君被打之后,通钢的工人像瞻仰遗容一样去瞻仰他,一批一批地上去,转一圈,再回来。】
人之将死,其心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哀,如果弄到这步田地,那就是“你死我活”的状态了。工人为什么会有“你要活,我们就得死。”的感受呢,因为他们是亲历,而不是专家教授们不着调的高谈阔论,因为工人们对资本家已经是哀莫大于心死。
而在《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的笔下,通钢职工的话语,整个就是在“忆苦思甜”,忆被改制之苦,思未改制之甜。
在建龙实际完全控制通钢的时期内,劳资关系、干群关系简直形同水火,工人工资大幅度下降,少数管理层工资大幅度上升,公司内管理层级森严,细节如下:
【“建龙这个企业是学台湾的中钢,实行的基础是私有化管理,下级干部见了他都得站着,通化市的人开会时,见着他也得站着。这个事情在老国企中可能就有点行不通了。”、“办公楼的二楼整得森严壁垒,把经理办公室都隔死了,门外有岗、楼里有岗,这种人为造成的隔阂让普通职工要见经理变得很困难。”。
“2008年底死掉的宋凯,跟陈国君几乎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宋是通钢炼轧厂厂长,2008年平安夜,一个工人因为过圣诞喝了点酒来上班,被他当即开除。宋后来也因此被那个工人用锤子打死。】
这样的管理模式,普通工人、职工事实上就是一群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被雇佣者,形同群氓,整个管理氛围透着一股冷酷,毫无人性,怎么着也不能往以人为本上靠。
同时,通钢职工的幸福回忆,还原给人们一个充满人性关怀,干群关系比较融合的场景,细节如下:
【在这个高度熟人化的环境里,职工之间对彼此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待遇都了如指掌,连厂长也不例外。
这个修建了不到10年的(明珠)广场,现在看起来已经很残破,…音乐喷泉只是摆设。而在2005年以前,一位女职工说,“一到夏天,喷泉喷出来凉水,灯光一照可好看了”。
“这要搁2005年以前,不是部队文工团来厂里演出,就是我们的文工团上部队慰问,现在倒好,连文工团也没了。”
一位职工告诉记者,直到90年代,他在明珠广场边上买的60多平米的房子,单位还给出了15300元,而他自己只花了四五千块钱。
鱼、肉、蛋的发放是默认的惯例。碰上过年,每个分厂都要出节目,厂里发票给大家看。各分厂组织汇演,年底表彰先进、劳模和积极分子,这些通钢人保持了近50年的生活习惯,却在2005年开始淡化或者中断。“有个气氛在这里,再困难工人也不叫苦,我们通钢人的工作动力不都是物质刺激的。”】
但是,这种温馨、安全、和谐的环境,是通钢工人50年白手起家、艰苦奋斗、干群一致、同甘共苦的结果,并不是所谓“懒汉”、“大锅饭”的私利,细节如下:
【1960年,…粮食最紧张时,一天一发粮,为了买粮,职工不得不成夜去粮店站排,第二天还要照常上班。而一线的干部更惨,粮食定量比别人低,工作时间却长于工人。
钟珍回忆,1969年工厂搞扩建时,她为了响应“老婆孩子齐上阵,组织家属革命化”的号召,毅然把孩子扔在家里,加入了党政工青妇上生产一线的大会战,一天工资不过1块5毛钱。
作为低工资时代的一种默契,通钢一直承担着自己对工人应尽的责任。…以前通钢在很困难的时候,总经理安凤成还提出一个口号,1/3的人学习,1/3的人到新岗位,1/3的人在老岗位。他宁可拿出一笔钱来让一批人去学习,给他们发基本工资,生活还可以很好。基本工资都在千元以上。】
以上摘引的这些,只是众多文字的一小部分,但是,可以看出来,通钢人是有感情的,是有良知的,社会主义怎么好,他们有最直接、最朴实的感受,私有制怎么冷血,他们也有最直接、最痛切的亲历。
事实教育了最广大工人群众,这不是什么“极个别退休人员”轻易能够“煽动”得了的,通钢的工人对专家口中的“从背靠国企的大树,到直面深不可测的市场”有最鲜明的认知。既然有“主人翁”的家庭归属感,既然公有制是可以背靠的大树,既然市场(私有化)是大鱼吃小鱼的深渊,为什么偏要一盘散沙,偏要砍掉大树,偏要为渊驱鱼呢?
还是那句老话——只有社会主义能够救中国,因为只有社会主义才是以人为本,以劳动者为本,才能建设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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