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理论上讲,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具有无与伦比的强大生命力和非凡创造力,一旦稳步提高本国人才资源开发利用效率、人口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成为了这个国家实施跨越发展战略、实现和平崛起构想的定向考核评价指标,一个善于“利用国际互联网,改造传统关系网,激发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的“信息聚宝盆、知识反应堆、人才孵化器”就会浮出水面。所以,事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全局的国有企业在与国际接轨的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过程中不应过分抬高资本主义、矮化社会主义。
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优先解决的重大思想理论问题角度看,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之间应该体现为一种调控与被调控关系,而不是相反。也就是说,人类不能继续肆无忌弹地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优胜劣汰、弱肉强食,掠夺自然世界、破坏生态环境;人们只能义无反顾地运用集体的智慧和力量分工合作、团结协作,驾驭资本市场、遵循自然规律。所以,只要中国国有企业党委、行政、工会能在内控制度建设过程中逐步体现以人为本,一方面旗帜鲜明地依据党纪国法办事,一方面有条不紊地协调投资者、管理者、劳动者之间的关系,中国工人阶级就能把握机遇、联合行动,积极铸造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创新机构、突破平台、网络空间,主动解决所谓的垄断问题、体制问题、产权问题、贫富差距问题。
假如我们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对消费者与劳动者之间的对立统一关系进行分析研究,中国境内任何所有制的经济实体都能够通过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获得前所未有的核心市场竞争力:一方面建立功能强大的头脑风暴网络,一方面提高消费者作为劳动者的市场盈利能力。所以,对于中国国有企业来说,后续改革不宜继续采用有明显削足适履倾向的接轨方式,尤其是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面(人才资源的浪费与流失问题相当严重,不可不察),建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明确要求中央企业带头出资筹建中国企业工会护法基金。
主要目的:
1、支持中国企业工会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确保中国境内所有企业都能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制框架内运作;
2、敦促以中央企业为骨干的国有企业尤其是上市企业依据《宪法》、《工会法》、《劳动法》、《公司法》改造内控流程,确保中国共产党统一领导下的权力制衡机制、自主创新机制、协调发展机制能够为“发展循环经济、解决三农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体制条件、夯实经济基础;
3、鼓励以中央企业工会为骨干的国有企业工会联合架构可以普遍提高消费者科学素质、文化素养的科学普及平台、文化熏陶环境,确保中国国有企业能够以资本为基础、人本为导向率先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完美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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